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福民
(东营区村居改造与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山东 东营 257000)
城市拆迁纠纷的博弈分析及对策建议
王福民
(东营区村居改造与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山东 东营 257000)
当前社会经济在迅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也不断的扩散。为了调整和完善城市的功能,我国决定对城市中房屋进行拆迁处理,这是一个在历史的发展下不可避免的现象。城市拆迁工作能够满足城市发展的规律,对促进经济发展有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国的拆迁制度还不够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很多时候会发生暴力拆迁的行为,让拆迁人感到不公平,从而产生城市拆迁的纠纷问题。本文主要写了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对于城市拆迁纠纷的博弈进行分析。提出针对我国城市拆迁中主要问题的一些建议与对策,找到解决纠纷的办法,希望能够减少拆迁纠纷的发生。
城市房屋拆迁;拆迁纠纷;主要问题;对策建议
改造旧的城市对于城市环境有优化的作用,能够合理的利用城市的土地,发挥土地的最大限度的价值。想要进行改造就必须将原有的房屋拆除,城市房屋拆迁事关国家、拆迁开发商和城镇居民的切实利益。目前,城市房屋拆迁虽然为城市的环境做出了贡献,但是仍然存在许多的问题。[1]
(一)有利于土地资源的利用
随着人们生活品质的不断提高,在居住条件方面提出了越来越多的要求。但是城市原本的土地资源已经无法满足现在人们的居住范围,在有限的资源下,拆除旧的房屋,重新设计建立新的房屋是一个有效的方法。有的人认为中国地大物博,可以用其他的土地建筑房屋。但是实际的情况确实,中国人口增长速度过快,想要在不拆迁旧房的基础上建立新房屋,那么势必会占用农耕和林用地。占用更多的田地会让我国的人均耕地面积急剧的减少,这样在房屋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之前,食物危机就先让人头疼。所以国家对于土地资源问题的使用进行了严格的控制。实行城市房屋拆迁,不仅保证了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还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的利用。
(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在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建造城市房屋的时候,没有考虑到对于环境的污染情况。一些工业企业的位置在城市的中心地带,大量的污染排放严重的影响了城市的生态环境。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些工业地区有的已经不再使用,让城市的发展受到限制。[2]为了解决这类问题,国家预备对于这些旧址的企业进行搬迁,腾出土地建造商业与服务业。在企业被拆除后,可以重新的考虑污染的防治问题,建造新的高科技建筑物,让整个拆迁区的生态环境有明显的改善。
(三)人民生活品质的提高
一些城市中的旧房屋已经不再对人们有使用的价值,它们不能够满足人们对于更好生活的追求。比如,一些以前的老式住房里面没有厨房、卫生间等,有的甚至没有接通自然水,还有的地区线路老化严重,经常断水断电,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很大的不便。所以拆除旧的房屋,既满足了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又符合大部分人们群众的意愿。人们在拆迁过后,会有更好的房屋居住,通过城市拆迁创造美化城市,按照科学设计的房屋重新的对城市进行规划 ,提升城市的功能,建筑更加优美的居住环境,最终能够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品质。
在目前的城市拆迁工作中,政府的一些部门在某些方面有着不当的管理职责,一些部门的越位、错位现象非常的严重。有的政府部门在拆迁的过程中,竟然没有和拆迁单位的机构分离开,而是有利益的合作态度,这是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政府部门还间接或直接的参与拆迁的具体事物中,与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人之间的利益纠纷产生关联。利用自己的权力对拆迁压缩成本,降低对于老百姓的补偿费用,对于人们群众的利益有很大的损伤。还有的地方领导为了自己私利,不管其他方面的承受能力,以为地建造形象工程,使得拆迁的规划不够合理,给人们的安置费用没有到位[3]。
一些地方上的政府没有明确拆迁的根本含义,为了吸引更多的城市投资,承诺给了开发商很多的特权,没有站在群众的利益看待问题。甚至一些地方政府没有依法行政,在没有经过拆迁户主的同意下就利用自己的职权私自实行强制拆迁工作。更加过分的是利用一些恐吓、停电停水等手段,逼迫居民搬离拆迁地。让行政的权力没有法律的约束力,政府不管人民的死活,使得人民群众十分的不满。比如,在吉林的省的一处地方,政府为了进行拆迁,将一处街道定位棚户区范围进行拆迁,这些房屋有很严重的安全隐患,建筑的时间也过于久远,基础设备条件差。但被划分的区域中,有一处地方与棚户区不同,它们设施齐全,绿化也实施的完好,生活水平也符合人们的品质。但开发商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要求政府把这块区域一起化为拆迁区,政府为了不让投资流失,对这种不合理的要求表示同意,引得小区的居民为此与开发商互不相让。
在拆迁管理的工作中,群众的知情权没得到尊重,一些被拆迁的人家甚至不知道什么时候有补偿。房地产商家能够随意的对补偿金进行克扣,造成居民最后到手的补偿金与最开始的价格完全不同。而政府的监管部门,没有很好的建立被拆迁人的维权机构,让处于弱势群体的群众没有申诉的机会。城市拆迁工作中政府职能的不合理运用,是造成城市拆迁工作中诸多问题的关键原因。
(一)完善法律制度
现阶段我国各个城市进行拆迁的主要依据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这部法规对于现在的城市拆迁问题的解决有不全面性。应该及时的制定一部属于城市房屋拆迁的法律,对于现在城市拆迁所引发的问题有详细的解决章程。政府机构要打开听证机构,在法律程序上增强被拆迁人的交涉能力,用公平的态度解决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的利益纠纷。而且听证能够让被拆迁人的不满得到释放,消除对于政府的怀疑,让他们相信政府。要建立交流的平台,增加政府和群众的沟通,一旦发现有纠纷就要立即的解决。减少社会矛盾的产生,让城市拆迁的工作得到群众的支持与理解。
(二)以博弈的思想,化解拆迁利益的纠纷
首先政府不应该参加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博弈之中,而是应该及时的颁布新的博弈规则,减少行政的干预,把行政作为调节拆迁双方的手段。在城市拆迁中信息是不平等的,一些拆迁人往往占有信息的优势,而被拆迁人对于拆迁的具体计划和补偿数额等都不能够确定。所以政府应该为被拆迁人人提供确切的拆迁信息,让拆迁的双方都能有公平的待遇。
(三)严格执行规划
在进行城市拆迁的时候,要立足于当前,也要面向未来。对于城市拆迁后的建造要以人们群众的利益为主要出发点,正确的处理整体和局部的关系。科学的预测和合理的安排目前与未来城市经济的发展,同时,积极听取群众的意见,严格的安照规划实行。对于没有划入拆迁的地方要进行保护,一些开发商的违规行为要及时的处分,不允许政府部门包庇一些不法的开发商。城市拆迁的范围确定是因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调整规划的场地,不能随意的规划,破坏其他居住条件良好的居民生活。房屋拆迁必须要在法律程序规定范围内进行,不得滥用职权。
城市拆迁中的问题错综复杂,虽然城市开发能够改善人民的居住环境,但我国的城市拆迁工作制度依旧有不恰当的地方。本文也只是写了几个部分的问题,并且对于这些问题提出了自己的一些建议。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还是政府要运用自己的力量,引导城市房屋拆迁向和平的方向发展。我相信随着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关于城市拆迁问题会一一的到解决,在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之下,我国将会构建出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
[1]姚艳红. 城市房屋拆迁的博弈分析与对策研究[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07.
[2]彭小兵,谭蓉,户邑. 城市拆迁纠纷的博弈分析及对策建议[J].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05):19-22
[3]雷阳. 城市房屋拆迁现状分析及对策构思[D].重庆大学,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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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6344(2017)09-03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