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海霞
(济南市腊山分洪工程管理站,山东 济南 250000)
济南市现辖7区、3县,地处鲁中山地与鲁北平原的过渡地带。地形南高北低,依次为南部低山、丘陵区,中部山前冲洪积平原区,北部黄河冲积平原区,地形复杂多样。地表径流,因地形、地貌的差异和降水自南至北呈递减趋势的影响,致使南部成为径流的产生区,中北部为径流的散失区,且年内的地表径流多集中在6~9月。加快实施“五小水利”工程建设,作为大型水利工程的补充,对拦蓄径流、减缓洪水灾害、补给地下水源、减缓水资源给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制约等具有重要的作用。
自2011年起,济南市积极开展小水池、小水窖等“五小水利”工程建设,截止2016年底,共建设小水池1 261座、小水窖1 819座、小泵站489处、小水渠510处、小塘坝62座、坑塘141座,共计4 282处。总投资3.21亿元,其中市财政补助资金2.12亿元。项目建成后,新增蓄水量468万m3,改善灌溉面积2.73万hm2,“五小水利”工程深受项目区群众欢迎。
为加强济南市“五小水利”及农村河塘整治工程建设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发挥工程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规程及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结合济南市实际,2013年初市水利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济南市“五小水利”及河塘整治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各区(县)严格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根据发现的问题,又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于2015年10月市水利局和市财政局又联合下发了《济南市“五小水利”及河塘整治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修订稿),为 “五小水利”工程的建设运行提供政策保障。
市水利、财政部门根据年度资金预算和上年度工程建设及管护情况,切块安排年度投资计划。各县区水务局、财政局按照切块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编报年度实施方案。市级补助资金2011—2015年按照批准概算投资的60%予以补助,2016年以后按照80%予以补助,主要用于主体工程建设,其余资金由县级配套或农民自筹解决。2016年度“五小水利”工程计划建设小水池、小水窖、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小型水利工程500余处,总投资4 000万元,其中市财政补助资金3 200万元。项目以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为主,在做好2016年度“五小水利”工程4 000万元投资基础上,针对贫困村急需的“五小水利”工程,又专门安排了市财政补助资金5 140万元全部用于贫困村建设。由各县区水务局、财政局、扶贫办联合上报项目实施计划。市级切块下达资金,由县级批复后组织实施。重点支持贫困村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涉及261个贫困村600余处,总投资6 425万元,其中市财政补助资金5 140万元。严格资金使用和监管,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审计、检查。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要编制竣工决算,县级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审计。
加强“五小水利”工程的前期工作,明确要求县级在编报项目实施方案时,要充分征求当地的意见,既要科学合理又要符合实际。项目申报主体为村组集体、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农业园区及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项目申报主体向镇(街)水利(流域)站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包括:项目名称、申请单位、建设地点、计划开竣工时间、工程内容、工程量、估算投资、工程效益、筹资计划及建后管护等。由镇(街)水利(流域)站负责实地核查,论证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各县区水务局、财政局组织对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及效益情况进行审查论证,填报“五小水利”工程项目论证表,优先选择投资少、效益好、责任主体明确、管护有保证的项目纳入建设计划。需要单项设计的项目,应委托具有水利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项目进行全面分析论证,合理比选技术方案,确定基本技术参数,编制单项设计及概算。
镇(街)水利(流域)站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建设内容、建设地点。优先选择有水利资质的队伍或专业施工队伍施工,家庭农场、农业园区等实施主体可采用自建的方式,实行建管一体。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实行逐道工序签字验收制度,从材料质量、施工工艺、运行指标的检测等层层把关,建立项目公示制度。项目受益村庄要设立公示牌,对工程建设内容、施工组织、资金来源等进行全面公示,接受农民群众监督,实施群众质量监督员制度,推进项目区受益群众监督管理。镇(街)水利(流域)站要加强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项目必须当年完工并经乡镇初验后,由各县区水务、财政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并向市水利、财政部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市水利、财政部门将根据县级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抽查。对弄虚作假的,核减市级补助资金或取消单项工程补助资金。
各县区水务局要建立“五小水利”及农村河塘整治工程建设档案,避免重复投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要负责指导工程登记,落实项目管护主体,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避免出现重建轻管的现象。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确定产权归属。根据产权归属和受益情况确定使用权,采取不同的维护管理方式。一是新型经营主体+专管人员管理模式。使用权归新型经营主体,由新型经营主体负责运行维护管理。二是农民用水者协会+专管人员管理模式。由协会负责运行维护管理。三是村委会+专管人员管理模式。村委会民主推荐专人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四是大户或家庭农场自行管理模式。使用权归大户或家庭农场,由大户或家庭农场自行进行工程维护管理。
“五小水利”及河塘整治工程点多面广,工程申报主体大多为群体组织,市级补助资金为工程总投资的80%,但群众参加投工投劳建设难度较大,制约部分工程进展。目前,针对贫困村“五小水利”工程,相关县区基本上都从本级财政拿出工程总投资20%资金用于工程建设,解决了这个问题。同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县区水务部门负责技术指导,部分乡镇基层水利专业人员缺乏,基层水利服务能力薄弱,工程建设管理难度大。特别是针对贫困村的“五小水利”工程,由于贫困村大多自然条件恶劣,领导班子又薄弱涣散,在建成的“五小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上,面临资金短缺和人员业务能力不足等困难。因此,须加强对建成“五小水利”工程的运行指导,确保正常发挥工程效益。
建设“五小水利“工程,作为大型水利工程的补充,对于缓解农作物干旱季节需水要求,弥补干旱季节农作物生长期需水,特别是农作物需水关键期,真正是”救命水“、”增产水“,是缓解干旱地区水资源紧缺问题和抗洪减灾的有效措施。因此,为合理利用地表水资源、减少地下水开采、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还需大力建设“五小水利”工程,力争在山丘区做到小雨不下山,中雨不出川,大雨多拦蓄,暴雨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