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多措施推进城乡居保工作
2016年,内江市隆昌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级经办工作按照“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原则,以“完善制度、平台保障、参保提率、深入宣传、规范实施、优化服务”为主线,切实落实好惠民政策,在参保扩面、保费征缴、待遇支付、专项稽核、等各方面的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各项任务。
为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营造广大居民踊跃参保的良好氛围,隆昌县居保局积极探索、集思广益,创新宣传模式,采取“点、线、面”结合的“3+1”立体化宣传模式,采用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健康持续发展。
各镇(街道)利用春节人员集中返乡的有利时期,组织工作人员走村入户发放宣传手册、个人权益告知单。制作政策宣传动画片,深入浅出地解读城乡居保各项惠民政策,充分调动广大城乡居民的参保积极性,促进参保扩面。
县居保局专门成立“宣传督导组”在春节前后,深入到全县19个镇(街道)各村(社区)走访群众、宣传政策、了解各镇(街道)政策宣传落实情况。
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及时将2016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目标任务分解到各镇(街道)。各镇(街道)及时将目标任务下达到村(社区),建立了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县居保局建立按月银行代扣征收制度。
建立参保进度月报告制度和定期督查制度。2016年缴费人数已达118532万人,比2015年增加4224人。
及时审批待遇,做好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明确待遇审批条件、发放时间、办理流程、所需资料等工作要求,确保到龄人员及时领取待遇。2016年共办理60周岁以上待遇领取人数达10.77万人,发放养老金1004.23万元。
加强年检工作,确保基金运行安全。2016年2月以来,对养老金待遇领取人员的生存年检、资格认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督查,各镇(街道)认真落实年检工作。2016年参加资格认证104838人,认证率达99.8%。
加强数据比对工作,严防基金流失。每月在发放出盘时,加强与全市金保系统和全省社保信息数据的比对工作,严查重复领取养老金人员,有效防止基金流失。2016年暂停重复领取待遇人员88人,追回重复领取待遇资金 8.47万元。
2016年,修订出台了《隆昌县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激励办法》,评分细则涵盖了目标任务的完成、经办工作的规范操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组织实施、宣传工作、资格认证、信息报道等内容,能较全面客观的评价各镇(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开展的情况。
加强重点环节风险管控,比如待遇领取资格审核、信息变更、待遇申请核定、代扣代发出盘回盘等环节。
建立了日常稽核、重点稽核、专项稽核和风险评估相结合的内控机制。
2016年对各镇(街道)上报的部分死亡暂停人员进行了专项稽核,追回死亡人员多领养老金900元,有效遏制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流失。
加强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财政专户管理制度,将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收入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各项基金支出由专户保障合理调度使用。
严格按照经办规程的要求,各镇(街道)以村为单位,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各类人员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严防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流失。
加强业务培训。县居保局2016年共安排了20余人次到省内外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培训;10月中旬对镇(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负责人、工作人员、村(社区)协办员进行了虹膜认证培训,培训人数达50余人次;镇(街道)也利用各类村(社区)干部会议,主动联系县居民保险局的业务骨干,组织安排对村级协办员的培训。以上举措,有效提升了县、镇经办人员、村(社区)协办员的政策水平、业务素质和经办能力。
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协调配合。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金融经办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县农村信用社各营业网点遍布城乡,43个营业网点免费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缴费及待遇发放业务服务。
隆昌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