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军
为深化检务公开,不断增强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日前,安徽省霍山县检察院对拟作相对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陆某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进行了公开听证审查。听证邀请了侦查机关案件承办人、案件当事人双方、辩护律师等出席参加。为确保听证效果,该院采取了三项举措。
一是准备充分,保障听证参与人员的合法权益。听证会举行之前,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和助理多次联系参与人员进行释法说理,明确听证会目的,告知相關权利义务,听取意见和建议,同时寄送书面通知书6份,切实保障参与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是安排周密,保证听证程序正当。严格按照上级院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形成包括身份查明、纪律说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结论阐明五大块流程预案,流程预案后,侦查机关的承办人、双方当事人、辩护人对该案作相对不起诉处理依次发表了意见。
三是效果延伸,保障社会关系弥合。在听证会上指定的流程结束后,霍山县检察院及时借力听证会宣传法律、延伸案件社会效果,促成该案犯罪嫌疑人当面向被害人认错悔过,取得被害人谅解,有效促进了社会关系的弥合。
本案是今年该院进行的第一起拟作不起诉公开听证案件,听证会的举行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升了该院司法办案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