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雄波
摘 要:第二轮修志以来,各地能解放思想,打破局限,对编纂原则的继承与创新进行了积极的有益探索,但存在没有处理好与前志的衔接、缺乏“以人为本”的编纂原则等问题,削弱了志书“存史、资政、育人”的整体功能。志书编纂原则的继承与创新,应正视面临的新情况,坚持运用新观念、新方法、新资料的编纂原则,实现志书的继承与创新,在前志的基础上得到新发展;在继承的基础上,进行篇目创新、体裁创新、内容创新和笔法创新,在创新实践中求发展。但志书编纂原则的继承与创新,切忌随意性、盲目性和缺乏规范性,应注意坚持志书的编纂原则、编纂体例和基本要求,合理地灵活应用志书体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等方面问题。
关键词:地方志书;编纂原则;继承与创新
继承与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更是志书的生命与灵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编修的新方志继承了我国历代修志的理论和成果,并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发展,基本形成了横排门类,纵述史实和生不立传、越域不书、通典不录等志书编纂原则,篇目设计符合“事以类聚”“类为一志”,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增加了“注”等体裁,等等。但第二轮编修的续志存在没有做到处理好与前志的衔接、缺乏“以人为本”的编纂原则等问题,削弱了志书“存史、资政、育人”的整体功能。为志书编纂原则的更好地继承与创新,切实有效地提高志书编纂水平,现试谈志书编纂原则的继承与创新,与业内同仁共商。
一、志书应坚持运用新观念、新资料、新方法的编纂原则
每次修志都会面临新的情况。第二轮修志的上下限时段内,恰好是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由开始到全面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由启动“三步走”战略到人民生活水平总体达到小康的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建立与完善,经济、社会、文化和各项事业稳定发展。其间,出现了许多新理论、新观念、新经验、新矛盾、新问题,制定了许多新政策、采取了许多新举措,涌现出了一批新兴行业、新组织形式和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及企业家。志书编纂原则的继承与创新,应正视面临的这些新的情况,运用新观念、新资料、新方法,实现志书的继承与创新,在前志的基础上得到新发展。
1.坚持修志新观念的编纂原则。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更新观念,是志书编纂原则继承与发展的关键。志书既要继承,更需要观念更新。新观念主要应体现在编修志书目的上的创新,即为谁修志、为什么要修志的问题。传统的“官本位”已经严重阻碍了志书的发展,在这次第二轮市县志编纂工作中遇到的共性问题之一,是“长官意志对修志工作影响较大”①,为了领导换届而不顾志书质量,草率出版的事情时有发生。所以,编修志书应力求摆脱传统方志“官本位”的旧思想,而真正确立“民本位”的编纂思想;同时,应否定“为修而修”的旧观念,并将志书的“经世致用”而修志的观念加以继承与发展,树立起“为读者服务”“为人民服务”和“为社会主义服务”而修志的新观念。编修志书更新了为谁修志、为什么要修志的观念后,志书编纂原则才能在继承的基础上,创新、发展。
2.坚持编修新方法的编纂原则。志书的编修方法创新,是时代发展的需要,是实现对前志创新的需要,是志书编纂原则继承与发展的保证。修志方法的创新,即体式、篇目、体裁的创新。时过境迁,文随世变。应根据新情况,坚持新方法的编纂原则。首轮志书采用的主要是章节体体式,体裁单一,结构彼此模拟和雷同。根据志书记述内容的需要,在严格遵守志书体例的基础上,“注意融合章节体、条目体的长处”①;人物传、人物简介、人物表以外记述人物,以事系人、人随事出,记述“人”;除“概述”外,编、章首可设无题小序,根据需要,节首也可設引言。
3.坚持使用新资料的编纂原则。使用新资料是志书编纂原则创新与发展的前提。第二轮修志的上下限时段内出现的新情况、新形势、新问题,是首轮志书编纂的时限内所没有发生的,志书编纂原则应立足传统、突破传统,收集第一手资料,注重对“人”的记载,反映人民生活,如收入、医疗、住房、养老等;增加改革开放、人文部类、非公有制经济、企业改革、企业组织形式、企业家、人口流动、海关和商检、经验和教训等新资料的入志,实现志书记述资料的创新。
二、志书应坚持继承的基础上进行篇目创新、体裁创新、内容创新等的编纂原则
继承是基础,没有继承就无谓创新与发展。志书编纂原则的创新与发展,必须对前人修志的传统惯例进行具体分析和科学扬弃,继承与发扬修志成果,弥补前志的不足、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根据志书中面临的新情况,解放思想,打破局限,进取拼搏,努力探索,攻克难题,在继承的基础上,进行篇目创新、体裁创新、内容创新和笔法创新,在创新实践中求发展。
1.坚持篇目创新的编纂原则。篇目的设置应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既要继承前志,又要有所创新。第二轮《萧山市志》篇目设置,实现了对前志的创新与发展,其中有不少是别处不曾见的特有篇目。如《农村 农民 农业》编,设的章有《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农村经济运行机制改革》《农民》《名优农产品》等16个,设的节有《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股份制》《扶持贫困地区》《农村社会向题》《外来农民工》《农民收入》《农民消费》《农民住宅》《农民福利》《农民负担》《农民困惑》《农民观念》等85个。编一级的还有《跨湖桥文化》《垦区开发》《对外和港澳台经济贸易》《信息传媒》《社会保障》等。章、节一级的有更多,如章一级的有《钱江潮》《生态保护》《家庭积累》《支柱行业》《网络》《教师》《学生》《医生与病人》等;节的一级有《萧山精神》《收入差距》《消费水平》《企业经营机制》《企业文化》《经营业态》《教师待遇》《学生健康》《医患关系》,等等。
2.坚持体裁创新的编纂原则。应在继承述、记、志、传、图、表、录体裁的同时,增加“注”体裁,并合理运用特载、专记、附录、补遗、正误等形式。第二轮《萧山市志》别具一格,根据第二轮修志的实际情况,增加“注”的体裁,全志设“注”3153个,主要用于注承接前志、正误补缺、资料出处、背景缘由、词语解释、统计口径、资料互见、诸说争议等。
《萧山市志》还旧体新用,即旧体裁新应用。将“录”的体裁分解为“附录”和“附”两种体裁。“附录”是根据志书记述内容需要而录入志书的原始文献、补遗考订等具有重要存史价值的资料,全志设“附录”55个。“附”是根据志书记述内容需要而由修志者撰写的具有重要存史价值的入志资料,全志设110个。“注”和“附”“附录”的使用,使许多需要追补、纠误、延伸及细化内容入志,丰富了志书资料。
另外,《萧山市志》还增加照片和数字统计示意图、数字统计表的使用数量,全志共采用照片1253张、数字统计示意图85个、数字统计表698张。
3.坚持内容创新的编纂原则。志书为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必须坚持内容创新的编纂原则。
第二轮《萧山市志》采用“附”和“附录”录入了大量典型的、独特的资料。如《萧山市主要山岭》《潮难》《浙江(中国)花木城》《围涂治江 造福子孙》《垦区自发劳动力市场》《萧山私营工业企业管理模式》《萧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员退股风波始末》《萧山境内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偷骗逃国家税收案例》《古代藏书楼》《萧山市各姓宗谱收藏简表》《萧山部分姓氏探源》《湘湖研究资料》《萧山是“浙东唐诗之路”的起点》《衙前农民运动资料》《萧山古代观潮点》《抢潮头鱼》《捕鳗鱼》《牛拖船》等等,都是独家资料。仅在《萧山市各姓宗谱收藏简表》中,记述了各姓氏家谱名称、堂号、编修时间、数量和保存地点,既便于总体概观,又便于查找利用,如此丰富、系统、详细记述一地的各姓宗谱实未曾见。
《萧山市志》还采用“注”“附”和“附录”录入了已缺失、消亡或濒临消亡的事物。如“江豚”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对萧山是否曾有“江豚”不确切。为此,经调查考证对“江豚”进行注释:“俗称江猪,湘湖师范学校生物实验室有保存。”说明萧山曾有“江豚”。又采用 “附”和“附录”录入了《黄、红麻脱胶技术》《革命草突然大面积消失寻秘》《萧山萝卜干制作工艺》《手工纸制造工艺》《油布雨伞制作工序》《1953~1992年萧山使用的粮油票证》等,采用“注”“附”和“附录”,发挥了存佚、答疑和存史的作用,又丰富了志书内容。
《萧山市志》的专题调查资料也是独一无二的。《萧山市志》专题调查资料的目的,是搜集第一手资料。通过专题调查,积累了大量的丰富的资料,有的资料整理成文,随篇目设“附”入志;将最为社会关注的16个社会课题调查所得资料,经整理单独成卷——《萧山市志·第四卷》,这在第二轮修志中是绝无仅有的,《萧山市志》开创了编修地方志书将社会课题调查单独成卷的历史性先例。《萧山市志·第四卷》的社会课题调查资料,能够听到各种人士倾吐的喜怒哀乐,真实体现了社会最鲜活的时代脉搏。
4.坚持笔法创新的编纂原则。“述而不作”是前人修志者创造的志书行文笔法,方志学界对此也经长期辩论。《地方志工作条例》施行前,多数人把志书定性为高级资料汇编,主张“述而不作”作为志书行文笔法。《地方志工作条例》把地方志书定性为“资料性文献”后,使人们对志书行文笔法的重新思考,既然是“资料性文献”,就得把“述而有作”作为志书行文笔法。所以,第二轮修志中,许多地方在“述”与“论”结合上進行了探索,并已获得了可喜成功。如《萧山市志》在“述”体裁中进行必要的适度议论,做到不空泛;在“志”中,对所记事物的分析入情入理;在“附”“附录”的调查资料中,表达编志者所要表达的思想,对现实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该志的《农村 农民 农业·种植业》章的附:《萧山粮食安全调查》,在分析萧山需求、粮食生产等后,提出了粮食安全的对策。
三、志书编纂原则继承与创新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志书编纂原则的继承与创新应以正确思想为指导,重视修志理论研究,解放思想,勇于实践,大胆探索,但切忌随意性、盲目性和缺乏规范性,应注意坚持志书的编纂原则、编纂体例和基本要求,合理地灵活应用志书体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三个方面问题。
1.坚持志书的编纂原则、编纂体例和基本要求。志书的创新,不能违背志书的编纂原则、编纂体例和基本要求,应坚持志体,横排门类,纵述史实;篇目设置,应符合“事以类聚”“类为一志”的基本要求;记述内容越域不书,横不缺要项,纵不断主线(写清楚事物的发生、发展、转折、重点和现状的基本情况);资料全面、系统,事物发展过程要素齐备;行文使用规范的现代语体文,不用总结报告、新闻报道、文学作品、教料书、论文等写法,并使用规范汉字;慎用评价词语,不用模糊空泛词句。
2.合理地灵活应用志书体裁。充分利用体裁的灵活性,根据记述的事物不同情况,合理地采用述、记、志、传、图、表、注、附、附录、特载、专记等体裁记述;并采用不同体裁衔接前志,做好对前志的拾遗补缺、纠讹正误,使所记的事物发展脉络清晰,史料准确、全面、系统、完整。
3.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志书记述的资料,不能背离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能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不能宣扬邪教、迷信、赌博、暴力;不能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同时,不能抹杀改革开放的巨大成果,客观辩证地记述改革开放的经验和教训。
(作者单位:杭州市萧山区地方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