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职招生考试的适应性

2017-04-05 21:10吴根洲王棒
职业技术教育 2017年1期
关键词:适应性专业

吴根洲?王棒

摘 要 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录取率的急剧提高使绝大多数高职学校的录取分数线迅速降低,以致产生了“低分考生读高职”的误解,把高职招生考试的适应性误认为是选拔性“消失”的自然结果。实际上,高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只是类型的不同而非层次的区分。相应地,两种高等教育合适生源之间存在的差异应体现为素质结构的不同,而非素质水平的高低。高职招生考试的适应性就是帮助高等职业学校各专业筛选出适应这种学习的学生、帮助适应高等职业学校学习的学生找到合适的专业。为此,应制定适应高等职业教育需要的招生考试体系和录取标准。

关键词 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招生考试;适应性

中图分类号 G71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7)01-0053-05

如果高等教育不能实现多样化,那么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只能停留在一个量变的状态。一个多样化的高等教育体系首先体现为普通高等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两种教育类型的良性发展。新中国的高等职业教育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初的短期职业大学,在20世纪末进入规模发展的“快车道”。《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颁行与高等教育扩招政策的出台很快使高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两分天下”。由于高等职业教育定位于专科层次与高校招生分批录取体制的重叠作用,规模迅速扩大的高等职业教育在事实上沦为次等高等教育。在高等教育的入口处,大一统的高校招生考试制度在高等教育精英阶段扮演着选拔优秀生源的角色,而在录取率急剧提高的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高等职业学校的录取批次分数线很快降至300分、甚至200分左右,高校招生考试制度的选拔性对高等职业学校来说已非常不明显。更为关键的是,当录取分数线下降到如此水平时,大一统的高校招生考试制度已不能为高等职业教育选擇合适的生源。于是,“单数”的大一统高校招生考试势必要改革为“复数”的高校分类型招生考试[1],高等职业教育需要高职招生考试为其选择合适的生源。

一、适应性是高职招生考试的本质属性

长期以来,本科学校与高职高专学校的招生均依赖统一招生考试,仅有少量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通过“三校生”①考试接受高等职业教育。进入21世纪以后,部分省份进行了积极的本科、专科分考探索,主要体现为“3+X”模式中选考科目的差别。新一轮高考改革中高职招生考试改革主要体现在职业技能测试的推广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使用。本文的高职招生考试取其笼统说法,即为高等职业学校选择生源的考试,具体涉及统一高考中的相关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三校生”考试等。高职招生考试是高等职业学校各专业选择合适生源的主要依据,也是考生判断自己是否适合高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学习的主要工具。换言之,高职招生考试是高等职业学校各专业与考生实现双向选择的基础。对高等职业学校来说,只有招收到合适的生源才能更好地保障教育质量;对学生来说,只有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类型与专业才能更好地促进自身发展、实现自身价值。高职招生考试的适应性就是帮助高等职业学校各专业筛选出适合学习的学生、帮助适应高等职业学校学习的学生找到合适的专业。

(一)高等职业教育的内涵式发展需要合适的生源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97年版《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International Standard Classification of Education,ISCED)将第5级高等教育阶段分为5A和5B两种类型。5B相当于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2011年版《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虽把第5级高等教育又细分为第5级、第6级、第7级三级,但普通与职业两种类型的划分依旧得以保留。因此,高等职业教育在理论与实践上均定位于高等教育的两个主要类型之一亦是国际共识,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具备某一特定职业或职业群所需综合职业能力,为生产和管理一线服务的应用型、技术型人才。毕业生的主要工作特点是将设计、规划、决策转化为现实产品等物质形态,或对社会产生具体的作用。相应地,高等职业教育的课程面向某一特定职业或职业群的实际需要,比普通高等教育更倾向于实际工作,更能体现职业特殊性,但其同时针对某一特定的学科领域,不似中等职业教育那样只针对具体的职业岗位,在这一点上高等职业教育的“职业性”与普通高等教育的“专业性”有所重叠而恰恰体现出自身的“高等性”。总之,高等职业教育作为一种高等教育类型,与普通高等教育并存而又相互区别、互相补充。

作为两种不同类型的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课程体系设置不仅与普通高等教育有着明显不同,在入口处即生源素质特征的选择方面也与普通高等教育有着明显区别。长期以来,高等职业教育被定位在专科学历层次,而统一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又采取从高分到低分的分批录取方式,因此,本科院校的录取分数整体性地高于专科院校。在高等教育精英阶段,这种差别不仅没有产生明显的负面影响,反而被绝大多数人坦然接受。原因有二:一是本科院校与专科学校录取分数的差异不大,人们更为关注的是录取与否的差异,能考上专科院校同样是“精英”,同样有“铁饭碗”;二是高等职业学校在20世纪80、90年代不占主流,高等专科学校的毕业生在办学实践中被形塑为“本科生压缩版”,两者仅在理论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伴随着大扩招而来的是高等教育快速进入大众化阶段,本科学校与专科学校(包括高等职业学校)的录取分数差异越来越大,更为关键的是高等教育在出口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统包统分变为自由择业,产业升级对高职高专毕业生提出了不同以往的素质要求。高职高专毕业生与市场需求的错位越来越明显,这就倒逼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过程、生源选择进行彻底变革。为高等职业学校选择合适的生源成为高职招生考试不可回避的责任;反言之,高职招生考试的适应性是高等职业教育完成从规模扩张到质量提升转变的前提条件,也是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满足市场需求的前提条件。

(二)人的发展需要接受合适的教育

发展是人的生命力的表现形式,是天赋的、自然的[2]。人的发展是一种天赋的、自然的权利,也是最重要的一种权利。在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接受高等教育从极少数人的特权逐渐发展成一种普通的权利。目前绝大多数省份的高考录取率都已超过80%,有的省份甚至接近100%,其中半数考生进入了高等职业学校进一步深造。然而,粗放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与现行高等职业学校的人才培养方案实际上剥夺了许多高职学生的发展权。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先天素质,这是作为个体的人无法左右的,后天发展只能在个体的先天素质基础上进行。教育的根本任务,就在于根据人的智能结构和智能类型,采取适合的培养模式,来发现人的价值、发掘人的潜能、发展人的个性[3]。因此,高等职业学校应该为合适的个体提供合适的教育。

经济社会发展对人的学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经济社会的真实需要是具有真才实学的各种类型的人才。进入高等职业学校、接受高等职业教育对具有特定素质结构的群体来说,是实现自身发展和自我价值的需要,而不是被精英高等教育机构淘汰之后的无奈选择。从教育意义上说,获取普通高等教育的机会与获取高等职业教育的机会同样需要鉴别、选择甚至竞争。高等职业教育机会缺乏足够的竞争性归根结底是社会地位分层所致,发达国家也不例外。然而,作为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市场的力量可以让有质量的高等职业教育机会具有相应的竞争性。科学有序的竞争需要高职招生考试具有足够的适应性,考生的正确选择也需要高职招生考试具有足够的适应性。在绝大多数学生能够进入高等学校的背景下,具有适应性的高职招生考试可以让合适的学生进入合适的学校、合适的专业,促进学生的发展;同时也可以促进高等职业学校招收到合适的生源,因材施教,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质量。

二、高职招生考试中适应性与选拔性的关系

高等职业教育在高等教育精英阶段与大众化阶段的地位与作用存在很大差别,高职招生考试在这两个阶段扮演的角色、发挥的作用也不可同日而语。在高等教育的精英阶段,无论是本科生还是专科生(包括高等职业学校的学生)都是“天之骄子”,人们关注招生考试的切入点在于如何把这些“天子骄子”从庞大的考生群体里选拔出来,即选拔优秀新生;在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几乎每个考生都可以凭借一个分数进入高等学校,人们关注招生考试的切入点转变为如何让合适的考生进入到合适的学校、合适的专业,即选择合适生源。然而,这种外部环境的变化并不意味着高职招生考试从选拔性考试降格为适应性考试。

(一)高等教育精英阶段:高职招生考试选拔性中的适应性

在高等教育精英阶段,我国高等教育的资源“供给”和民众的高等教育“需求”之间存在着十分尖锐的供需矛盾,高等教育机会严重“供不应求”,不仅是普通本科学校的录取机会少,实施高等职业教育的高等职业学校与其他高等专科学校的录取机会同样十分有限。我国高等教育的精英阶段与计划经济时代基本重叠,无论是考上本科学校还是专科学校都意味着获得了一份稳定且体面的工作,意味着后半生的社会地位与生活待遇有了保障。鲜明的脑体差别与狭窄的社会上升渠道让高考的成功者与失败者走向迥若天壤的命运,计划经济体制下统包统分的就业制度使稀有的高等教育机会变得无比金贵。绝大多数人只能通过考大学来改变自己的命运,读高中、考大学几乎成为所有高中生唯一的努力方向,人们的关注点主要是能不能考上而不是考上什么学校、什么专业。属于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自然也体现出明显的选拔性。低录取率与高回报使人们不易关注到考生的素质结构、个人志趣是否匹配高等职业学校及各专业的要求。实际上,精英阶段高等职业学校的培养目标并没有体现出与普通本科学校应有的差别,高等职业学校在录取标准上也没有特殊的要求。所谓匹配,是指高等职业学校跟普通本科学校一样都只是体现在专业维度。然而,高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等学校在招生考试中的专业匹配非常有限,除了有特殊限制的极少数专业,考试招生录取基本上是取决于考生的专业偏好与高考总分,具体表现为总分更高的考生获得热门专业的优先选择权。

精英教育阶段高职招生考试的选拔性,不仅在学校维度消解了适应性也在专业维度掩盖了适应性。但是,这并不代表高职招生考试在高等教育精英阶段不具有适应性,只是这种适应性不明显、不完整。首先,高职招生考试的适应性在专业维度稍有体现而在学校维度难有体现。其次,高职招生考试在专业维度的适应性主要表现在考生依据高考总分选择“合适”的专业,而高等职业学校各专业很难按照录取标准选择合适的学生。考生选择“合适”的专业之所以带有引号,是因为考生并不一定主要根据自身素质结构与报考专业的匹配度来选择专业,考生既有可能是不了解自己适合什么专业、对学习什么专业不太看重,也有可能是看中了热门专业带来的功利性回报,还有可能是多个因素兼而有之。也就是说,认识偏差与价值干扰妨碍了高职招生考试适应性的发挥。值得注意的是,高职招生考试的选拔性实际上也是一种适应性,即因总分较低而落榜的考生不适合高等学校包括高等职业学校的学习,总分较高而成功录取的考生则更适合高等学校包括高等职业学校的学习,录取到高等职业学校的考生与录取到普通本科学校的考生整体差异很小,他们与落榜考生的整体差异更大。因此,精英阶段高职招生考试通过总分发挥适应性且主要体现为比较初级的适应性。

(二)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高职招生考试适应性中的选拔性

高等教育从精英阶段进入大众化阶段不仅仅是一个量的变化,在许多维度都体现出质的变化。高等职业教育的供需矛盾已大大缓解,有的省份总体上甚至从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当几乎所有的考生都可以通过高职招生考试这个“虚掩的门”进入高等职业学校学习的时候,高职招生考试的选拔性似乎无可争辩地消失了。规模迅速扩大的高等职业教育在量的维度终于取得了与普通高等教育两分天下的地位,其独立价值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均开始凸显。高等教育的扩招不仅是数量的扩张,更主要的是两種类型高等教育真正意义上的并立,两种不同类型的高等教育在招生环节需要不同的招生考试,各自选择合适的生源。然而,囿于高校考试招生录取制度的制约与高等职业教育整体质量提升缓慢,高职招生考试的适应性在实践中被扭曲为选拔性的“降格”。如果说从高等教育精英阶段关注“能否考上大学”演变为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关注“考上什么大学 ”,那么,在现行录取体制下能否考上属于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已不再是人们的关注重点,人们关注的是能不能考上本科学校尤其是名牌本科学校。换句话说,似乎本科招生考试仍旧是选拔性考试,高职招生考试则变为“适应性”考试,这个适应性并不是指高职招生考试能够为高等职业学校选择合适的生源。

高职招生考试适应性的应然涵义应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第一,高职招生考试是高校招生考试的一个组成部分,大众化阶段的高校招生考试是为各种类型高等学校选择合适生源的适应性考试,因此,为高等职业学校选择合适生源的高职招生考试也是适应性考试;第二,高职招生考试的适应性要使高等职业学校各专业的招生标准真正落实,即在为高等职业学校各专业鉴别出合适生源的基础上实现双向选择。需要指出的是,高职招生考试的适应性与选拔性并不矛盾,或者说,适应性高职招生考试也具有明显的选拔性。首先,高质量的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示范性专业的出现开启了高等职业教育的内部竞争,获取优质高等职业学校或热门专业的录取机会同样存在竞争性。其次,就业市场的逐渐成熟导致高等职业学校的优秀毕业生、热门专业毕业生甚至可以获得高于普通本科学校一般毕业生的物质回报,于是,部分优质高等职业学校、部分热门专业的录取分数线远远高出了一般的高等职业学校、普通的专业,甚至高出本科第三批次录取分数线,如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在湖南省的理工类、文史类录取分数线分别比高职专科批次分数线高233分、264分,比本科第三批次分数线也分别高27分、29分[4][5],如果再考虑到专业维度的竞争,高职招生考试的选拔性会更加不可忽视。

三、高职招生考试适应性的实现策略

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之后,规模越来越大的高等职业教育已成为一个难以忽视的庞然大物。如果高等职业教育不能瞄准社会发展需求提高培养质量,即使大量学生“被迫”进入高等职业学校,也会造成教育资源与学生时间的浪费,教育规模越大浪费越多。提升高等职业教育质量需要在三个方面下大气力进行改革:一是在培养目标上瞄准社会发展需求与普通高等教育进行错位竞争,二是打造适应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课程体系,三是形成适应性高职招生考试制度,为高等职业教育选择合适的生源。相对而言,打造适应性高职招生考试制度,是牵涉最广的一个系统性改革。实现高职招生考试的适应性有两个要点:一是针对高等职业教育的需要构建相对独立的招生考试体系,把适合高等职业教育各专业需要的素质鉴别出来;二是打破简单一统的总分优先录取标准,主要依据高等职业教育的专业需要构建多元录取标准。

(一)构建适应高等职业教育需要的招生考试体系

目前,为普通本科学校招生服务依然是我国高校招生考试体系的重心所在,现行高校招生考试体系难以满足高等职业学校招生的需要,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以文化课程考试为主而职业技能测试仅为点缀。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区别主要有两方面:一是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仅保留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考科目;二是采用三门统考科目与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的科目组合。此外,也有少量高等职业学校的自主招生计划采用了文化科目与职业技能测试的科目组合。第二,语文、数学、外语仍旧是高等职业学校招生的统考科目,并且没有与普通高校学校招生实行分类命题。一般而言,普通高等学校与高等职业学校对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课程的要求存在根本性的差别,部分高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并不需要把这三门科目均作为统考科目,即使作为统考科目也应该按照高等职业学校的招生需要单独命题。第三,相应文化课程的必要性要求难以体现。高等职业学校各专业对不同学科的理论知识要求也有所不同,比如电子信息类、土建类专业对物理科目应有较高的要求,旅游类专业对地理、历史等科目应有较高的要求,目前高职招生考试的文化课程考试在这个方面存在明显欠缺。

适应高等职业教育需要的高职招生考试应针对以上三个问题构建相对独立的体系。第一,贯彻“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招生理念,对于中等职业学校生源,提高职业技能统一测试成绩的比重;对于普通高中生源,提高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的比重,淡化文化类统考科目在高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过程中的作用。第二,九门文化课程在高考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两类考试中均全科设考②,后者作为高职招生考试对文化素质的考核科目,针对高等职业教育的特殊需要进行命题。中等职业学校建立学业水平考试,其中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作为高职招生考试对文化素质的考核科目。第三,根据专业需要,选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应科目的成绩赋予相应权重计入总分。总而言之,提高高职招生考试的适应性需要构建一个相对独立的高职招生考试体系,这个考试体系一方面要在重视文化素质考核的基础上满足高等职业教育不同于普通高等教育的特殊需要,另一方面要重视高等职业教育对职业技能或职业适应性的独特要求。

(二)制定符合高等职业教育招生需要的录取标准

高职招生考试的适应性最终要落实为合适的录取标准,因此,高职招生考试体系中的科目设置必须要能够转化为符合高等职业学校各专业需要的科目组合。显然,目前高职招生的录取标准基本上可以说是“无标准”,一个表现是作为录取标准的高考总分低,另一个表现是高考总分的相对优势遮盖了专业与考生的匹配度。解决第一个问题主要依赖于构建与完善相对独立的高职招生考试体系,首先是科学设置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科目并把测试成绩的权重至少提高至50%,其次是根据高等职业教育的需要命制文化课程考试试卷,在难度上对竞争高等职业学校入学机会的考生而言调整到中等难度以提高区分度。在这个基础上围绕高职招生考试的成绩制定录取标准才有意义,因此也是解决第二个问题的前提条件。相对而言,解决第二个问题是制定高职招生錄取标准的核心。与普通高等教育相比,高等职业教育的招生、培养、就业更加强调专业与培养对象的匹配度。以统一的高考总分作为主要录取标准难以满足高职招生的匹配度要求。根据不同的专业,围绕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或职业适应性)的相应科目制定多元化的录取标准,才能实现高职招生考试的适应性。

总之,高等职业学校要根据专业特点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录取标准。只有把统一的高考总分录取标准改为适应各专业要求的录取标准,才能把真正适合的考生筛选出来。高职招生考试的适应性在这种情况下才能真正实现,高职招生考试的适应性与选拔性也才会真正地实现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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