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向军
摘要:在刑事科学技术和司法鉴定领域,签名鉴定成为文件检验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签名笔迹具有字迹数量少,笔画的重复再现率低,无言语特征 暴露等特点,给伪装方式的确认以及深入检验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签名笔迹的检验需要鉴定人深入研究签名的特点,全面考虑签名的各相关因素,透彻分析检材,检验时着重把握细节特征,认真细致地加以比对,作出准确的鉴定结论。
关键词:文件检验 签名笔迹的特殊性 鉴定方法
一、签名笔迹具有特殊性
就汉字的签名而言,字数少是其一大特色。国人的汉字签名,除少数民族同胞的姓名在音译汉后字数相对较多外,一般签名字数在四个以内,尤其以二、三个字占到很大比例,显而易见,字数少,特征量少,重复再现率低,无言语性特征,本身反映书写人书写习惯的信息量有限或者不够充分。这些客观因素无疑增添了签名笔迹鉴定的难度。不过签名又有自己的特点,即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人们在最初学写字的时候,就开始学写自己的名字,随着年龄的增长,书写技能得到了不断提高,签名的熟练程度也随之增强。还有的人根据自己的兴趣、性格和审美,刻意研究、设计自己名字的写法,从而形成了獨特的签名造型。伴随着这种不自觉的强化训练,自己的姓名写法逐渐成为一种条件反射储存在大脑里,一旦有外界的刺激,就通过手部的肌肉,表达在书写客体上。因此一个人的签名较其书写的一般文字来讲,有更强的稳定性。这为签名笔迹的检验提供了客观条件和科学依据。
二、签名笔迹鉴定的步骤和方法
(一)鉴定人要详细了解案情,加深对案件的宏观了解。签名案件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其特指性强,其性质不外乎两种,即非假即真。但作为特定的笔迹,它不是一个偶然孤立的现象,它与作案人所采用的手段、书写工具及其自身的条件、作案动机之间势必存在着紧密的内在联系。因此深入了解案情,综合作案人的年龄、知识背景、职业甚至作案的动机、手段等,有助于特征价值的综合评断,便于检验人员多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系统分析,为作出正确的鉴定结论奠定基础。
(二)切实保证样本的真实、有效和高质量。鉴定人在受理案件时,一项很重要的任务就是核实样本,防止张冠李戴,特别要防止“真假样本”相互掺杂的情况,否则就很容易因为特征的“混淆”而导致鉴定结论失误。样本的收集尽可能以同期案前样本为主,兼顾历史样本的收集,这样有利于确定签名有无阶段性变异。样本的可比性程度,决定了鉴定能否细致、深入的进行,也是得出科学鉴定结论的物质保障。
(三)签名笔迹的检验,定性是关键。对签名是否正常的定性判断,是检验鉴定的前提。而正确判别签名的伪装与摹仿,必须紧紧抓住笔迹的细节特征和规律性特征。当前,许多有争议的案件主要是摹仿定性方面的分歧。围绕停顿、抖动等现象,不同的鉴定人员有不同的理解,笔者认为对于停顿、抖动是否正常的判断必须结合特征的全面分析与挖掘,取决于检材样本之间的系统对应和检验人的努力程度,只有在全方位、多层面挖掘特征基础上,认真分析研究异同点形成的原因,探究出规律性、稳定性的特征才能保证鉴定结论的科学性。
(四)全面搜集特征,认真进行综合评断。签名是一个比较固定的书写组合,又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整体,它浓缩着一个人笔迹的精髓,作为固定组合的字迹整体,签名的外形和具有特色的单字、笔画是伪装或摹仿的注意重点,其间的搭配、连接照应关系往往比较容易被摹仿者忽略。签名案件的综合评断一直都是困扰检验人员的一个难题。鉴于签名笔迹变化多端,书写特征反映不明显,不同的时间、地点,不同的书写工具,不同的载体、衬垫物,不同的心理、生理条件等等都可能造成签名笔迹形态上的不一致。很多时候各类特征都均衡存在,如何通过“变化”这一客观存在的现象抓住签名笔迹的稳定性和特殊性就成了左右案件定论的关键所在。这就要求鉴定人全面利用文件物证所暴露出的一切信息,紧密联系,相互验证,综合考虑,寻找规律性、稳定性特征,认真分析差异点形成的原因,才能保证鉴定结论的准确性。
三、签名笔迹检验时应注意的问题
首先要详细了解签名笔迹形成的过程。签名发生异议,焦点很明确,要解决所争议的问题,除了鉴定人的技术水平之外,了解签名笔迹形成过程很重要。深入了解事件发生的来龙去脉,了解检验客体的基本情况,综合嫌疑对象的年龄、知识结构、社会经历等条件,有助于鉴定人多角度、多层次的分析研究特征的价值和进行客观的综合评断,为科学结论奠定基础。
其次要认真阅读卷宗材料,沙里淘金。签名笔迹由于它的特殊性,在许多签名笔迹检验中涉及到一些卷宗、档案等文字材料。鉴定人员要有重点细致阅读卷宗里有关材料,通过阅读可以掌握一些经办人没有提供的消息或有可能发现新的嫌疑人线索。签名笔迹,一般情况下送检单位提供的信息和样本字迹少,带来的检验难度大,这就需要鉴定人要多学多看,利用手中掌握的一切材料洞察秋毫捕捉一切有价值的信息。
再次鉴定人在收集样本时要注意区分签名笔迹样本和其它笔迹样本之间的差异,签名涉及到具体的人称,出现和使用的场合少,签名笔迹代表书写人的字体形象,必然引起书写人的注意,练习书写的时间与精力要比其它字迹要多,所以说单纯通过签名笔迹观察书写人的书写技能是不可靠的。收集样本时要尽量提供一个宽松、平和、保密的环境,鉴定人员要注意观察研究书写人由于情绪紧张、抵触心理因素和不适应环境、书写工具带来的主客观影响。除此之外,鉴定人还要确保比对样本的数量。由于签名笔迹字少,特征的重复再现率低,受外界影响变化因素多,反映书写人书写习惯的信息量有限,故必须在充分占有比对样本的基础上,通过反复、细致的分析研究,才能找出能够反映两者书写习惯的本质特征。
综上所述,签名笔迹的检验需要深入研究签名的特点,全面考虑签名的各相关因素,透彻分析检材,检验时着重把握细节特征,认真细致地加以比对,也就不难作出准确的鉴定结论。
参考文献:
[1]贾玉文,白晓锋,韩丹岩.笔迹检验[M].2004.
(作者单位: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