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深推进价格改革 提升价格监管水平以优异的价格工作实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2017-03-31 17:50胡祖才
中国经贸导刊 2017年6期
关键词:价格改革工作

胡祖才

一、攻坚克难,2016年价格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2016年,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迎难而上,攻坚克难,扎实做好价格调控、改革、监管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显著成效。

(一)着力加强价格形势分析和调控

加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深化与市场机构合作,坚持按月分析价格形势,及时围绕大宗商品价格上涨、PPI快速回升、物价阶段性反弹风险等热点问题开展专题分析,提出了调控应对建议。认真执行生猪价格调控预案,稳定猪肉市场价格。加强长江中下游等汛期受灾地区价格监测预警和调控监管,强化重点节假日价格监管,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优化启动条件,缩短启动时间,提高保障能力,使低收入群体更有获得感。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温和上涨2%,顺利实现预期调控目标,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推进营造了良好价格环境。

(二)纵深推进重点领域价格改革

一是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上半年5个试点省份公布了输配电价,第二批12个省级电网试点基本完成,启动了其余14个省级电网改革试点,提前一年实现了输配电价改革在省级电网的全覆盖。对18个电网开展了成本监审,核减不应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平均比例达16.3%。二是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设置40美元价格调控下限,建立了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放开液化石油气出厂价格,对保障国内成品油供应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先后放开了储气设施相关价格、化肥用气价格,在福建开展天然气门站价格市场化改革试点,占消费总量80%的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已由市场主导形成。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正式运行,2016年交易量达150多亿立方米,影响力不断扩大;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已于1月12日揭牌。四是扎实推進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出台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截至2016年底已有13个省份出台了实施意见。医药价格改革已实现县级公立医院全覆盖,在10个省份已全面推开,其他省份有60多个城市600多家公立医院开展了试点;23个省份放开了个性化需求较强、市场竞争比较充分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29个省份出台了加快新增服务项目受理审核的政策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的7个联系示范点城市,已全部出台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五是有序推进交通运输价格改革。先后将高铁动车组、普通旅客列车软座软卧票价交由企业依法自主制定,53%的铁路旅客运量价格已由市场决定。放开了部分竞争性的民航旅客票价。落实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政策措施。六是深入推进农产品价格改革。完善了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合理制定价格水平,增强了弹性,释放了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信号。深入推进新疆棉花、东北和内蒙古大豆目标价格改革,效果好于预期。比如,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不仅实现了棉花价格由市场形成,而且带动了种、收、储、运到下游加工纺织等全链条的改革。在全面评估基础上,提出了调整完善目标价格政策的意见。此外,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今年1月1日起全面放开了食盐价格。

(三)有效降低企业用能、收费成本

围绕“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切实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和收费负担,全年为企业减负2500亿元以上,企业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成本的降低。一是大幅降低用能成本。通过煤电价格联动、输配电价改革、电力市场交易、取消中小化肥优惠电价、完善基本电价执行方式等,减少企业用电支出1000亿元以上。落实降低非居民用气价格政策,降低过高的地方天然气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降低企业用气成本约1000亿元。二是大力清费减负。全面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完善银行卡刷卡收费定价机制,规范不动产统一登记收费行为,减轻企业和用户负担约565亿元。三是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查处了电子政务平台、商业银行等多个领域违规收费,实施经济制裁4.1亿元。此外,对水泥、钢铁生产企业分别实行阶梯电价、差别电价,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四)加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

围绕药品价格改革、盐业价格改革、营改增等重大改革举措,及时跟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查处利用改革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保障了改革平稳实施。严厉查处各类不正当价格行为,2016年共查处案件1.29万件,实施经济制裁7192万元。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依法查处了汽车、医疗器械、教育、旅游、建设等领域垄断案件30件,其中行政垄断案件10件,总计罚款金额达3.6亿元。深入开展景区门票价格、环保电价、网络购物价格等专项整治,规范了市场价格行为。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实施“一个清单、两个名录库、一个工作机制”,规范了价格执法行为,提高了价格监管效率效能。

出台进一步发挥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作用的意见。充分发挥平台大数据功能,深入挖掘平台数据,精心打造大数据分析品牌,开展月度分析,形成系列报告,分析研判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行为。依托12358价格监管平台,及时捕捉价格异动信息,第一时间预警,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聚焦平台大数据反映的机动车停车、物业管理等举报数量集中的收费问题,及时开展重点检查,回应了群众关切。2016年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共受理价格举报、投诉、咨询、信访71.5万件,其中价格举报、投诉同比增长75.3%。平台的影响力不断扩大,品牌效应不断提升,已经成为群众反映价格诉求、维护价格权益的主渠道,成为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四大平台之一。

(五)推动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这是价格主管部门今年开展的一项重要创新性工作,对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也为价格工作定位转型开拓了新空间。根据中央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从创新市场体系顶层设计的高度出发,研究起草了《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经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国务院以34号文印发,得到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和高度肯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率先示范,建立了内部审查机制,把竞争审查设定为必经程序。目前,中央已有4个部门建立了专门审查机制,其他部门都纳入了合法性审查;12个省份已印发实施意见,正在推动落实。

(六)加快推进制度建设

将制度建设作为提高价格管理科学性、规范化、透明度的重要环节,全面清理1978年以来的价格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废止约1.6万件,其中国家层面废止约90%,得到社会各界高度评价。同时按照“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加快建立事中事后监管的相关制度。一是健全政府定价制度。出台了加强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的意见、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和价格管理办法、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制定了铁路普通旅客列车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为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规范化、透明度提供了有力支撑。二是完善市场价格行为规则和反垄断指南。制定印发《商业银行收费行为执法指南》、《网络交易价格举报管辖规定》,保障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牵头起草了知识产权、汽车、经营者承诺、宽大制度适用、垄断协议豁免、违法所得与罚款计算等六部反垄断指南。这些指南的出台,将为经营者提供明确的法律预期。三是全面推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中央层面,已无行政审批前置经营服务政府定价项目;政府定价的涉企、进出口环节收费项目分别仅为6项、3项,相关目录清单也均已对外发布。地方层面,各地积极建立涉企、进出口环节、行政审批前置经营服务“三项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已实现省级全覆盖,正在向市、县两级延伸。

(七)强化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

围绕输配电、成品油、天然气、医疗服务、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改革,组织媒体、专家同步开展专项宣传,全面准确解读改革政策,回应社会关切,保障了改革的平稳实施。组织开展“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进行时”、“价格改革纵深行”、“创新收费监管助力供给侧改革”、“12358在行动”等系列宣传,总计刊发了50多期100多篇文稿,全面地反映了2016年以来改革监管工作成效,展现了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的良好形象。在制定输配电、天然气管道运输、铁路客运定价办法或成本监审办法和反垄断指南的过程中,主动公开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既完善了改革方案,又增加了社会共识,得到了社会广泛赞誉。结合重大价格违法和垄断案件查处,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及时公开执法信息,对违法行为形成震慑。总的看,过去一年来,价格舆论环境不断优化,价格主管部门形象持续提升。

过去的一年里,价格系统在全面从严治党、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定位转型等方面也取得了新的进展,价格监测、价格认证、价格成本调查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是社会各方面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系统干部开拓进取、辛勤工作的结果。成绩来之不易,需要倍加珍惜。

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价格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与中央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主要是:观念转变还不到位,对新常态下价格新特征新要求认识还不够;政策落实还不够到位,一些地方落实国家部署进展较为滞后,甚至有畏难情绪;价格违法和垄断行为更趋隐蔽和复杂,查处难度加大,监管方式亟待创新;对重大价格问题的调查研究还不够深入。这些问题必须要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下协同、攻坚克难,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加快推进价格领域“放管服”改革,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取得重大进展,价格工作基本实现了从直接定价向建机制、强监管的转变,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了积极作用。总结十八大以来价格工作,重点抓了以下三件大事:

一是全面深化价格改革,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建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大幅缩减政府定价范围,97%左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已经由市场决定。抓住有利时机,啃了不少价格改革的“硬骨头”,电力、成品油、天然气、药品、医疗服务、铁路客运等各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市场化程度大幅提高。政府定价范围已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对保留的政府定价项目,已全面建立目录清单制度,逐步建立起科学、规范、透明的政府定价机制。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和收费负担,建立了淘汰落后产能的价格倒逼机制,建立了促进资源节约、节能减排的环保收费政策。

二是创新价格监管方式,大监管格局初步形成。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着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先后依法查处了多项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和垄断大案要案,特别是高通案开出了60多亿元的高额罚单,在国内外引起了很大反响,有力地提升了发展改革委反垄断执法地位,有力地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开通运行全国四级联网的12358价格监管平台,这是互联网、大数据时代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的重大创新,体现了社会参与监管的理念,大幅提升了价格监管的现代化水平,上下协同、社会参与的大监管格局已初步形成。全面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力促进了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的逐步确立。

三是完善民生价格机制,“保基本”政策框架初步确立。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底线思维,不断完善机制设计,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紧密结合我国中低收入群体人数较多的国情,区分基本和非基本,先后建立居民用电、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目前,居民阶梯价格制度在省级基本实现了全覆盖,有效保障了居民基本生活。同时,两次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有效地缓解了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回顾四年来的价格工作实践,主要有以下五点体会:

一是坚持以中央决策部署为统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价格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党的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对推进价格改革作了明确部署。特別是2015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文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价格工作进行了顶层设计,搭建了价格工作的“四梁八柱”,是做好价格工作的重要指导。价格工作的核心任务就是要抓好中央决策部署的落实,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二是坚持市场化改革导向。价格工作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充分发挥市场在价格形成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放管结合,放开价格的同时,运用规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对保留的定价项目,都建立起科学、规范、透明的定价机制,并结合市场发展变化适时完善。加强价格宣传和政策解读,增进社会公平竞争理念,引导市场价格行为,确保价格改革平稳推进,推动市场竞争更加规范有序。

三是坚持整体谋划、分步推进。注重加强对改革的前瞻性研究和整体谋划,先后两次制定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重点领域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对改革作出了总体安排。制定实施具体改革方案,认真开展社会风险评估,加强政策协调配套,把握好时机、节奏、力度,做到蹄疾步稳,有序推进。对暂不具备全面推开条件的,先行试点、逐步推进,积小胜为大胜,条件成熟后再全面推开。比如,在推进天然气、铁路货运价格改革过程中,总体目标明确后,分三年逐步推进,最终平稳实现了改革目标。

四是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基本。价格工作涉及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保障民生基本需求、基本权益显得尤为重要。在开展价格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改革过程中加强社会风险评估,完善民生保障措施。实施价格调控紧紧围绕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开展。价格监管也始终围绕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价格问题,对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重大价格政策方案都尊重人民群众的参与权、监督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集聚群众智慧,接受群众监督。

五是坚持开拓创新、敢于担当。在新常态下,价格工作的内涵和重点已经发生深刻变化。同时,价格改革进入深水区,涉及利益格局的重大调整。因此,必须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勇于面对新挑战,加快转变理念、转变职能、转变方式,开拓创新,敢于担当,以敢啃“硬骨头”的精神,持续深化价格改革,不断破解改革中的难题,创新监管方式,适应把握引领新常态,推动价格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深入研判,准确把握价格工作新形势新要求

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去年经济工作,深入分析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明确提出了今年的目标任务。近期召开的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上,徐绍史主任围绕中央决策部署,分析形势、理清思路,明确了今年重点任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一定要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将思想、行动和工作重点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一)深刻认识当前经济发展形势

刚刚过去的2016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国际形势,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国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国经济缓中趋稳、稳中向好,经济发展出现更多积极变化,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经济结构继续优化、改革开放取得新突破、人民生活持续改善,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成绩来之不易。

当前,国内国际环境依然复杂严峻。从国际看,世界经济仍将处于缓慢复苏进程中,增长低迷的状况短期内难以改变,保护主义倾向抬头,美国下一届政府政策走向、美联储货币政策外溢、英国脱欧后续进程以及欧盟重要国家政府换届等都存在变数。世界经济的复杂性、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将进一步凸显。从国内看,我国经济运行中仍存在不少突出矛盾和问题。产能过剩和需求结构升级矛盾突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不足,金融风险有所积聚,部分地区困难增多。

基于这些形势判断,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今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就是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政策思路,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适度扩大总需求,加强预期引导,深化创新驱动,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重点是要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振兴实体经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统筹推进、重点突破的要求加快推进国企、财税、金融、社保领域改革,更好发挥改革牵引作用。

中央关于经济形势的深刻研判和今年工作的重大部署,必将对价格运行产生深刻影响,对价格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二)准确把握当前价格形势

价格是经济运行的综合反映,是国内外多方面因素相互交织、叠加作用的结果。今年,国内国际形势错综复杂,价格走势的不确定性明显增强。

一方面,有利于保持价格平稳运行的因素较多。今年宏观环境将保持稳定,总体上有利于保持价格平稳运行。具体看,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存在,需求总体疲弱、产能过剩格局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善,总供求关系相对宽松,货币政策保持稳健中性,客观上有利于遏制价格较快上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以及生产资料市场供给充足,政府储备体系比较健全、调控能力明显增强,保持价格稳定具有良好基础。

但另一方面,在经历连续多年低位运行后,今年价格上涨的压力明显增大,价格运行中的不确定因素显著增多。

从国际看,输入性传导压力可能加大。2016年以来,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明显回升,但当前总体仍处于10年前水平。今年有一些新的情況,特别是美国新政府上台后推动 “减税、扩基建、放松管制”,会显著改善大宗商品边际需求;全球流动性过剩,市场投机炒作将显著增多;OPEC减产协议执行,非OPEC的主要产油国也达成了减产协议,可能导致国际石油市场供需状况发生改变,引发原油价格上涨,对我国CPI涨幅产生明显影响。

从国内看,成本推升作用可能增强。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上游成本攀升。PPI自2016年9月份结束连续54个月下跌后,出现快速回升,12月份同比上涨5.5%,一年之内涨幅拉升11.4个百分点,特别是处于上游的煤炭、钢材等价格大幅上涨,可能通过多种渠道向下游传导。二是环保成本攀升。国家不断强化环保监管力度,这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随着环保监管力度的加大,一些不达标的工业、养殖业产能被强制退出,在产的环保成本也将攀升。三是运输成本攀升。去年9月开始实施的严格的治超措施,引发运输成本攀升,10—12月全国公路整车货运、铁路货运平均价格环比累计分别上涨11.3%和8.1%,对下游特别是一般消费品价格的推升作用还会继续显现。四是劳动力成本攀升。2011年以来,劳动力人口达到峰值后开始下降,成本呈刚性上升,近几年累计上涨幅度较大,对服务业价格的推升作用会明显增强。此外,市场通胀预期逐渐增强,多家研究机构都判断价格上涨压力在增大。

今年影响价格运行的不确定因素显著增多,需要我们高度警惕,增强风险意识,更加深入地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未雨绸缪,把握好有利方面,最大程度地克服不利影响,提高工作的前瞻性,提前做好防范。

(三)不断深化对新常态下价格新特征新要求的认识

新常态下经济增速换挡、动能转换、结构优化的特征更加明显,对价格运行和价格工作都会产生影响,同时也提出新的要求。要适应把握引领新常态,必须要深化对新常态下价格新特征新要求的认识,这样才能准确把握、主动作为。就此,谈两方面认识。

一方面,新常态下价格运行出现新的特征,主要有四点:

一是波动区间变化。随着经济增速由高速增长转变为中高速增长,价格总水平涨幅水平有所下移,波动区间也在下移。2016年,全国CPI涨幅刚刚达到2%,但市场通胀预期已明显加强。如何确定价格调控目标和合理调控区间,价格主管部门需要深入研究。

二是影响因素变化。过去我国多次出现的价格较快上涨,主要是需求扩张拉动的。新常态下,总需求、总供给的关系是比较缓和的,影响价格的因素主要是结构性的,特别是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对部分商品的价格也会产生明显影响,去年煤炭、钢铁价格波动就是典型的例子。这就使得情况变化更趋复杂,物价走势的不确定性增强。

三是运行结构变化。以前的CPI结构中,农产品价格影响比较大,所以一直很关注农产品价格对CPI的影响。在新常态下,受劳动力成本上升影响,服务价格对CPI的推升作用在增强。去年服务价格上涨对CPI的贡献达40%,逼近食品,今年很可能超过食品。此外,一些重要商品和资产价格受到流动性过剩背景下游资炒作等因素影响导致大起大落,也会对CPI产生影响。

四是形成机制变化。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网络信息技术向传统行业的日益渗透与融合,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催生,分享经济蓬勃发展,对价格的形成和价格行为特征都产生了深刻影响。比如,同样的商品在电商平台的价格和实体商店的价格差异很大,原因就是影响价格形成的因素发生了很大变化。

另一方面,新常态下对价格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至少要做到四个“更加重视”:

一是更加重视价格监测和分析研判。要特别重视统筹国内国外情况,如今的中国经济已经深度融入国际经济,因此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变化,对我国经济和价格运行的影响重大。最近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了专题研究,深入分析了國际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如何通过“进口、预期、金融”三条线影响国内物价运行、经济增长、结构调整、经济安全、区域发展、金融稳定,大大扩展了视野。下一步还需要加强研判。

二是更加重视价格机制、规则建设。价格工作已经基本实现了由直接定价向建机制、强监管的转变,要更加重视机制、规则建设,通过机制规则来规范政府定价行为、市场价格行为;更加重视价格、成本信息公开,强化社会监督。同时,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特别是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求,要更加重视发挥价格杠杆在节能减排、优化资源配置、增加有效供给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是更加重视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随着绝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放开由市场调节,要探索创新市场化、法治化的监管方式,引导市场主体正确使用自主定价权,促进市场价格秩序的规范。要创新价格服务方式特别是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价格信息服务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质的价格信息,合理引导生产消费。

四是更加重视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是价格机制有效发挥作用的基础。要通过全面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从源头上规范政府行为,预防有关政策措施排除限制市场竞争;也要强化反垄断执法,规范市场主体竞争行为,促进价格合理形成。

准确把握经济新常态下价格新特征新要求是一个重大课题。上述这些变化和要求,是一些初步思考,还需要深化拓展。下一步,希望各级价格主管部门都要围绕这一重大课题,理论联系实际,进一步深入研究,形成系统成果,不断提高价格工作水平。

三、明确任务,扎实做好2017年价格工作

2017年将召开党的十九大,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做好价格工作意义重大。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一定要振奋精神、锐意攻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各项价格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发展改革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着力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价格改革,着力推进涉企清费减负工作,着力提高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水平,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做好2017年价格工作,必须把握好以下三个原则:

第一,牢牢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是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是做好经济工作的方法论,根本点在于稳定大局、不断进取。稳是主基调、是大局、是前提。就价格工作而言,“稳”首先是价格总水平和重要商品价格要保持基本稳定。其次,要把握好改革的时机和力度,确保改革平稳推进。第三,反垄断执法力度要统筹考虑各方面因素,稳慎推进。同时,在“进”的方面也要有所作为。一是在清费减负方面要迈出新的步伐。二是在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方面要取得新的突破,特别是要抓好已部署的各项价格改革任务的落实工作。三是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方面要取得新的进展。今年要召开党的十九大,一定要按照中央要求,把握好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要稳住大局,同时还要积极作为。

第二,牢牢坚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工作的主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本质,就是通过深化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增加有效供给,提升供给质量和效率。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因此,价格机制作用的发挥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同时,需要加快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优胜劣汰。我们要纵深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价格改革,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纠正价格体系的扭曲,完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发挥价格机制在优化资源配置、增强微观主体内生动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时,要继续发挥价格杠杆在降低用能成本、清费减负、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资源节约等方面的作用。各级价格主管部门都要充分认识到价格工作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重要作用,增强责任意识、使命意识,积极主动地发挥价格职能作用,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第三,牢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价格工作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价格工作开展得好不好,群众的感受很直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必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要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民生导向和底线思维,要更好统筹民生改善和价格改革,推进改革要确保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价格调控也要密切关注民生基本生活,确保生活必需品价格基本稳定。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反映的突出价格问题,加大价格监管和反垄断力度,切实保障好群众合法权益。

2017年的重点工作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

(一)切实做好稳定物价工作

要高度重视稳定物价工作,丝毫不能掉以轻心。要加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预警,及时发现价格运行的苗头性、倾向性和潜在性问题。坚持按月按季开展价格形势分析,围绕价格运行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题研究,深入分析研判价格走势,及时提出调控建议。加强重要商品价格调控,落实好“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实施好并及时完善生猪价格调控预案,稳定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要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要加强灾害、节假日等重点时段价格应急预警和市场监管,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纵深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价格改革

2017年是实现基本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目标的重要之年,各地要继续打好价格改革攻坚战:一是电力价格。全面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做好区域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合理制定输配电价水平。地方也要抓好地方电网和新增配电网配电价格定价工作。要积极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范围,提高市場化交易量,通过市场交易形成合理价格、降低电价成本。要进一步完善新能源电价机制。二是医疗服务价格。要全面落实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各项政策,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积极推进医疗服务定价方式改革,进一步扩大按病种收费数量。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十分复杂,要科学论证、精心设计,实施时必须做好与医保政策的联动,确保患者负担总体不增加、医疗机构运行可持续、医务人员积极性得以调动。三是农产品和农业用水价格。按照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深化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坚持并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增强政策灵活性和弹性,合理调整最低收购价水平,释放价格信号,引导农民调整生产结构。调整完善棉花、大豆目标价格政策。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四是天然气和交通运输价格。按照已出台的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办法和成本监审办法,研究制定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同时进一步扩大天然气直接交易规模,发挥交易中心形成市场价格的作用。进一步推进民航国内旅客票价市场化改革。在推进价格改革工作中,要健全成本监审制度,加强成本监审工作,扎实做好输配电、天然气管道运输、铁路客运等定价成本监审。

(三)系统开展清费减负工作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降低税费成本、用能成本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年重点是要在清费降费上下大力气。要坚持清理规范、依法查处、健全制度多措并举,全面发力,切实减轻企业收费负担。一是坚决取缔“红顶中介”违规收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的中介服务收费要全面实行目录清单管理,严格审核收费标准,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要督促落实好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加强收费行为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系统梳理交易平台、交易市场类经营服务项目,放开具备竞争条件项目价格或竞争性环节价格。二是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严格落实国家明令取消、停征、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及降低收费标准的各项政策。推动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降低偏高的征收标准。三是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各地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商会、进出口环节、电子政务平台、商业银行等涉企收费开展全面检查,对违规涉企收费问题严肃处理,公开曝光典型案件。四是完善收费清单制度。全面建立政府定价管理的收费清单制度,今年底前努力实现中央、省、市、县四级联动全覆盖。

(四)全面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迎难而上,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实施,推动各有关部门加快建立内部审查机制,尚未出台实施意见的地方要加大工作力度,抓紧出台。进一步加强宣传解读,形成广泛共识,提高全社会公平竞争意识。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公平竞争审查部际联席会议的作用,总结推广经验做法,研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问题。严格增量审查,加强存量政策清理顶层设计,制定实施方案,分阶段稳妥有序推进。加大行政垄断案件查处力度,并及时曝光,提升政府部门竞争合规意识,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快落地生根。

(五)加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工作

从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和垄断行为。密切关注原料药、医疗器械、电信等领域竞争状况,严肃查处各类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加大教育、医疗、旅游、停车、物业、网购等民生领域价格违法行为查处力度。高度关注价格改革领域特别是食盐市场动态,一旦出现价格异动要果断出手,确保改革平稳实施。研究制定市场交易、网络交易、行业协会等领域价格行为规则,完善质检、港口、景区等领域收费行为执法指南,推动出台知识产权等反垄断指南,明确市场竞争规则和法律预期。加快推进12358平台二期建设,增加移动APP功能,嵌入“双随机一公开”板块,拓展平台功能,深入挖掘分析大数据,提升价格监管的精准执法、快速响应和大数据分析应用能力,增强监管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六)做好价格宣传引导工作

要围绕重要价格改革方案制定实施,同步开展正面宣传,保证改革方案平稳出台。全面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价格工作的亮点、成效和经验,多角度、立体式地开展宣传,展示价格主管部门敢于担当、锐意改革、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充分利用新媒体优势主动发布解读价格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舆论。积极争取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及媒体、专家支持,善于借用外力外智。制定出臺重大价格政策要最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凡是能够公开征求意见的都要公开征求,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

此外,扎实做好价格监测、价格认定、价格成本调查工作。进一步完善价格监测体系,提高数据的时效性和准确度;完善价格监测信息发布机制,有效引导市场预期。做好价格成本调查工作,开展价格成本相关政策法规研究,为市场调控和价格监管提供支撑。扎实做好价格认定工作,更好地服务纪检、司法等工作;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贴近基层一线创新调解方式,保障群众合法价格权益。

(本文为作者在全国价格工作会议上的报告,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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