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杀人”事件调查

2017-04-12 18:21苏万明吴书光董小红
瞭望东方周刊 2017年13期
关键词:业务员保健食品杀人

苏万明+吴书光+董小红

老人的裤兜里有一封遗书,称被保健品营销公司“骗了”,承诺的出国旅游也没有兑现。

青岛的陈女士没想到,60岁的父亲竟是以这样孤独、悲伤的方式告别人世。3月11日23时许,陈女士接到警方通知,老人的遗体在青岛东海中路一处海滩被找到,法医鉴定死亡原因是“自溺”。老人的裤兜里有一封遗书,称被保健品营销公司“骗了”,承诺的到國外旅游也没有兑现。

本刊记者调查发现,涉事的青岛向尚健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就曾因虚假宣传被监管部门处罚。部分受访老人和家属反映,这家公司长期以相似的套路诱导老人购买保健品。目前,青岛市食药监局等部门正在对此事展开调查。

多位老人反映旅游承诺未兑现

陈老先生在遗书中称,自己和老伴几十年来勤俭节约,积攒的近十万元钱基本泡汤了。在老人家中,陈女士发现父亲曾写过另外两份与遗书有相似内容的材料。材料写道:2013年以来,向尚公司以买保健品送东西、送旅游等名义,骗自己买了近6万元的保健品,但“不起作用”。2016年4月,公司又承诺带他和老伴去云台山、西安、巴厘岛等地旅游,2017年1月又骗自己把3万多元交给了他们,但承诺的旅游至今没有兑现。

对于老人所说旅游承诺不兑现一事,向尚公司总经理赵军林回应:“我们本来打算近期就组织他们出去旅游,没想到发生这样的事情。”

本刊记者调查发现,在购买向尚公司保健品的老人中,反映没有兑现旅游承诺的不止一位。

3月14日到向尚公司现场索赔的一位84岁老人告诉本刊记者,他参加公司的活动已经7年了,至今已买保健品、预交去旅游的机票费用共10万余元。2011年公司就承诺带他到国外旅游,还让他预交了机票钱,但至今一次没去过,总是以“人数没凑够”“老人年纪大”等理由推脱。“后来又说有的老人年纪大了,不能去远的地方,换近一点的地方,我们不同意。仅有一次,去了青岛市郊的农家乐,坐热炕、吃大馒头。”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本刊记者,除了兜售进价低、售价高的保健品,目前,吸引老人参加高价旅游的营销手法十分常见。

购买向尚公司保健品的老人和家属反映,除了出国旅游的承诺未兑现之外,公司承诺的旅游也缩水严重、价格很高。

王女士的父亲现年81岁,经常参加向尚公司的活动。2017年初,王女士发现,父亲跟着保健品公司到青岛市的黄岛、即墨“温泉游”,泡温泉、吃饭,每人竟然花费了4000多元。

一个业务员盯六七个老人

王女士说,父亲一般起床很早,保健品公司的业务员也很早就来组织活动。老人喜欢扎堆,业务员就组织唱歌、下棋、开会,把老人们聚拢在一起。保健品公司分工很细,一般一个业务员专门盯六七个老人。很多老人不跟子女一起生活,业务员就经常到老人家里进行推销。

据部分老人介绍,向尚公司在营销过程中经常组织开会,但其实并不是纯粹的讲座,主要是推销。那位要求索赔的84岁老人说:“公司经常开会,开会时让我们买保健品。说是太空的、飞机上用的、运动员吃的,都是高端产品。有的人买少了,他们就说,你看谁谁一买都好几箱,你就买这几盒,让我们觉得丢人。这么一说,有些人不好意思就多买了。要不然,业务员就跟着到家里继续做工作。”

“现在老人信他们,不信我”

据了解,向尚公司曾因虚假宣传被监管部门处罚。青岛市市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6月7日出具了一份处罚文件,称青岛向尚健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曾通过经营场所制作门头、制作张贴宣传广告、设置展板、印制画册、发放印刷品广告等方式,以“向尚国际集团”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被罚款3000元。

本刊记者调查发现,尽管如此,向尚公司的营销对参与的老人影响仍很大,一些老人宁信保健品公司的业务员,也不听家属的意见。

陈姓老人自杀后,王女士劝止父亲购买保健品,但老人一直说“你们不懂,你们不懂”。3月14日一大早,老人又跟着业务员到青岛的城阳区农家乐去了。

李女士的父亲也瞒着家人购买了向尚公司的保健品,她劝父亲不要再买了,老人却说:“我觉得业务员说得对,我们买保健品保身体健康,就是为你们省钱呢。”李女士说:“现在老人信他们,不信我,都买上瘾了!”

警惕营销“陷阱”

陈姓老人自杀事件发生之际,青岛当地正在专项整治保健品营销乱象。青岛市食药监局2017年2月份的一份文件称,近年来,以会议营销方式销售保健食品的经营行为日益增多,部分不法经营者为了赚取高额利润,利用虚假宣传等非法手段,以中老年人为销售对象进行非法营销,引发较多消费投诉。

山东省消协公布的2016年投诉情况显示,山东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投诉多发。山东省工商局2016年9月底公布新广告法施行一年来,这个省查处的十大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中,保健食品榜上有名。保健食品广告出现了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内容。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日表示,即将公布《食品安全欺诈行为查处办法》,把以网络、电话、电视、广播、讲座、会议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列为食品宣传欺诈,在对生产经营企业处罚的同时,将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醒消费者,普通食品不能声称有保健功能,保健食品不是药品,没有治疗作用。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要警惕“专家义诊、权威证明、免费试用、宣称疗效”等宣传营销“陷阱”,科学、理性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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