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之病,法律难治

2017-04-12 17:33
瞭望东方周刊 2017年12期
关键词:动真格制假售假

甲丁(自由撰稿人)

在我看来,“像抓酒驾一样打假”是脱离中国社会现实基础的“乌托邦”理论。

制假售假产业链远比酒驾复杂和庞大。在中国,数量颇大的假冒伪劣产品拥有一个庞大的消费群体,进而存在根深蒂固的生产、线下分销或者线上销售的“供应侧”。在某些东南沿海省份,这样的产业链甚至支撑着地方经济。

以酒驾入刑重塑人们“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习惯,对白酒产业影响微乎其微;但要动真格打掉制假售假产业链,指望严刑峻法未必能實现。

酒后驾车,一旦被查处,就面临扣分、取消驾驶资格甚至拘留、入刑的高风险。很多人本来就不爱喝酒,再计算风险成本,就很容易达成抵制酒驾的社会共识。

可制假售假不同。只要有100%的利润,就有人敢于冒杀头的风险。酒驾易戒、制假难改,两个完全不在同一量级的事情不能混淆。

制假售假和知假买假都是人性之病,靠加重刑罚治不好。

法律不是万能的。人性弱点中,最可怕的就是趋利与避害的天平失重,为了追求眼前利益而对其潜在害处选择性失明。这无关素质、人种、社会地位与学识,而是出于个体对于利害关系的权重考量。

在假货泛滥的一些地区或者国家,极易形成互害型社会,人人都感觉到来自上游他人制假售假的伤害,但却无法对其进行制约,只好反过来做同样的事情,去侵害更下游的人,以期形成对自己利益的间接补偿。

制假与售假是深藏于人性深处的恶,随时可能爆发出来,极难根治。马云想用法律来完成对制假售假的“终极杀”,那就像当年他试图用一本中国黄页就开启互联网大业一样,注定行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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