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梦野
摘 要:当前大部分建筑企业为了保证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建筑施工质量方面,但却忽略了建筑工程的前期工程招标的造价控制,最终导致招标投标双方的经济效益都无法得到保障,工程造价的质量控制无从谈起。所以建筑企业应该均衡每一个部分的控制与管理,以招标造价控制为前提,对后续施工部分的资金投入与施工质量进行控制,本文就围绕建筑工程招标阶段的造价控制进行研究,为今后建筑企业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研究;分析
在工程招标阶段想要真正做到造价控制,需要建筑企业合理正確的处理工程质量以及工程造价两者之间的关系,对负责工程经济的相关管理人员提出更高的管理标准,选择信誉可靠,综合施工能力强的单位进行合作,以此来为工程决策者提供更有效可靠的工程数据,进一步提高招投标期间的工程造价质量控制。
一、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控制存在的问题
1.建筑市场的供需状况左右着工程造价的问题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促进和刺激了建筑市场的需求量增加,承包商在成本中加上较大幅度的利润之后,仍然会有可能获得竞标的取胜全,固定资产投资下降,导致建筑市场萎缩,此时竞争加剧,承包商为了获得竞标机会,将利润降低到最小、乃至为零。市场经济规律所产生的结果是很明显的。当建筑市场的竞争力减少时,市场经济对于工程造价的影响是很小的;当建筑市场的竞争力增加时,或者说建筑市场处于完全竞争的状态下时,其对于工程建筑的造价影响是恨直接、敏感的,建筑市场任何一个微小的变化都会折射到工程造价方面。
2.评标方式不统一的问题
我国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在法律文本方面规范了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的行为,对于招投标阶段评标专家的地位做了具体的界定,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业主对于竞标项目的直接干预和影响,从理论层面保障了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的民主化和公开透明化。然而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评委会只能按照评标规则评标,加之评标时间过短,对于竞标企业的文件不能够做充分的、系统性的分析和评估,往往流于形式,不能够合理的确定工程造价的价格。
二、建筑工程项目招标控制造价方法
1.科学合理的编制标底
标底即是建筑单位对整体工程的资金投入的模拟底数。而因为标底的制作复杂,所涉及到的金额庞大,所以一般建筑单位都会选择将标底制作委托于具有相应资格、有丰富经验的咨询单位代为制作。不过其中也存在小部分建筑单位因为资金充足,自身就有专业的标底制作人员,会选择本单位自行制作。但需要注意的是无论采用什么样的标底制作方案,都需要保证标底编制内容的实事求是,保持与当前建筑市场的实际发展相一致,将工程标底严格控制于合理造价范围内。
2.确定合适的发包方式
建筑工程因为整体工程量庞大,所以需要选择发包的方式来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一般的建筑单位可以根据当前工程项目的特点、性质以及规模有选择性的制定适合自己的发包方式,而当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在这样的背景下建筑单位应该充分利用其这样的行业竞争,在每种发包方式中都引入竞争机制,组织社会招标,以此来让各施工单位给出最为合理的施工报价。此外,在引进竞争机制的同时,建筑单位一定要杜绝议价或者议标,保证竞标过程的公平性。
3.制定严密的招标文件
想要保证招投标的合理性和公平性,首先建筑单位要制定严密且合理的招标文件,招投标的所有工作需要按照此文件严格执行,以此来保证招投标工作的规范化。而更加规范化的招投标工作不仅可以促进工程整体造价更加有效合理,还能在很大程度上加强对工程造价的控制。所以建筑单位在招投标的过程中,一定要始终保持明确的思想与透明的招标过程,真正的体现出竞争的公平性,促进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有效措施
当前无论是建筑工程的投资还是开发都需要以科学合理的工程造价预算为基础,并且,也只有合理的工程造价控制才能促进建筑企业与施工企业获得更加可观的经济效益。所以一般建筑工程的经营开发者都会以工程招投标的形式,来确定建筑产品各部分的最终生产者,并与其签订相应的工程承包合同。而因为在整个过程中环环相扣所需文件较多,所以显得建筑工程招标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十分复杂,但经过分析发现,在实际进行造价控制时可以使用下列方式来实现控制目标:
1.选择合理的招标方式
建筑工程的招标方式按照竞争公开力度可以分为邀请招标和公开招标。其中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限制竞标对象,缩小工程招标范围,所具有的选择性较小,并且可能会丧失报价和技术上的有力竞争者。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可能有以下原因:由于采购规模较小,为减少采购时间和采购费用而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由于国务院或者法律规定而不适合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情况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由于专业性强、技术要求严格或者其他特殊原因而采用邀请少数具有竞标资格的建筑施工单位竞标。而公开招标具有较大的选择性,可以在众多的竞标者中比较选出价格合理、施工工期较短、工程质量较好的承包商。公开招标有助于打破行业垄断,实现公平自由竞争。因此,企业可以结合具体的地产投资开发项目确定较为合适的工程招标方式。
2.选择最优化的合同价格形势
企业在进行建筑工程的投资开发过程中,必须注重合同类型的选择,以利于最大限度的降低和转移工程造价的风险责任。通常情况下,建筑施工合同主要发挥着调节承发包双方的风险分担和利益分配的功能,建设单位或者招标人可以通过适当的合同类型和具体的合同条款的设定,将风险最大程度的转移给承包商,因此将自身的风险降低到最小程度。
3.将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工程设计相结合
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工程设计同属于建筑工程投资与开发的重要环节,经过不断实践发现如果将两者进行有效结合,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对整体工程的造价控制。而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工程设计相结合,先提条件是要保证各施工单位与建筑工程开发企业之间的相互配合。对建筑工程的设计部门出产的样品进行严格质量监督,实时了解相关设计部门的设计进展情况,准确的将工程清单计价结果融入于造价设计当中,并在最后按照建筑设计部门所制作的工程量清单执行并监督相关的工程施工。
四、结束语:
招投标阶段是工程建设的基础,是工程施工以及竣工结算造价管理的保障,为了提高此阶段造价控制的有效性,必须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研究,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积极寻找最为有效的方式来进行管理,以求能够不断提高造价管理质量。
参考文献:
[1]翟久梅. 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研究[D]. 长沙理工大学, 2012.
[2]安文斌. 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研究[J]. 工程技术:引文版:00038-00038.
[3]邹春梅. 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研究[J]. 建筑遗产,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