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萌 戴理
首笔1.82亿元股权转让个税入库
柴萌 戴理
近日,武汉市江夏区地税局成功划扣江夏某房地产公司4名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产生的个人所得税1.82亿元,成为2017年湖北省首笔过亿元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也创造了江夏区迄今为止金额最大的自然人股权转让所得税纪录。
区局第一税务所在日常工作中注重与纳税人保持密切联系,建立互信友好的征纳关系。为了让纳税人少走“马路”,多走“网路”,该所在充分利用纳税人学校开展培训辅导的基础上,定期通过电话、纳税人QQ群、微信以及短信平台加强相关税收政策的宣传。
今年1月10日,区局第一税务所副所长通过电话对江夏某房地产公司财务人员进行日常申报纳税辅导。在沟通过程中,纳税人咨询了有关自然人股权转让所需的相关资料明细和注意事项等。
财务人员提出的问题,立即引起了所长的高度重视,他第一时间将信息反馈至区局,并与税务人员一道将自然人股权转让的相关文件和办理清单上门送给纳税人,向企业人员了解具体情况。
通过交谈得知,该公司确被武汉市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收购51%的股权。所长与税务人员现场收集了该公司自然人股东的相关资料信息。随后,多次到该企业调查核实企业股东变动、转让价款、转让原值等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积极将情况上报区局相关科室,为后期税款征收做好充分准备。
掌握纳税人基本信息后,区局严格遵循《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中“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及“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的相关规定,该所税务人员多次上门,向4名自然人股东依法宣传法规政策,耐心讲解股权转让的各项政策规定,为涉及股权转让的双方提供专项服务和政策辅导。
由于该笔股权转让收入达9.5亿元,涉及面广、金额巨大,为确保数据真实、准确,税务所干部加班加点,对此次交易反复沟通,逐笔核对。数据确认无误后,迅速与受让方武汉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协商,确定了由该公司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1月22日,该笔自然人股权转让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1.82亿元,印花税47万元圆满入库,在10个工作日内实现了高效办结。
税款入库后,区局依法兑付扣缴义务人武汉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363万元。由于被投资企业自然人股东所持股权分3次进行转让,区局要求第一税务所跟踪该公司后续的自然人股权变更事宜,为其提供良好的服务,确保税款的悉数足额缴纳。
纳税人由衷感叹道:“在江夏区地税局办事,门好进,事也好办。你们依法依规按政策办事,让公司股东们心服口服,我们财务人员办起事来也方便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