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军良,汪 翱
(1.中国延安干部学院,陕西 延安 716000;2.武汉大学 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湖北 武汉 430072)
十九大报告明确好中国特色大国外交要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要完成好这一历史使命。在走近世界舞台中央的同时,不断构建好新时代中国外交话语体系成为一个时代重要命题。然而,我们外交战略取得丰硕成果的同时,面对新的国际形势和世界格局,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们有些外交政策、需要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一篇题为《为什么中国的外交话语这么难懂?》的文章引发了学界的热议。该文认为,中国在向世界解释自己的外交政策时,总是有一个美好的愿望,总是希望能够说服外界“中国的复兴是件能使全世界获益的好事”。但事实是:中国话语追求宏大叙事,习惯于用几个抽象的概念概括出中国外交的精髓,“合作共赢”就是极好的例子。这大概和中国人几千年历史文化积淀下来的思维方式有关:我们追求整体综合的思维,习惯于用整体容纳个体,这和西方从个体走向整体的思维方式正好相反。
该文指出,在已有的外交话语整体性大概念下,必须辅以具体细化的政策说明来支持这些概念所要表达的主张。否则,中国外交话语就会被认为只是“中国例外论”的宣传工具而已。很快,这篇文章受到了学界“热烈”的回应,先后有多篇文章就“中国外交话语”难懂与否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具体可分为三类:
1.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副研究员徐进发表《为什么抱怨中国外交话语难懂的总是西方人?》[1]一文作为回应。他指出,抱怨中国外交话语难懂的总是西方人。而实际上,他认为,西方人并非真的不懂中国外交话语,理解中式概念不是问题,问题在于他们担心话语背后的利益和权力之争,即话语权之争。
2.复旦大学国际关系学苏长和教授则以《中国外交话语对外表达的几点看法》为题,表达了自己的观点。该文提出要“打造融通中外的新概念新表述新范畴,构建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话语体系”,即“为世界提供来自中国的新概念新表述新范畴,而不是针对不同国家形成不同的新概念新表述新范畴”。同时,随着中国在世界上影响力的上升,中国更需要以我为主,用自己鲜活的语言来表述世界。
3.北京外国语大学张志洲教授发表了题为《还是让中国外交话语保持合理的“难懂”吧》一文。在他看来,要让中国外交话语像西方等国家所想要的那样容易理解,本质上是中国外交思维的美国化,而这不仅对于中国是一种伤害,对于世界也是一种伤害。他认为有必要“让中国外交话语保持合理的难懂”。相关的文章还有,但以上三篇文章基本可以作为这一类的代表,将中国外交话语与话语权联系,认为西方抱怨更多是对话语权转移的警惕。
这一类文章既有张锋本人的回应,也有一些独立学者的撰文。
1.张锋在《中国外交难道不需要国际说服力吗?》一文回应批评,他认为,抱怨中国外交话语难懂的,不仅仅是西方人,还有诸多学者、中国人。因而,中国外交话语对不同的国家、不同的事务必须具有针对性,从而让“合作共赢”这样纲领总领性的概念发挥更大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它有助于提高中国的说服力。
2.马云根先后在共识网发表《中国外交话语的困境》和《中国外交话语要保持合理的“难懂”?》。在前一文中,作者对比了张锋和前述几篇批评文章的观点后指出,造成话语困境的很大原因在于,中国学者学术缺乏独立性,围绕政策出发,不能建设性地提出自己的观点。在后一文中,作者对张志洲的文章进行批评,指出,中国作为国际社会一员,作为世界政治平等的参与者之一,有必要使用易懂的外交话语让世界听懂中国的声音;在全球化时代,外交话语难懂,则表明是对现实状态所使的权宜之计,国家的信誉受损是必然的结果;西方学者对中国外交话语“难懂”的抱怨,根本上说是在一个仍然由西方主导世界秩序的时代,意图让崛起的中国对自己的外交政策进行合法性自证。当然,与张锋的文章相比,马云根的文章观点尖锐,直入中国最根本的国家政治体制问题,那就是中国社会主义以及长期的革命主义外交传统,如何呼应全球化和西方主导的价值观。显然,作者无法找到合理的答案。
随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上任以来,种种新政策、倡议开始提出,随着“一带一路”、“中国梦”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等的提出,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到新时代为中国外交提供诸多新的视角,也给中国外交带来了新的挑战;同时,中国与周边一些国家的领土、海洋权益争端的日益突出,也要求中国外交有一些新的思路。因此,不少学者提出,要根据国际环境新变化,要主动构建外交话语新体系:
1.薛力:“一带一路倒逼中国外交决策改革”与“中国需重塑对外话语体系”。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薛力研究院先后在金融时报中文网(FT中文网)了多篇关于一带一路与中国外交转型的文章,其中与中国外交话语相关的为如前两篇。前一篇主要论述了中国外交机制改革的必要性,后一篇则专门论述了重建外交话语的必要性和方法:一是将带有革命色彩、军事色彩的外交词汇放弃使用;二是将外交理念、政策具体化、措施化;三是保持核心外交话语的稳定性、避免外交政策的大幅度摇摆。
2.达巍:“解释中国外交话语的为什么总是领导人?学界落后了”。达巍认为,外交话语要让人听懂、记住,首先要做到指向明确;其次,外交话语需要有说服力。同时,话语是否好懂,特别重要的是要在第一时间尽快拿出对话语的详细解释。在他看来,外交话语是中国官方话语的一部分。改进中国的外交话语,是再造中国官方话语体系努力的一部分。此外,在外交话语与话语权之间关系的问题上,庞中英认为,外交话语权是由外交话语形成的权力,或者作为权力的外交话语。他进而认为,能转化为国际权力的外交话语一般有如下几个特点:一是定义一国外交政策及其内容的;二是反映一国的基本立场和价值的;三是要求变革的、代表国际社会大多数人心声的;四是能主持全球正义和公平的、提供国际公共产品的外交话语。显然,外交话语与外交话语权两者并不相同。如何定义外交话语?外交话语其地位如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为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的前提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实现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有效构建。新时代中国外交话语是否需要重塑、如何重塑?也是笔者撰写此文的目的。通过前面的讨论,我们毫无疑问会发现,对中国外交话语及话语权的讨论是有意义的。而且,在中国共产党的光荣领导下,我国外交政策得到了世界各国的认可和接纳。可谓是我们具有良好的外交传统和外交基础。新时代随着世界政治经济形势和国际格局的新变化以及我国的发展和全球化的深入,我们为世界提供越来越多的“中国方案”,分享越来越多的“中国智慧”。党和国家的战略决策的也在逐步调整,重塑外交话语对于把牢外交话语权是十分必要的。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庄重宣告全党全国全世界:“中国共产党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的政党,也是为人类进步事业而奋斗的政党。中国共产党始终把为人类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作为自己的使命。”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成立新中国以来,随着不同意识形态阵营的格局变化,党和国家的基本外交战略也随之进行调整,其外交话语经历由革命性外交话语向发展型外交话语的变化。外交话语中的斗争性、阶级性已经减弱,而随着中国融入国际体系,外交话语中的国际性因素,如国际法、国家责任和国际社会共同价值因素也相应增加。
话语,其英文单词为“Discourse”,意指在特定类型的讲述或论著中使用的语言。相应的,外交话语英文可表述为“Diplomatic Discourse”,其概念也相应地可以表述为,外交工作领域使用的语言,既包括各种场合国家领导人、外交官员的公开场合讲话,也包含各类有关外交工作的书面文字。在现代语境和文化环境中,无论是语言,还是语言中特定的话语,它所包含的意义已经远超文字本身,它代表了一种文化、理念和价值观,代表一种思维方式和权力。因此,有西方学者指出,“话语意味着一个社会团体依据某些成规将其意义传播于社会之中,以此确立其社会地位,并为其他团体所认识的过程。”[2]从这一角度来理解,外交话语显然是通过其语言的表达、宣传来获得影响,形成权力。但是,外交话语本身,即使没有传播或产生社会影响,亦有其特殊性。
与生活话语相比,外交话语是高度形式化的话语。外交话语与一国外交实践直接相关,而在国际政治的语境中,国际政治作为一国国内政治的延伸,外交工作从属于内政。因此,外交话语也是一国政治话语的组成部分,受一国国内政治生态、社会文化和心理的影响。在具体形式与内容上,外交话语又受到一国政治权力结构的影响。如果我们结合人类文明发展史上的几个历史阶段,我们应该能对外交话语的特征有更直观的理解。首先,外交话语具有民族性,从属于一国政治生态和政治文化。自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以来,民族国家成为国际社会主要行为主体,外交话语作为其维护国家利益的具体工具,不可避免地以本国家、民族利益为出发点,以反映自身的文化、历史、宗教和社会心理的特点。其次,外交话语具有国际性的特点。外交工作的特点在于其对象不仅仅是国内民众,还包括与本国交往的外国政府和国外民众,其受众的特点决定了它还具有高度的国际性。再次,外交话语具有与时俱进的特点,反映各个国家和国际社会的整体发展、进步。最重要的特征就是,在各国的外交话语中,“政治正确”不再局限于各国自身利益,一些人类共有的价值理念越来越体现出来,例如对人权、国家主权的共识,对环境的保护,如最近的叙利亚难民问题,欧洲各国在国家利益的现实政治与救助“国际难民”的政治正确之间的纠结,就是这种进步的具体体现。因此,从以上可以进一步引申,那就是外交话语越来越突破了民族国家的界限,越来越向着人类共同珍视的共有理念、价值方向发展,那就是维护人类共同利益,实现国际社会的共同进步。这既是全球化深入的影响,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体现,这在当代国际法的发展中已有具体的体现。[3]此外,从马克思主义理论出发,外交话语还具有阶级性的特点,反映的是不同阶级利益和立场;同时,它还是各国外交斗争的手段和工具,是一国意识形态的体现[4]。不过,无论是反映资产阶级利益的西方国家外交话语,还是反映了无产阶级利益和意识形态的社会主义国家外交话语,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外加话语因为其涉及到一国政治与外交实践,均具有高度的重要性,在一国政治生活中具有重要地位。
外交话语本质上是一种工作性、实践性强的语言和文字,具有高度的指向性和针对性。但是,外交话语在一国政治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首先,它是一国外交决策的具体体现。无论是在具体的日常外交事件的处理,还是在一国对外政策评价上,外交话语就代表了一国的基本态度,它是一国立场、行为的具体体现。其次,它是一国国家形象的具体展现。语言即文化,语言即形象。外交语言尤其如此。外交话语的提出,通过相应的言行,一国的国际国内形象就立即显示出来。他是一国形象的最好体现,因而也是各国观察该国的一个窗口。一国外交话语整体而言是一国国际形象、国家软实力的基本体现。从这一角度而言,它与一国的硬实力并无太大的联系。但是,硬实力是软实力发挥的基础。在外交实践中,分析一国外交政策乃至国内政策的演变,从分析一国外交话语演变的过程,也能得出清晰的结论。纵观中国60多年外交话语的演变,我们可以清晰地梳理出当代中国外交发展的轨迹。
从形式上来看,外交话语涉及到外交工作中使用到的口头和书面语言;从实质上来看,外交话语还与外交工作实践的方式、风格密切相关,更为重要的是,它反映的一国政权的组织形态和意识形态,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回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近70年来外交话语演变的轨迹,不难发现中国外交话语与我国内外政策密切相关,是我国政治发展在对外事务上的反映。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作为从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已约成为一个独立的社会主义国家,适逢冷战的国际大背景,保持国家的独立自主、保卫新生的社会主义政权是新政府的重要使命。因此,对内镇压反革命和实行土改,对外抗美援朝,“另起炉灶、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一边倒”成了当时有代表性的外交话语。这种种措施,都表示新中国要成为一个独立国家,要享有完整的主权。在国际交往方面,新中国政府逐渐形成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原则,作为处理不同社会制度国家之间交往的基本原则。到60、70年代由于中苏关系恶化以及受“左倾”思潮影响,“反对帝国主义、现代修正主义和各国反动派”、“东风压倒西风”、“两个中间地带”、“三个世界”等话语进入到对外事务的指导原则之中,革命意识形态极为浓厚,革命与战争成为主题。实际上,贯穿共和国成立前三十年的外交话语始终是“战争与革命”。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同志对世界发展的主题做出了新的评价,他认为“和平与发展”而非“战争与革命”才是世界的主题。在这一背景下,中国政府将工作重心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取代“革命外交路线”,“爱国主义”取代“无产阶级国际主义”,成为表述中国外交政策的主流话语。如日本学者村田忠禧教授在分析改革开放后至十六大历次中共“党代会”词汇变化,就发现“发展”一词的使用频率最高。这也从另一个层面印证了外交话语本身是国内政治的一种延伸。当然,在这一时期,“互利共赢”、“和平共处”仍然是中国外交的重要话语。在中国如何处理和大国关系上,“韬光养晦”成为指导原则。
与“和平与发展”不同,“和平发展”一词最早以“和平崛起”出现,于2003年提出。不过,到2005年,和平崛起已经淡出国内媒体,被“和平发展”取代,因为在一些学者看来,“崛起”一词容易引起歧义。[5]在中国政府的话语中,和平发展既是中国的对内发展战略,也是中国的对外发展战略。随后“和平发展”进入国内、国际视野,并被广泛解读。不过,在国际社会,两个词汇的含义并无差别,且“和平崛起”被使用得更多。显然,“和平发展”的提出,是随着中国的日益发展,消解“中国威胁论”的影响而提出的。应该说,这一理念的提出,在很大程度上消解了“中国威胁论”的影响力。纵观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外交话语转变轨迹来看,和平共处是不变的外交话语。不过,改革开放前的三十年,战争与革命、斗争被赋予更多的意义,这一时期的外交话语充满了阶级性、斗争性和强烈的意识形态色彩;而改革开放以后,国家中心工作是发展经济,外交工作中的重要一项是营造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因而和平与发展成为主题。随着全球化的深入,中国日益融入世界且国际影响力日益提升,中国向何处去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特别是“中国威胁论”影响扩大之后,中国外交话语需要有更多清晰的内容来回应,因而“和平发展”、“和谐世界”等既有中国特色,又包含国际法价值的外交话语先后被提出。
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先后提出了“一带一路”、“中国梦”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等理念,并称为新时代中国外交中的重要词汇。因此,如何构建新时代的中国外交话语体系,让这些外交话语更加形象、具体地被国际社会所接受,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新时代我国先后提出“迈向命运共同体”、构建“新型大国关系”,拒绝“零和博弈”、“强权独霸”等外交话语。但正如一些学者所指出的,中国外交话语体系构建的效果并不理想,中国外交话语受国际社会认同程度并没有显著提高。究其原因,有学者分析为:话语解读不够;受众意识不强;对外媒体发展滞后。前两者实际上可以归为话语本身存在的问题,解读不够可以说明是话语本身因文化差异等原因造成表达不够明确,第二方面的问题表明外交话语本身没有针对性,或是没有“国际性”。需要说明的是,虽然外交话语本身属于一国国内政治的范畴,但是,外交话语本身的意义在于向外界传达自己的意志,其目的在于展示自身意图和形象,如果受众不能清晰地接收或是不情愿接收,则说明外交话语出台并没有达到目的。就像前面所述的“和平发展”一样,仍然在很多场合被理解为“和平崛起”。因而,内涵清晰、准确的外交话语,是新时期外交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最后,我国外交话语中蕴含的两个重要因素,无论是中国传统文化思想和马列主义,在西方主导的国际关系体系中,是受到怀疑的,对后者尤其还存在排斥。此外,西方国家普遍的宗教信仰,使他们对无神论存在怀疑,而中国现实的政治制度与西方的不同,也受到西方社会长期的猜疑,这些因素都使我国的外交话语的表达受到限制。[6]但是,近年来,随着中国与外界交往的深入,中国的方方面面日益全面地展现在世界面前,世界各国对中国的了解日益深入,对中国的认识也将客观、全面。如果我们以一种更容易被世界所接受的方式,来展示我们的外交理念、文化,这样,对于我国在国际社会的形象提升,减少国际社会的猜疑,也将大有裨益。
外交话语具有明确的目标,因而新时代中国外交话语体系的构建,有必要遵循如下原则:首先,外交话语的价值理念应符合国际社会发展方向,体现国际法律基本规则。中国外交话语在构建过程中,不能仅仅考虑中国传统文化和马列主义的特色与特殊性的一面。正如我们总是强调中国“和平发展”被外国理解为“中国例外论”一样。我国外交话语体系的构建,需要充分考虑国际社会共同的价值、文化理念。尤其是在国际法制日益完善,国际法充分发展的今天,一国的外交与决策应充分的考虑其所承担的国家责任,应更多地考虑国际社会共有的价值理念。其次,外交话语的目标群体应充分考虑其国际性因素,既包括外国政府官员,更应将普通民众考虑在内。很显然,外交话语针对的是一国对外政策,其受众应充分考虑外国政府和普通民众的需求。外国政府毫无疑问,是首先要求考虑的对象。但是,在政治制度日益民主化的今天,离开了民众的参与,很多国家大政方针无法实施,特别是在民主选举制度完善和发达的国家,民众的选票决定了政治家的命运,任何候选人都必须重视民众的心理。所以,外交话语的选择应考虑国外民众的接受问题。再次,外交话语应有清晰明了,并具体可操作措施。清晰明了,并非是指外交话语词汇简洁,而是指前内涵、意义一目了然,让人不至于产生歧义。同时,外交话语所展现的内涵和目标应具有可操作性,而非简单的美好的愿景。如果仅仅被理解为美好的愿景,则会被理解为该国的权宜之计,而非出于诚心诚意。因此,选择外交话语的同时,必须考虑其可操作性的一面。
首先,规范外交场合的语言。在外交场合,任何语言、文字都具有特殊意义。任何外交人员的用词、动作都将被赋予重要内涵。从这一角度而言,外交无小事。从这一角度而言,当前外交部门的一些日常用词、用语虽然很接地气,但显然并非无懈可击。在国家平等概念日益深入人心的今天,再谈“大国”、“小国”之分,而不具体谈国家责任、义务,显然是不合时宜的。其次,充分开展各种形式的公共外交。公共外交是指一国政府及首脑对另一国国民直接开展外交。具体如演讲等形式的交流,让另一国民众直接与本国领导人对话。近年来,我国领导人、外交人员在这方面做得越来越多,效果也日益显现。不过,这在未来还有继续上升的空间。再次,外交话语应经学界充分论证、诠释。学界起到沟通政府与民众的作用,外交话语具有政策性强的特点。外交政策、词汇的出台,有必要经过学界的论证,将其内涵具体化、形象化,将其变得具有可操作性。这样,才能更容易被认同。此外,中国的政界、学界也应多与国外机构、学者进行交流和沟通,通过建立多轨道的外交关系,充分地就本国外交话语展开对话。以坦诚的心态,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这样,也会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释疑的作用。
[1]徐进.为什么抱怨中国外交话语难懂的总是西方人?[EB/OL].http://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3325942017-08-22.
[2]王志珂.福柯[M].湖南教育出版社,1999.195.
[3]曾令良:.现代国际法的人本化发展趋势[J].中国社会科学,2007(1):89-103.
[4]陈以定.当代中国外交中意识形态建设与国际话语权建构——基于中国外交话语分析视角[J].学术界,2012(7):79-87.
[5]阎学通.“和平崛起”的分歧、意义及策略[J].中国社会科学,2004(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