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相霞
摘 要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观的最新体现。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经营,是我国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的必然选择,它可以防止国企治理模式发展为人治模式,杜绝由此产生的种种弊端,保证国企的在市场经济竞争环境中生存、发展与壮大;同时保障我国国有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属性。
关键词 社会主义 法治 理念 生存 发展
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的治国方针,在此方针下,国有企业不仅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还要依法经营。因此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于长期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有企业显得尤为重要。对于国有企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生存与发展之本,其各项工作要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依法治企、盈利为民、服务大局、党的领导,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经营是国有企业的必然选择
社会主义经济的基础为公有制经济,作为公有制经济市场体现的国有企业尤其是大型国有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由于我国长期处于计划经济,国有企业受这种指令型经济影响最为深远。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完善,国外跨国公司与资本涌入,国有企业必须转型為依法经营,适应市场经济的新型而充满活力的企业。国有企业与外国公司及私营企业有着本质的不同,其生存的基础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因此对于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来说,依照体现公有制经济特征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经营企业不仅是重要的而且是必须的。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国有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之本
(一)人治管理模式的弊端
在我国,无论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由于传统文化意识的影响,人治大于法治、人治重于法治的人治管理模式比国外尤其是西方更加普遍。人治型企业完全把经营管理的成败寄托于领导者或企业家个人身上。一个强有力的领导者或企业家的确是开创和发展事业的关键。但是,如果企业缺乏对领导者决策的有效约束与监管,个人的失误又很容易导致整个企业的失败。同时,企业领导的巨大权限与影响,使得领导的更迭势必随发展思路与理念的变化而影响企业发展的稳定与长远战略目标的实现。再则,国有企业领导缺乏约束与监督,势必滋生腐败,甚至引起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现象。
(二)法治与人治的辩证关系
纵观国内外的企业发展史,大凡人治型的企业,“人在企业在、人亡企业亡”几乎成为一种普遍的规律。相反,在法治型的企业里,不仅可以依靠制度有效地防止决策者犯错误,而且对于已经做出的错误决策也能够及时加以纠正。这样,即便个人退出了,企业仍可基业长青。如果把这种法治型企业比作一台自动运行的机器,那么每个人都是机器上的一个零件,零件坏了可以换,但不会影响到整台机器的运行。
突出“法治”,并不是对领导者或企业家作用的否定,而是强调个人要依靠制度发挥作用。大凡成功的企业家、最终都会主动把企业从“人治”引向“法治”,自觉接受制度的制约。这是企业领导者的一种个性修养,也是企业实现长盛不衰的保障。
(三)依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经营管理国有企业,可以有效防止出现人治模式管理体制
1.树立国企员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经营企业能够对企业的决策产生巨大的约束与监督,充分发挥集体与团体的智慧,将企业发展经营决策的失误可能性降低到最低限度。法治企业是按一套规定的制度运行的企业。这种企业也需要精明强干的企业管理者,而且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其作用与权力是制度赋予的,而且要受制度的制约。
2.树立国企员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经营企业可以制定国企长远的战略发展目标,能够有效约束企业领导的权限与影响力对发展目标的干扰。国企的战略发展目标,是在一定阶段根据国家发展需求、人民现实需要、社会亟需解决和党的政策鼓励支持的,在较长时期内制定的符合国家、人民、社会和党的利益的,是在企业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必须明确的发展方向。
3.树立国企员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经营企业可以从源头上杜绝腐败问题,企业领导管理有自律为主转向他律为主兼有自律。“绝对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从近代社会制度的发展与现实社会来看,西方社会提倡从人性本恶的角度出发,并由此制定法律约束体制才是当今现实社会遵循的圭臬。无论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法治,杜绝腐败必须以他律为主可兼有自律。
4.树立国企员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经营企业可以从根本上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问题,国企的监管不在是单纯的领导监管,而是集体监管体制约束,国有资产可得到有效的保护。国有企业的本质属性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国有经济,是我国经济的主导力量,保证着社会主义社会的稳定和向前发展。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的法治理念,必然是有利于公有制与国企的发展壮大。
三、结语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法治内在要求的一系列观念、理想和价值的集合体现。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从中国现阶段社会主义国体和政体出发,立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人民民主政治发展的现实需求,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为指导,深刻地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精神实质和基本规律。
国有企业是国有经济的主体,是公有制经济市场活力的集中体现,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与社会主义经济政策的风向标。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经营国有企业,是保障我国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保证国有经济健康发展的充要条件,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本质属性的必然要求。国有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必须是建立在依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础之上,依法经营才能发展壮大而不失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