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曦
浅析以财政支持解决村镇银行发展中的矛盾问题
◎张曦
在当前财政政策下,村镇银行正面临着新的发展契机,但在其发展壮大的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利用社会资金解决农业发展资金瓶颈的同时,加大税收优惠、农业融资担保等财政支持政策,能够更有效地解决村镇银行发展障碍问题。
村镇银行 税收优惠 融资担保
近年来,国家十分重视农业发展,不断加大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扶持程度。为了吸引更多的资金,银监会发布了放松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进入的标准限制等相关政策。2014年,银监会发布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特别指出,包括村镇银行在内,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筹建和开业申请均由银监会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这就大大地简化了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联社的组建条件,为各类资本参与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提供便利,政策的逐步放宽也预示着村镇银行将迎来更好的发展前景。
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属一级法人机构。村镇银行可经营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收付款项、保险业务以及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在《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要求村镇银行不得发放异地贷款,在缴纳存款准备金后其可用资金应全部投入当地农村发展建设。由此可见,其设立的政策意图仍然是利用社会资金,促进本地区的农村经济发展,解决农村金融问题。
2007年3月1日,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正式挂牌营业,这是我国第一家村镇银行。同年10月,全国试点扩大至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据统计,截至2012年6月,全国有731家村镇银行。2013年10月13日挂牌的兰州永登新华村镇银行是我国第1000家村镇银行。由此可见,村镇银行的发展数量增长较快,成为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中不可或缺的一支力量。截至2013年,全国已有4000余家企业股东和7000余名自然人股东将资金投入村镇银行,民间资本直接和间接持股占比达到70%。资金的投入在总体区域分布上,东部约占40%,中西部约占60%。
1.银行自身盈利性与政策意图存在矛盾。国家鼓励发展村镇银行的根本目的在于扶持农业发展,解决三农问题,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业发展问题更是扶持政策的重点。但通过仔细分析当前村镇银行的布局情况不难发现,现在所形成的格局虽然在数量上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非常接近,但村镇银行的实际选址则集中在了经济相对发达的省份。比如辽宁省和浙江省,而相对欠发达的吉林和黑龙江两省则分布不足,青海省村镇银行数量分布最少,西藏自治区内村镇银行更是处于空白状态。这样的分布结果必然不能很好地体现政策意图。究其原因,主要是作为市场化运作的村镇银行有其自身的盈利需求,民间资本的大量投入则更加注重投资回报。市场化的运作模式与政策性的发展需要存在矛盾,因此其发展格局很难与当初银监会设定的政策扶持区域相符,最终造成一些村镇银行正游离在政策扶持区域之外快速发展的结果。
2.村镇银行的资金供求存在矛盾。村镇银行普遍设立于广大的农村地区,但因为农村居民本身收入就不高,闲置资金更加紧缺,从而造成了村镇银行很难在当地吸收到储蓄存款。此外,对于村镇银行而言,吸收存款的成本也比较高。这是由于单个农户的存款数额较小,本身就存在吸存效率低下的问题,加之村镇银行网点分布较少,吸存就变得更加困难。同时,在资金需求方面,由于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因素往往造成资金需求比较集中,如春耕时节资金需求就比较大,结合吸存困难问题,势必造成村镇银行的资金供求矛盾。
3.风险控制与满足农业生产需求的矛盾。由于农业生产本身具有较高的风险,受季节性和气候性因素的影响比较大。此外,近几年农产品的市场价格风险也比较突出。由于信息不及时、不对称,许多农民对市场缺乏必要的了解就盲目从事生产,造成农产品在市场销售环节上的经济损失,从而加大了其贷款的违约风险。以上情况使得村镇银行在进入农村市场时,本身就面临比较复杂的风险。加之由此困难造成的资金供给不足,资金需求又比较集中以及经营管理不成熟等问题,使得村镇银行很难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更难以切实有效地满足农村经济发展中的资金需求。
1.以税收优惠政策改善村镇银行分布格局。各地方政府,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可适当削减村镇银行相关税率,采取切实有效的税收补贴等办法,鼓励、吸引社会资金主动流向本地,从根本上解决村镇银行的地区分布不合理问题。各地方政府还应结合国家政策,合理变通地运用政府推广的税收优惠政策,不拘泥于固有的形式和方法,应采取适当办法确保补贴充分落到实处。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吸引投资者在欠发达地区设立村镇银行,最终改善村镇银行的分布格局。
2.采取多种财政支持手段解决资金供给问题。资金供给不足严重阻碍了村镇银行的发展。可以用多种手段加大财政支持,解决资金来源问题:首先,地区政府应鼓励在本地区设立村镇银行;其次,财政也可采取措施激励手段,鼓励本地区以外的投资者到本地建立村镇银行。同时,为进一步降低本地与外地的成本差异,政府可以用补贴方式提供支持将其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随时灵活调整;另外,政府还应鼓励金融机构到下级区域设立村镇银行,增加金融机构在乡镇地区设立村镇银行的网点数量,有效降低村镇银行的吸存成本。
3.加强财税政策对农村融资担保的支持。可以由政府发起并首先供给资金,农村中小企业、村镇银行之间出资建立基金分散银行贷款风险。通过财政主导投入建立分层次的农村再担保体系,积极支持农业发展银行在各地开展农村再担保业务。提供良好的财政支持农村融资担保的政策条件,可以成立由政府、村镇银行、农村三方合作的农村信用中介服务机构,为非盈利的政策性组织。担保行业需要政府的介入来进行统一管理,并为三农的发展提供一系列政策技术等方面的服务。提供的服务按照所付出的成本收费,营运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政府、银行、农村三方共同承担。
(作者单位:沈阳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责任编辑:司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