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日前,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结合化妆品日常监督工作,持续推进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后检查工作。
开发区分局工作人员对16家化妆品委托生产企业的662种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是否留存委托生产协议(合同);是否留存产品名称、标签说明书、产品配方、产品技术要求、产品检验报告、产品安全性风险物质评估资料等相关材料;检查产品实际销售样品包装情况。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品种,责令相关企业进行整改,并告知相关企业在通过备案检查前,不得销售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化妆品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