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金属污染区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进展、问题及对策建议

2017-04-11 17:17赵其国沈仁芳李秀华
生态环境学报 2017年12期
关键词:污染区轮作耕地

赵其国,沈仁芳,滕 应,李秀华

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江苏 南京 210008

中国重金属污染区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进展、问题及对策建议

赵其国*,沈仁芳,滕 应,李秀华

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江苏 南京 210008

土壤重金属污染严重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体健康,开展重金属污染区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工作对重金属污染农田土壤治理修复和保障农业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文章在实地调研考察和专题研讨的基础上,系统地总结了湖南省重金属污染地区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工作进展和成效,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为开展中国重金属污染地区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工作提供决策依据。试点工作取得如下的进展:2016年长沙、株洲、湘潭等3市13县区实施治理式休耕面积10.01万亩(0.6673×104hm2),2017年以整村推进方式新增并落实10万亩(0.6667×104hm2)中度至重度重金属污染休耕耕地。通过治理式休耕,大面积水稻(Oryza sativa)镉含量达标,农产品降镉效果明显,土壤酸化得到有效缓解,土壤有效态镉含量总体上呈现降低的趋势。建立了轮作休耕模式,包括实行分区治理,形成“休治培”三融合技术模式,建立以农艺调控为主、边生产边修复的非工程性技术路径,探索了水稻与绿肥的轮作模式。建立了建设机制与体制:突出政府责任主体,强化绩效管理;突出补贴政策保障,强化资金落实;突出农民自愿休耕,强化过程监管;突出组织模式探索,强化产业培育。试点工作中也发现了若干问题: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耕地质量下降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重金属污染区休耕制度的科技支撑明显不足,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文章提出了若干对策建议:加强重金属污染区轮作休耕制度顶层设计;加强重金属污染区轮作休耕的科学技术研究;加快推进重金属污染区轮作休耕制度的体制机制建设,如资金保障机制、生态补偿制度和管理机制等。

重金属污染区;轮作休耕;植物移除;体制机制;对策建议

耕地重金属污染是中国农业环境的主要问题之一。2014年 4月,环境保护部和国土资源部公布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显示,全国耕地土壤点位超标率高达19.4%,其中镉(Cd)污染最为严重,样点超标率达到 7.0%,每年生产的镉含量超标农产品已超过14.6×108kg,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孙宁等,2016)。湖南是中国南方耕地重金属污染最严重的省份,尤其是“长株潭”(长沙、株洲、湘潭)地区,该区域耕地土壤重金属以镉为主,镉超标面积多达几百万亩(1亩=1/15 hm2),并出现了“镉大米”事件,严重威胁到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体健康(杨阳等,2017;方琳娜等,2016)。因此,湖南耕地的重金属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关注和重视。

为解决湖南省耕地重金属污染环境问题,农业部会同财政部于 2014年开始在“长株潭”地区开展了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的试点工作。2016年 6月,农业部、中央农办等10部委联合印发了《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方案》,将湖南省重金属污染区列为休耕试点区。因此,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重金属污染耕地休耕试点工作,将其作为湖南省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视为全省农业农村工作的“一把手”工程,对保障湖南省农业绿色发展和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深远战略意义。

基于此,中国科学院学部咨询项目“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问题咨询研究”专家组于2017年4月23—26日对湖南省长沙、株洲、湘潭等重金属污染区进行了实地调查与考察,听取了地方政府和有关专家的汇报,充分交流了重金属污染区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进展,深入分析了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1 试点进展

湖南省按照党中央关于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的重大战略部署,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遵循“因地制宜、政府引导、农民自愿、收益不减少”的基本原则,按照“选品种、调土壤、控吸收、去污染、保安全”的技术路径,划定了休耕重点区域,实施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式休耕试点。2016年在湖南长沙、株洲、湘潭等3市13县区实施了治理式休耕面积10.01万亩,完成了中央下达的休耕任务,2017年又在中度-重度重金属污染区新增10万亩休耕耕地并以整村推进方式落实。通过试点工作实施治理式休耕,大面积水稻 Oryza sativa镉含量达标,农产品降镉效果明显,土壤酸化得到有效缓解,土壤有效态镉含量总体上呈现降低趋势。当前湖南省正在进一步优化治理式休耕模式,完善耕地休耕制度体系,为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出贡献。

1.1 建立轮作休耕模式

根据湖南省重金属污染特征和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湖南省将受污染耕地进行划分,实行分区治理,并采用了独具特色的治理式休耕模式,建立了以农艺调控为主、边生产边修复的非工程性技术路径。

1.1.1 实行分区治理

根据污染程度划分,将稻米镉质量分数在0.2~0.4 mg·kg-1的耕地列为可达标生产区;稻米镉质量分数>0.4 mg·kg-1、土壤全镉质量分数≤1 mg·kg-1的耕地列为管控专产区;稻米镉质量分数>0.4 mg·kg-1,土壤全镉质量分数>1 mg·kg-1的耕地列为作物替代种植区。在可达标生产区、管控专产区采取以农艺调控为主,边生产边修复的技术路径;在管控专产区对超标粮食进行处置,探索“四专一封闭”运行管理机制(专企收购、专仓储存、专项补贴、专用处置、封闭运行);在作物替代种植区实行种植结构调整,改种花卉苗木等非食用经济作物。

1.1.2 “休治培”三融合技术模式

湖南重金属污染区大力开展治理式休耕,休耕、治理、培肥同步推进,形成了“休治培”三融合休耕模式。治理主要采用植物移除修复的方法;培肥主要采用深翻耕、旋耕开沟、种植豆科绿肥(如紫云英 Astragalus sinicus、紫花苜蓿 Medicago sativa)等措施。

植物移除修复是指种植超富集或富集重金属的植物,利用植物根系吸收污染土壤中重金属并运移至植物地上部,通过收割地上部移除土壤中重金属的一种方法。该技术利用的是一些对重金属具有较强忍耐和富集能力的特殊植物,要求所用植物具有生物量大、生长快和抗病虫害能力强的特点,并具备对多种重金属有较强的富集能力。例如,在镉污染水稻土上,通过改水稻为伴矿景天 Sedum plumbizincicola、能源高粱 Sorghum bicolor、花生Arachis hypogaea、油葵Helianthus annuus等,实现去污的目的(Yu et al.,2014)。

(1)镉超积累植物。伴矿景天是目前已知的镉超富集植物,其年镉去除率能达 10%~20%,远高于一般的修复措施和技术模式。同时,也可通过伴矿景天与Cd低积累水稻轮作、或与玉米Zea mays等间套作,可在不影响正常农业生产的情况下,通过2~5年修复可实现镉中低污染酸性土壤修复。

(2)镉富集生物量大植物。能源高粱,可分为生物质高粱、甜高粱、兼用型高粱3种,其特点是生物质产能高(每亩产干物质可达1.63 t),重金属富集能力强(引进的阿尔托生物质高粱茎秆的镉含量可达8 mg·kg-1),对重金属污染、退化的耕地有很好的治理和修复作用,经过3~5年(或5~8年,根据耕地具体污染程度而定)修复即可恢复到“安全利用”的程度。

(3)镉富集经济作物。花生、油葵等油料作物,是镉吸收积累作用强的植物,生物量也高,可选择性使用(但其压榨出来的油,因镉含量超标不宜食用)。同时,其他植物,如苎麻 Boehmeria nivea、苗木香樟Cinnamomum camphora等,也可用于镉污染土壤的修复。

1.1.3 探索镉低积累水稻与绿肥轮作模式

通过探索控制吸收、降低活性等措施达到镉低积累的目标,同时采用与绿肥轮作的方式培肥土壤,实现安全生产。

(1)控制吸收。选育、筛选和种植镉低积累水稻品种,早稻采用低镉水稻品种“株两优189”,晚稻选用低镉水稻品种“H优159”。通过喷施叶面阻控剂,阻抗水稻对镉的吸收和运转,提升稻米品质。

(2)降低活性。在水稻生长期间科学管理水分,实行科学灌溉,施用石灰调节土壤酸碱度(pH值),钝化重金属活性、施用土壤调理剂等。

(3)培肥改良土壤。通过翻耕改土,种植豆科绿肥(如紫云英、紫花苜蓿),培肥土壤,提升地力(汤文光等,2011)。

1.1.4 成效

上述治理式休耕模式在湖南省“长株潭”地区的长沙县、株洲县、醴陵市、攸县、湘潭县等市县进行了大面积示范推广,经过治理式休耕,示范区稻米镉含量得到有效控制,达标率超过90%以上,土壤pH值由5.5提高到5.88,土壤酸化得到有效缓解,土壤有效态镉含量降低幅度在 20%~30%,基本上实现了控制稻田镉污染,保障水稻生产安全的目标。此外,该治理式休耕技术模式,每年大面积修复治理成本在500元以下,稳定了当地农民收益,具有较好的推广应用前景,为治理耕地重金属污染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方向和路径,成果得到了农业部、财政部认可。

1.2 建设机制与体制

1.2.1 突出政府责任主体,强化绩效管理

规定省农委、省财政厅负责休耕监督指导,试点县负责组织实施,乡镇负责督促,村委会负责落实。出台了《湖南省耕地治理式休耕试点考核办法(试行)》,将考核结果运用到粮食生产绩效考核中,凡休耕绩效不达标的,取消粮食生产先进县评选资格。以休耕地村委会为管护主体,负责休耕耕地的管理和农田基础设施的维护,确保休耕不弃耕不抛荒。

1.2.2 突出补贴政策保障,强化资金落实

规定全年休耕耕地补贴每年700元,包括各项技术措施的补贴标准费用。保证农业补贴不落空,休耕耕地承包者在休耕期间,仍然按照相关规定同等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力保县级政府积极性,明确试点县市区因休耕而减少的粮食产量,不影响该县粮食生产绩效考核,不影响粮食生产财政转移支付和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等资金额度。

1.2.3 突出农民自愿休耕,强化过程监管

坚持不影响农民收入,做到农民自愿申报休耕地块。构建休耕审批制度,保证耕地相对集中,连片以村组为单元,采取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农业和财政部门复核、政府审批的程序,报省市备案。加强信息公示,对休耕区域位置、面积、责任人、相关政策规定、农户信息等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重视信息化管理和休耕效果监测,建立遥感数据库,上报地块信息,实现休耕地制度的信息化管理。印发了《耕地质量监测方案》,委托第三方定点监测耕地质量和稻谷重金属含量,评估治理式休耕效果。

1.2.4 突出组织模式探索,强化产业培育

基本形成了政府主导型和企业主体型的组织管理模式,特别是重视企业主体型,主要依靠农民专业合作社、环保企业等经营主体,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第三方负责措施落地和治理修复,目前参与试点工作的农业专业合作社达1200多家,环保企业130多家,370多家企业研发的近400个产品聚集到试点区进行展示,极大地推动了湖南省环保产业的快速发展。

2 存在问题

2.1 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耕地质量下降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

湖南是全国粮食生产核心区之一。目前湖南粮食库存已达到了历史的最高点,粮食生产多年登上300×108kg台阶。湖南省农业生产中存在的诸多矛盾和难题主要在于供给侧结构的问题,应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湖南打造成“以精细农业为特色的优质农副食品供应基地”。实施耕地休耕制度是实现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是“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具体途径。从现实意义讲,一是缓解耕地负荷过重。湖南现有耕地6200万亩,其中,水田4950万亩。常年农作物播种面积达1.3亿亩以上,水稻面积和产量稳居全国第一,粮食生产任务一直很重,耕地长期高强度、掠夺式经营,导致耕地质量退化,严重影响了耕地的综合产能。二是农业生态环境已经亮起了“红灯”。多年来全省土肥水药资源超强度利用,每亩耕地化肥用量达到了 34.3 kg,农药用量达 11×104t,而利用率仅有31.5%,农业面源污染严重。三是土壤重金属污染突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十分严峻。湖南“长株潭”地区耕地大面积稻米镉超标现象依然存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任务还十分艰巨。建议国家进一步重视湖南省重金属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将其作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试点。

2.2 重金属污染区休耕制度的科技支撑明显不足

围绕重金属污染区休耕制度试点工作,湖南省在耕地重金属污染调查、休耕技术模式探索、休耕效果评估等方面了做了大量的基础性研究工作。

组织相关力量对“长株潭”地区800多万亩耕地开展重金属污染调查工作,完成了土壤-农产品“一对一”样品分析。根据土壤全镉污染程度和稻米镉含量,初步了划分了重点休耕区域,如 2016年休耕地块中,重金属污染耕地可达标生产区1.38万亩、管控专产区8.11万亩、替代种植区0.52万亩。而2017年新增的10万亩休耕耕地的划分标准则发生了变化,仅划分为安全利用区和严格管控区。现行的重金属污染耕地休耕划分方法对休耕农田的划分尚无明确的标准,造成该休耕的得不到休耕,而不该休耕的却被休耕。休耕耕地划分应该在分类分级的基础上进行,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

根据重金属污染特征,建立了以农艺调控为主、边生产边修复的非工程性技术路径。但是,技术设计思路仍然以安全利用为主,技术模式比较单一,难以满足生产实际的现实需求。根据分区分类的治理原则,有些耕地需采用植物移除修复技术模式,而该项工作仍处于田间试验阶段,无法大面积推广应用。今后需应用综合性方法,如“低累积作物+高富集植物+水肥栽培调控+化学调控+微生物调控方式”等模式对重金属污染耕地进行修复。

2.3 重金属污染区休耕制度的体制机制不够完善

休耕制度不仅是生产制度的更新,更是农业理念上的认识更新。重金属污染区休耕制度的体制机制仍然存在如下不够完善的地方:

休耕认识还不到位,部分地方政府承担休耕任务的积极性不高。从思想认识上看,目前全省有关休耕地的思想还不够完全统一,部分人或部门市县区政府对休耕认识还不到位,不愿意承担休耕任务,对湖南落实休耕制度持消极被动态度,担心引发粮食生产的大滑坡,或者还是注重地方经济发展,忽视农业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顶层设计还不够完善,缺乏科学的休耕计划。从组织机制上看,全省成立了领导工作小组,共同研究部署了湖南省休耕试点实施方案,由于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顶层设计还不够完善,缺乏科学的休耕计划。

休耕政策的可持续性和预期性还不够明朗。休耕时限不明确,对下一步的休耕工作,国家层面还没有明确的整体规划。今年的休耕试点资金计划尚未完全落地,而目前政府与休耕农户的协议时限是3年,制度上难以保证休耕方案的可持续性。

休耕补贴标准过低,项目单一,不能适时动态调整,影响休耕积极性。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存在,粮食价格每年会出现波动,这些不确定性会让休耕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影响农民的积极性。同时,缺乏明确的休耕耕地管护费。南方水田休耕后如不加强管护,休耕耕地将出项“一年长草、两年长柴、三年长树”的现象,目前休耕补贴资金来源于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项目,而没有直接的休耕耕地管护费。

休耕耕地计税面积与实际面积不完全一致,存在确权的问题。由于历史原因,历史的计税面积普遍小于实际确权面积,如果继续以计税面积核算,农民意见很大,增加了休耕政策落地的操作难度。建议后续休耕面积以确权面积为核算标准。

土地流转、工程监督、考核评估、培训教育等工作机制也有待进一步完善,建立有效的重金属耕地休耕制度试点工作体系。

3 对策建议

根据湖南省重金属污染区耕地休耕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重金属污染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土壤环境安全依然存在十分严峻的态势,需要继续探索切实可行的试点技术途径和轮作休耕管理制度。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3.1 加强重金属污染区轮作休耕制度顶层设计

建议国家层面尽早制订耕地轮作休耕总体规划,完善轮作休耕制度顶层设计。加大对湖南省轮作休耕的支持力度。湖南作为中国的粮食主产省份,耕地复种指数高,建议同步启动推进轮作休耕试点,在休耕的同时,也支持湖南开展稻-油、稻-肥、稻-马铃薯等水旱轮作。按照全国的统筹部署,科学制订适宜湖南农业生产实际的 3~5年或 5~10年的轮作休耕实施方案。

3.2 加强重金属污染区轮作休耕的科学技术研究

研究重金属污染区耕地适于轮作休耕的区域划分方法,制定轮作休耕农田的划分标准。休耕的农田应该具有下列特征:农产品中重金属普遍超标、无法通过采用其他农作物替代而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土壤污染严重,农业安全利用措施已经无法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评估已达到需要实施土壤污染修复且具备修复条件。建议以土壤重金属的有效量作为标准,对耕地土壤中重金属的污染程度进行分级。研究污染区轮作休耕模式下耕地重金属含量和耕地质量的时空演变规律、土壤-作物系统中重金属的迁移转化过程及其机理、土壤重金属形态变化-农产品质量之间的环境调控机制、基于农产品安全的耕地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模型、土壤重金属钝化剂-调理剂-修复剂-生物材料等多功能产品、耕地重金属污染控制与修复综合技术模式;建立耕地环境综合治理与监管体系;研发轮作休耕面积和耕地质量动态识别的遥感监测技术,构建多要素资源环境监测技术与信息平台等;建设重金属污染区轮作休耕的长期定位生态试验站,开展不同修复方法的长期定位试验工作,准确评估不同方法的效果,筛选更加有效的技术模式(Wang et al.,2016;翁伯琦等,2015)。

3.3 加快推进重金属污染区轮作休耕制度的体制机制建设

3.3.1 继续完善机制,实施规范管理

各地区各部门完善日常检查、抽查、巡查机制;建立有效的生态环境监测与修复网络,建立试点和推广区域的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对农户、农业经营者的考核机制;完善对地方政府的绩效考核机制;完善对试点工作实施的评估和反馈机制;完善第三方验收和政策评估机制;支持、鼓励第三方承包、引入PPP模式等。

3.3.2 构建稳定的轮作休耕制度资金保障机制

轮作休耕是一项持续性的制度,需要稳定的资金投入保障。目前,资金投入渠道不稳固,造成了今年实施方案不能及时落地的被动局面。建议国家将轮作休耕资金纳入中央财政年度预算,并跨年提前安排下一年度轮作休耕计划与资金。

3.3.3 建立生态补偿制度和管理机制

构建实施耕地轮作休耕的差别补偿标准体系,构建轮作休耕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政策可持续性;建立严格的耕地补贴资金问责制度、补贴补偿制度和投入机制,培育生态环保的市场经济机制,提高当地人民群众的经济收益。

3.3.4 构建轮作休耕开放治理平台

建设开放展示平台,继续组织实施新技术、新产品集中展示,做好重金属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和产品的筛选平台;全面推进重金属污染耕地第三方治理,继续发挥市场主体作用,让更多企业参与到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工作中来;搭建科技攻关和交流合作平台,加强实用型治理技术产品的协同攻关和国际合作交流,引进、吸收、消化国外先进技术,实现技术模式的集成创新。

3.3.5 轮作休耕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管理

国家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耕地轮作休耕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耕地轮作休耕的实施办法》等政策性文件。

致谢:感谢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和有关专家以及项目组全体成员的大力支持。

WANG M E, CHEN W P, PENG C. 2016. Risk assessment of Cd polluted paddy soils in the industrial and township areas in Hunan, Southern China [J]. Chemosphere, 144: 346-351.

YU L L, ZHU J Y, HUANG Q Q, et al. 2014. Application of a rotation system to oilseed rape and rice fields in Cd-contaminated agricultural land to ensure food safety [J]. Ecotoxicology and Environmental Safety, 108: 287-293.

方琳娜, 方正, 钟豫. 2016. 土壤重金属镉污染状况及其防治措施——以湖南省为例[J].现代农业科技, (7): 212-213, 219.

孙宁, 王兆苏, 卢然, 等. 2016. “十三五”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思路和对策研究[J]. 环境保护科学, 42(2): 1-7.

汤文光, 唐海明, 罗尊长, 等. 2011. 不同种植模式对稻田土壤重金属含量及晚稻稻米品质的影响[J]. 作物学报, 37(8): 1457-1464.

翁伯琦, 刘朋虎, 张伟利, 等. 2015. 农田重金属污染防控思路与技术对策研究[J]. 生态环境学报, 24(7): 1253-1258.

杨阳, 李艳玲, 王美娥, 等. 2017. 湖南攸县稻米镉 (Cd) 富集特征及原因解析[J]. 环境科学学报, 37(4):1502-1507.

Pilot Progress,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n Farmland Rotation and Fallow System in the Heavy Metal Polluted Region of China

ZHAO Qiguo, SHEN Renfang, TENG Ying, LI Xiuhua
Institute of Soil Science,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Nanjing 210008, China

Arable soils polluted by heavy metals pose serious threat to the quality and safety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as well as human health. It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carry out pilot studies of the crop rotation and soil fallowing for remediation of heavy metal polluted farmlands and for guarantee of green developments in agriculture. Based on results from in situ investigations and consensus of professional forums, this paper offers a comprehensive summary of the progress and achievements of the pilot studies on crop rotation and fallow of arable soils in Hunan Province, analyzes existing problems and provides countermeasures to tackle the problems, providing some bases for decision making in regulating future pilot programs of crop rotation and fallowing of farmlands located in regions polluted with heavy metals in China. The pilot study was successful in implementing fallowing of soils with an area of 0.667 3×104hm2for remediation within the 13 counties or districts in the cities of Changsha, Zhuzhou, Xiangtan in 2016.Further progress was accomplished in 2017 when additional farmlands of medium to severe heavy metal pollution with an area of 0.666 7×104hm2were made fallowing village by village for the purpose of remediation. Through fallowing practices for remediation,the cadmium contents of rice (Oryza sativa) were within the limits of the safety standards, the efficacy of cadmium reduction in agricultural produces was significant, acidification of soils was effectively alleviated, and the bio-available cadmium concentrations seemed to decline overall. Good practices and exploratory measures were adopted in the pilot studies, including crop rotation and fallowing, block-wise remediation, formation of merged "fallowing, remediation and nurturing of agro-business" technical model,establishment of non-engineering path of using agricultural practices as the main adjustment and control while allowing active cultivation and remediation run side by side, exploration of alternating rice and green manure. The pilot studies also established a system of rules and regulations: emphasizing the controlling importance of government, enhancing the management of accomplishment and efficiency, stressing implementation of the policy of allowance, ensuring the availability of funds, highlighting the voluntary nature of fallowing by farmers, strengthening processes supervision, striking exploration of viable organization schemes, and nurturing businesses. Some problems were discovered during the pilot studies: severe conflicts between the needs for quality and safety of agricultural produces versus the continuous decline of quality of arable soils, no adequate scientific supports in regulating crop rotation and fallowing of heavy metal polluted areas, lack of mature infrastructures and managements. These suggested countermeasures are offered in the paper: better hierarchy design of the rules and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crop rotation and soil fallowing of regions polluted by heavy metals; more scientific research in crop rotation and soil fallowing; accelerating the implementation of infrastructures and management mechanisms in crop rotation and soil fallowing especially the mechanism of funding; policy of ecological subsidy and its management.

heavy metal polluted region; crop rotation and fallowing; phyto-remediation; infrastructure and mechanism; suggested countermeasures

10.16258/j.cnki.1674-5906.2017.12.001

X53

A

1674-5906(2017)12-2003-05

赵其国, 沈仁芳, 滕应, 李秀华. 2017. 中国重金属污染区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进展、问题及对策建议[J]. 生态环境学报, 26(12): 2003-2007.

ZHAO Qiguo, SHEN Renfang, TENG Ying, LI Xiuhua. 2017. Pilot progress,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n farmland rotation and fallow system in the heavy metal polluted region of China: [J]. Ecology and Environmental Sciences, 26(12): 2003-2007.

中国科学院学部咨询项目(2016ZWH002A-002)

赵其国(1930年生),男,研究员,著名土壤学家,中国科学院院士,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所长,中国土壤学会理事长,国际土壤学会盐渍土委员会主席,国际土壤学会土壤环境委员会第一副主席,国际山地研究中心理事,江苏省和南京市科协副主席,《生态环境学报》主编。长期从事中国及世界土壤地理与土壤资源研究。在热带土壤发生上,首次明确提出中国红壤具有古风化过程及现代红壤化过程两种对立统一的理论。提出“土壤圈”研究的新方向,主持建立了“土壤圈物质循环开放实验室”。提出南方红壤分区整治、退化土壤改良以及土壤生态与环境评价的多种规划与开发方案。曾建议并参与国家“土壤质量”及“东南环境质量”等“973”研究项目,参与农业与环境、生态可持续发展、农业清洁生产等重大问题的咨询和研究。2008—2011年参与“中国至2050年农业科技发展路线图”研究并担任组长。近年来提出了发展中国“生态高值农业”的理念与建议。曾获中国科学院竺可祯奖、国际道库恰也夫奖、第四届日经亚洲大奖等国际、国家及中国科学院奖共20次。发表专著21本,论文400余篇。已培养研究生100多名。E-mail: qgzhao@issas.ac.cn

*通信作者

2017-12-06

猜你喜欢
污染区轮作耕地
自然资源部:加强黑土耕地保护
我国将加快制定耕地保护法
保护耕地
农民瓜菜“接茬轮作”增效益
新增200亿元列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支出
浅谈传染病医院给排水设计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染病区通风空调方案
轮作休耕,让土地歇一会儿
耕地轮作效益调查报告
郑州市不同污染区主要绿化树种对土壤重金属的富集能力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