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天大盗就擒记

2017-04-07 10:18浮学海
齐鲁周刊 2017年11期
关键词:盗窃案爬楼专案

浮学海

“10.1”系列保险柜被盗案侦破纪实——

2007年10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58个生日,泉城人民沉浸在一片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氛围中。当日,济南市槐荫区发生了一起特大入室盗窃案。仅仅12天,济南刑警将此案6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并破获盗窃保险柜案件46起,爬楼入室盗窃案37起,涉及9个省市,涉案总价值达100万元。

月黑风高,大盗夜走泉城

2007年10月1日早7时许,槐荫分局刑警大队值班员接到大金庄派出所电话报警,其辖区宝昊粮油食品有限公司财务室昨晚被盗。作案人撬窗入室,将保险柜同里面的近20万元货款以及有价证券一同抬走。

经侦查:作案分子利用月黑风高的夜幕作掩护,从宝昊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办公楼的东侧平房处,登高切割开二楼财务室东边的一扇窗户进行盗窃。后将一重达200斤左右的保险柜从入口处用交通工具运走。保险柜内有现金12.5万元,另有金项链、金牌、存折、有价证券、欠条等,总价值近20万元。技术人员在现场提取到3种可疑鞋印,但没有发现手印,这表明作案人员十分老道。

济南刑警联想到发生于9月28日深夜至29日凌晨,槐荫区红旗凯沃特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南院办公楼财务室保险柜也被人撬盗一案,该案被盗现金达3万余元及食品、茶叶数种。

这两起保险柜被盗案件发案时间间隔不长,尽管作案手段和现场遗留痕迹及物证有所差异,但从案件性质、选择侵害目标、作案人选择的进出口等方面看都有相似之处。专案组民警果断拍板,串并这两起案件,同时开展侦破工作。

梳理串并 寻觅盗贼迷踪

“10.1”案在被盗现场没有提取到有价值的痕迹物证,侦查人员在外围的调查走访中也没有获得任何有价值的线索。面对这种尴尬局面,侦查人员坚定信心、大胆串并:首先从现场勘查获取的信息入手,对获取的痕迹、物证做进一步梳理;通过网络搜索比对的同时,加强与周边地市的联系,对有串并条件的案件并案侦查;围绕“10.1”和“9.28”两起案件,进行更加深入的走访调查,尽快摸排发现可疑线索。

参战刑事技术人员对8月15日本区张庄路407号清龙花源植物油经销处保险柜被撬盗案现场资料进行再次梳理,将从该案现场提取的一枚残缺指纹再次与指纹库的资料信息进行比对检验,发现该指纹与王某忠的指纹有相似之处。为进一步比对确认,槐荫刑警遂与市局刑警支队情报信息处资料室进行指纹远程比对,最终确认这枚指纹确系王某忠所留。槐荫刑警又将“8.15”案与“9.29”案的现场勘查情况进行比较,发现作案分子使用的作案工具、作案手法基本一致,遂开始进行并案侦查。

专案组再次召开工作调度会,重新部署侦破工作:抓紧与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县警方取得联系,开展抓捕王某忠的工作;根据系列撬盗保险柜案的作案分子具有明显的地域特征的情况,将暂住济南市的湖南省永州籍人员列为重点刑嫌调查对象,以期尽快发现嫌疑人踪迹。

信息研判,飞天盗贼就擒

按照内外结合、多措并举、信息导侦、串并调查的侦查工作思路,济南刑警利用网上信息搜集,重点对湖南省永州籍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剖析,重点研判湖南籍人员犯罪活动的特点,特别对近期湖南籍来济人员在济南的相对集中区域、时间和该区域发生的案件进行梳理研究。

10月1日下午16时许,专案组人员发现一名与王某忠同村的在济暂住人员李明非常可疑。李明自2007年9月以来,总在济南保险柜撬盗案案发地附近的小旅馆登记住宿。警方又对其登记住宿的身份证号码反查,发现李明真名李某月。专案组判定此人有重大嫌疑,随即派员以最快速度赶往其登记住宿的旅馆,进行查堵。

天不藏奸,专案民警剛抵达该旅馆,就在登记处发现一名正要办理退房手续的男子,他神情慌张,十分可疑。经盘查,此人正是李明即李某月。专案民警又对其住宿的285房间进行检查,发现李某月旅行包内放有两双不同款式的皮鞋,技术人员一眼就看出其中一双的鞋底花纹与“9.29”案现场遗留的鞋底花纹痕迹相同。在其房间还发现“9.29”案被盗的食品。专案组立即组织力量审查李某月,面对经比对具有同一性的鞋底花纹和被盗食品等直接证据,李某月供述了“9.29”案。

在此基础上,专案民警于10月2日上午11时许,锁定李某月的同伙正在市中区经二纬四路某旅馆内。

专案民警顾不上一天一夜连续工作的疲惫,火速出击,在该旅馆401房间当场将李某月的同伙欧某春、邓某苟2人抓获,缴获藏匿在旅馆储藏室内的断线钳、专用撬棍、撬棍套筒、螺丝刀、管钳等作案工具23件以及笔记本电脑3台、数码相机2部、普通相机1部、手机6部、电脑内存31个、CPU29个、首饰16件等赃物,总价值10余万元。

之后,刑警支队立足全市,面向全省乃至全国撬盗保险柜案件进行技术串并,于10月4日串并案件82起,涉案价值200余万元,其中涉及济南市13个分、县(市)局近两年来发生的撬盗保险柜案件56起,涉及山东、河南、江苏、浙江、四川、贵州、湖北、上海等9省、市撬盗保险柜案件15起,爬楼盗窃案件11起,为进一步审查破案、扩大战果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强化审查,破获系列案件

经过一天两夜的反复较量,专案民警终于迫使欧某春供述了“10.1”案罪行,并供述了自2007年1月以来,他们一伙在济南、河南、湖北等地参与的撬盗保险柜案件12起。欧某春还在济南市区单独爬楼作案18起,盗窃钱物总价值20余万元。

专案指挥部根据欧某春的供述,组织力量,集中审查李某月,使其供述了“9.29”案件,并交代了自2007年以来在山东济南、泰安、东营,江苏省连云港,浙江省温州等地组织并参与的撬盗保险柜案件20余起,涉案总价值50余万元。与此同时,邓某苟也供述了自2007年以来,他在济南市各区参与的撬盗保险柜案件9起,单独爬楼盗窃案10起,涉案总价值10余万元。

根据以上三人的供述,可以认定这一湖南籍盗窃团伙的骨干成员就是王某忠。专案组经过多方面侦查,发现“10.1”系列撬盗保险柜案件主要在逃犯罪嫌疑人出现在山东省菏泽市以及河南省平顶山等市。10月10日晚,专案指挥部组织追捕小组连夜奔赴鲁、豫、湘三地实施抓捕行动。

在市局技侦支队的密切配合下,外加当地警方的大力协助,经过两天两夜紧锣密鼓地侦控追踪,抓捕小组辗转山东菏泽、河南平顶山、开封、郑州等地,行程2000余万里,于10月12日凌晨在郑州火车站附近的某招待所将“10.1”系列撬盗保险柜案件重大犯罪嫌疑人欧某净、蔡某红抓获。10月28日,奔赴湖南省祁阳县,将重大犯罪嫌疑人欧某海围堵在家中并将其抓获。经审讯,以上3名犯罪嫌疑人供述了自2007年1月以来,伙同李某月、王某忠等人在济南市五区、四川、贵州、上海等地参与的撬盗保险柜案件23起,爬楼入室盗窃案12起,涉案价值30余万元。

专案组经过对李某月、欧某春、邓某苟、欧某净、蔡某红、欧某海6名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进行查证核对,共破获盗窃保险柜案件46起,爬楼入室盗窃案37起,涉及9个省市,涉案总价值达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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