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学森回国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美侨民归国谈判*

2017-04-11 12:08张现民
上海行政学院学报 2017年3期
关键词:侨民日内瓦钱学森

张现民

(上海交通大学,上海 200030)

钱学森回国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美侨民归国谈判*

张现民

(上海交通大学,上海 200030)

长期以来,人们总把钱学森回国与中美大使级会谈联系在一起。而研究发现,探寻钱学森回国过程,应该放在建国初中共争取海外留学生归国的大背景下进行考察,并结合50年代中美侨民归国谈判(日内瓦谈判、双方驻日内瓦领事间会谈、美国总统及有关部门的磋商以及中美大使级会谈)全过程进行分析。

钱学森回国;日内瓦会议;中美大使级会谈

一、日内瓦谈判在曲折中前行:“只有一人不能离境,那就是钱学森”

日内瓦会议是朝鲜战争后国际社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除确定商讨和平解决朝鲜问题和恢复印度支那和平问题外,参加国还利用一切机会就他们关心的问题与有关方面举行双边或多边会谈。其中侨民回国问题就是中美代表团商谈和磋商的一个重要议题。

新中国成立前,中共就十分重视留学生回国问题,通过调查海外留学生情况、加大对留学生宣传力度以及与外国政府协商解决留学生回国签证等办法,积极推进争取留学生回国工作。新中国成立后,仍有大量留学生羁留在海外,其中美国留学生就有5000多人。而此时,新中国各项事业百废待举,急需掌握科学技术的建设人才。朝鲜战争爆发前,这些留学生还可以绕道香港回国,而在朝鲜战争爆发后,情况发生了改变,留学生时常被警察窃听和监视,甚至开始限制他们出国自由。中国留学生在美创建的“留美中国科学工作者协会”被认定为非法组织,并于9月19日被迫解散。随着战事的扩大,留学生回国更是被禁止。1951年9月后,申请归国的理科、工科、医科专业的中国留学生都接到了移民局下发的命令。命令称:“根据1918年5月22日的法令和1941年11月14日第2523号总统公告及联邦法第175部第8项规定,命令你们不许出国。如有违反处以5000美元以下的罚款或课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两者同时并罚。”[1]这样,留学生的归国路受到了限制。

但是,在当时中国境内不仅关押着违法的美籍人员,还有朝鲜战争期间俘获的美军事人员。争取这些人员回国也是美国政府外交交涉的重要内容。总之,在日内瓦谈判前,中美双方都对争取侨民回国抱有很大愿望,真可谓互有所求,从而为两国侨民谈判提供了有利条件。由于美国没有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但又极想赎回在华滞留人员,于是通过第三方来办理此事,遂找到自己的盟国——英国在北京的代办汉弗莱·杜维廉。在周恩来总理的英明决策下,新中国政府对此给予积极回应,特指定外交部办公厅主任王炳南为中方代表,同时宦乡和柯柏年③也参加此事。1954年5月17日上午,杜维廉会见了宦乡。宦乡说,所有美国在华公民,只要没犯法都可以自由离开。同时,宦乡提出了美国扣押中国同胞的问题。当天下午,杜维廉会见了美国代表,通报了与宦乡会谈的结果。说,共产党提出被禁离开美国的中国人一事,提供了一种可以讨价还价的余地。杜维廉还说,除非美国原则上同意让被禁中国人自由离境,不然不愿作中间人。美国代表同意授权杜维廉作为一个中间人同中方对话,还说,任何和中国的接触只能通过中间人。最后,美国代表希望这事能推动得越快越好,并希望这一方案不仅包括美国平民也包括美国空军人员。[2]

5月18日清晨,杜维廉来到美国代表团,就被扣美国人问题进一步听取意见。美国代表团授权他按如下方针立即和中方接触:如故宦乡提到中国人被扣留在美国的问题,杜维廉可以告诉他,有理由相信美国人在这一点上是可以通融的,并且要问一问,如果美方愿意让这些在美中国人自由回国的话,那么中国共产党对被扣美国人的态度怎样?同时让杜维廉在询问时要把美国飞行员也放在被扣美国人之列。[3]

5月19日,杜维廉与宦乡举行会晤。杜维廉首先把美国的态度向宦乡作了一个交代,宦乡则正面阐述了中方意见,还说,中国从未扣留美侨,而很多华侨被无理扣留不予回国。最后,杜维廉指出,愿纯粹以私人身份居中斡旋,使双方侨民回国问题得到一些解决。[4]随后,美方代表把杜维廉同宦乡交谈的结果向美国国务卿作了汇报。5月21日,美国国务卿杜勒斯致函日内瓦会议代表团。信中说:“你们可以告诉杜维廉,任何一名现在被美国政府禁止离境的中国人,只要想回到中国大陆,我们都将同意,只要不违背外籍侨民出境的法律规定。并且可以告诉你们,经过国务院、司法部、国防部和跨部内务安全委员会之间的积极讨论,我们确信,如果有的话,在这些仍想回到中国大陆的少数中国人中,只有少数几人可以说他们的离开会对美国的利益造成损害。我们希望杜维廉利用释放中国人这一点尽量和对方讨价还价。”[5]

5月26日,中国代表团发言人黄华向新华社、塔斯社、路透社、美联社、合众社、法新社、国际新闻社等通讯社记者发表了关于中美两国侨民问题的谈话。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自成立以来,对于居留中国境内的外侨,包括美国侨民在内,只要他们遵守着中国政府的法令,一贯给予保护。他们可以安居乐业。如果他们要离开中国,不论为着任何理由,都可以按照法定手续向各级人民政府申请,只要他(或她)没有什么未了的民、刑案件,都可以获得准许。”最后指出:“美国政府如果尊重国际法原则和人道主义,就应该立即停止强迫扣留和虐待中国的留学生和侨民,恢复他们离美返回祖国与家人团聚的不可被剥夺的权利。”[6]针对这一声明,特别是黄华声明中指出的美国扣留了5000名中国学生。美国国务院否认这一数字,说只有120名在美国的非美籍中国学生未获准离开美国。他们还指出,那些不准离境的学生掌握着美国不愿被用来反对它自己的技术资料。[7]

5月27日,宦乡与杜维廉举行会谈。宦乡首先表明了我国的态度,滞留在中国的美国侨民是违犯了我国的法律,而那些滞留在美国的中国留学生是没有违犯任何美国的法律,这是两个性质不同的问题。同时指出,虽然这样,但只要美国方面愿意谈这类问题,我们不拒绝。杜维廉建议中国与美国开展直接谈判。[8]

杜维廉关于中美直接会谈的建议引起了美国国务院的担忧,5月28日,国务卿杜勒斯则认为,那样做就会导致大量评论,以为是美国向承认中国共产党迈进了一步,因此建议不要派我们的代表去和共产党谈判——至少等一等看杜维廉的进一步努力再说。[9]5月30日,美国副国务卿史密斯致函国务院,信中说:现在的情况是没有定下一次开会时间,要等国务院答复。我们问了杜维廉,作为中间人还能不能再做工作?他的回答是否定的。既然看到不可能通过中间人了,现在只好做下一步选择,或是放弃在日内瓦争取释放美国人的企图,或是至少安排一次会议由美国代表和杜维廉一起和共产党谈判一次。我们充分认识到和中国直接谈判的缺点,但这显然是出于人道主义性质,不包含政治内容,使人们看成承认中国的一步棋的说法受限,而且在会议后还可以安排一次专门的记者招待会,来否定任何承认意义。文件最后说,总起来看,我们认为可以派罗伯逊(Robertson),由马丁随从,要求中方必须派中国代表团第二号人物、副部长、兼驻莫斯科大使张闻天。[10]

5月31日,美国国务院在研究了史密斯的信件后仍然坚持不和中国进行直接谈判的意见,认为派高层领导(罗伯逊)和张闻天谈,要比在低层次谈判带来更大的副作用:(1)事实上的承认。(2)背离了我们在日内瓦只和共产党人谈朝鲜和越南问题的立场。最后指出,我们不授权召开直接谈判,请你们敦促英国代表团让他们告诉杜维廉,作为美国在中国利益代表人继续发挥作用。

虽然意见已经发出去了,但为了稳妥起见,杜勒斯还是努力争取有关方面意见。6月3日上午,杜勒斯会见了总统新闻发言人哈格蒂(James C.Hagerty)。杜勒斯首先阐明了直接谈判的不利影响,在国内造成一种指责,认为这将是迈向承认红色中国的开始。哈格蒂说:“第一,在我看来美国必须要尽可能采取步骤以争取释放被扣在红色中国的美国人;第二,我看不出这样一谈怎么就会被人当成是官方的外交承认;第三,如果对此实在担心,为什么不可以让史密斯在日内瓦宣布一下他准备进行谈判但不应看作是外交上的承认。”[11]国务卿杜勒斯肯定了哈格蒂的建议。当天晚上10:50,杜勒斯致函美国日内瓦会议代表,信中说,我同意你们的建议,可以派一名美国的代表团成员随杜维廉去和中国共产党至少开一次会,讨论目前滞留在中国的美国人问题。[12]

美国日内瓦会议代表团收到国务卿杜勒斯的指示后,立即安排杜维廉同中方接触,协商会谈事宜。6月4日上午,杜维廉会见了宦乡。杜维廉首先把美国就直接谈判的态度向中方作了通报,说,美国愿意与中国就侨民问题举行会谈。美国准备以美驻捷克大使约翰逊为代表,他在美国代表团的地位仅次于史密斯和罗伯逊。希望中国方面以同等地位的代表出席。如果是王炳南先生这样的人就很好。宦乡说:“我们原则同意进行接触”。

6月4日下午,宦乡和杜维廉再次会面。两人就中美直接会谈的具体情况作了商谈,鉴于中方代表柯柏年要离开日内瓦以及杜维廉前往伦敦,最终确定第二天上午只做初步接触。

从1954年6月5日到6月21日,美方代表与中方代表在日内瓦会议期间共进行了四次直接会谈。在6月5日的第一天会谈中,双方只是进行了初步接触,并商定在第二次会谈中就实质问题进行磋商。6月10日,直接会谈进入实质阶段。约翰逊首先就在押美国人数、类型进行了说明。王炳南发表了事先准备好的声明,说只要双方有诚意,所说的在中国被扣的美国人和在美国被扣的中国人的问题是不难解决的。这次会谈也没有具体谈到个人,而是提出原则性的意见。6月15日,第三次会谈举行,中方建议双方可以发表一个联合声明,表明在各自领土的对方公民都应被允准回到自己的祖国。约翰逊说,联合声明没有必要,而且怀疑联合声明能达成协议。[13]但是经过这次会谈,美方也认识到,估计今后几个月内,共产党有相当可能会将一批在监犯驱逐出境,他们还答应可以和家属通信,对“表现好的”可以减刑。我们也希望告诉共产党人,经初步审定,我们将对10至15名中国人发放离境许可。[14]

6月17日,美国国务卿杜勒斯给日内瓦美国代表团电报,就国务院了解的情况向他们通报,“国务卿已经口头和书面请求司法部长逐渐向那些想回大陆的中国学生发放离境许可,国防部的意见是他们离开美国不能违背美国的安全利益,司法部长口头同意。根据非正式的审查,国防部迄今只发现一个人不能离境,那就是钱学森(FYI唯一的制导导弹专家,加州理工学院,是你们453号表上的第一个)。”[15]

日内瓦会议是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在外交上与美国举行的首次会谈,也为两国解决侨民问题提供了重要的途径。但会谈曲折而艰难,从起始美国授权英国驻北京代办杜维廉作为中间人进行穿插外交,后经过杜维廉的不懈努力和各方较量,最后同意直接会谈。在日内瓦的四次谈判中,中美两国就侨民回国发表了各自的意见,但钱学森回国则使美国疑虑重重,成为他们极力阻止的重要对象。

二、艾森豪威尔总统亲自过问:“这不应该成为障碍”

日内瓦会议后,在美中国留学生于1954年8月、9月在美国东、西两岸分别致信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内容基本一致,大体是说:我们都是一些背井离乡的中国学生,到美国多年了,远离妻儿,远离父母,想回国而不能,不仅不能以爱心报答父母的深爱,而且令父母忧愁、失望和十分痛苦,美国扣留我们背离美国的人道精神,我们所学知识是公开的,不影响美国的安全。最后呼吁美国总统撤销禁令。[16]他们不仅将信邮寄给总统,而且邮寄给美国的各大报社。留学生信件不仅给总统以压力,而且更为重要的则是将美国扣留中国留学生的事情公开化。

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些信还引来无数的同情者和声援,他们对美国的政策产生质问,增加了美国国内力量对政府的压力。在一次艾森豪威尔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一名《纽约时报》的记者在会上提问:“总统先生,有26名在美国的中国学生说他们给你写了一封信,请你放他们回家去。他们说他们知道有数以千计的中国学生现在正被禁止回国。尽管他们从报上看到已经要有15人被释放了。你如果不能告诉我们这件事的具体情况,能不能告诉我们有关这一问题的政策?”面对记者的提问,艾森豪威尔支支吾吾地说:“嗯……我不太清楚这一件事的前因后果——怎么会出现这一件事,也不清楚现在解决到什么程度。这一个恼人的问题,我们曾长期思考过。”[17]

美国一位名人的遗孀内奥米·本森给国务院的领导写了一封很有意思的信,说:“我看到了中国学生们写的一封信,说他们被美国政府禁止不得回国。你们各位是了解情况的,请代我向总统先生致意”。最后说:“我们相信这些来到美国的学生们只是学生和朋友,没有理由认为他们不能仍以朋友(身份)回去,这并不冒什么风险。让慈悲的善性不被官僚主义所玷污吧。”[18]

那些被俘美国人的家人、朋友认为是因为美国的禁止释放学生的僵硬政策致使他们的亲属被扣中国。他们也纷纷向国务院、国会等机构施加压力,宗教界、报界和国会的压力也纷至沓来,要求国务院争取释放被扣在中国的美国人。他们认为,这些在押人员的命运受到了美国政府僵硬的对华政策的影响,他们将成为这种政策的牺牲品。早在1954年5月,就有一些人士认识到这个问题,如美国远东事务助理国务卿德鲁姆赖特在给副国务卿墨菲的备忘录中认为,美国扣留中国人造成了我们要求中国释放美国人这一交涉中严重的困难。[19]

1955年3月3日,美国国务院副国务卿赫伯特·克拉克·胡佛(Herbert Clark Hoover)就美国扣留一些掌握技术能力的留学生与滞留在中国的美国人写了一份备忘录给艾森豪威尔总统。备忘录说,由于滞留在中国的美国空军仍然被困,那些留在美国的技术人员的滞留问题需要重新审查,国务院将研究这个问题并提出建议。1955年4月1日,国务卿杜勒斯就滞留在美国的中国学生写了一份备忘录给艾森豪威尔总统。备忘录指出,在目前规则下,移民归化局禁止中国学生离美不利于释放那些囚禁在中国的美国人。备忘录还指出,释放学生可以使美国更加有效地在联合国和其他地方抗击中国共产党。因此,国务院已通知司法部移民归化局不反对被发现有资格离美的任何中国学生离开美国。文件最后说,那些希望回到中国大陆的受过技术训练的学生回国问题仍然按照1952年移民法第215(a)款的规则执行,如果有的话,他们中间也只有少数几个人可能被禁止离美。[20]4月4日,艾森豪威尔总统审阅了该文件。就在这一天,美国国务院给驻日内瓦总领事高恩去了一封电报,指示:(1)拒绝中国就在美留学生遭受非礼的指控。(2)声明,除了几个正在审查的几个案例外,没有中国学生想回国而被滞留的现象。(3)强调,美国政府密切关注中国没有采取针对被滞留在中国的美国人的措施,这已招致美国公民的强烈抗议。4月8日,高恩同中国驻日内瓦代理总领事沈平举行会谈,通报美国国务院电报内容。沈平驳斥了美国对中国的控告,表达了中国对滞留在美留学生的关注,并说:“我们的学生到美国是学习来的,他们有权利返回他们的祖国,这与那些在中国违法的美国人有根本不同。”[21]

随着中美双方就相互侨民回国问题谈判的深入以及美国民众对政府采取的拖延政策所表示的强烈不满,美国政府也不得不在中国留学生问题上作出让步。5月14日,美国国务院致电美国驻日内瓦总领事高恩,要求与中国驻日内瓦代表举行会谈,提出一份那些滞留在中国的美国侨民的名单,并声明美国已经消除了对每一位愿意离美学生的限制,以前针对限制中国留学生的禁令现在已经取消,除两个不再想离开美国的人士外。[22]随后美国还对这份电报作了一些补充说明。5月30日,美国驻日内瓦总领事高恩同中国驻日内瓦代表沈平举行会谈,传达了这些意见。

就在美国极想赎回在华侨民的时候,1955年6月10日,国务卿杜勒斯与艾森豪威尔总统举行会谈,就战俘、平民回国举行磋商。国务卿把一份9日梅金森交来的一份备忘录向总统作了汇报。备忘录简要梳理了梅农在伦敦向麦克米伦提出的建议。梅农认为,双方都希望利用会谈解决问题,中国接受消除台湾地区的紧张作为会谈的主题。梅农建议,通过美国和中国外交代表在伦敦、新德里和莫斯科的接触开启谈判,双方采取必要的措施消减紧张局势。例如,美国可以明确表示,所有愿意回国的学生都可以回国,另外中方允许被滞留美国空军的亲属可以访问中国等。杜勒斯说,针对那11名空军的遣返,我们应该采取强硬的立场,不允许将这个问题与中国平民回国搅合在一起。总统回答说,我确信我们不能采取这样一个硬性的立场。杜勒斯说,对遣返中国平民我们没有达成意见。但对遣返我们的战俘,我们已经形成了一致意见。艾森豪威尔总统说,如果中国来的时候可以暗示让他们理解,那些在美国的中国人可以回家。杜勒斯说,那需要暗示让中国人知道在中国的美国平民可以回家。艾森豪威尔总统说:“我认为,我们应该让所有的中国人都回去。”杜勒斯说:“有两个人④,国防部对他们持怀疑的态度,因为他们都掌握有非常高的涉密信息”。总统回答说:“这不应该成为障碍。”他还说:“他们所掌握的信息现在已没有我们想象的那样有价值了”。[23]

在钱学森的去留问题上,国防部的意见至关重要。国防部一直以钱学森对美国的安全非常重要为由而拒绝放他回国。6月11日,美国国务卿杜勒斯给国防部副部长安德森(Anderson)一个电话,杜勒斯把昨天同总统会见就中国留学生回国的意见向安德森作了简要的介绍。杜勒斯说,总统比较坚定,坚持让所有中国人都回去的态度。安德森说,鉴于总统的意见,考虑到当前的情况,国防部会给总统写一份备忘录。杜勒斯还鼓励说,如果必要的话,国防部就这个问题同总统讨论一下,以便在备忘录到达之前,把事情弄清楚。[24]

当天,美国国防部就滞留钱学森以及最终决定放回钱学森的经过给艾森豪威尔写了一份书面报告。报告称,自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约有五千多名中国学生来美国学习,其中有110名学生可能掌握了不利于美国安全的信息。在这110名学生中,除2名同学外已全部释放。现把这2名同学的信息提交如下(笔者注:另一名同学是王大卫,与本文没有直接关系,内容从略):钱学森,空气动力学著名权威,喷气推进专家。他目前担任加州理工学院喷气推进中心“戈达德”教授。在1951年他从事机密研究的许可证被吊销前,他在喷气推进实验室从事高级机密的国防项目。报告还指出,现在看来,他那个时候掌握的涉密信息可能被最新研究所超越,并且这些信息在苏联阵营看来也可能成为基本常识。[25]

6月13日,总统国防事务联络官古德帕斯特同艾森豪威尔总统商谈了这个问题,总统表示同意国防部释放他们的决定。[26]后来这个意见也传给了国务卿杜勒斯。

这样,关于钱学森回国,在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亲自过问下最终有了初步意见。也就是说在中美大使级会谈前,在美国国务院、司法部、国防部等部门的协调下,经过艾森豪威尔总统的亲自过问,有关钱学森回国的原则意见已经形成,但正式释放钱学森则要等到一个合适的机会,那就是中美大使级会谈。

三、共识中的错位:重新解读钱学森回国与大使级会谈的关系

1955年7月25日,中美双方在沟通一致的情况下同意在日内瓦举行大使级会谈,并发表新闻通告,宣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通过联合王国的的外交途径通信的结果,同意过去一年双方在日内瓦的领事级代表们的会谈应该在大使一级进行,以便有助于愿意回到他们各自国家去的平民的遣返问题的解决,并有利于进一步讨论和解决双方之间目前有所争执的某些其他的实际问题。双方大使级代表的第一次会晤将于一九五五年八月一日在日内瓦举行”[27]

1955年8月1日,下午4时许,中美大使级会谈第一次会议在日内瓦会议厅总统办公室举行。由于是秘密会议,房间里没有任何录音设备、速记员,记者也不能入内采访。美国代表是美国驻日内瓦大使尤·亚力克西斯·约翰逊(U.Alexis Johnson)、美国外交部中文官员拉尔夫·克劳夫(Ralph Clough)和爱德文·马丁(Edwin Martin)、美中文翻译罗伯特·艾克佛(Robert Ekvall)。中方代表是王炳南大使及其助理。会议首先进行了五分钟的会面交流,随后约翰逊问王炳南是否希望第一位发言,王大使接受了邀请。王大使开始宣读事先准备好的文件。指出,7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宣布,根据中国法律程序,释放11名美国空军,同一天可以离开中国,拟于4日到达香港。王炳南还说,中国政府希望这一行动对目前的谈判有积极的影响。如果双方都采取缓和的态度,解决两国平民回国的问题不会有什么困难。随后,他们就会议议程以及对外宣传进行磋商,并商定8月2日举行第二次会谈。[28]

8月2日,上午10时,中美举行了第二次大使级会谈。约翰逊首先提及那些滞留在中国的美国侨民问题,说美国民众对他们的安全比较关切,并提交给王炳南36位滞留在华人员名单。随后王炳南宣读声明说:“我们对待美国民众像其他国家在华民众一样,只要他们尊重中国的法律,我们给予他们保护。”王炳南还说:“中国政府将经常通知美国那些在华美国人的状况以及我们采取的措施。”王炳南还将在华美国人分成四类,并对他们各自采取的措施作了说明。谈到中国在美留学生,王炳南说:“绝大多数都在中国大陆有家庭,长期以来,由于美国政府的限制和现实的困难,他们不能自由地回到他们的家庭。这是一个需要紧迫解决的问题,中国政府对此十分关注。”约翰逊说:“中国政府对在美中国留学生的真实情况存在误解。”还说:“目前没有中国学生被阻止不能离开美国。”他还问王炳南:“是否知道哪一位中国学生被阻止离开,我会马上对此进行调查。”王炳南回答说:“我会仔细研究一下你所说的,在以后的会谈中答复你。”最后他们还就会议室的租赁费进行了磋商,同意双方共同承担、平均分配。王炳南还说:“这是合理的安排。与会谈达成的结果,费用问题是小问题。”[29]从整个第二次中美大使级会谈看,没有具体谈及单个留学生问题,更没有涉及钱学森回国事件。

按照双方约定,8月4日,中美举行了第三次大使级会谈。从会谈的记录以及每次会谈后约翰逊发给国务院的电报[30]看,没有谈及钱学森回国的事例。而将钱学森的例子在大使级会谈中举出,那是8月8日第四次会谈的事情。为了准备中美第四次大使级会谈,8月7日晚,中国外交部给王炳南大使发了一份电报,指示:“如果对方提出临时互相派人视察,我们可以指出照前电所说侨民回国是一件经常性的事,派人视察根本不能解决这个问题。至于双方发表一项共同声明,那是需要的,但不能代替第三国代管的实际措施。其他各点已详反驳对方的论点电中。兹发上对美方在第三次会议中发言的评论稿,(附件一)可争取在第四次会上先用此稿,然后看对方说什么,根据反驳对方的论点,相机予以反驳。……另发上‘关于钱学森的例子’补充材料一份,(附件二)供你们在会上运用”。[31]

关于第四次会谈引出钱学森事例的内容,我们还可以从美国解密的《美国对外关系文件》中看出:首先王炳南就学生回国发表了一份长长的声明,说,到目前为止,还有很多学生被禁止回国,特别提到钱学森的事例。王炳南在声明中还详尽说明了钱学森回国被阻的情况,同时提及钱学森于6月15日写给陈叔通的那封求援信。王炳南还说,学生害怕表达回国的愿望。约翰逊就一些问题回答,特别强调,包括钱学森在内的中国学生的限制已取消。除特殊情况外,所有人员可以自由离开。[32]

通过从中美双方解密的历史档案看,中方谈判代表将钱学森事例正式提出来是在8月8日举行的中美大使级第四次会谈中,这不仅与中国外交部于8月7日给王炳南的指示相吻合,而且与第四次会谈当天约翰逊发给美国国务院的电报相一致。在8月8日举行的中美第四次大使级会谈中,王炳南提及钱学森回国事例,但是美方已于8月4日签署了同意钱学森离境的通知,也就是说在第四次大使级会谈开始时,中方不知道美方已做出释放钱学森的决定。

关于美国释放钱学森回国,笔者目前所掌握的档案显示:当中美双方政治谈判进入实质阶段时,美国国防部于1955年8月3日,由国防部部长助理威廉·H·戈德尔(William H.Godel)给美国国务院写了一份备忘录。备忘录指出:确认国务卿、副国务卿、国防部副部长、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和古德温帕斯特就这个问题所进行的讨论,在1955年6月11日达到了白热化。国防部撤回了反对意见,如果钱学森要求出境签证,同意释放他。我们理解,美国国务院正在和社会主义中国进行政治谈判,在合适时候可以作出释放的决定。文件还说,这个事情早已告诉艾森豪威尔总统,并且他已同意释放他们。[33]美国国防部还将此电报抄送给司法部移民归化局局长。笔者认为,这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提醒。也就在翌日,美国移民归化局洛杉矶分局局长阿尔伯特·德尔·古尔丘签署了释放钱学森的通知。通知指出:“司法部1950年8月23日禁止您离境的命令已经撤销,你可以离开美国。你离开美国将不会再遇到任何困难,请你将离境的所有计划和安排通知我部。”[34]当天司法部驻洛杉矶办公室将这一决定电话通知钱学森。8月5日,钱学森到移民局签到,带回了正式通知。随后,钱学森开始了离境的各种准备。

余论

通过对中美解密档案的解读和考证,我们不难发现,钱学森回国是新中国成立后中共争取海外留学生归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五十年代海外留学生归国的一个典型个案。他的回国是五十年代中美关系演进的结果,同时也是五十年代中美关系的缩影。新中国建立后,大批在海外留学的中国学子满怀爱国热情,冲破重重阻力回到祖国,投身到新中国的建设,形成一股青春涌动的留学生归国潮。由于受冷战和麦卡锡主义影响,美国对中国留学生回国政策持矛盾态度,一方面驱逐他们,另一方面又滞留他们。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对此态度明朗,就是禁止他们回国,特别是对那些有特殊学科背景的学生,他们更是明令禁止出境。朝鲜战争结束后,中美两国利用日内瓦谈判之机,商谈两国侨民回国,从而开启两国二战后的首次直接谈判。

为了赎回各自的侨民归国,尽可能掌握日内瓦会谈的主动权,中美两国都就侨民归国发表了原则意见,并作出了一定的让步。但钱学森回国则牵动着美国的神经,国防部作出了“有一个人不能离境那就是钱学森”的意见,但会谈却为双方侨民归国谈判提供了接触的机会。此后,美国政府为了赎回在华美国侨民以及尽量掌握会谈主动权,考虑到钱学森所学知识的时效性,在艾森豪威尔总统的亲自过问下,于1955年6月,即在大使级会谈前形成了同意钱学森回国的原则意见。1955年8月,正当中美大使级会谈正酣之时,美国正式作出了释放钱学森回国的决定。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钱学森回国是中美双方从1954年日内瓦会谈以来长期谈判以及艾森豪威尔总统亲自过问的结果,是美国军方根据形势变化做出的重要决定。钱学森回国“中美大使级会谈书信赎回”说存在误读或者欠稳妥。那为什么长期以来“书信赎回说”一直占据着学术和媒体的话语权。主要是因为长期以来这方面的档案尚未公开,人们对“书信赎回说”信以为真,从逻辑推理上说这一观点看似合理。再就是参与当时谈判中方代表王炳南大使在其回忆录《中美会谈九年回顾》也说:“6月间,钱学森在一封给国内的家书中夹带了给陈叔通副委员长的信,信里要求政府帮助他早日回国。总理见信后立即转给了我。我便就钱学森的归国问题向约翰逊提出交涉。约翰逊曾狡辩地说,没有证据表明旅居在美国的中国人想回去,我立即举钱学森的例子批驳了他”。[35]这份备忘录似乎就是人们所理解的“现身说法”,这也许就是此观点的思想来源,由此带来了如何科学地看待回忆录和口述资料的问题。口述资料具有生动、鲜活的特点,但其准确性难以保证。研究人员在利用这些口述资料时一定要谨慎,要经过斟酌和多线索的比对,以免以讹传讹。

注释:

①史学界对钱学森回国基本上持此态度。1955年8月1日,中美大使级会谈在日内瓦开始。周总理立即指示王炳南大使,以钱学森这封信为依据,与美方进行交涉和斗争。尽管会谈开始时美国大使尤·艾里克西斯·约翰逊(U.Alexis Johnson)否认美国政府扣留了任何中国公民并不肯提供在美国的中国侨民和留学生情况,但当王炳南大使拿出钱学森的信,并当场宣读以后,约翰逊哑口无言了,他立即要求休会,并请示国务院。在这种情况下,美国政府才允许钱学森离美回国。参见涂元季:《人民科学家钱学森》,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26页。

② 在20世纪50年代,关于这个问题的谈判被称谓“中美平民归国谈判”。为了避免现在人们所理解的“平民”概念相对狭窄,笔者认为采用“侨民”统称较为合理。在美中国侨民主要包括中国在美留学生和科学家;而美国在中国的侨民主要包括朝鲜战场上被俘美国士兵以及在中国大陆关押的美国罪犯。

③ 宦乡,时任外交部西欧非洲司司长;柯柏年,时任外交部美澳事务司司长。

④ 美国国防部所指两个人,一个是钱学森,另一个是从事奈克火箭研究的王大卫。

参考文献:

[1]《美国政府扣留我国留学生问题材料(摘要、有关禁止中国学生出境的法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档案,档案号111-00114-01。

[2]Telegram from the Under Secretary of State(Smith)to the Department of State,FRUS,1952-1954,Volume.ⅩⅣ,China and Japan,p.417.

[3]Telegram from the Under Secretary of State(Smith)to the Department of State,FRUS,1952-1954,Volume.ⅩⅣ,China and Japan,p.421.

[4]《1954年5月19日宦乡与杜维廉关于中美两国侨民回国问题的谈话记录(节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档案馆档案,案卷编号:206-Y0012,载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档案馆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档案选编第一集:1954年日内瓦会议》,世界知识出版社,2006年,第379页。

[5]Telegram from the Secretary of State to the United States Delegation at the Geneva Conference,FRUS,1952-1954,Volume.ⅩⅣ, China and Japan,p.427.

[6]《1954年5月26日黄华关于美国政府无理扣留中国侨民和留学生问题对记者发表的谈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档案馆档案,案卷编号:206-C064,载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档案馆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档案选编第一集:1954年日内瓦会议》,第380-381页。

[7]New York Times,May 29,1954.

[8]《1954年5月27日宦乡与杜维廉关于中美两国侨民及留学生回国问题的谈话记录(节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档案馆档案,案卷编号:206-Y012,载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档案馆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档案选编第一集:1954年日内瓦会议》,第381-382页。

[9]Telegram from the Secretary of State to the United States Delegation at the Geneva Conference,FRUS,1952-1954,Volume.ⅩⅣ, China and Japan,p.436.

[10]Telegram from the Under Secretary of State(Smith)to the Department of State,FRUS,1952-1954,Volume.ⅩⅣ,China and Japan,p.438.

[11]Extract from the Diary of James C.Hagerty,Press Secretary to the President,FRUS,1952-1954,Volume.ⅩⅣ,China and Japan,p.442.

[12]Telegram from the Secretary of State to the United States Delegation at the Geneva Conference,FRUS,1952-1954,Volume.ⅩⅣ,China and Japan,p.443.

[13]Telegram from the Under Secretary of State(Smith)to the Department of State,FRUS,1952-1954,Volume.ⅩⅣ,China and Japan,p.468.

[14]Telegram from the Under Secretary of State(Smith)to the Department of State,FRUS,1952-1954,Volume.ⅩⅣ,China and Japan,p.471.

[15]Telegram from the Secretary of State to the United States Delegation at the Geneva Conference,FRUS,1952-1954,Volume.ⅩⅣ,China and Japan,p.475.

[16]《中国留学生1954年致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的两封公开信》,载《建国初期留学生归国纪事》附录七[M],中国文史出版社,1999年,第479-483页。

[17]《建国初期留学生归国纪事》[M],第61页。

[18]《建国初期留学生归国纪事》[M],第62-63页。

[19]Memorandum by the Deputy Assistant Secretary of State for Far Eastern Affairs(Drumright)to the Deputy of Under Secretary of State(Murphy),FRUS,1952-1954,Volume.ⅩⅣ,China and Japan,p.419.

[20]Foreign Rela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M],1955-1957,Volume.Ⅱ,China,p.443.

[21]Foreign Rela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M],1955-1957,Volume.Ⅱ,China,pp.467-469.Foreign Rela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1955-1957,Volume.Ⅱ,China,pp.467-469.

[22]Foreign Rela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M],1955-1957,Volume.Ⅱ,China,p.583.Foreign Rela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1955-1957,Volume.Ⅱ,China,p.583.

[23]Foreign Rela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M],1955-1957,Volume.Ⅱ,China,pp.588-589.

[24]Eisenhower Library,Dulles Papers,General Telephone Conversations.

[25]The Secretary of Defense,Memorandum,Subject:Chinese Aliens Detained in the U.S.for Security Reasons,Reproduced fromthe Holdings of the Dwight D.Eisenhower Presidential Library.

[26]Foreign Rela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M],1955-1957,Volume.Ⅱ,China,p.589.

[27]《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文件集第3集:1954-1955》[M],世界知识出版社,1958年,第334-335页。

[28]Foreign Rela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M],1955-1957,Volume.Ⅲ,China,pp.1-2.

[29]Foreign Rela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M],1955-1957,Volume.Ⅲ,China,pp.7-10.

[30]Foreign Rela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M],1955-1957,Volume.Ⅲ,China,pp.14-15.

[31]《中美大使级会谈第三次会议中关于互相派人视察问题的复电及相关发言稿(对美方在第三次会议中发言的评论、关于钱学森的例子)》,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11-00015-07(1)。附件一是《对美方在第三次会议中发言的评论》;附件二是《关于钱学森的例子》。

[32]Foreign Rela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M],1955-1957,Volume.Ⅲ,China,pp.19-20.

[33]William H.Godel,Memorandum for the Secretary of States,Reproduced from the Holdings of the Dwight D.Eisenhower presidential Library.

[34]A Letter from Albert Del Guercio to Hsue Shen Tsien,钱学森图书馆藏,档案号RW-钱学森-2505-007。

[35]王炳南:《中美会谈九年回顾》[M],世界知识出版社,1985年,第49页。

Qian Xuesen's Returning and the Negotiation of Chinese and American Nationals'Returning in 1950s

Zhang Xianmin

For a Long time,people have always connected Qian Xuesen's returning to China and the Sino-American ambassador level talks together.The author found that exploring Qian's returning home process should be placed in the background of the CPC striving for Chinese overboard students returning to China.And it also should be analyzed,combined with the negotiation of Chinese-American expatriates returning home in the 1950s(the Geneva conference,the consulta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president and relevant departments,the Sino-American ambassador-level talks).

Qian Xuesen's Returning;the Geneva Conference;Sino-American Ambassador-level Talks

谈起钱学森回国,人们自然想起1955年的中美大使级会谈。因为坊间广泛流传着这样一种观点:在周恩来的指示下,中方代表在中美大使级会谈中利用钱学森写来的那封求援信与美方代表交涉,最后要回了钱学森。①笔者在学习和研究中对这一观点存有疑问,中方以钱学森事例与美方进行斗争,也就是利用那封求援信与美方代表进行交涉是1955年8月8日在中美大使级第四次会谈上,而美国司法部签署正式同意钱学森回国的通知是1955年8月4日,也就是说,美国释放钱学森,中国政府不得而知。带着这样一个问题,笔者查阅了大量新近解密的中美档案,发现早在1954年的日内瓦会谈时,钱学森回国就是美方思量的重要问题,美方不断缩小禁止离美人数,最后聚焦于钱学森一人身上。在中美大使级会谈前夕,美方为了换回在华被扣的美国人和争取大使级会谈的主动权,艾森豪威尔总统召集有关方面商谈此事,最后提出了同意钱学森回国的原则意见。1955年8月,随着中美大使级会谈的开展,美国国务院敦促司法部正式签署了同意钱学森离美的通知。钱学森回国是新中国成立后中共极力争取留美学生回国的一个典型个案。只有把钱学森回国放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考察,放在50年代中美侨民归国谈判②的历史坐标中审视,才能看清钱学森回国的历史发展脉络,才能就钱学森回国得出比较全面而准确的认识,本文试图从三个方面对这一问题进行详细阐述。*本文为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钱学森回国档案文献整理与研究(1950-1955)”(批准号:14BDJ023)阶段性成果。笔者多次前往美国国家档案馆、加州理工学院档案馆等档案部门查阅大量有关钱学森档案文献资料,该文在相关档案系统全面整理基础上完成。

2016-1-14

张现民 男(1973-)上海交通大学钱学森研究中心副研究馆员 历史学博士

(责任编辑 张敏)

K826.16

A

1009-3176(2017)03-07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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