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亚会
中图分类号:G81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9328(2017)03-000-02
摘 要 本文运用文献资料法对利益相关者理论、大型体育赛和举办地环境关系进行概述,得出大型体育赛事利益相关者形态具备不固定特性,文明的进步、技术的发展赋予举办地自然环境新的属性与职能,使举办地自然环境在大型体育赛事中的主动性、紧急性与重要性发生变化,举办地自然环境经历非利益相关者、边缘利益相关者到蛰伏利益相关者的转变。
关键词 利益相关者 大型体育赛事 自然环境
一、引言
20世纪60年代以来,企业管理理论界研究逐渐形成了两大理论:“股东至上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进入21世纪,“利益相关者理论”得到进一步认同并运用于体育赛事研究。体育赛事具有时间和空间聚集性,因而由体育赛事聚集性引起的体育赛事的外部性成为研究热点。一方面,大型体育赛事的举办会从生态破坏、环境污染、资源浪费三个方面给举办地环境带来消极影响,并由当地政府与居民承担,即体育赛事的负外部性;另一方面,大型体育赛事还会通过赛事申办前对举办地环境的治理和改善,申办和举办期间对举办地居民的环境宣传与教育,培养了当地居民的环保意识,给举办地环境带来福音。
目前,国内学者对体育赛事与环境的研究方主要集中在体育赛事与举办地环境承载力及评估体系构建、体育赛事对环境的改善、体育赛事对自然环境的破坏等方面,并取得一定的成果,但对体育赛事与环境关系的演变较少涉猎。研究体育赛事与环境关系的演变,了解体育赛事与环境的发展历史,分析技术、政治格局、时代热点赋予环境新的属性与特点,掌握举办地环境在体育赛事运作过程中的角色扮演从而制定与之相适应的环境保护方案,使体育赛事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理論基础
(一)利益相关者与体育赛事利益相关者
尽管利益相关者理论萌芽于上世纪60年代,但学术界广泛认同的利益相关者的定义还得追溯到1984年《战略管理:一种利益相关者的方法》的问世,书中,弗里曼将利益相关者定义为:“影响一个组织目标实现,或者受到一个组织实现其目标全过程影响的所有过程影响的所有个体和群体”。在弗里曼研究的基础上,中国学者陈宏辉进一步明确利益相关者的定义,即“对企业进行一定的专用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与收益的个体与群体,其活动能够影响该企业目标的实现,或者受到该企业目标实现过程的影响”。在此基础上,黄海燕结合中国国情与当前体育赛事运作的实际提出:体育赛事利益相关者包括举办地政府、赛事所有权人、赛事主办组织、主办社区、媒体、赞助商、赛事观众、赛事参与者(运动员、裁判员及教练员)。
(二)大型体育赛事与举办地环境
本文提到的体育赛事主要包括:奥运会、世界杯、洲际运动会等单项或综合运动会。环境,是指研究主体以外的,构成其生存条件的各种外界物质实体或社会因素的总和,它是生命有机体及人类生产、生活活动的载体。环境还是体育赛事举办的基础条件,以环境为依托的大型体育赛事对环境具有能动的影响。
三、大型体育赛事与自然环境关系发展三个阶段的划分
本文以主动性、紧急性、重要程度三个维度为依据将大型体育赛事利益相关者分为具备不固定特性多种形态,文明的进步、技术的发展赋予举办地自然环境新的属性与职能,使举办地自然环境在大型体育赛事中的主动性、紧急性与重要性发生变化,举办地自然环境经历了从非利益相关者、边缘利益相关者到蛰伏利益相关者的转变。
(一)第一阶段:非利益相关者(1896-1956年)
外部条件是有利于大型体育赛事发展的因素总和,包括技术、制度法规、政治经济条件。本文提到的技术条件包括媒体技术、动力技术以及场馆建造技术等,现代体育赛事自建立以来便和媒体建立紧密的关系,根据范帆的奥运会媒体服务历史演进划分标准,在非利益相关者阶段,奥运会的媒体传播以平面媒体主导(1896-1956)为主,其传播范围相对局限,奥运会影响力较弱;此外,这一时期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政局的不稳定使世界经济发展遭受重创,和平与发展成为人们共同的愿望。大型赛事发展条件的不成熟,赛事与环境的联系也不够密切,这一阶段自然环境在赛事举办过程中主要发挥着资源与能源提供的职能。
总的来讲,早期的现代奥运会的举办给的举办城市造成一定程度的生态破坏、环境污染以及资源浪费,但这种环境问题并没有超过举办地生态系统的环境承载力,它不会对举办地环境构成威胁。在认知上,顾拜旦创办奥运会的初衷是通过赛事的举办促进人类和平共处,在经历两次世界大战后人类追求和平的愿望更加强烈,加之,处在发展初期的奥运会规模和影响力均比较有限,在这一时期,相对于环境问题,人类更加关注和平问题。所以将这一阶段称之为大型体育赛事对环境关系非利益相关者。
(二)第二阶段:边缘利益相关者(1960-1988年)
这一阶段,体育赛事从广度与深度上进一步影响举办地自然环境,技术的发展增强了人们改变自然的能力。人们开始认识到体育赛事对举办地环境带来的影响,萌发环境保护意识,环境可持续发展观点的提出使体育赛事组织人认识到环境保护在体育赛事运作中的重要性,赛事改变环境的主动性开始强化。此外,工业污染的教训历历在目,20世纪70、80年代,一部分有识之士已经察觉到大型体育赛事的举办会对环境产生危害,大型体育赛事筹办期间体育场馆的建设会破坏举办地的自然生态环境,同时赛事举办期间人流的聚集还会造成固体废弃物污染与噪音污染,在边缘利益相关者阶段,电视媒体逐渐占据主导地位,媒体技术的革新使体育赛事全球化成为可能,现代交通工具与场馆恒温系统的排放的废气也会造成大气污染,体育赛事对环境影响变得如工业对环境的影响一样重要。此外,尽管这一阶段人们认识到体育赛事对环境会产生消极影响,但是人们并没有将这种认知转化为保护环境的行为,最典型的就是1976年蒙特利尔奥运会,赛事组委会保证每个赛事参与者都能够得到一颗加拿大的枫树苗并带回自己的祖国种植,然而这并不能掩盖这届奥运会因场馆的大量建设为赛事举办地带来的环境的破坏以及场馆资源的闲置与浪费,蒙特利尔奥运会的悲剧几乎葬送现代奥运会。不难看出,这一阶段的特点是环保理念开始渗入大型体育赛事,但只得到零星的体现,因此,我们将这一阶段称之为边缘利益相关者阶段。
(三)第三阶段:蛰伏利益者阶段(1992年至今)
互联网技术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的普及使体育赛事参透到世界的各个角落,体育赛事真正意义上的全球化得以实现,另外交通、建筑与恒温技术的革新使大型体育赛事的规模化和全球化成为可能,稳定的政治经济格局为赛事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也为赛事的商业化创造了条件。但是伴随赛事规模化,商业化的发展进程,体育赛事举办地环境所承载的压力也与日俱增。在破坏环境与环境治理的博弈过程中,人们对环境问题的认识迫使人们对环境问题做出调整,体育赛事与环境之间的关系从单方向影响向双方面影响发展,举办地环境可以通过消极反馈主动影响体育赛事。
体育赛事对环境影响在广度与深度扩大的同时,可持续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并得到制度的保障与群众的拥护,1994年国际奥委会将环境保护条款写进了《奥林匹克宪章》,体育与环保通过文件的形式得到人们的认同,环境通过制度间接影响体育赛事的举办,体育赛事与环境双向影响开始形成。1999年国际奥委会将环境确定为奥林匹克运动的三大支柱,此外,奥组委还规定奥运会的申办城市必须提交一份环境评估報告,环境通过制度与规定开始影响大型体育赛事,举办地环境对环境影响的重要性得到制度上的确立。
四、启示
自然环境是一个封闭的循环,其变化发展都遵循一定的规律。可以预见,未来科学技术的发展与外部条件的改变会继续强化体育赛事与环境之间的关系,环境在体育赛事举办过程中的影响地位将进一步得到巩固,主要表现在:第一,现代技术所带来的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正在使全球经济增长方式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大型体育赛事产业化趋势愈发明显。大型体育赛事的现代化、全球化与产业化加剧了体育赛事人流、物流的空间聚集性,给举办地环境带来更大的挑战。第二,体育赛事商业化进程加快,在利益的驱动下,市场经济自发性与盲目性的弊端日益暴露,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市场行为屡见不鲜。第三,体育赛事研究与环境经济学相互渗透,体育赛事环境影响评估成为新趋势,量化赛事对环境的影响成为可能,环境于体育赛事将变得更加不可替代。第四,可持续发展成为时代主题,建立和谐的生态环境成为人们的共同愿望,奥组委将环境保护确立为奥林匹克三大支柱表明体育赛事与环境依然成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综上所述,经济、技术、政治条件的发展与改善从主动性、紧急性、重要性三个方面改变了举办地自然环境在体育赛事运作过程中的角色,了解体育赛事与环境的发展历史,分析环境被赋予的新属性与特点,从而为制定与之相适应的环境保护方案,打下理论基础。
参考文献:
[1] 陈宏辉.企业的利益相关者理论与实证研究[D].浙江大学.2003.
[2] 范帆.奥运会媒体服务的历史演变研究[D].北京体育大学.2009.
[3] 黄海燕,张林.体育赛事利益相关者分析[J].体育科研.2008.05:25-28+36.
[4] 罗艳蕊,董翠香.环境保护与体育运动的可持续发展[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5.05:584-586.
[5] 翁锡全,吴燕波,林文弢,王玉昕.举办大型运动会与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的探讨[J].体育与科学.2003.05:53-55.
[6] 于萌,荆雯.我国大型体育赛事生态环境问题研究进展述评[J].体育学刊.2014.01:57-60.
[7] 于晓勇,郭春东,黄璐,朱东华,郜磊.试论科学技术与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J].体育文化导刊.2011.04:155-158.
[8] 郑振国.大型体育赛事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北京奥运会的科学实践[D].北京体育大学.2009.
[9] Freeman, R.E.1984.Strategic management: A stakeholder approach, Boston, MA: Pit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