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红梅,黄拥军,戴贵爽
(1.荆门市水务局,湖北 荆门 448001;2.丹江口市水利设计院,湖北 丹江口 442700)
长湖水环境综合治理与保护对策
杨红梅1,黄拥军2,戴贵爽1
(1.荆门市水务局,湖北 荆门 448001;2.丹江口市水利设计院,湖北 丹江口 442700)
长湖是湖北省第三大湖泊,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使长湖水生态系统安全将面临严峻挑战和重大风险。文章分析了长湖水环境治理与保护的现状及成因,围绕长湖水环境治理与保护进行探讨,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长湖;水环境;综合治理;保护对策
长湖位于湖北省荆州、荆门、潜江三市交界处,是长江和汉水支流之间的洼地区域,位于四湖(长湖、三湖、白露湖和洪湖)流域的上游,是湖北省第三大湖泊。水面面积131km2,库区岸线266km。长湖水域生物多样性丰富,是重要的水产种质资源库,据2013年国家林业局组织的科考,长湖共有动植物种类678种,分布有《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2013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中的青头潜鸭,还有国家一级保护鸟类4种,二级保护鸟类18种,二级野生保护植物4种。同时还兼具调蓄、灌溉、生活供水、旅游、渔业、航运等多种功能。长湖流域物华天宝,历史源远流长,文化底蕴深厚,自古迄今不仅是三地人民通江达汉的黄金水道,且风光宜人,有潘家台、王家台、月台、柳岗牧笛、长湖远帆、渔歌早唱、仙桥夜月、夕阳返照、书亭坠雨、凤山晓钟、白羽破金等“三台八景”,是著名的江南水乡。
近年来,三地政府高度重视长湖水环境治理与保护工作,采取成立综合整治指挥部、加强综合执法并公告拆围时间点、关闭重点工业污染源等有力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据监测统计,长湖流域水质类别为Ⅳ类,水质状况为中度污染,营养状态为中度富营养级别。特别是在前不久长湖汛期时测得水质为劣Ⅴ类,属于重度污染。导致长湖水体污染、水质进一步恶化的原因主要是以下方面。
长湖地跨荆门、荆州、潜江三市,一直实行“分级、分部门、分地区三结合管理”的模式,存在管理上的条块分割性,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协调不够。荆州市设立了四湖管理局,而荆门、潜江没有专门的湖泊管理机构,荆州、荆门都分别设立了长湖渔政管理处(站)、长湖湿地管理局,但各项管理、执法职能仍分属水务、渔政、环保、林业、农业等不同的部门。多头的管理模式,有分工无协作的管理体制,加之三市之间联系不畅,造成长湖管理不力、协调不足、执法不严的状态。
主要体现在:一是工业污染令人堪忧。长湖流域工业废水排放污染物主要来自荆州市、桥河流域工业企业、沙洋长湖周边乡镇工业企业。二是生活废水影响加剧。长湖周边的荆州市、荆门市的12个乡(镇),每年向长湖直接排放生活污水近2000万t。加上流域内12所医院基本上都没有实现医疗污水达标排放,造成了长湖水质的严重污染。三是养殖污染日趋严重。长湖沙洋境内围网养殖面积4450hm2,大量投肥、投料养殖,严重污染水体,并加速了湖泊富营养化进程。同时,长湖流域大多数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水、废物未经处理或处理不达标注入了长湖。四是农业面源污染日益明显。长湖流域沙洋县境内有农田46373hm2,过量的农药和化肥污染水体。
荆州市辖区的长湖围网养殖已全面拆除,而长湖沙洋县境内还有4450hm2、102处围网养殖拆除尚未启动且难度较大。一是拆围资金难落实。沙洋县长湖拆围涉及入股渔民603户2824人,经初步测算,长湖拆围资金约需6324.06万元,沙洋县无力承担巨额拆围补偿资金,这也成为拆围的主要问题。二是无集中处罚权。长湖拆围需要开展渔政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旅游管理、船检港监及航运管理、水生动植物检验检疫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湖泊水资源管理等多方面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但目前涉及部门多,没有形成执法统一体。同时,长湖还存在围垦失度的问题。有的垦湖造田,有的拦汊养殖,有的甚至把堤段作为耕地分给农户或作为村集体所有土地发包出去,导致湖泊面积越来越小,淤积越来越严重。
长湖水环境治理与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规划先行,“多规合一”。一要加强调研和谋划,科学编制《长湖水环境治理与保护规划》。要围绕生态经济、生态宜居、生态文化、生态旅游、生态制度、特殊指标等制定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确保其前瞻性、计划性、可操作性。二要科学划定长湖生态保护红线。设立界桩、标识牌,并明确权属。三要吸纳社会资本整合项目资源等形式,建设宽1km以上的环湖生态涵养带,进行休耕试点。四是从严控制涉湖项目,建设项目必须先听证再审批。
一是理顺管理体制。建议设立省水利厅直管的长湖管理局,授予长湖管理局统一的执法权,以加强对长湖水资源的统一管理、指挥、调度,为推进长湖的治理与保护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二是全面推行退田(垸、渔)还湖。清理、拆除沿湖保护区、流域水工程范围内的所有违法建筑。三是大胆探索新模式。一方面,在长湖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研究生态补偿机制,构建生态补偿体系。对退耕还湿、沿湖渔民生态移民、围网拆除、渔民转产再就业等方面进行补偿,对建设长湖生态功能区的地方财政给予补偿;另一方面,积极探索PPP模式,鼓励水污染防治领域开展PPP试点工作,实施城乡供排水一体、生态养殖和行业“打包”,实现组合开发;培育农业有机认证示范基地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为水环境综合治理与保护所需的大量资本投入创造机制和模式。
一是建议建立长湖水系连通工程。在长湖-借粮湖-宋湖-南湖-澎塚湖(殷家河)相互间最窄间距处开挖3条总长为4.5km、宽100m以上的人工河道,实现五湖水系连通和航运互通,以缓解长湖水环境承载力;二是建设环湖公路,加强湖区生态旅游建设;三是加大长湖生态工程建设力度,积极支持长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争取将长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纳入国家重要湿地自然保护区序列,并在保护与恢复政策上给予重点支持,在规范管理场所建设、封滩育草、鸟类栖息地改善、植被恢复、防护林建设、码头建设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进一步推进长湖水环境的治理与保护。四是在长湖沿岸建设100m的防护林带,涵养水源,防止面源污染。
一是强化责任,分级管理。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并实行分级管理,将允许排污总量逐级分解到县、镇、村,并纳入政绩考核,建立问责制度,以确保排污总量控制、浓度达标。二是严格监控,强化污染整治。要设立监测站,加强对排污口、排污企业、主要河流污染在线监测与环保监管,严禁排放未经处理或者处理未达标的工业废水、废渣。对污染严重、排放不达标的企业,坚决关停并转。要按照“两低一高”(建设成本低、运行成本低、出水质量高)的要求,对流域内的所有乡(镇)、村进行全域设计,高标准建设集镇污水处理厂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要明确时间表,按期保质保量地完成拆围任务。同时,加强农业面源点源污染治理,维护湖泊生态健康种养模式,坚决禁止在大于25°坡度的地方和环湖1km耕种农作物。三是加强水政执法巡查纠察和环保执法。禁止向湖泊及其河流排放、倾倒、填埋有毒有害废弃物;禁止在湖泊滩地和岸坡堆放、贮存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违者从重处罚。
长湖是整个荆沙地区水源保护区和生态屏障,具有重要的生态位势,建议建立、健全三大体系:生态系统监测网络体系;生态保护与修复建设体系(修复完成唇转为维护体系);生态保护与修复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长湖生态的有效监测、监督管理和维护,确保长湖水生态系统综合治理取得较好的成效。
目前,荆沙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长湖水生态环境的影响仍将持续,长湖水生态系统安全将面临严峻挑战和重大风险,长湖的水资源保护和修复工作任重道远。今后重点要围绕治理模式转变、工程和非工程支撑体系建设、流域综合治理、水资源保护区建设等方面,全面推动长湖水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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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2-2469(2017)10-0010-02
10.3969/j.issn.1672-2469.2017.10.003
2017-01-10
杨红梅(1968年-),女,高级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