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外汇管理工作宏观大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政策法规司)司长 徐卫刚
2017年,外汇管理综合部门将继续强化政策执行,充实政策预案,推进依法行政,推动管理创新,不断完善宏观审慎跨境资金流动管理政策框架体系。
徐卫刚:2016年,我们紧紧围绕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的中心任务和贸易投资便利化重点领域改革,以构建宏观审慎框架下的外债和跨境资本流动管理体系为重点方向,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依法行政,坚守风险底线,着力提升外汇管理综合工作服务宏观大局、服务改革发展的能力。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思维,不断夯实外汇管理研究工作基础。就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本外币联合监管、本外币账户合一、准入前国民待遇及负面清单规则下的外汇管理等问题开展研究,形成了一系列具有决策参考价值的前沿性、开拓性研究成果。加强对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发展中重点热点问题的研究,如对当前全球资本流动格局、全球贸易价值链与汇率关系、英国脱欧等问题开展短、频、快的专题分析,为科学决策提供更多支持。
二是加强政策传导机制建设,不断推动外汇管理风险防控体系创新发展。支持引导银行外汇业务展业自律机制建设,在全国和省级两个层面建立外汇市场自律机制,14家核心成员银行签署展业自律承诺公约。发布实施《银行外汇业务展业原则》,引导银行自觉执行外汇业务展业要求,加强真实性、合规性审核,明确约束机制,强化风险责任,实现监管标准无差异与业务全覆盖,不断丰富和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提高政策传导效率和行政执法效能。
三是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深化外汇管理“放管服”三位一体。提高法规透明度、清晰度,大力开展法规清理。新发外汇管理法规规范性文件20件,废止失效70余件。连续第7年每半年对外公布现行有效主要法规目录。大力简政放权,取消1项外汇管理行政审批。制定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等工作方案或细则,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三证合一”等工作的开展,在确保行政执法过程依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同时,切实便利社会主体,推进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四是继续推进区域改革,不断探索支持战略开放的制度创新实践。在上海以及天津、广东、福建四地自贸区先后出台外债资金意愿结汇、租赁公司外汇资金收付、A类企业货物贸易待核查账户、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交易等6项外汇改革和简政放权措施。其中,外债资金意愿结汇、A类企业货物贸易待核查账户两项政策在试点成熟完善后,于2016年6月在全国推广。2016年1—10月,自贸区跨境收支总额达4900亿美元,结售汇规模1700亿美元,总体运行平稳、风险可控,为在开放经济条件下提升外汇管理工作水平积累了宝贵经验。
五是加大舆论宣传力度,不断强化外汇管理政策传导和预期引导。通过新闻发布会、撰写文章、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引导市场预期,掌握舆论主动权。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局政府网站为主要平台加大主动信息发布。2016年,在网站发布新闻稿约300篇,政策法规16篇,英文稿件近60篇。加大信息调研力度,及时报送形势分析研判和政策实施情况,达到沟通信息、促进工作的目的。
徐卫刚:2017年,外汇管理综合部门将深入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宏观经济金融形势的基本判断,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以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为基本点,以服务实体经济为落脚点,以事中、事后管理能力建设为着力点,强化政策执行,充实政策预案,推进依法行政,推动管理创新,不断丰富完善宏观审慎跨境资金流动管理政策框架体系。
一是强化督查力度,保障重点工作抓实抓好。突出重点,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局领导批示指示落实到位,特别是抓改革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和防风险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的政策要求,工作按时保质推进。创新形式,利用办公情况通报会、综合处长会议、督办通知、督办情况通报等多种形式,抓住工作任务重要时间节点和关键环节,提前介入,定期不定期督办,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扩大督办范围,将分支局落实总局部署工作纳入督办和考核,探索实地督查调研。
二是开展前瞻研究,做好外汇管理政策储备。严格课题立项,围绕外债宏观审慎管理、本外币协同监管、外汇市场基础建设等外汇管理重大问题,突出研究工作重点。充分调动分局积极性,提升全系统研究能力。强化中期指导和督促,做好质量把控。充分利用《国际金融比较专刊》等平台提高研究水平,反映形势动态,贴近领导关切,体现问题导向,丰富决策参考。
三是坚持改革开放,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适应形势发展不同阶段,重点研究评估并适时出台既利于眼前国际收支平衡又利于长远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切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研究与贸易有关的外汇贷款结汇和内保外贷的资金回流。研究扩大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企业范围,开展相关改革试点。进一步扩大自贸试验区开放,发布统筹支持全部11家自贸区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创新政策在自贸区内的先行先试。推进外汇账户改革,开展外汇账户清理整合和本外币账户管理改革工作。
四是丰富政策工具储备,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在现有政策框架范围内要求商业银行落实展业要求和反洗钱规则,加强外汇收支真实性、合规性审核。发挥外汇市场自律平台作用,继续充实展业规范体系,提高法律约束力,引导银行自觉落实真实、合规的风险防范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外汇违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持对地下钱庄、逃汇骗购外汇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加大违法行为曝光力度,通过召开银行外汇违规案例通报会、暂停银行结售汇业务、公开披露企业外汇违法违规信息、对社会公开银行和企业违规违法行为等措施,提示风险,加强政策的震慑作用。
五是提升监管能力,大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梳理总结、丰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条件成熟时以法律形式加以固定,进而建立健全跨境资金流动的宏观审慎监管框架。健全完善外汇管理法规体系,加大法规清理整合力度,及时更新、动态调整并定期公布有效法规文件和目录,进一步构建简明清晰的法规框架,为打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夯实法制基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加大对规范性文件、案件处罚等的合法性审核力度,在严格执法的同时提高规范性。持续开展政策法规培训,要求外汇管理系统业务骨干、执法人员等重点岗位人员参加,着重提高外汇管理干部发现问题、察觉风险、依法打击违法违规的能力。
六是加强舆情回应,做好对外汇市场预期的正面引导。全方位、多层次、多频率开展对外宣传,以政府网站为宣传主平台,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及时发布外汇管理重要法规和数据。利用报纸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体中介,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形势解读和政策宣传,便利市场主体尽快了解政策意图,提高合规经营外汇业务、合理运用外汇资金的意识和能力。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正面澄清对外汇形势和外汇管理政策的误读误报,有序平稳市场预期。继续推进行政管理事务公开,依法、妥善、及时办理社会主体的依申请公开,提升外汇管理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