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中国文化中“家”的形象,蕴含了中国人关于人生和宇宙意义的基本解释。梁漱溟曾说过,中国人的“家”“决定了中国社会经济的命运,乃至中国整个文化的命运”。中国古代丰厚的“家”学为探寻幸福之源的人们,提供了可借鉴的宝贵资源。
传统中国文化中“家”的形象,蕴含了中国人关于人生和宇宙意义的基本解释。从“对话”的视角看中国古代之“家”,不难发现,“家”的功能经历了一个从祭祀、生产再到住所的过程。
古代祭祀对象分为三类:天神、地祇、人鬼。天神称祀,地祇称祭,宗庙称享。天神地祇由天子祭,诸侯大夫祭山川,士庶只能祭祀祖先和灶神。《孝经·士章疏》就有“祭者,际也,人神相接,故曰际也”的说法。祭祀就是人与神灵交接对话的一种方式。
祭祀需要场所,而家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一种祭祀的场所。《礼记·王制》曰:“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庶人祭于寝”。天子七庙指的是四亲(高祖、曾祖、祖、父)庙、二祧(高祖的父和祖父)庙和始祖庙。诸侯五庙指的是父、祖、曾祖、高祖、始祖之庙。大夫三庙:一昭,一穆,与太祖之庙而三。
普通的老百姓只是“寝祭”。寝祭在古代是一种普遍的对祖先的祭祀方式。贵族统治者的庙祭,是在寝祭基础上形成的。有意思的是,宗庙的主室是庙,王宫的主室是朝,而庶人住屋的主室则是寝,三者其实具有相同的功能。
庶人的主室既称为寝,又可以称为家,寝祭就是家祭。通过这种对话,人们既可以表达对鬼神的敬畏,也可以表达对美好未来的期盼。
家也是人与自然进行对话的载体,这种对话首先以生产的方式实现。
美国学者史蒂文认为,“家庭在工业化之前是经济生产和交换最重要的商业机构。每个家庭都或多或少地处于自给自足的状态;每个家庭不同的成员在生产基本物质产品的工作中也是密不可分地联系在一起的”。
夏商周时期,中国最基本的社会制度就是宗族制度。而宗族作为政治、经济和生活的综合体,成为社会基本组织形式。此时的个体家庭,则是组成宗族的最基本的单元。
《周礼》记载,西周时期,庶人的具体家庭已经成为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只不过土地仍然为宗族所有。每个个体家庭的人口在2-7人,每家有一个成年男性作为家长,家庭要按照人口服徭役。当时的个体家庭尚未从宗族中独立出来,在生产上实行的是“耦耕俱耘”的方式。
梁漱溟曾说过,中国人的“家”“决定了中国社会经济的命运,乃至中国整个文化的命运”。图为梁漱溟雕像
按照《诗·周颂·良耜》的记载,在宗族内部,个体家庭之间相互形成劳动协作的关系,也就是“一族同时纳谷”,“出必共洫间而耕,入必族中而居”。以家为单位,人才实现了与自然之间有效的对话,而不是听任自然的摆布。
“家”是实现自我超越的源始场所。在古人看来,自我出生、成长、成人,有赖于家。
《周易·序卦传》说“伤于外者,必返其家”。家人卦在明夷卦之后,意思是受伤之后,一定会返回其家。之所以要返回其家,一是“亲亲之谊”可恃,二是“休戚之情”可同,不必与人争仇,不必与人争利。家即是夫妇、父母和子女的对话场所。
如《尚书·梓材》就有:“若作室家,既勤垣墉,惟其涂塈茨。”但实际上在古代,家更多指的是夫妇、家庭。
如《诗·周南·桃夭》写道:“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这里的“室家”,指夫妇结合后的家庭。此外,《诗经》中还有“妻子好合,如鼓瑟琴。兄弟既翕,和乐且耽。宜尔室家,乐尔妻帑”的句子,表达同样的意思。
此后,《汉书·匡衡传》有这样的表述:“臣又闻室家之道修,则天下之理得。”“室家之道”修即夫妇之道修,就是夫妇之间的对话与和谐,是夫妇之间的关系融洽与相亲相爱。
南朝宋刘义庆在《世说新语》中写道:“孙秀降晋,晋武帝厚存宠之,妻以姨妹蒯氏,室家甚笃。”室家甚笃,就是夫妇之间的关系非常笃厚、笃亲、笃爱。
此外,家还可以进一步指代妻子和儿女。在宋庄季裕《鸡肋篇》卷中有:“广南风俗,市井坐估多僧人为之,率皆致富,又例有室家,故其妇女多嫁於僧。”这里的室家,就是指妻子儿女。
如孟子言:“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亲子关系、夫妻关系、代际关系、以及家人与社会及自然的关系,是支持自我成长、成人的必然前提。自我“以修身为本”,经由孝慈、孝悌、仁爱、礼、敬、恕道等途径,以动态方式在自我与他人之间回互调节,不断拓展并深化自我的内在世界,从而达到自我与他人、内在与外在有机统一。
这种有机统一,既是协调人际的最高境界,同时也是将人的自然延伸向自然界的最佳途径。古人将天地喻为父母,将阴阳喻为夫妇,将兄弟姐妹喻为手足,将血缘亲情推广到天地万物之情,便为明证。
综上,家是一个人情感的归属和保障,身体的安歇和庇护之所,亲属关系的维持之处。正因如此,《周易》才进一步说,“家定而国家可保”,《大学》才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论。
梁漱溟曾说过,中国人的“家”决定了中国社会经济的命运,乃至中国整个文化的命运。家以沟通协调差异之间关系为起始,以实现“和而不同”、“亲密差异”为旨归。
诸如性别差异、姓际差异、年龄差异等,这些差异亦自然亦文化、亦个别亦整体地支持并维护着家的存在。尤其是在对待年龄差异上,其“尚齿”的文化,主张代际之间的“父慈子孝”、同代人之间的“孝悌”精神,显示出特有的智慧。
中国古代的“家”尚贵生敬死之道。荀子言:“生,人之始也;死,人之终也;始终俱善,人道毕矣。”这一敬始善终的“人道”理想,在中国古代“家”的思想中得到充分诠释。
作为“人之始”出生,来源于家庭中的父母之爱,正因为父母之爱的存在,而使无中生出生命,并开启一个新的世界的无限可能性。儒家所崇尚的“天地氤氲,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的“生生”之道,表明家乃“始终俱善”之“人道”实现的自然场所。此贵生敬死,以敬爱、护养聚集于一体的方式,安置着同一屋檐下的老老少少,世世代代,生者与死者的历史叙事。
古人以身家一体为本,类推于天地自然和人类社会,构造出艺术化境域的亲缘情理。中国古代哲学中的身体,是基于血缘亲情的一体化的身体,故有敬其身就是敬其亲,伤其亲即为伤身体的亲缘情理,这种以身为本根生发的亲缘情理,由亲爱之情类比类推于人类社会与天地万物之间,同时将个人的使命感与历史担当推及人类社会和自然。
所谓“爱其亲,不敢恶人;敬其亲,不敢慢人。爱敬尽于事亲,光耀加于百姓,究于四海”,由此不难理解孟子的“孩提之童无不爱其亲者,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亲亲,仁也;敬长,义也。无他,达之天下也”。这种以身家为本的情感和义理,不仅“亲亲而仁民”,而且“仁民而爱物”。
从原本意义上讲,人是栖身于亲缘共同体,并从中获得安定感和幸福感,唤起神圣使命感的居家之人。中国古代以身家一体为核心,将家的亲缘情理推及他人、社会和宇宙,符合生命本身的轨迹以及人类历史的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