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百余个入河排污口实现全覆盖监测
长江水利委员会近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对2016年多项重点工作进行了通报。从会上获悉,长江流域已初步建立以水功能区监督性监测、入河排污口计量监测、饮用水源地应急监测和敏感区生态监测为主体的监测体系,并对重点区域和排污量较大的100余个入河排污口实现了监督性监测。长江干流水质状况趋于好转。
据通报,2015年,长江流域废污水排放总量为346.7亿t(不含火电厂直流式冷却水和矿坑排水368.5亿t,不含西藏废污水排放量),与上年度同比增加7.9亿t,增幅2.4%,其中生活污水151.2亿t(含第三产业和建筑业56.3亿t),占43.6%,工业废水195.5亿t,占56.4%。从废污水量变化趋势看,长江流域废污水排放量呈逐年增加趋势,从2005年的296.4亿t增加到2015年的346.7亿t,总增幅达17.0%。
“废污水排放总量有所增加,但长江水质总体较好。”长江水利委员会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金兴平介绍,长江流域全年期水质符合或优于Ⅲ类水的河长比例从2006年的66.7%逐步增加到2015年的78.8%,干流水质状况趋于好转。
金兴平解释,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生活和工业废水增加,长江流域废污水排放量呈逐年增加趋势,但鉴于近年来加大环境和水资源保护力度,原先散排的污水集中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实现达标后排放,提高了对废污水的处理能力。
长江水利委员会介绍,为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系统组织了重点区域和排污量较大的100余个入河排污口的监督检查,对由长江水利委员会负责监管的入河排污口实现了全覆盖监督性监测。开展了入河排污口实时监测信息接入工作,稳步推进流域入河排污口信息统计制度建设。筹备开展长江经济带入河排污口监督执法行动,并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控能力建设有关前期工作。
目前,长江流域已初步建立以水功能区监督性监测、入河排污口计量监测、饮用水源地应急监测和敏感区生态监测为主体的监测体系,形成了“常规监测与自动监测相结合、定点监测与机动巡测相结合、定时监测与实时监测相结合”的监控体系。
《水利水电快报》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