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娟娟
西藏地域辽阔,地貌壮观,资源丰富,在这片土地上人们创造了丰富灿烂的民族文化,出现了许许多多的伟大历史人物,像松赞干布、赤松德赞、宗喀巴等都是家喻户晓的人物。这些伟大人物推动和发展西藏社会经济文化,也为中华民族文化的繁荣做出了巨大贡献。绛曲坚赞是一位不可忽视的伟大历史人物,下面试就他的一生做一评价。
西藏地方帕竹政权建立者大司徒绛曲坚赞(1302年-1364年)出生于朗氏家族,该家族是西藏早期的一个贵族,传为自天降而来。他3岁时开始读书写字;7岁时从京俄大师泽细巴受居士戒,起法名绛曲坚赞(菩提幢);9岁正式出家受沙弥戒;14岁时,进入萨迦派的根本道场萨迦寺一边学经,一边了解有关行政管理和兵法,为后来担任万户长奠定了基础。1321年,绛曲坚赞受萨迦地方政府的委派回到乃东,担任帕木竹巴万户的万户长。第二年,元朝中央政府正式册封他为帕竹万户长,赐给他封诰及镶有三颗宝石的虎头纽印。在任期间,他开始针对帕竹万户所存在的一些弊端进行整顿。还大力发展农牧业生产,增强了帕竹经济实力。1335年,绛曲坚赞的政治军事才能,使帕竹地方政权日益强盛起来。1349年,他推翻了萨迦地方政府的统治,控制了前藏大部分地区,建立了帕竹地方政权。1351年,绛曲坚赞资助修建泽当寺,作为培养帕竹地方官员的地方和帕主噶举派传法中心。1354年,绛曲坚赞战胜了萨迦派,建立起政教合一的帕竹政权。至此,以绛曲坚赞为首的帕竹噶举派成为西藏大部分地区的统治者,取代了萨迦派地位。“1358年,元顺帝妥欢铁木儿派遣达鲁花赤等金字使者进藏,赐给绛曲坚赞大司徒的名号和印章等。”[1]晚年撰写《朗氏家族史》,1364年去世,享年63年。
前几任万户长多是昏庸无能,上任万户长坚赞郊沉迷于酒色、生活奢靡、荒淫贪暴、强迫僧人交纳差税、欺压百姓,使得帕竹势力逐渐减弱,其他万户及有权势者占据了帕竹地区相当大的土地,正如绛曲坚赞所说:“帕木竹巴弟子分布广且数量多,政权名声远扬,说是拥有整个雅隆和文地,但实际上我仅掌握雅隆的一半和文地的一半土地。”[2]1321年,绛曲坚赞担任帕竹地区万户长,由于其他万户占据了帕竹地区相当大的土地,加之官员贪污成风,腐败较为严重,帕竹库房空虚,基本没有一点积蓄。正如他自己说:“见到库房中的东西,他万分沮丧,连着三个夜晚以泪洗面”。[2]由此可见,帕竹万户在当时已经贫困到了极点。1324年,萨迦派又联合雅桑、蔡巴和止贡等万户共同对付帕木竹巴万户,结果被绛曲坚赞打败。雅桑原是帕木竹巴万户属下的一个千户,由于受萨迦地方政权的支持得到了很大发展,最后从帕竹万户中分离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万户,开始与帕竹争夺属地和庄园。绛曲坚赞担任帕竹万户后,起初他想在“贡噶、扎喀、内邬、沃喀达孜、桑珠孜、伦珠孜、仁蚌等乌思藏的紧要的中心地方建立了13座大城堡”[1]。1349年,绛曲坚赞以武力兼并雅桑、蔡巴、止贡等万户的领地和属民。1335年,绛曲坚赞趁帕竹与雅桑发生纠纷的机会,出兵打败了雅桑万户。1354年,绛曲坚赞占据了乌思藏的大部分地区,绛曲坚赞直接任免十三万户的官员,推翻萨迦地方政权,建立帕竹政权,统一了卫藏地区。
(一)废弃万户制,建立“宗”制
建立政权之后,绛曲坚赞一方面吸取萨迦地方政权的教训,一方面大胆采取措施来巩固新兴的帕竹政权,在政治方面,废除了原萨迦政权时期实行的“万户制”,在“力争用合法的手段收回以前丢失掉的帕竹万户属下的地方和庄园,但是雅桑万户对帕竹的合法的努力不加理睬”[1]设立了“宗”的行政体制。宗的原义是堡垒、城堡的意思,相当于基层行政单位(县)。其官吏名叫做“宗本”,各地的宗本是通过绛曲坚赞严格把关、精挑细选出来的,实行每三年一换的流官制度。绛曲坚赞还规定:“卫藏一切部落的首长派人到各'宗'所办诸事务都须各各盖章禀知大司徒绛曲坚赞”[3]。此举避免了世袭制带来的弊端,削弱了各万户的权力及割剧地方势力的影响,激发了各宗本管理事务的积极性,加强了地方管理,坚定了能力之士对帕竹政权的支持。绛曲坚赞在行政体制上实行“宗”制,是他的一项创举,这对帕竹政权的稳固都起到了推动作用,进一步促进了西藏地区的统一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二)制定“十五约法”
绛曲坚赞认为萨迦时期的法规残忍,如各类官员出现酒色之过,要受到极严重的惩罚,“要将男女二人用铁链捆在一起,在乃东桥头示众七天,然后投入河中。”[2]他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往昔西藏法王所制定的十善法戒,制定一种必须惩强扶弱,洞鉴真伪,分清皂白的法规”[4],即“十五约法”。“十五约法”在当时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维护了新兴的帕竹政权的统治,惩治了官员们的肆意胡为的作风,加强发展农牧业、商业的市场规范程度,促进了生产的发展,解决了家庭矛盾和冲突。如“十五约法”中规定的“受理真伪控告诉讼法规”“被杀者命价诉讼法规”“杀伤处刑诉讼法规”“奸淫罚款诉讼法规”等[4],这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下层人民,减轻了对人民的剥削,调和了社会矛盾和阶级矛盾。
(三)严格遵守教规法规,以身作则
前任万户长坚赞郊整天沉湎于酒色,不务正业,无所事事,帕竹万户的势力日渐式微。各教派之间相互争权夺势、宗教戒律松散、僧人不安分、无法专心修习法典,宗教风气不纯,进而影响到了当时的社会风气。因此,绛曲坚赞在宗教方面也进行了改革,要求僧人要严格遵守教规和法律法规,他本人根据佛教的戒律要求,率先垂范,过午不食、远离酒色、生活清贫,以此来约束万户官员的作风和行为,这种做法得到了僧俗群众的大力支持和认可。五世达赖在《西藏王臣记》中说:“他的官寨内邬栋孜有内外三道门,在第三道内门之内,禁止饮酒,禁止妇人入内。他本人也不饮酒,并且过午不食(僧人戒律里的一条规定),完全过着出家人的生活。” 可见,戒律非常的严格。1351年,绛曲坚赞建立泽当寺,加强了对佛教教理的学习。他还多方延请其他教派高僧大德来泽当寺讲经。这种做法既起到了发展佛教文化,也促进了各教派僧人团结的作用。
(四)提倡植树造林,造福后代
绛曲坚赞提倡开垦荒地,植树造林,禁止乱砍乱伐。他强调:“在我们全部土地和势力范围内,每年要保证栽种成活二十万株柳树,要委派守林人验收和守护。种树的好处是:(木材)是维修本政权所属寺院、修葺寺属与非寺属百姓破屋、船只的必不可少的物资,人人要管好无穷无尽的宝藏-发菩提心和植树。由于所有的地方和沟谷林木疏落,所以划分休耕地要根据时令季节,不要拔除树根,要用锋利的镰刀和工具划界,划界后要种树。”[5]他又说:“在我这个老翁身体健康时期,尽量倡导植树和进行我所考虑到的土木工程是为了后代人。”[5]其提供植树的目的是造福后代。在那个时代,绛曲坚赞能意识到要植树造林并且非常重视,今天的我们更值得去反思,当代人类不合理的开采,过度的浪费,环境污染、资源消耗相当严重,我们要用实际行动来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其措施改善了当地的生态环境,增强了保护环境、爱护树木的意识,为后人树立了榜样。同时让人们将植树造林上升为环保思想的高度,积极加入到环保队伍中去,为改善环境贡献一份力量。
绛曲坚赞将土地平均分配给农民,规定了收获的六分之一为赋税。绛曲坚赞还撤换了不称职的宣努韦色和其他官员,大胆起用一批年青有为的人才,成为发展帕竹万户的主力军。通过发展封建农牧业生产,扩建乃东孜宫堡,修缮庄园房舍等,扶持庄园发展等多种措施发展西藏经济,使得农业生产比重增大、生产技术提高及集市贸易繁荣等景象。这一系列的措施,使得帕竹政权的统治日趋稳固,生产经济不断的恢复和发展,社会也越来越稳定安定,这对后来的西藏社会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总的来说,这些措施在当时具有进步作用。
通过以上对大司徒绛曲坚赞的粗略分析,他是西藏历史上的杰出人物之一,是一位有才能有思想意志力坚强的一位统治者,更是一位为广大人民着想、符合人民愿望的领袖,是藏族历史上一位杰出的政治家和改革家。大司徒绛曲坚赞在他掌管帕竹政权的40多年里,为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和发展,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对帕竹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这与他优秀的品质和个人魅力是密不可分的。绛曲坚赞自幼开始学习读写,期间学经、修法,学习行政管理及兵法,练就了他经邦济世的本领和一身浩然正气的君子之风,这也为他后来担任万户长奠定了基础。他担任万户长后改变了当时混乱、被动的局面。他建立新兴的帕竹政权后所采取的改革措施和所制定的制度上,表现出了他的果敢和明智。尤其是大力推广庄园制度,一方面调动了农奴们的生产积极性,另一方面促进了经济的快速发展。绛曲坚赞所进行的改革为以后的帕竹政权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对以后西藏社会的安定和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具有一定的进步作用。
[1]恰白·次旦平措等,陈庆英译.西藏通史-松石宝串[M].拉萨:西藏古籍出版社,1996年,p420、p402、p414
[2]绛曲坚赞著.朗氏家族史[M].拉萨: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藏文古籍编辑室,1986年,p189、p409、p368
[3]郭译师·循努白,郭和卿译.青史[M].拉萨:西藏人民出版社,1985年,p144
[4]五世达赖喇嘛阿旺罗桑嘉措著,郭和卿译.西藏王臣记[M].民族出版社,1983年,p131、p130
[5]大司徒绛曲坚赞著,赞拉·阿旺、佘万治译.朗氏家族史[M].拉萨:西藏人民出版社,1989年,p253、p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