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齐良+朱永红
当前我国实体经济发展面临巨大压力,而金融行业盈利率较高。在这种情况下,金融业如何支持实体经济健康发展,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现实问题和热点话题。围绕这一问题,中央党校中青班调研组一行赴四川省成都市、巴中市和达州市,与政府部门、金融监管部门、银行、企业进行座谈交流,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搜集相关资料,形成本调研报告。
一、本次调研发现的主要现象和问题
(一)相关部门实施具体措施推动金融业支持实体经济
当前社会上存在着一种议论,认为官员怕担责不作为,导致改革落不了地空转。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事实并非如此,各相关部门都在想方设法推动金融业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省金融办及时出台《关于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通知》、《关于应发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提质增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措施的通知》等文件,清理整顿不合理金融服务收费,敦促银行机构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等规定,规范担保、评估、登记、审计等中介机构收费行为;工行四川省分行出台《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关于充分发挥我行服务功能有效支持我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若干意见》、《关于与达州市共建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情况的报告》和《军民融合金融服务创新实施意见(试行)》,其中后面两个文件得到省委主要领导的高度评价。还有地方政府设立扶持基金、人民银行制定政策支持等等。
从四川省来看,融资总量保持合理适度增长;融资成本有所下降,大、中、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分别较2015年下降1.45、1.62、1.34、2.99。
(二)实体经济普遍反映融资成本高
尽管融资成本有所下降,但由于实体经济已经是全球竞争,和国外相比较,中国企业仍感到融资成本太高。据中国社科院测算,国内实体企业融资成本至少比美国企业高出50%。从国际比较看,当前国内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35%,远高于同期美国(3.5%)、日本(1.475%)、欧元区(0%)、英国(0.25%)、澳大利亚(1.5%)等发达经济体贷款基础年利率;但低于巴西(33%)、印度(9.3%—9.65%)、俄罗斯(10.62%)、南非(10.5%)。考虑到中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长期为负,而同期其他国家的实际贷款利率普遍低于贷款基准利率,因而中国企业贷款实际利率明显高于除巴西之外的其他主要经济体。
特别是对于处于产能过剩行业的中小规模企业来说,融资尤其困难。调研中,川煤集团和达钢集团都反映,即使融资成本再高,也难以扩大融资规模,只能在政府的支持下艰难生存。
(三)融资存在规模及所有制歧视
调研显示,不同所有制企业间融资成本存在较大差异。在正规金融体系内,大型国有企业依据自身股东实力及背景、规模优势、信用保障优势,融资成本一般较低,基本维持在利率及费率的基准水平,同时融资也相对容易。
中小企业比大型国有企业融资成本要高出许多。目前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一般包括以下内容:贷款利息,包括基本利息和浮动部分,浮动幅度一般在20%以上;抵押物登记评估费用,一般占融资成本的20%;担保费用,一般年费率在3%;风险保证金利息,绝大多数金融机构在放款时,以预留利息名义扣除部分贷款本金,中小企业实际得到的贷款只有本金的80%。以1年期贷款为例,中小企业实际支付的利息在9%左右,约高出银行贷款利率40%以上。
相较于融资贵,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更为突出。在调研中,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纷纷表示感到融资难,主要难在银行设置的门槛过多过高。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仅有1/3的中小企业能够通过银行贷款获得资金。
(四)非利息成本负担沉重
非利息成本主要包括担保费、财务顾问费、咨询费、资产评估费、审计费、公证费、工商查询费、保险费、通道费等。此外,还可能存在其他隐含的费用成本,如银行要求融资企业存款、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工资开户等。调研数据显示,这些第三方收费占利息30%以上的比例。由于小微企业高融资成本中利率所占比重不大,通过降息来降低其融资成本收效甚微,还有可能进一步拉大小微企业和大型企业的融资成本差距。
(五)贷款流向不合理
在经过多次降息、降准后,中国短期货币市场利率已降至历史上较低的水平。货币供给增长速度也远超经济增长速度,社会资金充裕。2016年前三季度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13.47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多出1.46万亿元。其中,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增加10万亿元,同比多增1万亿元。因此,目前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是在总体资金宽裕、市场化配置资金程度提高的前提下發生的,更多的问题出在资金流向与贷款分布方面。
由于实体经济领域缺乏投资机会,近年来大量资金通过国有企业和政府融资平台投向了效益较低的基础设施领域,或者房地产,或者在虚拟经济中空转。以房地产贷款为例,2015年和2016年前三季度,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分别为21.01、25.33万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22.36%、24.33%,同比增速分别为21%、25.2%。房地产贷款占用了大量信贷资源,对中小企业融资产生了明显的挤出效应。除了大量资金流入房地产外,还有一些过剩产能过剩行业的低效企业,甚至“僵尸企业”,也长期占用着大量金融资源。
正是由于具有财务软约束和利率不敏感特点的国有企业、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等部门和行业大量融资,共同推高了金融市场的融资成本,从而挤占了民间投资。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5年1—8月,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11.0%,其中,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10.9%;2016年1—8月,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回落至8.1%,而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回落更大,增速仅2.1%,挤出效应十分明显。这些原因,导致2010年以来中国投资的边际回报率不断下降,杠杆率不断提高,货币政策效应不断下降,即社会融资规模不断增长,但融资成本依然居高不下。
二、上述主要现象和问题的成因探析
(一)由于产权保护原因,民企短期行为明显,投资实体经济意愿不强
由于历史原因,部分民营企业产权不明晰,治理不规范,部分现行法律制度对不同所有制产权保护不够同等,对非公有产权保护弱于对公有特别是国有产权保护,导致民企资产被违规查封、扣押、冻结等现象时有发生,加之民营企业家违约、失信或大量移民及资本外逃等负面行为,从而使得民营企业融资面临更高的风险溢价,进一步削弱了其投资实体经济的意愿。2016年以来,民间投资增速大幅下跌,一方面是民间资本应对经济转型、市场需求偏弱、产能尚未出清的正常反应,是一种理性的投资行为,但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民营企业活力不足,尤其是投资实体经济意愿不强。
(二)改革进入深水区,企业预期不稳定
稳定企业预期,不是针对短期经济下行的救急权宜之举,而是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随着全面深化改革步入深水区,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正处于“胶着状态”,对民企而言,垄断行业开放、平等市场准入等重大改革的具体路径尚未完全明晰,各类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目标远未实现。在市场准入、投融资等方面,民营经济还在遭受种种有形或无形的歧视。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事例更不鲜见。对国企而言,当前国资国企改革进度仍较迟缓,适应管资本要求的国资监管体系尚未形成,监管越位、错位、不到位问题时有发生。化解过剩产能、处置“僵尸企业”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复杂严峻。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仍缺乏共识。这些问题导致企业预期不稳定,实体经济难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潜力,同时也导致金融体系对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缺乏信心,二者形成恶性循环。
(三)实体经济低迷,缺乏具有投资价值的实体项目
从经济波动的长周期看,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后,正处于新旧动能交替、新动能尚不足以全面支撑实体经济的过程中,这种转换将持续一个时期。一方面,传统动能有持续减弱的态势,出口持续乏力,投资拉动的效应递减。另一方面,新经济的成长速度虽明显高于传统产业,但新动能的释放还不平稳,新动能的增量尚不足以抵消旧动能的减量。
由于经济下行的压力持续加大,实体经济低迷,企业普遍持观望状态,甚至部分企业呈现不敢投资的态度,不少实体企业坐拥大量现金货币,苦于缺乏合适的投资项目,最后宁愿闲置。企业本能地在寻找回报率高的投资项目,但如果投资实体经济都不赚钱,资本自然会流向回报率更高的房产或股市等。
(四)银行市場化主体与行政干预的矛盾
银行是市场主体,有自己的运行程序和规则。大部分银行通常以信贷政策为基本原则,内部评级、资本计量和盈利性分析为考核工具,总行投向偏好及政策面调整对投放贷款有较大影响,实行贷款规模及行业限制目录,每年行业投向指引作为当年行业投向准入参考(客户准入、项目准入、产品策略准入、减退加固和限额管理、名单式管理),另外每种信贷品种须对应相关业务管理办法和风险控制措施。
监管部门过高的考核指标要求,导致银行可贷资金减少,也推高了贷款成本。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银行在信贷投放时更多地是规避风险,而不是分散降低风险和处置风险。
从监管体系看,随着金融不断深化和渗透,直接融资方式和间接融资方式开始逐渐融合,综合经营与“一行三会”分业监管,功能性业务与机构监管之间的矛盾冲突不断增加,在这种不尽合理的监管背景下,上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既有动力、也有能力避开管制,热衷于寻找综合经营、跨业经营及某些表外业务的空间,而缺乏长期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
三、措施建议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切实保护私有产权
金融市场是典型的规则导向型市场,法治对金融业的改革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引导、推动和保障作用。当前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不力的重要原因之一,正是由于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民营企业发展的法制环境还不完善,导致民营经济发展面临较高的法律风险,也加剧了融资难的困境。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从11个方面对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进行了全面部署。当前要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加快破解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制障碍,首先是推进产权保护的法治化,建立平等充分有效的产权保护法律制度,使民营经济有长久持续和不断发展的信心。其次是严格依法行政,杜绝行政权力滥用,真正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通过法治打破市场垄断,保证平等进入、公平竞争。第三要文明公正司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维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
(二)坚定市场化的改革方向目标
实体经济领域的融资难与虚拟经济领域的泡沫化,本质上是一种金融资源的错配,而根源在于政府过度干预经济活动。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十八届三中全会所确立的改革方向、目标,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切实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的发挥政府的服务作用。
一是加快推进行政改革。在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尤其是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背景下,需要的是加大放权的力度,规范权力运行,激发市场活力,严防“把市场关进权力的笼子里”。二是加快消除所有制歧视的改革。切实解决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财税负担、融资途径、平等权益等方面的障碍。三是加快实施利率市场化改革。推动货币政策实施由数量中介目标(M2、社会融资规模)向价格中介目标(基准利率)转变,使利率更好地发挥资金价格信号传导机制。四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治理规范的市场主体,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释放低效金融资源。
(三)改革顶层设计要赋予基层创新活力
当改革效果不明显时,基层往往首先受到指责,比如缺乏大局意识、担当精神不够、方法加大粗放等等。客观地讲,由于改革牵扯的面比较广,牵扯的事情比较复杂,改革一刀切的办法虽然简单,但是往往使下面无所适从。因此,在进行顶层设计时,应全面、科学、缜密,要着重通过市场配置资源来调动和激发基层活力。
(四)进一步发挥金融支持创新的作用
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也是重振实体经济的根本出路。因此,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关键,在于发挥金融对实体经济创新的支持作用,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对于创新性经济活动,金融体系的作用不仅仅在于提高其资金可得性,而且包括创造一个有效率的“试验场”,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发挥金融筛选创新的功能,并为创新成果的转化和扩散提供支持。具体可包括以下措施:
一是优化资本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上市或发行票据融资,并鼓励创业企业通过债券市场筹集资金。积极研究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高新技术企业到创业板发行上市制度。加快推进新三板向创业板转板试点。研究解决特殊股权结构类创业企业在境内上市的制度性障碍,完善资本市场规则。规范发展服务于中小微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支持股权质押融资。
二是创新银行支持方式。鼓励银行提高针对创业创新企业的金融服务专业化水平,不断创新组织架构、管理方式和金融产品。推动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加强合作,对创业创新活动给予有针对性的股权和债权融资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创业企业提供结算、融资、理财、咨询等一站式系统化的金融服务。
三是丰富创业融资新模式。支持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引导和鼓励众筹融资平台规范发展,开展公开、小额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加强风险控制和规范管理。丰富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保险资金参与创业创新,发展相互保险等新业务。完善知识产权估值、质押和流转体系,依法合规推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许可费收益权证券化等服务常态化、规模化发展,支持知识产权金融发展。
四是不断完善新兴产业创业投资政策体系、制度体系、融资体系、监管和预警体系,加快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加快设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逐步建立支持创业创新和新兴产业发展的市场化长效运行机制。推动发展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等新模式,不断加大对创业创新企业的融资支持。
(五)加快金融体制改革
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是多维度的,不应仅局限于融资服务。实体经济要有效运转,除了需要资金周转,还需要便利的交易方式、有效的风险管理手段、准确的资金成本信号以及健全的公司治理机制等。在这些方面,金融都可以提供有力支持,而前提是加快构建完善市场化的金融体制。
就当前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力度而言,应首先着力推动以下方面的改革:
一是加快发展普惠金融。加快发展以社会资本为主体的中小金融机构。着眼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支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民营银行、社区银行等民间金融创新发展、规范发展。改进完善抵押品制度,建立普惠金融统计体系。
二是切实打破银行业垄断。降低银行准入门槛,让愿意为实体经济提供流动性的民营资金入场竞争。改革现有的银行业结构比重,提高与中小企业配套的中小银行规模,形成中小银行占大多数、大银行和超大银行占少数的结构。
三是扩大直接融资比重。通过健全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国债收益率曲线,进一步发展和规范股权融资、债券融资,完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比重。丰富直接融资工具。积极发展项目收益债及可转换债券、永续票据等股债结合产品,推进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试点,简化境内企业境外融资核准。
〔中央党校中青班调研组成员名单:楼齐良,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常委。朱永红,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总会计师。宁滨,北京交通大学校长。莫负春,上海市工会党组书记。彭程,光明日报文艺部主任。周晓航,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