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西藏地方政府噶厦与译仓的关系

2017-03-30 16:22加罗东智
成功 2017年11期
关键词:隶属于西藏地方达赖喇嘛

加罗东智

中央民族大学藏学研究院 北京 100081

一、译仓从始至终隶属于噶厦

《西藏简明通史》当中提出督策楞和班第大人等制定《酌定西藏善后章程》中向达赖喇嘛建议成立译仓,内设四大仲译,均为僧官,噶厦的一切政务公文必须经过译仓审核才能上行下达。但是这只是内地官员在藏提出的建议,根本不符合西藏地方政府的实际情况,也不符合译仓的职权范围,实际执行的历史中也无法考证。译仓内设仲译钦波(大秘书)四人,均为僧官,位居四品。而噶厦的主管官员是四名噶伦三俗一僧,均为三品。噶伦没有高低之分,因藏俗尊崇僧人,所以噶伦喇嘛会排列在前,掌握实权的却往往是俗官噶伦。“如遇喇嘛噶伦出缺,照例由仲译钦波中选出一人继任。”[1]四名噶伦当中的喇嘛噶伦一般是由译仓中的仲译钦莫升任来,由此可知,译仓隶属于噶厦。《西藏文史资料选辑》中:“有时,遇有重要政治事务,四名堪仲和四名孜本要根据噶厦指示精神,另外开会研究。召开全西藏官员扩大会议时,也要由秘书长、统计官等人联合主持,形成会议纪要,加盖四方印章(僧俗官员为一方,三大寺各为一方,共四方),通过噶厦上呈达赖喇嘛审批。”译仓的官员们按照噶厦的指示办事,或与孜康的首领统计官们共同主持会议来研究重要的政治事务,会议纪要必须通过噶厦上呈达赖喇嘛。会议形成的纪要作为噶厦的文件,不需要由译仓审核或盖印,也不用通过译仓上呈达赖喇嘛。这样一来,作为机构,译仓隶属于噶厦。作为官员,译仓的秘书长是噶伦的下属官员。事实上,根据清朝中央政府的规定,噶伦的行政级别是三品,而译仓的秘书长的行政级别是四品,如此一来,可以推断出译仓隶属于噶厦。

二、噶厦与译仓属平行关系或译仓不隶属于噶厦

七世达赖喇嘛格桑嘉措执掌西藏政权后,为健全西藏地方政府机构,在大昭寺二楼设立“噶厦”。其职能是管理世俗官员的任免和处理西藏政治事务。与此相应的是在布达拉萨松朗杰宫殿底层设立了“译仓”,其职能是负责管理西藏地方政府宗教事务以及僧官官员的部门,为西藏地方政府的中枢行政机构之一。有些文献当中译仓的行政级别略低于噶厦,但实际运行过程中并不如此,如在宗教事务和僧官的任免译仓的权力高于噶厦。“译仓由四名仲译钦莫组成,其地位类似于噶厦。”[2]此机构直接受达赖喇嘛的近侍基巧堪布[3]领导。基巧堪布同噶伦一样是三品官,“在日常政务中,其权力与噶伦相同。遇到大问题,与噶伦共同商议,并在总管各教派寺庙的布达拉宫译仓列空任职,办理堪布、铁棒喇嘛、执事和僧官的升迁任免事宜,与噶厦共同负责管理布达拉宫内达赖喇嘛储存金、银、绸缎等仓库的工作”。[4]与此同时,当噶厦做出重大决策之时,需要通过译仓向达赖喇嘛呈报事务。所以,译仓与噶厦属平行关系。

此外,在噶厦直属机构中,“最有权威的机构是孜康。”[5]也进一步旁证了译仓不是隶属于噶厦。“达赖内廷的僧官组织是独立于噶厦部门之外的宗教系统,但其总管僧官基巧堪布代表达赖和三大寺,有权参与噶厦会议解决重大问题,直接干预政府行政,并控制译仓。”[6]以达赖喇嘛为首的教务系统其权力的实施,就是通过基巧堪布和译仓,以及噶厦下属机构内僧官等统治渠道来控制噶厦不同层次的行政权。因此,译仓与噶厦两个机构虽同为达赖喇嘛为首西藏地方政府办事,但是在实行政教合一制的西藏,由于其独特的政治制度,需把两个机构用一分为二也就是教务系统和政务系统来看待就不难发现,译仓不是隶属于噶厦。

三、噶厦与译仓的阶段性关系

僧俗阶层之间的权力斗争是西藏地方政治舞台上不断上演的剧幕。译仓维护了原有的政教合一体制,僧俗阶层之间处于一种微妙的利益平衡状态,使得以噶伦为代表的世俗官员的权势得到有效遏制。英国军队的两次入侵西藏,自然将西方的思想、文化带进长期实行政教合一制度的西藏,古老文明的局面也随之打破。西藏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思想、等基础也发生了变化。如达赖喇嘛对各隶属机构的了解和考核的需求于1907年设立司伦职位,地位在噶厦各噶伦之上,主要负责协助达赖喇嘛出走内地后委任的摄政主持西藏政务。1907年以前,西藏政府的世俗部分一噶伦厦朗杰(噶厦)的地位最高。作为西藏的最高行政机构,噶厦在大多数时间内享有与达赖喇嘛直接接触的权利,但在1907年这一特权被撤销了。

“译仓是1952年出现的,这是一个较特殊的机构,它形式上隶属于噶厦,却又受达赖喇嘛的基巧堪布(即总堪布)的领导,实际上直接受达赖操纵。译仓虽在噶厦之下,但噶厦的一切公文和命令都得由译仓盖印后才能发出。因此,译仓对于噶厦具有监督作用。”[7]西藏地方政府的权力机构可以分成基巧堪布、译仓等组成的教务系统和噶厦、孜康等组成的政务系统。僧官有权参与地方事务的管理,地方政府各层次的组织机构中,均有僧俗官员共同任职;而俗官则不能插手宗教事务。由此说来,僧官整体上更具有优势,也体现了“教政合一”、“以教为先”的西藏地方政教合一制度的特点。“民国以来,译仓权限甚大,凡宗教事务均由仲译钦莫拟具意见,直接呈请达赖喇嘛解决。1933年12月,十三世达赖喇嘛圆寂后,其地位下降,凡事则须呈噶厦转摄政核定。”[8]自达赖喇嘛圆寂之后,译仓改隶噶厦,凡事须呈由噶厦转呈摄政核定。由于达赖喇嘛系活佛,实行的是藏传佛教特有的活佛转世制度,因次其权利的传承并不是延续不断。从前一世达赖喇嘛圆寂到后一世达赖喇嘛亲政至少需要十几载的时间。在达赖喇嘛未到亲政的这段期间西藏地方政府的最高权力由摄政代理执政,新任摄政在西藏社会无法确立达赖喇嘛一样的权威,西藏原来的政权结构模式也就无法像往常一样进行。因此,不能简单的将译仓隶属于噶厦或者不隶属与噶厦。应当看到十三世达赖喇嘛圆寂前后噶厦与译仓之间的隶属关系发生的变化,十三世达赖喇嘛圆寂之后的译仓才是隶属于噶厦。

四、结语

中华民国初年,西藏地方政府上层集团内部出现了激烈的政治斗争,和当时在内地发生的地方自治主义相呼应。1792年至1793年清朝在西藏推行改革后,噶厦受制于驻藏大臣,但在日常行政事务方面仍执有最高权力。这一时期,驻藏大臣系统退出西藏地方政治体制,在没有中央政府官员参与西藏地方政府政治的情况下,西藏的职官制度颇具地域特色。自十三世达赖喇嘛亲政以来,西藏的职官制度比其他历史时期有较多创新性的举措,这一时期职官制度的发展,在西藏制度化发展进程中是不断创制和变革的结果。因此,十三世达赖喇嘛圆寂前后噶厦与译仓隶属关系的变化也是西藏职官制度的发展和演进的过程。

参考文献:

[1][7]王献军:西藏政教合一制的组织机构和职官制度[J],西藏民族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四期

[2][意]毕达克著:西藏的贵族和政府[M],沈卫荣、宋黎明译,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1990年12月

[3]“基巧堪布”为达赖喇嘛的近侍,三品官,是八世达赖喇嘛降贝嘉措时期所设,其主要职责是统管达赖喇嘛全体近侍人员,为达赖喇嘛日常生活服务,并接转臣民向达赖喇嘛呈递的禀奏,在日常政务中,其权力与噶伦相同。

[4]夏扎·甘丹班觉等:原西藏地方政府组织机构[J],《西藏文史资料选辑》第二辑,北京:民族出版社,2007年:p283

[5][美]梅·戈尔斯坦著:喇嘛王国的覆灭[M],杜永彬译,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2005年:p15

[6]李凤珍:清朝乾隆时期西藏地方政教合一制与中央集权[J],西藏名族学院学报(哲学与社会科学版),2012年9月

[8]郭卫平:近代西藏地方官职简述[J],西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9年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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