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玉凡 叶南客
(河海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8;南京市社会科学院,江苏 南京 210018)
改善居民文化生活质量的资源依赖与组织认同
——公共文化服务组织的行动逻辑研究
颜玉凡 叶南客
(河海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8;南京市社会科学院,江苏 南京 210018)
公共文化服务组织是提升居民文化生活质量、推动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行动者。面对国家制度与文化环境的双重制约,它们遵循着特殊的行动逻辑。在与多元主体的互动中,由于这些组织对政府掌握的合法性、社会关系网络等重要资源的严重依赖,从而形成了它们在“多重依赖关系”中对政府依赖的“非对称性”和“非平衡性”,这种资源依赖特征,导致了其对政府全面依附的行动逻辑;另一方面,公共文化服务组织的身份象征还要仰仗整个社会对于其组织价值的认同来维系,这使它们在博爱、奉献精神旗帜下,通过组织成员的能动行为,展开了对组织身份的多方攫取,这种积极从社会获取组织认同的行动逻辑,体现出它们从利他主义的价值追求中谋取发展空间的本能倾向。因此,在资源支持与社会认同方面给予该类组织有效的政策扶持,推动其健康发展,是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的重要一环。
文化生活质量;公共文化服务组织;资源依赖;组织认同;行动逻辑
公共文化服务是在我国居民文化生活日益多元、社会发展不断进步的情势下,由政府所设计,力图让每个人都能平等地分享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硕果的一项基本制度实践。它通过对文化产品的再分配,诉诸最大限度地组建并丰富公共文化生活,通过对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规模、质量、秩序、层次等的有效干预和监管,满足居民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基本文化需求,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然而,在政府自上而下的强力推动过程中,行政部门的过度介入使得这项实践存在浓厚的行政色彩,出现了一些行政化和官僚化倾向,导致一些服务与居民的日常生活相脱节,并造成一些资源的浪费与闲置。因此,这项服务迫切需要第三方介入。公共文化服务组织是一种专门为公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非政府组织(NGO)。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重要的行动者之一,其相对灵活的运行机制,能够营造不同力量之间交流互动的文化空间,使居民有序的参与到公共文化生活中,并在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中发挥有效的沟通调解作用,对提升居民的公共文化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促进社会全面发展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邢占军、刘珍、吕林:《基于输出型指标的我国公民幸福指数评价研究》,《山东社会科学》2015年第6期。。于此背景中,该类组织被政府有条件的给予了一定的合法性。政府不再试图完全包办公共文化服务,而是在特定文化领域中利用这些组织来提供服务。2016年5月20日,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教育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和全国妇联等八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服务完善、充满活力的志愿服务组织体系。该《意见》不仅给予NGO“汇聚社会资源、传递社会关爱、弘扬社会正气的重要载体,是形成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社会风尚的重要力量”的社会定位,更肯定了它们在“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并明确提出要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培育志愿服务组织,扶持其健康发展。可见,公共文化服务组织已经迎来发展的黄金机遇期。
然而在现阶段,公共文化服务组织的发展依然面临重重困境。在由“法律制度、文化期待、社会规范和观念制度”等共同作用的现实环境中,公共文化服务组织不仅需要面对合法性危机、难以赢得社会认同、资源匮乏等问题,还需要妥善处理与政府、居民和其它社会组织之间的微妙关系,谋取更多的外部资源以利于生存发展。*实际上,我国现有的文化服务组织多是在社区从事居民养老、扶贫、医保和法律咨询等方面工作,严格意义上专门为居民文化生活提供服务的组织并不多见。在仅有的文化服务组织中,自下而上建立的文化服务组织多是由居民因兴趣而建,结构松散,不具备组织性。真正意义上的文化服务组织多是在政府扶持下成立的。在以往对包括公共文化服务组织在内的NGO研究中,学者们多认为其是在“政治紧张与社会冲突的总体政治制度的改革”*张紧跟:《从结构论争到行动分析:海外中国NGO研究述评》,《社会》2012年第3期。与市场经济中资源分化的双重动力下的必然产物,它们被贴上了非政府的“自治组织”的标签,展现给人们的是一个在结构性力量约束下代表市民社会的、追求自主发展的组织形象。但是,这种理想的分析框架,遮掩了在中国情境下更为具体、相对微观却又模糊不清的社会多元主体互动情景,更有意忽略了NGO在与不同行动主体的互动中,所再生产出来的新结构对其自身和社会发展所带来的机遇与阻碍。换言之,这种“应然”的解释逻辑忽略了NGO在实然的运作中并不仅仅是被动的“适应者”,更是具有实践理性的“行动者”。面对国家制度与文化环境的双重制约,这些组织一般会为了适应环境而改变行动方向和组织目标,意即“就组织外部环境而言,任何一个组织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与其邻近的、周围的其他行动主体存在互动乃至资源互赖关系,因此,一种组织现象和组织行为的发生,更多是多元行动主体间有意或无意‘共谋’的结果”*周雪光:《基层政府间的“共谋现象”——一个政府行为的制度逻辑》,《社会学研究》2008年第6期。。由此,笔者认为研究公共文化服务组织,必然要从行动者视角出发,厘清公共文化服务在与政府、居民等其他行动主体展开互动和博弈的过程中,是依循何种逻辑来发展其社会关系,进而争取它们赖以发展的各种社会资源的。
为了比较全面的展现公共文化服务组织的行动逻辑面貌,本文选取具备典型NGO特征的“N市社区艺术教师志愿者中心”作为研究个案。该中心是由N市市委宣传部于2013年成立的,由宣传部下属的文明办和市文联等单位共建,有四名领导和九名小组成员。从2013年4月挂牌成立以来,其已累计招募、注册社区艺术教师志愿者512人,结对社区82个,组织志愿者进社区开展辅导5658场次,累计服务时间11316小时,近10万群众受益。与其他NGO一样,这个具有明显官方背景的组织在发展过程中仍然遇到了身份危机,在缺失合法性认可与人力资源、社会资源的支持中步履维艰。于此复杂处境中,该中心发展出了独特的行动逻辑,这些逻辑与其在特定情境中跟其它行动者之间形成的不同资源依赖关系有关,也与它所奉行的理念诉求和意义价值息息相关。因此,本文正是着眼于该类组织在实践中的能动性,力图从“实然”层面管窥它们在复杂的制度环境中艰难前行的行动逻辑,进而剖析这些逻辑与其发展困境之间的内在关联。这将有利于更为深刻的理解和剖析公共文化服务组织的生存困境,为有的放矢的扶持该类组织提供参考,并对提升居民文化生活质量和社会发展水平有所裨益。
非对称性依赖是组织社会学家菲佛在其著作《组织的外部控制:对组织资源依赖的分析》中提出的概念,他指出某个特定组织“是植根于由其他组织组成的环境之中的。它们对其他的组织由于资源的需求而具有依赖性”*杰弗里·菲佛、杰勒尔德·R·萨兰基克:《组织的外部控制:对组织资源依赖的分析》,东方出版社2006年版,第2页。,特别是对于文化服务组织这类公益性组织而言,由于它的志愿性和非营利性特点注定了其对外界资源的依赖比企业和政府更为严重。然而,当组织携带自身的资源与社会网络中拥有其他资源的单位进行交换时,由于不同性质的资源对组织生存发展的意义不尽相同,因而“依赖总是支持一个组织超越另一个组织,在相互依赖关系中必然存在着不对称性……当交换对两个组织来说不平等时,就出现了这种关系的不对称性”*杰弗里·菲佛、杰勒尔德·R·萨兰基克:《组织的外部控制:对组织资源依赖的分析》,东方出版社2006年版,第59页。依赖。在以志愿者中心为代表的公共文化服务组织的发展历程中,这种非对称性依赖关系体现在两个不同维度,并导致了该类组织对政府的全面依附。
(一)多重依赖关系中的非对称性
“依赖性可以衡量某一组织所处环境中的外部组织或群体的力量的强弱。这是衡量这些组织受重视的程度,以及它们成为重要性因素和作为组织决策因素的可能性”*杰弗里·菲佛、杰勒尔德·R·萨兰基克:《组织的外部控制:对组织资源依赖的分析》,东方出版社2006年版,第58页。。从理论构想来说,公共文化服务组织的生存资源是掌握在政府、居民和其它相关社会组织手上的,组织既应该能够从政府的手中博取资源,同时也应该从社会中其他行动主体中汲取需要的资源。然而,在我国特殊的政治制度环境和传统文化规范的限制下,根据组织与政府、组织与居民或社会其它组织的多重依赖关系的比较来衡量,它们更依赖政府而非通过社会来汲取资源。
笔者在深入调查“中心”的成立过程后发现,尽管有着强烈的公益服务性质,但“中心”并不是由社会组织自下而上建立起来的,社区艺术教师志愿者中心负责人刘某回忆说,“中心”的建立得益于2013年N市筹办青奥会,N市市委要求借着青奥会的契机,打响N市“志愿之城”的口号。市委宣传部正是贯彻市委的文件精神,倡办推动中心的建立。由此可见,中心的产生逻辑是地方政府的行政需要,政府想把大量有志愿服务精神的人通过NGO形式组织起来是这个组织成立的关键因素。换言之,“中心”是由国家力量自上而下推动建立起来的,其成立的原初动力来自于行政权威力量的大力推动,它的产生过程也是由政府主导的,因此它从诞生之初就渗透了行政因素。
菲佛认为“对资源决定权控制的集中和资源对组织的重要性共同决定了中心组织对任何特定的其他群体或组织的依赖程度”*杰弗里·菲佛、杰勒尔德·R·萨兰基克:《组织的外部控制:对组织资源依赖的分析》,东方出版社2006年版,第57页。。对于NGO而言,包括社会、法律、政治和行政在内的多重合法性资源,包括资金、办公场所在内的硬性资源以及一定程度上的居民信任资源都是由政府掌控的,这些资源都是关系到组织能否合法合理生存的关键性因素。同时,类似于政治、行政和法律合法性的资源是制约组织发展的瓶颈,对其分配和使用的权力在我国现行体制下只能由政府来掌控,又由于这类资源在现行政府管理体制下具有不可替代性,因而维系组织运行所需要的关键资源主要还是来自于政府,而不是社会。政府为“中心”提供其生存所必须的经济资源、办公场地,以及给管理层和志愿者的补贴等(甚至包括管理层的来源);“中心”开展工作所借助的一些政治资源、行政权威和关系网络也都是从政府那里获得的。尤其是由于没有法律规定的注册程序,“中心”在实质上还是一个“一只脚在法律秩序之内,一只脚在法律秩序之外”*高丙中:《社会团体合法性的问题》,《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2期。的挂靠社团,这种社团或者挂靠在已经合法登记的社团名下,或者挂靠于各种企事业单位,但是却因制度原因没有完成注册,这对组织的人力资源、社会资源的拓展造成了不同程度的限制。
案例1:社区艺术教师志愿者中心负责人沈某:我们不是独立法人,所以也没办法招人,可以用人,也只能用大学生。因为我没办法发工资,只能按照志愿者的标准给补贴,最多给两千块钱,而且不能办五险一金。如果我们是独立法人,可以通过正常渠道招人,这样能用到一些骨干,用到比较好的。还有,公章也没有,我们的信封用的还是文联的,包括志愿者,他让我们出个证明我们都没办法,没办法盖章。就是到社区去的时候,有的领导会有顾忌的,你连个章都没有。我们给人家发的志愿者服务证书都是志愿者协会的章,我们只能到志愿者协会去盖章,包括我们填办公地址、签协议、装修,都得盖志愿者协会的章。所以我们讲这儿还不如皮包公司,人家还有个章。因为你不是正式批下来的一个机构,如果我在民非(民办非企业单位)里注册了之后我就可以正式去刻公章了。
可见,居委会与政府形成了具有典型非对称性依赖特征的资源依赖结构,尽管“中心”也需要从社会那里获得基于认同和理解之上的社会合法性,但其对政府的依赖仍然是最大的。
(二)双重依赖关系中的非平衡性
公共文化服务组织与政府之间还存在着双重依赖关系。由于政府与这些组织在公共文化服务上拥有共同目标,彼此都需要相互依赖对方的资源来满足居民日益丰富的文化需求,故而在理想的互动模式中,公共文化服务组织并不是政府的附庸,而是一种具有鲜明的自身优势的独立组织。“社会组织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哪一方简单的顺从和服从,而是彼此相互依赖的关系,因为它们都掌握着某些重要的资源。”*唐文玉、马西恒:《去政治的自主性:民办社会组织的生存策略》,《浙江社会科学》2011年第10期。但是在民间组织的实践过程中,由于资源的流向是不平等的,故而政府与这些组织的互动依然是建构在非平衡性基础上的。
在中国,NGO的发展空间是在政府结束计划经济时代极权主义的管理模式之后出现的,这些组织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从一定程度上说是由政府让渡出来的。然而在让渡过程中,政府总是倾向于将对其而言不甚重要的职能意即边缘性职能让渡给NGO或其他社团,“和政府的核心职能比较起来,它总是处于边缘的位置”*贺立平:《边缘替代:对中国社团的经济与政治分析》,《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6期。,所以这些组织的活动空间无可避免地受到政府的影响。“中心”就是在2013年初 N市政府启动的“文化导航”工程背景下建立起来的。该工程是以N市文化志愿者为主体,以群众文化艺术组织为对象,以文艺辅导为内容,以大讲堂、展演平台为支撑,以与高校、区文化部门和社区协动为机制,以推动文化人才向基层延伸为举措,服务基层文化建设的生动实践。从N市文化服务工程的整体来看,文化导航工程也是N市文化惠民百千万行动计划之一。自文化导航工程开展以来,N市市委宣传部曾委托当地社会科学院做了一项民意调查,调查发现,N市文化志愿者工程在政府资金投入、文化组织专业指导、场地配套和群众文化需求的多样性满足上,存在着诸多问题,为了更好的解决这些问题,从社会中发现优秀文艺骨干,提高艺术服务志愿者的整体素质并树立“文化导航”的品牌,是N市政府组建“中心”的主要出发点。但是在四家部门联合组建该“中心”之后,三家单位因为领导人的更换或其它原因,并未直接扶持“中心”的运营活动,宣传部更多的只是按时提供资金,其余的资源都需要组织内部去想办法争取。政府将文化服务的部分职能和相当一部分生存空间让渡给了“中心”,但是从目前“中心”的运营情况来看,“中心”并不是一个具有独立性的单位法人,它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实质上是不对称的。即政府居于中心位置,“中心”则处于边缘地位。
从这一过程可以看出,尽管“中心”的社会化招募和专业性运营,使其具有提供文化艺术方面公共服务的独特优势,由其提供服务也确实比原有的单纯依赖文化行政部门来得更有效率,从而使政府对“中心”有一定程度的依赖。但是这改变不了政府的公共文化服务仍然主要依赖科层制资源和文化事业单位的总体格局,并且这类组织的组建与领导人的个人意志、政府的适时情境也有直接关系。作为一个有机的开放系统,虽然必须从外部环境中获取资源以维持组织的生存与发展,但离开政府,公共文化服务组织就无法做到自给自足,政府补贴仍然是其必不可少的生存资源。对于“中心”而言,这是目前维系其生存的唯一可靠且稳定的资金来源,因为没有完成法律注册,实际上也限制了其寻求其它可靠的资金来源渠道的可能性。甚至当政府方面发生变化时,经常导致该类组织为了避免消亡,不得不改变其活动模式以适应新的环境。因此,政府与“中心”之间的资源依赖仍是一种“政府重,组织轻”的非平衡性依赖关系。目前,双方的依赖关系依然更多地停留于公共文化服务组织向政府寻求资源支持,以获得更大的生存和发展空间的阶段,而较少存在于为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的共同目标而开展亲密互动与协作的过程中。换言之,政府与文化服务组织之间的互动模式依然主要是双方各自面向社区居民提供文化服务,彼此的依赖关系还是非对称性的。
(三)向政府求得认同的全面性依附
在组织与政府的两种非对称资源依赖结构中,公共文化服务组织不得不积极向上求得政府对其组织价值的认同。故而,组织采取邀请政府官员加入到核心管理层,将政府文化宣传口号和目标嵌入进自己的服务理念,并在与其他组织沟通时“假扮”体制内权威、打造政府体制内的“象征资本”等策略来竭力博得政府体制的权威认可。为了获得政府相关机构在经费使用和服务内容方面的信任,这些组织还采取了制定规范化规章制度、去等级化的多层管理体制、广泛吸纳志愿者人才、定期向政府汇报组织工作情况等策略。而文化服务组织采取透明化和制度化的策略类似于一种“彼此间的非正式承诺”*和经纬、黄培茹、黄慧:《在资源与制度之间:农民工草根NGO的生存策略——以珠三角农民工维权NGO为例》,《社会》2009年第6期。,暗含通过主动的信息披露,来预防或消解政府对其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所可能产生的不信任倾向的行为动机。政治机会结构是影响集体行动发生与发展过程的关键变量之一。*Gamson,William A.and David S.Mayer..1996."Framing Political Opportunity.”In Comparative Perspectives on Social Movement,edited by Doug McAdam,John McCarthy and Mayer Zald. 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75-290.类似“中心”这样的志愿者组织并未具备完整意义上的独立性或自治性,与那些纯粹的民间组织也迥然不同,因此它们更需要从现实出发,理性地来形塑其独特的行动逻辑——不断强化其与政府的全方位依附关系。因为“国家允许公民享有有限的结社自由,允许某些类型的社会组织存在,但不允许他们完全独立于国家之外,更不允许他们挑战自己的权威”*康晓光、韩恒:《分类控制:当前中国大陆国家与社会关系研究》,《社会学研究》2005年第6期。。
案例2:社区艺术教师志愿者中心负责人刘某:我们每个季度都向部里汇报最近的工作情况,汇报形式主要就是《志愿服务情况记录表》。这个表是我们一开始就做的,要盖章留存。钱发哪了,发给谁了,都要有记录的。凭什么给他发1200,给他发800,就凭这张记录表。一开始是服务一次记录一张,后来一个月记录一张,后来一个季度,我们不能再改了,因为要对部里有个交代,我们把三年下来的全部记录都存在那儿。每个人都有这么一份档案,我们讲这个是你的第二张面孔,志愿服务的面孔,很重要,所以一定要详细的填写。要做到“中心”更像是一个玻璃屋,从外面能看到里面,从里面也能看到外面。你别管部里人看不看,你要经得起部里随时检验。
Brinkerhoff在对NGO身份的评价研究中指出,决定NGO身份的首要因素是它们“应该具有自身的任务、价值和认同组织的支持者,它们应该对组织负责。……维持组织身份,就是一个组织在多大程度上与自身的任务、核心价值和支持者保持一致,同时坚持自己的任务、核心价值和支持者。”*Jennifer M. Brinker of Governament——Nonprofit Partnership:A Defining Framework Public Admin. Dev.22,19-30(2002).在NGO的公共文化服务实践中,这意味着要以满足居民的文化生活需求和促成社会的公平正义为导向,在不断提供全民性和公益性的文化志愿服务中满足服务对象的文化需要,同时也在此基础上实现机构的价值目标。在这种双重需求逻辑下,公共文化服务组织在社区居民中同时进行着扶持弱小的道德实践和在一定程度上扩展公平正义的政治实践。尽管“不平等的资源依赖可能会导致非营利组织淹没在政府的政策洪流中”,但是公共文化服务组织是志愿者为居民提供公益性文化服务内容的重要载体,是一种不断“践行人文道德价值和捍卫社会公益为使命的服务”*肖小霞、张兴杰、张开云:《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道德实践和政治实践的异化》,《社会经纬》2013年第7期。。故而,该类组织“凭着博爱精神去关怀帮助社会中的弱者或受苦受难的人,”*陈涛:《社会工作专业使命的探讨》,《社会学研究》2011年第6期。在此理念下不断形塑公共文化,由这一终极服务宗旨集结起来的社会性力量,也是这些组织维系其身份和生存发展的根基。
(一)服务组织的核心干将——奉献精神支撑下的全能型管理者
公共文化服务组织是一类具有人文价值关怀的机构,它以“维护人与生俱来的价值、尊严和权利为己任”*肖小霞、张兴杰、张开云:《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道德实践和政治实践的异化》,《社会经纬》2013年第7期。。从这个角度上说,该类组织模式更类似于一种社会工作机构。志愿者中心在组建之初就宣示要遵从“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为了践行组织遵从的道德价值,首先必然需要一个甘于为公共文化服务做奉献的组建者,在此基础上形成特定范围的领导层,引领组织的发展历程始终与自身的本职任务和核心价值保持一致,并审时度势的适度拓展组织服务范围。“中心”现任领导团队是由四个退休的中高层政府官员组成的。在“中心”刚刚建立的那段时间,甚至只有沈部长一个人忙碌奔波于维持组织运转的所有事宜,她自嘲为集管理员、记账员、服务员、联络员、调解员、内情杂务员等职责为一体的“万能大将”,甚至发展到了2015年,这只拥有着400多人的志愿者团队也还是仅有四人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由于没有专门负责财务的人员和设施,四个老师还需要代管不同社区志愿者的全部酬金。
案例3:社区艺术教师志愿者中心负责人王某:因为我们这边也没有管财务的,我们每个季度给志愿者发补贴的时候,钱数比较大,就四个人分,各自背在身上。因为我们没有保险柜,平常这个办公室也锁不上门。通知他一个星期来拿,有的人拖半个月,就一直带在身上。而且我们是不能代取的,都得自己来,所以拖半个月很正常的,志愿者有时候不一定有时间,所以我们就限定时间,但也得理解,他们事情也很多。做《制度汇编的时候》,熬的我三四个月没有早于晚十点进家门,这还多亏有一个志愿者是NJ大学的研究生,素质好,帮着我一起设计一起做,后来她被保送出国了。这里的工作实在比在职还苦。在职的时候手下还有几个科长,现在什么都没有就是校长兼校工。
公共文化服务是一项将道德和价值在实践层面不断身体力行的过程。除此之外,文化服务的受众是弱势人群或文化生活贫瘠的居民,因此若想真正做到形塑“公共文化”生活的历史使命,就必然涉及对文化组织的资源分配背后的社会运作和政府体制运行的思考,必然要与政府各部门或社会其它组织合作进行社区动员,这就需要有一个拥有先进科学知识和丰富组织经验的管理团队,有赖于她们通过科学性和策略性的网络调度,以及严肃、独立的知识运用来使组织运行呈现积极变化。“中心”管理层的四个老师,在常年的工作历练中,不但拥有“甘于奉献”的良好品质,同时还拥有现代科学精神所要求的对服务工作的“可靠经验知识”。在“中心”的初创和实践过程中,她们不仅仅热衷于完成文化服务的慈善使命,更为重要的是她们还传播、发展这种专业性的服务知识,这就超越了浅层的情感性关怀。具体而言,“中心”不仅全力借助政府的权威体制资源发动社区基层与其合作,还通过在去等级化的组织结构中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扩充人力资源、实现社会资源内部化,并通过提供节目演出平台、组织观看演出等形式支持志愿者的服务,这类规范且独具技巧性、情感性的策略使得文化服务组织在全方位依附政府资源的前提下,依然可以迅速发展和壮大。
案例1:社区艺术教师志愿者中心负责人沈某:志愿者带团演出,他演出的时候戏迷就一起去听去看,然后也邀请我们去,我们去也是支持他、认可他,所以能去就尽量去,哪怕自己家有困难也都尽量克服。一个是尊重志愿者,也是支持他,这叫尊重、支持、理解。我们对志愿者的管理是其次的,更重要的是服务,让志愿者感觉到我们叫志愿者之家名副其实,让志愿者感觉到在这个地方很温馨,他的服务会得到认可,他做出的成绩也能与其他人共享,让他有一种荣誉感。我们经常听他们说以前我们只是自己玩玩,现在我们找到家了,有家的感觉了。他们有什么困难、有什么事情都愿意到这来坐坐,跟你说说,甚至他们之间有什么矛盾了也到这来,是个倾诉的地方。志愿者白天的时候就只管带团,这个地方演出,那个地方干什么。晚上他们上电脑,一会跟你电话联系一下,一会短信跟你联系,我们还要耐着性子,还不能回绝他们,不能讲其它东西,只能配合他们去工作。我们也是边干边学,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自己也有收获,也会得到一些精神上的激励,帮助别人,快乐自己,还能觉得自己有一点价值。但是也会很累,毕竟我们到这个年纪了,我们就希望把它能长久做下去,希望能有更优秀的同志能顶上来。
同时,管理层还利用自己的私人关系,服务于组织的招募、宣传、动员与工作开展。布迪厄指出:“特定行动者占有的社会资本的数量,依赖于行动者可以有效加以运用的联系网络的规模的大小,依赖于和他有联系的每个人以自己的权力所占有的资本数量的多少”*布迪厄:《文化资本与社会炼金术——布迪厄访谈录》,包亚明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90页。,由于在政府体制中工作多年,她们依靠自己的声望、权力积累了体制内的多重社会资本,并掌握了运用社会资本联系社会网络中的各种力量为组织目标服务的能力,换言之,管理层曾有的体制结构中的经历和位置,使他们可以较为有效的运用体制内的关系网络为组织发展服务。比如,管理层往往能够将一些偶然的工作关系转变成某种非正式的关系网络,同时借助这种网络在科层制体制内部招募更具有专业素养的志愿者;管理层还通过一些有意无意的感情投资策略,将在正式关系网络中结识的关系转变为非正式的情感关系,从而节省了组织的人力资源,增加了文化组织的象征资本,使组织进一步获得社会认同,为其长期发展奠定基础。
(二)秉持利他主义服务精神的崇高理想——在志愿服务的价值追求中不断发展
费孝通在论述志愿行为时曾经这样说道:“若是我们打着算盘说话,头脑冷静一些,看看穿,父母都觉得为儿女当牛马是一件不公平的事,这一念之差,立刻会使家庭制度破坏到不成样子。这世界哪一处不安定在‘想不穿’上,惟其因为人们想不穿,才有这世界,这‘没有想穿’或‘不去想穿它’认真的做人,就是宗教的热忱。”*费孝通:《费孝通文集第1卷》,群言出版社1999年版,第255页。也就是说,人类具有采取志愿行为的本质属性,在不同的文化制度理念中,志愿服务拥有不同的特征。处于后现代转型期的中国,在消费主义泛滥下的社会性焦虑中,陷入原子化的国人陷入一种无所适从和价值虚无的困境中,但这并不意味着在结构性困境中个人只能是社会的傀儡,相反,人们会试图从其它文化形式中重建精神寄托,不断重塑价值范式的力量。志愿服务以助人的形式为行动者的自我情感渲泻提供了行动的桥梁。通过帮助弱势群体和其它急需帮助的普通居民,志愿行动隐喻了另一种意义的想象空间,提供了行动者自我对精神诉求和自我认同的表达。尤其是深入到居民的文化生活之中的志愿服务,借助社会组织或其它服务团体的形式,将助人者的人文价值观和精神归属联系到一起,为志愿组织的发展提供了生存与发展的社会语境。
公共文化服务组织是在政府支持下成立的一种公共文化服务载体性组织,是在政府鼓励“人们不为报酬自愿把自己的时间、精力、知识贡献给他人”*丁元竹:《为什么志愿机制是可能的》,《学术研究》2012年第10期。的制度性环境中,动员更多的社会资源和政府资源来促进社会的文化进步,最大限度的发挥志愿机制在文化建设领域中的能动作用的重要行动主体。然而,“如果没有普通人积极参与社区活动,为社区贡献时间和精力,政府仅凭制定规范和标准难有任何作为。这种参与不是政府能够要求、强迫、甚至劝诱的事情,而是专家和使用服务者之间的一系列互惠关系的一部分。”*戴维·博伊尔:《新经济学》,中信出版社2012年版,第165页。唯有以互惠为基础的志愿服务机制才能在志愿者的社会动员中发挥作用。“中心”正是一个为艺术教师提供志愿服务的平台。在这个平台里,一方面,服务接受者接受志愿者的无偿服务,满足了他们的精神文化需求,甚至在特定维度上重塑了他们的生活秩序;另一方面,对于志愿者而言,他们在不辞辛苦的助人特别是在辅导弱势群体的过程中,也体会到了助人的快乐,从他人的认可中实现了对自我的认知和肯定。“当你自愿加入各种各样社会群体的时候,你就扩大了自己的自由,因为群体成员的归属感表达个人的意愿。”*周雪光:《组织社会学十讲》,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115页。这种在文化服务中循环往复的精神互惠机制,使得以利他主义为纽带的公共生活和社会秩序的自觉意识不断崛起。
案例4:社区艺术教师志愿者徐某:我在JY区带一个残疾人艺术团,当时是朱队长叫沈部长给她派一个,因为她想让残疾人学习技能,让他们也能生存。我就去了,当时(朱队长)带了大概4、5个报名学古筝的残疾人,有一个是自闭症、一个出车祸、一个14岁女孩双下肢瘫痪每次坐着轮椅来,我看着他们真的觉得很可怜,也一下子就觉得自己这么健康、这么幸福很幸运。我一直在那里坚持服务,到现在已经有两年时间了。那个下肢瘫痪的小张特别喜欢我,她和我说徐姐姐要是天天能弹古筝多好,我和妈妈商量就把自己的一个旧古筝送给了这孩子。我觉得做志愿者一定要非常有爱心和耐心,还有一个志愿者为了给合唱团伴奏自己花了一万多块买架钢琴呢。
在社区层面,随着人口增加以及老龄化程度的加深,与政府直接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相比,志愿服务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服务,其通过直接与居民互动的形式,更加高效且降低了行政成本。“中心”的志愿者扎根在社区,用刘主席的话说,“你们就像种子一样,滚雪球一样,带了团队,团队的骨干又成长起来,当我们的老师了,又会带动身边更多的人参与进来。在你们的带动下,大部分社区居民都能走到我们艺术团队里来,传播社会正能量,促进社会的和谐。”历史人类学家基思和安·钱伯斯说过:“在分享体系下,保持合作的社会关系对交换过程至关重要,而短期物质的得失微不足道。于是,通过分享机制,社区能够平等地获得资源,从而维持社会经济的平衡”*戴维·博伊尔:《新经济学》,中信出版社2012年版,第165页。。甚至在志愿者与居民之间发生矛盾时,基于公益精神的服务形式和服务场域也更有利于互动双方的相互理解。
案例5:社区艺术教师志愿者中心负责人郑某:志愿者与居民之间的矛盾其实里面是有误会的,毕竟大学生没有走上过社会,我们也讲学生要以学业为主,那个时候忙青奥会,青奥会压倒一切,青奥组委会给学生们集训,完了以后就要演出,我们教他们沟通的方法,教怎么样与老年人沟通。反过来这些小孩也可以做社区的工作。你们都是爷爷奶奶级别的,要像爱护自己的孩子一样理解他们,他们还是以学业为主的90后。而且这些孩子的积极性一定要保护,他们有爱心,愿意做公益,是好事。有的孩子很内向,话都不敢讲,他们来了以后,那些大爷大妈对他们好的不得了,一下子就增强了他们的自信心,所以有些大学生写实践心得都在我们这,就是做志愿服务的心得,写的非常感人。
公共文化服务组织本质上是“以利他主义为纽带的公共生活和社会秩序的意识自觉”*丁元竹:《为什么志愿机制是可能的》,《学术研究》2012年第10期。,在公共文化服务制度环境中的集中体现。其中,甘于奉献的文化服务志愿者的参与以及它们在公共文化生活中与居民的互动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关键纽带。正是因为有了志愿者的服务精神,默罕默德·瑜奴斯才在其《社会经营》中指出:“人类的本质,就我的信仰来说基本是好的。这也是为什么即便是在残暴和自私盛行之下,宗教、善治、社会价值、艺术、文化和慈善在历史上不断繁荣和发展的原因。正义和仁慈总是在争斗中发展。如果我们精心培育这些正义和仁慈的种子,我们就能够使这个地球上的人类追求美好社会的梦想成真。”*Muhammad Yunus, Karl Weber,"Building Social Business: The New Kind of Capitalism that Serves Humanity's Most Pressing, Needs", Public Affairs, 2011, p.29.
通过调查,本文发现在非对称性依赖下对政府资源的全面依附,是公共文化服务组织在日常运行中的真实行动逻辑。其中,由于政府掌握着合法性、社会关系网络等重要资源,所以在政府、社会、居民等多重资源中,该类组织更依赖于政府的资源,形成了“多重依赖关系中的非对称性”,所以它们在制定组织发展理念、开展文化活动时,更倾向于将政府的态度放在比社会认同更重要的位置上;在政府与这些组织的互动中,尽管由于该类组织的灵活性和亲民性,政府在一定程度上依赖它们来开展文化服务,但是相对于其对政府的资源依赖,政府对它们的依赖只是产生于行政部门让渡部分边缘职能的情境下,两者仍然是一种非平衡性依赖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尽管理论上公共文化服务组织与政府之间应该基于公共文化服务的良性发展来进行“互利共赢”的互动,但在现实制约中,这类组织不得不更多地向上而不是向社会求得对其组织价值的认同,它们向政府求得认同的深层依附关系由此产生。
另一方面,NGO的身份象征还要仰仗组织的理念和组织成员,乃至整个社会对于组织的价值目标的认同来维系。因此,在博爱、奉献精神旗帜下对组织身份的多方攫取,是公共文化服务组织的又一行动逻辑。其中,少数退休的中高层官员组成的管理层秉持奉献精神殚精竭虑地为组织谋发展,运用长期积累的知识经验制定组织的管理制度和发展策略,还通过一些社会资本投资策略,将正式网络中结识的关系转化为非正式的情感关系,与社区居委会、志愿者和居民形成了良好的沟通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形塑了这些组织的社会认同和价值倾向。同时,无私奉献的志愿者在“能够激励人们不为报酬自愿把自己的时间、精力、知识贡献给他人的人类行为模式、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志愿机制”*丁元竹:《为什么志愿机制是可能的》,《学术研究》2012年第10期。中甘于奉献,在失落的文化意义中重寻精神认同,在秉持利他主义的崇高理想指引下所采取的服务行动,也为该类组织赢得了发展所需的社会认同,从而使这些组织成为营造和谐社会之精神家园的关键性纽带,这也显示出公共文化服务组织从对公共文化生活的价值追求中不断谋取更多的发展空间的本能倾向。
于是,公共文化服务组织于现实困境中谋生存、求发展的行动逻辑也逐渐清晰起来。它们既通过依附政府来谋取政府给予必需的资源支持,又致力于以博爱、奉献精神为旗帜来获取社会对其组织价值的广泛认同。这种双向逻辑,凸显出在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的进程中,为了确保该类组织始终以提升居民文化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健康全面发展为工作目标,应在资源支持与社会认同方面给予它们有效的政策扶持的紧迫性与重要性。
(责任编辑:陆影)
2016-08-30
颜玉凡,河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文化社会学。 叶南客,南京市社会科学院院长、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文化社会学。
本文系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江苏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中城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创新研究”(项目编号:15ZHB002)的阶段性成果。
C9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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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4145[2017]02-01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