□ 杨丽贤
出版业“书号资源化”的困境及对策探究
□ 杨丽贤
书号作为出版物的基本标识项,对于图书出版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从本质上来说书号只是区分图书是否属于正式出版物的一个标志,并没有任何的经济价值。但是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出版业的垄断现象使得书号成为一种稀缺的出版资源,书号资源化对于出版业的市场化发展以及国民精神文化建设有着极大的影响。本文从书号资源化产生的原因着手,分析书号资源化所带来的系列问题,并从出版业的准入、退出机制的完善以及行业自律的角度有针对性地提出一些建议,以期加强书号管理,实现出版业的健康发展。
出版业;书号;困境;对策
目前,我国共有600余家出版社,这些出版社都是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虽然经过改革,初步从事业单位转变为企业单位,但是出版社的运营管理一直以来都处在半市场、半计划的范畴之内,可以说是我国市场化进程较为缓慢的产业之一。而书号从本质上看并不存在经济价值,它和国际上通行的咖啡、牛奶等商品的编码并没有区别,只是图书能够正式出版的一个标志,最大的作用是保护知识产权。但是长期以来,本身没有经济价值的书号却逐渐地演变为国家赋予国有出版社的一种专有出版权,书号在不知不觉中异化成一种出版资源。
(一)书号资源化产生的原因
书号的基本用途是作为出版物的一个基本标识项,同时为图书的出版和管理提供便利,近年来书号逐步成为一种资源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首先,出版行业的垄断性质是书号成为一种资源的根本原因。目前我国书号完全被国有出版社所垄断,而社会对于书号的需求又日益旺盛,如此一来所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书号成为一种稀缺资源。其次,畸形的买方市场是书号成为一种资源的市场基础。一般来说,书号的需求方大致有两种,一种是图书发行方如各民营图书策划公司等,另一种则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职称评定和晋升自费出书。但是当前我国出版管理机制却决定了除出版社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法申领书号,因此民营图书发行公司和个人只能向出版社购买书号,而近年来国家对书号的管理日益严格更是造成了书号的稀缺,使书号逐步成为一种出版资源。最后,民营书业的兴起是造成书号资源化不容忽视的一个原因。事实上,国家对于书号的分配是十分均衡的,但是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了书号的需求力度不一,从而出现了经济发达地区书号紧缺,而经济欠发达地区有书号无选题的现象,而民营书业则利用这一点倒卖书号,使得书号成为图书出版的一种无形资源。
(二)书号资源化带来的问题
当书号成为一种资源,出版产业的发展也就逐步偏离了正确的轨道。虽然自2009年起我国开始实施书号实名申领制,但是书号资源化现象并没有完全消除,仍旧带来了一系列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书号资源化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出版业的市场化发展。纵观近些年市场上的图书,不难发现各种教辅图书占据了绝大比例,原因就在于出版社将书号视为一种稀缺资源出售给民营企业,而民营企业又以盈利为目的,造成市场上的图书多以教辅图书为主。但是对于出版社而言,书号的出售导致出版社成为“空壳”,因此出版社的市场化改革必将放慢。第二,书号资源化造成了图书市场的混乱。书号的紧缺导致出版业长期存在“一号多用”和“书号买卖”现象,这对于营造公平的图书市场竞争环境是极为不利的。第三,书号资源化造成书价不断上涨,书号成为一种紧缺的出版资源也就意味着图书出版的成本大幅度提高,如此一来,只有提高图书的售价才能够保证出版方的利益,因此书价不断地上涨也在所难免。
(一)建立完善的退出机制,形成市场竞争体系
书号近年来逐步成为一种出版资源,与那些经营不善、只能给依靠出售书号获取利益的出版社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而导致部分出版社依靠出售书号“谋生”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当前我国出版业的退出机制不够完善。虽然出版社已经改革为企业单位,但是在行政权力的高度保护下,出版社一旦成立就如同戴了一顶“安全帽”,想放弃经营都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出版社经营不善就只能够利用国家赋予的出版特权和书号来获得利益。因此,上级主管部门应当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建立严格的退出机制和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体系,将那些经营不善、长期处于亏损状态的出版社淘汰出去,并对其进行妥善处理,例如出版社工作人员的分流安置、相关业务的交接等,避免这类出版社将书号视为一种资源,利用书号来获取利益。同时对于那些运营较为良好的民营书业则应给予一定的支持,鼓励其进入出版领域,从而优化书号的配置。
(二)完善准入制度,实现良性互动
当前国内出版业形成这样一种独特现象:一方面民营书业发展迅速,不仅扮演着图书发行者的角色,同时也具有选题策划、图书编辑、市场营销、资本运作的能力,发展势头良好;另一方面则是民营书业只能依附出版社而存在,书号的垄断使得民营书业始终游离于出版业的边缘地带。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归根结底是出版业缺少完善的准入制度,导致民营书业无法与出版社形成良性互动。对此,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首先,出版社要接受并正确看待民营书业,不能简单地将民营书业视为为出版社提供服务的“服务员”,更不能利用手中国家赋予的特权来阻碍民营书业的发展;其次,要不断完善出版企业的准入制度,使得民营出版成为可能,这也是避免民营书业为了获取书号将书号炒作成一种稀缺资源的有效措施;最后,要对现有的民营书业进行统一审查和考核,选择一些合适的民营书业作为试点,逐步开放出版资格,这对于国家加强对民营书业的控制也是十分有利的。
(三)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出版行为
书号实名申领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遏制书号买卖现象,但是却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书号资源化的问题。事实上,对书号的管理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方法,无论是放开书号申领限制还是加强限制,对于我国出版业的发展都有害无利,书号管理的最终目的是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实现出版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消除书号资源化现象应当做的是通过不断地完善出版法律法规来规范出版行为。对此,我们可以借鉴国际上出版业间接调控和行业自律双轨并行的规制方式,在微观管理的基础上加强行业的自我规范、自我协调,维护市场秩序,避免恶性竞争,特别是对于那些买卖书号或者将书号视为一种稀缺资源有意抬高书号价格的行为,应当出台相应的法规来加大处罚力度,甚至取消出版资格,只有这样才能够让出版业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书号资源化从根本上来说是出版业市场化改革相对滞后所造成的,反过来,书号资源化又进一步阻碍了出版业的市场化改革。从世界图书出版业来看,书号制是出版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是不能废除的。而从操作层面来看,避免书号资源化是完全可行的,出版业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完善的退出机制、加强行业自律等对于避免书号成为一种出版资源具有良好的效果。同时,从社会经济未来发展趋势上看,市场经济已是大势所趋,在这种情况下,当出版业逐步利用市场规律实现资源的良性配置时,书号资源化便会自动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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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四川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