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的视角和保障

2017-04-10 20:31夏琳
新西部下半月 2017年2期
关键词:社会融入保障流动人口

夏琳

本文为2015年大连民族学院自主科研基金青年项目《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的法治保障研究》(编号:20150420)、2015年度辽宁省社科联与高校社科联合作课题《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的法治保障研究》(编号:lslgslhl-039)结题成果

【摘 要】 本文认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城市生活中面临着经济、文化、制度等方面的困境。文章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主动融入和城市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主动吸纳的双向适应视角探讨了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融入问题的重要意义,提出了从政策和法律方面的制度保障。

【关键词】 双向适应;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融入;保障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少数民族人口出于务工、经商、求学、婚姻等方面的原因逐渐向城市渗透,成为流动人口群体。目前我国实践中仍存在着诸如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市民化资源较低、城乡二元制度改革滞后、城市社会融入困难等现实困境,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融入提供制度保障,是更好地促进民族团结和城市发展的重要路径。

一、双向适应视角对促进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的重要意义

有的学者认为,城市适应是指社会人群进入城市后,不断地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和心理上做出调适,从而顺应自身所处的生存环境的过程。有的学者则认为,城市适应是少数民族从各方面寻求与城市文明最大程度的整合,以求得较好的生存和发展空间的过程。这些定义更多地侧重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主动适应城市,而忽略了城市也要采取有利的措施去吸纳进入城市的少数民族。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在解决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的一系列问题中,城市往往扮演着比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群体更为重要的角色。比如,在解决收入问题、就业问题、居住问题、社保问题等方面,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处在弱势的地位上,更多地应依靠社区、地方政府、国家在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融入过程中协调发挥作用。

从深层次的意义上来讲,双向适应是少数民族发展的要求,有利于少数民族更好地实现现代化。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良好的社会融入可以加快少数民族地区与城市文化的互联。因此在研究我国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的制度保障时,应当同时考虑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主动融入及城市的主动吸纳两方面因素。

二、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的困境及成因

1、困境

第一,经济困境。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最初来到城市可能只有“多賺钱”这样单纯而直接的想法,没有更多地了解认识城市,也欠缺充分融入的各方面准备。当经济收入无法达到其理想的标准时,来自社会生活各方面的压力被放大,成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生活的障碍。

第二,文化困境。少数民族人口在民族地区长期生活,形成了独特的民族文化和地方文化。他们抱着对城市生活的无限向往而来,面对着不熟悉的城市文化,难免出现不适应、甚至恐慌的心理状态。比如,一些有宗教信仰的少数民族人口因工作时间等问题简化宗教仪式,这不得不说是其融入城市生活的障碍。

第三,制度困境。生活在城市的少数民族人口同样有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这些需求的满足都有赖于社会制度保障。当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就业领域单一问题、子女上学问题、社会保障问题、社交群体局限问题等没有制度引导和支持时,难免成为其融入城市生活的障碍。

2、成因

上述困境只是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融入障碍的概说,实践中的具体问题不一而足。其成因也是复杂的。总地来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文化程度差异。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文化程度普遍不高,这是因为经济落后、居住分散、师资缺乏等,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普遍滞后。此外,少数民族地区群众对待教育的观念也相对滞后,认为求学不如种地做工来得实在,这些使得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城市人口相较而言,文化程度低,职业竞争力弱,必然影响其经济收入、个人发展等。

第二,文化传统差异。首先是语言问题。少数民族人口多数有着自己的语言习惯,与城市人口沟通上的障碍,容易导致城市生活中的本民族小群体形成,直接影响到文化的融入。其次是宗教信仰问题。少数民族人口的宗教信仰是否能被周围的人所了解并得到尊重,城市是否能接受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宗教信仰、独特的民族习惯,并且支持少数民族宗教文化(如宗教场所的兴建、饮食供应)及其风俗,这直接影响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对城市的文化接纳程度。

第三,生活环境差异。受历史原因、自然环境等影响,少数民族人口原来生活的地区边远或自然条件差,经济不很发达,与城市生活环境差异较大。一些人靠祖辈传下的手艺或务农为生,很早参加劳动,这与城市人口的生活条件和规律非常不一致,来到城市后,他们需要投入大量的精力适应城市生活的新需求,甚至交通、气候等方面的因素都可能导致其难以融入城市生活。

三、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的制度保障

前文阐述了双向适应视角对促进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的重要意义。因此,我们要从促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对城市的主动融入及城市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主动吸纳两方面考虑相关制度的构建及完善。

1、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主动融入——主观保障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应打破观念壁垒,勇于走出本民族人际交往的小圈子,提升自己的市民化意愿,增强城市归属感。可以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第一,建立亲情、友情。一些少数民族人口较早来到城市务工或经商,如果能够在城市寻找到生活伴侣,组建家庭,亲情的支持将使其与城市形成较为稳定的融合基础。另外,鼓励少数民族人口扩大人际交往范围,努力尝试构建新的朋友圈。扩大的人际关系网也将为其融入城市提供坚实的支撑。

第二,发展城市事业。充分利用城市提供的物质、文化、政策、法律等条件,提升自己的文化程度,确立自己的事业理想,勇于克服困难,发展城市事业。稳固发展的事业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的重要途径。

第三,树立民族文化传播使命感。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应当树立民族文化传播的使命感,改变自身的观念,积极向城市宣传本民族传统文化,并将城市先进的文化带回少数民族地区,为推动文化交流做出贡献。文化纽带将成为其社会融入的重要工具。

2、城市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主动吸纳——客观保障

城市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的客观保障主要体现在制度构建及完善方面。这里的制度主要指政策及法律。

第一,政策保障。首先,应完善流入地和流出地的两头对接。目前我国在少数民族人口流出地尚未建立完善而统一的劳务输出网络信息系统,在流入地也没有完善的流动人口管理体制。这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题。建议在流动人口流出地各级政府与流入地政府间进行有效的互助合作。例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根据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和《关于印发<流动人口便民联系卡和特定居住证统一样式>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流出流入地协作管理,出台了便民联系卡实施规程。其中加强流出地源头服务管理、提高流入地服务管理效能、强化流出流入地协作配合等一些做法做出了很好的探索和尝试。

其次,应推进城乡二元制度改革。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对城市与乡村居民进行了区隔,并以此为基础,构筑了城乡有别的社会管理制度。农民工在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劳动就业、子女教育等国家社会政策提供的福利权利方面不同程度地受到不一致的待遇。

再次,应充分发挥基本社会单元的作用。比如,建立城市少數民族流动人口社区支持网络。引导各民族自由流动,构建多民族嵌入式混合社区。通过居民日常交流,加深对不同民族宗教信仰、风俗习惯、文化特色等方面的理解,通过举办社区活动、传统文化交流等促进各民族融合新型社区的建成。

第二,法律保障。首先,完善城市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相关立法。目前我国少数民族工作相关立法存在着规定笼统、政策性强、具体操作性差等特点,在保护城市散居少数民族合法权益方面缺乏相关法律法规。建议各地方积极出台城市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方面的地方法律、法规和规章,更好地保护城市散居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促进其社会融入。

其次,提升执法理念、严格执法。因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涉及多个领域的社会融入,各地很难建立统一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部门,因此应提升民政、工商、税务、计生、文卫等部门工作人员的民族工作理念,充分认识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特点,了解各民族文化、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尊重各少数民族的民族特点,提升执法效果。

再次,加强执法监督。完善对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执法情况的监督机制。例如,2008年11月26日在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公布了《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散居少数民族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对散居少数民族法规实施情况做了总结,发现了相关法规执行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这对于更好地解决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融入问题提供了有益的制度保障。

【参考文献】

[1] 高翔,鱼腾飞,宋相奎等.结构变迁理论视角下的流动穆斯林城市适应单位障碍性因素分析———以兰州市回族、东乡族为例[J].西北人口,2011(4)93-99.

[2] 高艳华.在沪新疆少数民族的城市适应问题及其社会支持路径选择——普陀寺若干个案研究[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学专业,2008.

【作者简介】

夏 琳(1977-)女,汉族,辽宁大连人,大连民族大学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民商法学.

猜你喜欢
社会融入保障流动人口
基于双变量probit的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研究
天津自贸区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的影响因素分析与思考
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社会复合治理机制
推行电力物资供应链管理 促进电网应急物资保障
数说流动人口
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主体的确定与保护
“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保障与实施
优势视角与孤残儿童社会融入
流动人口二孩可在居住地登记
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融入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