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化传媒学院思政部,成都 610013)
中国农村妇女网络政治参与探析
欧庭宇
(四川文化传媒学院思政部,成都 610013)
农村妇女作为农村逐渐劳动力空巢化的重要群体,其政治参与影响着家庭的稳定、社会的发展。网络为扩大农村妇女的参与范围、参与规模及她们跟政府之间互动对话提供了有利条件,但是受到农村妇女自身社会经济地位、网络虚假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水平等条件制约,导致农村妇女政治参与状况不甚理想。为此,加强对网络管理制度、网络建设平台、农村妇女的参与意识及参与能力等方面的改善,进一步提升农村妇女的网络参与水平,使网络政治参与更加民主化与规范化,发挥农村妇女政治参与的主体作用,从而实现农村妇女撑起政治参与“半边天”的目标。
中国;农村妇女;网络政治参与;路径
政治参与是衡量一个国家政治文明进程的一个重要变量,是公民通过一定的方式去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政府的决策或者公共政治生活的政治行为。网络政治参与作为政治参与的一种形式,是政治参与在网络时代的延伸。专家学者们对农村妇女网络政治参与内涵、困境、途径等方面做了全方位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关于农村妇女网络政治参与的内涵,李雪彦认为“农村妇女以虚拟的网络身份通过互联网表达政治主张及政治意愿,影响和推动政治决策或监督政府行政活动的行为。”[1]从政治参与困境与挑战情况来看,孙玉娟、赵文嘉认为“农村妇女网络政治参与面临政治文化素质不足、经济地位低、网络平台建设滞后以及网络虚假信息泛滥等诸多方面的限制,导致其在政治参与上仍属于社会弱势群体。”[2]李雪彦认为,“加大对妇女的职业培训力度来刺激农村妇女的主观心理愿望,乡政府出面招募一些志愿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妇女进行辅导,加大设备投入帮助她们通过电话交流、亲自拜访及撰写请示等形式加强同上级政府的沟通。”[3]
尽管农村妇女政治参与得到了学界和政府的广泛重视,但是从研究成果来看依然十分匮乏。通过在中国知网搜索“农村妇女”、“网络政治参与”等关键词发现,有关农村妇女网络政治参与的研究几乎处于空白状态。在如今互联网时代,农村妇女政治参与是“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举措,只有占农村半数的妇女拥有必要的政治权利,并用其权利有效地维护其合法的权益,基层民主的发展才能走向深入。”[4]笔者希望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较为务实有效的解决办法,提高农村妇女的政治参与水平。
近年来,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政治参与逐步成为公民参与的重要途径。尽管农村妇女受到“现实生活环境受到历史、文化、社会等各种因素的制约,使导致她们的政治参与一直处在相对不利的地位,”[5]但是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为提升农村妇女政治参与的整体水平提供了一定可能性。《第3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88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0.3%,半数中国人已接入互联网。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6.20亿,有90.1%的网民通过手机上网。换句话说,网络为农村妇女提供政治参与的新平台,为她们在网络中获取时政、阐述观点、分享信息提供了有利条件。研究发现,网络政治参与具有时效性、互动性、公开性等特性,有助于拓宽农村妇女政治参与范围,增强了农村妇女与政府之间的互动对话,扩大了农村妇女的政治参与规模。
(一)拓宽了农村妇女的政治参与的范围
网络是民主的新渠道,是让农村妇女广泛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不断扩大有序政治参与的渠道,也是保障她们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手段。政治参与途径不仅包括参与选举、听证会、上访等传统政治参与途径,还包括大众传媒、网络参与等新兴政治参与途径。《中国政治发展报告(2013)》显示,网络和大众传媒等克服了传统政治参与途径中城乡人大选举重视度不高、代表与选民联系不紧密等问题,起到了平衡沟通、理性表达等作用,是一种真正拓宽农村妇女参政的有效渠道。微信、微博、QQ群、论坛、人人网等开放交流式网络平台为领导干部与农村妇女在线交流,就农村福利政策、子女教育等农村妇女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在线回答,解疑释惑提供了便利。网络政治参与具有范围广阔性、内容的多样性、地位的平等性,农村妇女可以通过网络了解最新党和政府发布的时政要闻,克服农村信息闭塞,同时避开对农村妇女歧视与偏见,真正拓展了她们参政的渠道和平台。
(二)增强了农村妇女与政府之间的互动对话
现实生活中农村妇女的政治参与受到经济发展、社会地位、政治心理、政治机制和社会机会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其在参与过程中处于弱势,主要表现为不平等的话语权与不充分的发言权。随着互联网走进亿万用户,微信、微博等通信软件不仅为普通公民尤其是农村妇女赋予了民意表达、获取突发事件反馈信息的平等机会,而且有效地解决传统政治参与中经济和时间成本较高的问题。网络政治互动中,让政府了解到了更多农村妇女的意愿和想法,真正起到了倾听民声、了解民意的作用,从而实现了农村妇女与政府之间的互动对话。
(三)扩大了农村妇女的政治参与规模
近年来中国互联网统计报告显示,农村村民尤其是农村妇女使用网络政治参与的规模不断扩大。除了网络的促进作用,也跟国家重视女性干部的作用有关。2016年湖南省浏阳市部分村落调查显示,受女村干部的影响,农村妇女的公共参与快速成长。截止目前,从3名到31名农民代表,其中朱雪芹、杨晓霞、刘丽等农村妇女代表的涌现,表明农村妇女在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中有了更多的话语权。随着政治参与更加民主化与规范化的发展,农村妇女的政治地位有了质的飞跃,这与不断增长的农村妇女政治参与规模是分不开的。农村妇女通过网络进行政治参与和其他政治参与方式相比,具有针对性强、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和社会关注度高等特点。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更多农村妇女能够充分表达观点、碰撞思想、传播新知识,同时,政府了解社情民意的深度和广度也得到进一步扩充,扩大了农村妇女的政治参与规模。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便捷、迅速、互动的网络政治参与使广大农村妇女政治参与积极性有了极大提高。尽管她们积极参政,但是仍然受到不协调的因素影响,譬如,束缚于“男尊女卑”、“三从四德”等封建伦理的思想导致她们无法接受较好的教育等,不难理解农村妇女政治参与的形势依旧严峻,表现如下方面:
(一)农村妇女社会经济地位的制约
从经济学和社会学领域出发,社会经济地位是基于收入、教育和职业等因素,作为总体衡量经济和社会地位的标准。由此,剖析农村妇女的社会经济地位,需要将个人收入、教育程度、职业声望和其他因素纳入考量范围。
从个人收入、教育程度、职业声望等三个方面分析,农村妇女社会经济地位极大程度上限制了她们的网络政治参与。收入可以包括相对收入和绝对收入。农村妇女的“相对收入”与她们及家庭的储蓄和消费在社会上的相对收入有直接关系。在农村居民收入方面,上半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88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50元,前后倍差系数为1.96,无论是个人收入还是家庭收入处于劣势,生活质量难以保证。马克思曾经指出:“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6]才能由更多精力与愿望参与公共事务。经济学家约翰·梅纳德·凯恩斯则提出“绝对收入猜想”,收入和消费有一定关系。尽管农村妇女的家人外出务工养家糊口,只能以科技含量低的工厂务工和零散性参工形式获得经济来源,但是经过城市生活的较高消费与低廉收入的抵消过程,农村妇女的社会经济地位仍然难以有较高的改观。教育程度对收入有直接影响,教育带来更好的就业机会,可以把人从较低的社会经济地位提升到较高的地位。目前阶段,我国农村妇女的文化程度大多是初中及初中以下学历有的甚至文盲,这直接成为网络参政的拦路虎。综合其他学者的调研分析发现,一半以上的农村妇女不会使用五笔、搜狗拼音等汉字输入法,不知道如何收发电子邮件,不能正确注册、访问、使用博客及网络沟通。可以说,即使农村妇女怀有诉求表达的政治愿望,极有可能因为自身不擅长网络操作而丧失网络议政的机会。因此,社会经济地位的低下不仅是影响农村妇女网络参政的首要问题,也是真正融入网络政治参与的机会问题。
(二)网络虚假信息的误导
虚拟的网络环境为农村妇女政治参与提供了更为民主平等的对话平台,但种类繁多的网络虚假信息将会对她们的网络政治参与带来不利因素,甚至对于参与能力较弱的农村妇女,极可能走向“群体极化”,即某些组织煽动他人的想法,将某个集体最初存在某些偏向,进一步鼓动他人偏向之前的方向继续移动,最终导致偏激的观点。部分别有用心人利用她们对外界知之甚少的不利地位,引诱她们陷入“群体极化”的泥淖,不仅没有获得参政议政的合法性,而且将其引入违法犯罪的深渊。网络诈骗是较为常见的一种虚假信息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同时,大多农村妇女网络参政能力较弱,他们的网络使用安全性成为隐患。近年来,诈骗案件层出不穷,欺骗手段可谓是五花八门,包括黑客通过网络病毒方式盗取别人虚拟财产、网友欺骗、网银升级诈骗、网络“庞氏诈骗”等手段,利用农村妇女的自我防范意识较弱及贪图便宜的心态而实现获取利益的诈骗行为。网络虚假信息的传播不仅酿造了数不胜数的悲剧,而且也阻碍了更多农村妇女网络参政的进程,愈来愈多的人们畏惧网络而选择减少网络参政的机会,这成为了农村妇女网络参政的信任难题。
(三)农村网络平台建设水平不高
在三网融合的背景下,互联网的主导地位日益凸显,围绕着互联网打造面向农村的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将在调整农村经济结构,转变农村经济发展方式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由于硬件设施建设仍然比较落后,导致互联网在农村的普及率仍然不够高,直接影响了农村妇女使用网络平台的水平。《信息化服务的高成本问题研究——网络基础设施服务报告》显示,截止到2015年年底,农村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比城市地区低约40%,中西部地区的宽带家庭普及率也远低于东部地区。硬件使用费用方面相对较高,对于家庭收入较少的农村家庭来说是一种过重的经济负担。2015年,李克强在经济形势座谈会强调:“运营商提升网速降低网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是重要的公共服务,应当加大建设力度”。长期以来宽带网速最高徘徊在4MBps左右,下载速度缓慢,上行网速最高只有512Kbps或1Mbps左右,而且还长期处于很贵的状态,一个月包月的价格大概约为138元左右。尽管一些运营商推出“买10送2”、“买12送2”等包年促销活动,但包年费用必须一次性全部交齐加重了农村妇女的经济负担。除了硬件设施方面,软件设施也不健全不完善,网络建设人才队伍相对不稳定。没有资金保障的情况下,信息服务基站对基站维护和软件更新方面的日常运作十分困难,由于用工形式属于无编制、无福利形式,导致人才严重不足、素质能力参差不齐等问题。因此,硬软件设施落后、建设经费不足、上网费用过高等阻碍因素导致网络平台建设相对滞后,从而影响农村妇女进行网络参政的水平。
在前面的论述中,笔者从多个角度分析了农村妇女网络参政的困境与挑战。虽然消除网络政治参与所面临的一系列阻碍因素并非易事,但是不能因为畏惧困难而裹足不前。因此,我们分别从网络参政的制度层面、平台建设层面、农村妇女的参政能力层面、意识层面等试图构建更加系统的、完善的网络参政机制。
(一)制度层面:完善网络政治参与的相关法律制度
实现农村妇女有序政治参与的首要问题是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完善相关法律配套制度。目前,我国已制定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等三十多部法规,基本涵盖了不同的法律层级和互联网主要管理领域。尽管我国网络传播立法取得不错成绩,但是其进程仍然落后于实际信息技术和网络媒体的发展,同时也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网络立法进程,导致农村妇女等弱势群体的政治地位与期望的效果不相适应。2009年,英国政府制定和发布了《政府部门Twitter使用指南》旨在于推动政府微博规范化发展、严格管理,供各级政府部门参考。我们应当借鉴英国等发达国家的网络法律法规,将现有的法律法规执行到位,颁布新的管理条例解决新问题。2006年制定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要求互联网传播规范化,以保护互联网信息传播安全。2015年南京邮电大学信息产业发展战略研究院和中国行为法学会基础理论研究会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竞争与监管蓝皮书》,从宏观层面揭示了我国互联网企业不正当竞争的行为特征,并分析其深层原因,为互联网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立法与监管建议。在立法上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从法律层面上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等方面使相关法律法规透明化,并且从国家大数据战略角度出发,把握“互联网+”行动计划和建设信息社会的契机,成立务实高效的“网上政府”,从而保障农村妇女等弱势群体“有冤有地方伸冤”。此外,无论现有网络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还是正在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需要制定一些公民权利保护法律来保障网络政治参与更加民主与自由,如《新闻自由法》、《个人隐私法》等网络法规,进一步完善农村妇女网络参政的法律保护程序。
(二)能力层面:提高农村妇女的网络政治参与能力
除了完善网络参政的相关法律,最关键的条件是农村妇女本身的政治参与能力,这决定了能否将网络参政的理论可能性转换为直接现实性。列宁曾经指出,“文盲是站在政治之外的,必须先交他们识字。不识字就不可能有政治,不识字只能有流言蜚语、传闻偏见,而没有政治”。[7]农村妇女的文化素质不高,就直接限制了网络参政的操作能力和认知能力,导致与其他社会成员之间的能力鸿沟。《第3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6月,城镇地区互联网普及率超过农村地区35.6个百分点,“不会上网”和“不愿上网”仍是农村人口上网的主要障碍,68.0%的农村非网民因为“不懂电脑或网络”不上网,认为“不需要或不感兴趣”的农村非网民比例为10.9%。这就需要“对信息弱势群体要采取倾斜和扶助政策,对不发达地区加大投入,普及电脑和网络知识,通过远程教育,让更多的人接触和了解网络技术,提高其吸收和利用信息资源的能力,消除数字鸿沟。”[8]当然,为农村妇女提供相应的网络知识培训与网络工具扶持仅仅是解决参与的一个操作过程,而重要是提高她们的认知能力。一般来说,知识水平的高低决定了其社会地位的高低,社会经济地位高的人政治参与比例往往高于社会经济地位低的人群。《第3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报告》显示,每月收入2000元以上者占到58.3%,而月收入在500元以下者占14.2%,无收入者仅占6.4%。为了进一步提高农村妇女经济水平和认知水平,需要不断加强农村妇女的继续教育提高网络参政的独立思考能力、协调能力,进一步完善她们的知识结构,提高创造力和专业技术水平。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推进,农村的硬件设施和软件设施都逐步完善,为了实现农村妇女的现实需求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可以考虑“成立社区学校,包括专家、社区居民、辅导员等成员共同组成社区教育团体,彼此学习交流和资源共享”。[9]因此,从加强农村妇女网络操作能力和继续教育入手,有效缩小“信息富有者”与“信息贫困者”直接的数字鸿沟,从而实现农村妇女享有网络参政过程中的知情权、发言权和监督权的平等与自由。
(三)平台层面:加强农村网络平台建设
网络法律的健全与农村妇女自身网络参政能力的提高推动国家政治参与的规范化与系统化,也离不开网络平台建设的加强,并且还要采取有软有硬措施保证平台建设的有序进行。“随时以举事,因资而立功,用万物之能而获利其上”。 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信息资源深度整合,打通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大动脉”。相比城市,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是我们的短板,需要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农村互联网建设步伐,扩大光纤网、宽带网在农村的有效覆盖,注意降低应用成本,为老百姓提供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信息服务。一是基础支撑要有新提升,与时俱进强化宽带网络、公共平台和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二是集成应用要有新提升,注重大数据开发应用、政务全程运用和信息化惠民实效,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三是网络经济要有新提升,壮大电子商务产业,推进落实“中国制造2025”,提升电子信息制造业,进一步做强软件产业,培育发展新动能。在保障网络硬件设施的改善的同时,还要重视网络维护人员的技术培训和福利待遇,建立一支规模宏大、能力较强、素质较高的农村网络人才队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人才队伍建设,要把造就世界水平的科学家、网络科技领军人才、卓越工程师、高水平创新团队作为国家的战略任务来抓,切实把人才资源汇聚起来,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强大队伍。2011年,美国颁布的《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教育战略计划》,加强信息安全人才培养工作,大力推进信息安全教育和培训发展;近年来,英国政府每年拨款几百万英镑帮助大学培养下一代网络安全专家,不断解决各级信息安全教育中技能缺口问题。我们可以适度借鉴发达国家的网络人才培养经验,解决农村网络人才队伍的紧缺、松散等问题,实现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体系化、规模化、系统化。此外,要“运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机制,支持正面的‘意见领袖’发挥主流媒体的宣传优势,通过新闻发布、媒体采访、专家解读等形式进行网络公开辟谣”,[10]提升农村妇女识别网络信息的判别能力。
(四)意识层面:提高农村妇女的网络参与意识
网络参政是事关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国家长治久安、人民群众福祉的重大战略问题,还需要加强农村妇女伦理道德建设,提高她们的道德自律意识,营造和谐、绿色、健康的网络文化环境。为了提高农村妇女的网络自律意识,需要不断加强自身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和规范意识,通过审慎地对待网络信息,主动承担起对他人和社会的责任和义务,而且使用网络工具要注意网络礼仪,同时要尽量保证言语表达的内容与形式的仪式感。农村妇女常受传统观念和环境限制,网络参政伦理道德建设需要“意见领袖”的引导,逐渐提高政治意识。美国学者拉扎斯费尔德于 20 世纪 40 年代提出了 “意见领袖” 的概念,认为“意见领袖是指那些影响人们意见、态度、信仰、动机与行为的人”。“意见领袖”具有提供舆论信息、促使舆论形成、维系成员关系、保证组织发展、监管协调成员交往等重要作用,利用“意见领袖”传达农村妇女政治参与的内容,可以增强农村妇女的政治觉悟。
[1] 李雪彦.贫困地区乡村妇女网络政治参与研究[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03):75.
[2] 孙玉娟,赵文嘉.农村妇女 网络政治参与的机遇与挑战[J].世纪桥,2016(08):95.
[3] 李雪彦.贫困地区乡村妇女网络政治参与的滞后与提速研究[J].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2014(03):98.
[4] 李德刚,朱红娟.当前我国农村妇女政治参与的制约因素及解困措施分析[J].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报,2016(07):6.
[5]欧庭宇.当代青年政治参与的网络文化环境优化研究[J].高等财经教育研究,2016(01):10.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104.
[7]列宁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90.
[8]刘文. 网络时代政治参与的难题及对策[J].中州学刊,2003(6).
[9]欧庭宇.中国新生代农民工媒介素养探析[J].电视研究,2016(11):41.
[10]欧庭宇.新生代农民工网络政治参与的问题及对策[J]. 北京青年研究,2016(04):43.
D442.62
A
2095-7238(2017)05-0037-05
10.3969/J.ISSN.2095-7238.2017.05.008
2017-01-03
基金来源:本文系四川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科研项目“地方治理中的乡规民约与法制融合研究”(SCXF201601)的阶段性成果。
编辑:邵西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