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重庆400715)
摘要:中国近代邮政兴起于西方列强入侵的风雨之中。近代中国的邮政储金、汇兑业务也是在邮驿制、民信局等中国传统邮政、金融组织和西方“客邮”等西方邮政金融组织的共同作用下催生的。经历了“大清邮政”、“中华邮政”后,近代中国邮政储金、汇兑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为邮政储金汇业局的建立奠定了基础。基于对西方办邮经验的汲取和对当时国内邮政金融形势的考量,国民政府着手建立起了邮政储金汇业局,使得邮政储金、汇兑在邮政总局的事务中凸显出来,也向专业化和规模化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关键词:邮政储金汇业局;儲金;汇兑
中图分类号: K05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6720539(2017)02005406
一、冲击—反应:近代中国邮政之源
中国古代的邮驿事业,在交通发展和区域交流增多的条件下逐步产生,并形成陆驿、水驿等多种类别。随着路线的合理管理以及交通工具的进步,全国各地从闭塞到通络,人与人之间的联系也得以加强,以往的通信、交流困难的问题日益得以改善。到了元朝,官方的邮驿逐步形成较为完整的体系。邮驿制度从无到有、从点到线,逐步形成了一张大网,这张网的作用主要是传达军事情报、传递官方文书政令、接待来往官员等。
除官方的邮驿制度外,“民信局”在我国邮政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我国古代官方邮驿专供政府使用,民间通信则相对落后,多为私下请人捎带传达或请旅馆嘱托四方旅客、商人等寄递,来去时间长,效率低,交流极不便利,人们对于便利的通信服务有着极大的需求。直至明末清初,旨在营利的民办信局应时而起。“十九世纪是民信业发展的最盛时期,全国民信局大小共有几千家,资本额高的二、三十万两,低的四、五千两。”[1]388民信局是一种私人经营的商业组织,有独资经营,也有合伙经营。在业务上,古代民信局主要有信件收寄、包裹运送等,近代以来随着社会的发展,民信局还兼营汇兑款项以及报纸发行等业务。“鸦片战争前后,中国的民信业无论在组织机构或是业务方面都有相当的发展,初步地解决了民间通信难的问题。”[1]392
对中国近代邮政影响最直接深远的是西方列强在中国领土上开办的近代邮政,即所谓的“客邮”。早在鸦片战争前,就有英国人在中国尝试过近代邮政服务。中国最早的“客邮”是1834年英国商务监督拿皮楼在广州驻所办的“英国邮局”。鸦片战争后,侵略者以武力打开了中国长期闭关自守的大门,获得一系列“特权”,擅自在中国领土上开办了大量来自西方的近代邮政机构,亦即“客邮”。“客邮”不仅在中国进行寄送来往邮件的服务,还以此为掩护,从事鸦片、吗啡等毒品及珠宝、首饰等的走私活动。在“客邮”特别是在英国“客邮”的牵引下,中国邮政国际汇票业务不断完善并发展起来[2]202-203。“客邮”在中国的创立,一方面,使中国领土上最早出现了真正意义上的近代邮政;另一方面,也让国人认识到一套行之有效的通信系统对于战争和生活的重要性。它在客观上给中国带来了新式邮政信息,对中国邮政储金汇兑事业的产生起到了促成作用[3]19。
到了19世纪末期,虽然清政府有由封建邮驿制度延续而来的官方邮驿组织,也曾建立一些电报局之类的近代通信设施,但并没有就邮政制度进行根本性的改变。随着各种邮政机构和商业性邮政组织的发展,中国的邮政局面变得非常复杂,中华大地上既有官办驿站、文报局,有商办民信局、侨批局,也有帝国主义国家私设的“客邮”,有租界当局、洋商、投机分子等办的“本地邮局”“书信馆”,有半华半洋的“海关拨驷达局”,还有“华洋书信馆”等等。五花八门又自成系统的通信机构的存在,对人民生活和国家秩序都极为不利。在中国邮政事业的极度落后和混乱的局面下,一些有识之士意识到了由政府统一邮政权利、统筹邮政事业的重要性。1892年,刘坤一和李鸿章就上言指出,若不赶快由国家统一邮政事业,“异日中国再议推广,必要维艰”[3]27-29。清政府虽做了一些推广邮政的努力,但大刀阔斧的邮政改革并未实施。直到1896年3月20日,光绪皇帝批“依议”二字批准开办邮政官局,新的“大清邮政”在历经海关兼办邮递到海关试办邮政后,方才正式开办(实由海关管理)。
“大清邮政”开办之初,规模较小,其先将海关试办的“书信馆”改为邮政局,将各海关邮务办事处改为各该海关管辖区域内的邮政总局。此后一段时期内,大清邮政开始抵制“客邮”,撤销“客邮”,控制和排挤“民信局”,淘汰臃肿腐败的“驿站”,以期统一邮政经营。进入20世纪后,随着清政府“新政”的实行,邮政推广有所进展,山西(1901年)、河南(1904年)、山东(1905年)等省份的地方官府纷纷发布公告保护邮政。从1901年开始,清代国家邮政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加速时期[4]37。1906年11月6日,“邮传部”作为官制改革具体内容获得批准设立,从此开始多方努力以从海关接管邮政事务,直到1911年5月28日,“正式成立15年的清代国家邮政,从此脱离海关而成为邮传部的直属机构。”[5]51“邮传部”在运行期间,大力为新邮政的发展创造条件,不仅注重铁路事业的拓展和邮电事业的推动,还开设专业学堂以教授航运、铁路、邮电等知识。此后中国近代邮政、金融事业得到巨大发展,全面的邮政储金事业也由此开始酝酿筹备。
二、邮政总局的储金、汇兑业务
邮政储蓄发源于欧美,旨在服务民众生活。跟近代邮政一样,我国的邮政储蓄也是随西方列强入侵而来的。西方列强在中国发展其近代邮政的同时,也开办了邮政储蓄金业务。邮政储蓄的办理有利于近代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便利,因此得到国人的认同和学习。为了效仿他国开办邮储业务的成功之道,清政府于1910年派遣冯农等十几位留学生赴欧洲奥地利游学,让他们系统地学习邮政管理及邮政储蓄金业务。但由于全国币制未统一、银元标准不同、政府财政紧张等因素影响,当时条件尚未成熟,邮政储蓄金直至民国时期才得以办理[6]28。
1911年,中华民国建立,“中华邮政”取代了“大清邮政”,继续筹备邮政储金事业。“邮传部”改为“交通部”,部内设邮政司,管理全国的邮政事务。历经一系列波折后,1918年11月24日,交通部公布由冯农起草、经法制局审核修改的《邮政储金条例》,规定邮政储金由邮政总局经理,直辖于交通部[3]27。此后交通部又于1919年6月5日颁布《邮政总局经理邮政储金章程》,对邮政储金各事项做了明确规定。当时的邮政总局“总局内设立邮政储金股,暂由稽核股股长监视该股事务”[7]119。邮政储金的经营方针是:“人嫌细微,我宁繁琐;不争大利,但求稳妥。”[8]477-480
当时开办邮政储金主要是为了吸收公教人员的小额存款,规定满一元就能够开户存款,不足一元也可以先买成邮票贴入储金片。邮政储蓄金业务开始之后,北平、天津、太原、开封等十一处邮务管理局都曾开办,但当时仅办存储薄金(即活期储蓄)[10]15。邮政储金业务的办理,使邮政职能进一步拓展开来,也给人民生活带来了实质性的便利,在中国邮政发展史上具有重大的意义。
汇兑是近代金融的基本业务之一。中国古代便有汇兑相关的业务经营,由于经济发展的需要,早在唐朝便出现了“飞钱”这一汇兑形式[11]64。此后的钱庄、票号、民信局等金融组织,都曾办理早期的汇兑业务。“大清邮政”于1898年开始办理汇兑业务,但只限于国内普通的汇兑,主要办理小额的汇款业务。民国建立后,继续致力于对金融的管控,民国邮政于1918年开始办理国际汇兑业务,使得邮政汇兑得到了巨大发展。民国邮政汇兑办理卓有成效,“民国元年,办理汇兑邮局三八二出处,开发汇票二七九、五〇〇张;民国十八年,汇兑局二、三九八处,开发汇票四、三五〇、〇〇〇张。”[12]337
图1 邮政总局局内组织系统图[9]511929年,万国邮政联盟在伦敦举行会议,邮政总办兼邮政司长刘书蕃出席,并于会议结束后游历欧洲各国进行邮政考察。归国后,刘书蕃以其考查心得,即看到各国邮政均办理储金和汇兑业务而且成绩斐然,再对比本国的邮政事业的散乱,呈文交通部部长王伯群,要求予以重视和改变。旋即,王伯群呈请行政院:“国民储蓄性趣尚未养成,有以致之,然尤以无专管机关统筹深思,一意经营,实为其中最大主因。此次职部邮政司司长刘书蕃奉命出席英系万国邮政会议,曾赴欧美日本考察邮政,对于储金汇业各事务尤多心得。乃知各国对于国民储蓄,莫不注其全力以示提倡,且感以扩充邮政储汇事业为根本普及办法。故欧洲各国均将邮政储汇事务与邮政其他事项分划管理。日本亦早采用此项制度,当其划分之初,储汇事业尚不及我国现时状态,然至今日,则规模宏大,组织严整,业务发达,一日千里矣。且证以我国邮局,初隶海关,虽具规模,未能发展,及乎专设总局,乃获长足之进步,是以事贵专责发展。乃宏观乎各国之情形,考诸中外之事实,益信时至今日,我国特设储金汇业总局办理储金汇拨及其他金融事业,实属刻不容缓。”[13]752-754此建议与国民政府加强邮政金融监管以控制财政金融的意图一拍即合,虽遭到一些反对,但终被批准采纳,邮政储金汇业局的筹办工作随即开展。
三、专业化的步伐:邮政储金汇业局的成立与发展经过一系列筹备酝酿,国民政府设立邮政储金汇业总局的工作已万事俱备。1930年3月5日,劉书蕃以交通部邮政司司长兼邮政总局总办兼代理邮政储金汇业总局总办的名义向各邮务管理局及一等邮局通告,称将在上海福州路设立邮政储金汇业局一处,于3月15日开始专办储金汇兑业务。《申报》也对此进行了报道,“交通部为仿照各国成法,设立邮政储金汇业总局,扩充储金及汇业事务。该局开办在即,业己组织就绪。共分五处,全体重要职员,并已经交部分别委定……”[14]3月10日,刘书蕃正式通知各界:交通部在本埠筹备之邮政储金总局总办一职,委由刘书蕃充任,其他重要职员,亦已委定,筹备事宜,即将就绪,定于本月十五日正式成立,邀请本埠各界往临观礼[15]。1930年3月15日,“邮政储金汇业总局”在上海福州路5号成立,开幕当天,“沪上各银行界全数均到,所收储金款项计共七百九十二户,存洋八万九千四百九十元零一分,存银一万八千五百零八两零四分”[16]755。邮政储金汇业总局的业务除办理原中华邮政的邮政储金、汇兑、保险、代收贷价等业务外,还大量经营买卖股票、抵押放款等银行业务,俨然成为一个“邮政银行”。这标志着中国近代邮政储蓄业务步入正轨,同时也表明邮政储蓄从经营简单的储蓄汇兑业务的储蓄机构向邮政储蓄银行的现代转型[17]63。
邮政储金汇业总局在组织上隶属于国民政府交通部,综理全国邮政储金汇兑业务。“按最初之邮政储金汇业总局章程(十九年一月六日由国府公布),该总局设总办一人,由交通部长呈请选派,承部长之命,管理全国邮政储金汇业事宜;设会办二人,由交通部长派任襄助总办,办理邮政储金汇业事务。总办、会办之下,置总务、营业、会计、储金、汇兑、划拨、保险等处,各处设处长一人,分掌处务。该总局于必要时,得设分局专办各地储汇事务。为监督起见,另设监察委员会,以财政部长、交通部长、审计部长、邮政储金汇业总局总办、邮政总局总办五人组织之。该总局每年之净余,除十分之二为公积金及特别准备金外其余报请交通部归并邮政收入帐内。”[9]58其首任总办为刘书蕃,会办英国人麦伦达和天津懋业银行沈叔玉。1931年6月29日,国民政府公布《邮政储金汇业总局组织法》,要求总办、会办改称为局长、副局长,人数仍共三人;各处设处长外,另添副处长一人,添设主任秘书一人,秘书二人至四人;规定该总局处员自六十人至八十人;公积金及特别准备金,占净余项下十分之三(比之前多了十分之一),余数仍报解交通部,并归邮政收入帐内;监察委员会之委员,与以前稍有不同,其委员由国民政府特派三人及交通部部长、财政部部长、审计部部长、交通部邮政司司长充任[9]58-59。
邮政储金汇业总局从邮政总局分立出来后,民国邮政的收支便转盈为亏,即使将邮政储金汇业总局的盈余额转入邮政总局,整个邮政事业仍有巨大的亏损额[12]339。在当时,邮政人员普遍认为这是邮储分立的后果,因此邮政界对邮政储金汇业总局的分立十分抗拒。而交通部为了挽回亏损,准备增加邮资以提高收入,又遭到了新闻界和文化界的抗议。邮政总局又采取措施减少邮政员工福利、削减员工利益,遭到员工极大不满,因而促使其发起了护邮运动,甚至于1932年5月22日演化为上海邮务工会发起的大规模的“护邮罢工”,并得到各地支持。罢工事件虽经调停得以平息,但邮储分立的问题依然存在。直到1935年3月重新颁布《邮政储金汇业局组织法》,改“邮政储金汇业总局”为“邮政储金汇业局”,将“总”字取消,规定“邮政储金汇业局直隶于邮政总局,管理全国邮政储金汇兑……局内设置总务、营业、计核、储金、汇兑、保险六处。”[16]759改建的邮政储金汇业局设局长一人,由邮政总局副局长兼任,下设副局长二人,由交通部长派任。其组织机构与之前的邮政储金汇业总局大同小异。
邮政储金汇业总局成立之后,就着手改善业务水平,1931年6月颁布的《邮政储金法》,对各类邮政储金业务的办理程序、支取办法、本息规则等作了详细的规定[16]756-758。同年6月又颁布《邮政国内汇兑办法》,规定了邮政汇兑机构的组织及汇兑的具体执行办法,指出邮政汇兑“分为普通汇兑、电报汇兑及小款汇兑三种”[16]758-759。相关法规的公布,使得邮政储金与汇兑业务的发展有法可依,也使得邮政储蓄与汇兑的办理日益完善。邮政储金汇业局建立后,当时的邮政储金和汇兑业务得到了巨大发展。此种发展可从以下两表(表1和表2)体现出来:表11919年—1928年邮政储金汇兑统计数字表[18]187-188
年度1919年1920年1921年1922年1923年1924年1925年1926年1927年1928年储金户数232081021807926328336664106551565613945237554766提款总数46656.65623731.892068486.513718065.654925603.836064142.757194769.909321155.3910083092.057727367.63存款数额154051.001360859.464128001.647034766.769387876.4911641379.5714629248.0118435476.2317958412.5016118120.37汇兑开发兑付银元数43816000589230006843890076517900959938009883600010374180010702450086698700101255000张数2315300271370031680003355000405860041150004017800373340027543003263800银元数43857500584093006791740075795600960212009781030010406110010613720086988000100873500张数2329200271350031413003337700405270040727004046500371310027925003268700
表21930年7月1日—1936年12月底邮政储金汇兑统计数字表[18]186
年度十九年度二十年度二十一年度二十二年度二十三年度二十四年度二十五年度储金户数13286714979015156517688425285226400款数(元)41924614.8156100581.5247326484.3358725918.6691504660.37124098909.845570余万结余数24993436.8727164746.3425377057.7133273494.3742457102.1953408319.13汇兑开发兑付张数490080054993005329400592040064683007064900款數(元)155267900183716100162439300164497600163429900179440700张数489007755882515321900589130064458007030900款数(元)154712000186125516.12162868800164088800163594800178606700通过表1 和表2对比,可看出:邮政储金、汇兑业务在从邮政总局中分离并成立邮政储金汇业局后,储金汇兑事业都在向前发展。就储金看,户数、存款等都呈增加之势;就汇兑看,储汇局成立后汇兑发展也是相当迅速,开发和兑付的银元数及款数都在逐年增加。这样的发展态势,可以说为国民政府的国家建设和金融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邮政储金汇业总局在成立之初,只有总局一处经办业务,因局址设于上海,对外营业时称之为“沪局”。为扩充业务,邮政储金汇业局于1931年2月21日在上海成立分局,紧接着,又在汉口、南京设立储汇分局,专办储汇业务,“邮局业务按邮区管理,各地储蓄,汇兑业务,均由各邮局兼办。邮区头寸集中存放当地邮汇局。”[19]186此后分局日益增多。分局内部设立经理及副经理各一名,下设四股即秘书股、营业股、会计股以及出纳股。股中设股长一名,股员、副股员、助理员及练习生各若干名。其用人、行政等方面均由邮政储金汇业局直接管理,逐步形成了垂直型的总分行式分支机构与网络[17]63。上海、汉口、南京三分局在邮政储金汇业局的指导下,指挥着全国邮政局所办理储金汇兑业务,南京国民政府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邮政金融[18]95。
邮政储金汇业局的业务种类以储金(活期存薄储金、定期储金、支票储金)和汇兑(国内汇兑即汇票和电汇、国际汇兑)为主,还包括放款、贴现、买卖有价证券、买卖外汇、经租房产、保险等。各种业务不仅在各分局中办理,还利用各地邮政局所兼办储金与汇兑业务,盈利颇多。为了管控各地邮局兼办储汇业务,邮政储金汇业局对于各省、市邮政管理局有一部分的监督权。邮政储金汇业局的成立与发展,为中国金融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四、结语
中国的邮政发展从古代邮驿制度的初步建立,到近代邮政系统的艰难发展,邮政的近代化道路可谓曲折百转。邮政储金、汇兑在历史发展中成为邮政总局的两大主要业务,直至邮政储金汇业局从邮政总局中分化出来,在完善组织机制、管理分局事务、聘任高等人才、综理全国邮政储金汇兑业务上取得较大进展。在业务开展中,邮政储金汇业局依靠邮政总局广脉的邮政网点,将业务的开办和实施深入“缺乏足够的信贷制度和机构”[20]296的广大农村地区,在一定程度上,为偏远地区的老百姓提供了金融服务的便利,真正实现了邮政网点与储金、汇兑等业务的“两只手融合”。抗战时期,邮政储金汇业局内迁至大后方,增设如重庆、桂林、贵阳等在内的一系列分局,业务不断发展。尤其是在其加入“四联总处”,成为国民政府“四行二局”的重要成员之一后,进一步与国家行局配合,使得邮政储金汇业局能够有条件深入到其它金融机构无法深入的广大农村地区,不仅有利于机构业务的发展,同时也为国民政府施行金融政策提供了很大的帮助,更是为战时国民政府大后方金融网络的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邮政储金汇业局的建立,是对西方和日本经验的汲取,是对西方模式的套用,也体现着国民政府对新的金融形势的积极应对。在邮政储金汇业局的努力下,中国近代的邮政储金、汇兑业务日趋专业化和组织化,是中国近代金融史上不可磨灭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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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2期刘籽艺:邮政储金汇业局缘起略论
收稿日期:20160515
作者简介:刘籽艺(1991-),女,仡佬族,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近现代金融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