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荣池
春读书,兴味长,磨其砚,笔花香。
读书求学不宜懒,天地日月比人忙。
燕语莺歌希领悟,桃红李白写文章。
——民国熊伯伊《四季读书歌》
深夜,我读书的时候小马突然醒来说,读段书给我听。当时我看的是散文,舒琦的《一只狗的母爱》。她平日对文学并不感兴趣,这次却认真地听我读完了这篇文章。
静静的夜了,这种朗读除了诗意之外,让我觉得很有意思,太多的时候我们己经习惯闷着头读书,何时我们放声地去读一篇文章,让周围的一切和我们一起欣赏文字的美丽,而不是自私地独吞?(姑且我把这里所说的阅读指的是让人快乐的阅读,不是为了完成任务的。)
小时候读书就是拿腔拿调的朗读,母亲认为这样的读书才是认真的——她不识字,对于读书这件事情的理解就是这么淳朴,好比她又认为我的大字写得很黑等等。那时候母亲早早叫我起来“念书”,她对个别邻居家的冯姓兄弟早上起来“和尚念经”的做法很是赞同,让我学别人的样子在后院读书。她说,清早起来空气好,读书脑子清爽。冯姓的兄弟后来都考上了大学,这就更坚定了她的这些观点。在母亲的监督下,我那时候背书的效率很高,在班上抽查的时候总是被老师表扬,甚至被当选为抽查读书的小干部,很是威风——谁要是背不上来就把名单写下来报告老师。
那时候的学习热情真是高,老师却大抵很疏懒,办公室里有他们休息的床。换在现在是违反精致管理要求的,但那时我们对先生敢有什么要求么?我们完全是靠自觉读书,语文课的大部分时间就是读课文,老师的理论就是“书读百遍,其义自现(先生读‘见音)”。这种放羊式的教学也不是没有好处,我们几个学有余力的便有自己支配的时间。
我们走出教室,躲在校园某个角落的春光里读书。桑树的叶子很不是很茂密,阳光照在脸上并不灼热。这种环境下读书不知道有多么惬意,真正是愉快学习。有时候,有大段的背诵人物,我们还获准在早读的时候出去读,在满地的油菜花里阅读,嗡嗡的蜜蜂在勤劳地工作,我们大声地读着还不能全部理解的课文,却已经牢牢地记在渴望知识的心上。
很多很小的时候就牢牢记住的知识,当时只是一知半解,甚至一窍不通,但是一种求知的信念让我们顽强地記住他们,我们不敢辜负那大好的春光。懵懂间长大了,这些倒被我们忽略了,有时候长大未必就是成熟。
春读书,兴味长。如果选一个安静清新的早晨,和太阳一起醒来,捧着一本书大声地朗读——这一定是我们心底的天籁之音,这些一定能感动我们时而沉默的生活。读书也是可以像热火朝天的工作一样,让我们充满着希望和朝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