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争议商标“乔丹”的注册损害迈克尔·乔丹在先姓名权,违反商标法,应予撤销,撤销一、二审判决,判令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裁定。这意味着争吵持续四年之久的“乔丹”商标争议案在司法层面彻底落下帷幕。这是近期经由最高法之手,又一起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司法个案。
“乔丹”商标争议案之所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除了当事人一方是著名篮球明星迈克尔·乔丹之外,更重要的是,“乔丹”商标案背后关系的不只是外国名人在华姓名权的保护问题,还关乎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问题。因为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企业使用外国名人的姓名注册商标,很容易误导消费者产生消费联想,造成消费者对产品来源以及产品与名人之间关联性的混淆误认,认为是名人代言或经营的商品而购买。这一次,乔丹体育为多年来借用“乔丹”之名付出的代价不仅僅是形象受损、IPO受阻,公司甚至可能被要求全面清除“乔丹”印记。但这对于乔丹体育来说也可能是一次重生的机遇。对于整个中国体育产业用品行业,乔丹体育的经历更是一次深刻的启示:是继续山寨、仿冒,还是走向引领、创新之路,什么样的战略思维将决定中国体育用品企业能否实现从量到质的蜕变,中国体育用品行业的变革之路已在眼前。
●媒体评点:“乔丹”商标争议案的再审判决,反映了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鲜明态度,也折射出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有法必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的坚定信念。“计利当计天下利”,面对中外当事人对“乔丹”商标注册行为的争议,中国法院坚守了公平正义的司法底线,弘扬了诚实守信的核心价值,亮明了平等保护中外产权的裁判理念。“乔丹”商标争议案的裁判结果告诉我们,有一个大国的胸怀,才能拥有一个充满创新活力的世界。(贺小荣《人民日报》)
◎话题拓展:保护知识产权;依法治国;公平正义;诚实守信;让个案公正推动法治进步;山寨、仿冒与引领、创新;变革之路……
(资料来源:《中国青年报》、红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