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2017〕24号
(续上期)
附件5: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500号——投融资管理
第一条为了促进企业加强投融资管理, 健全投融资决策机制,降低投融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 根据《管理会计基本指引》, 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投融资管理包括投资管理和融资管理。
投资管理, 是指企业根据自身战略发展规划, 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 对将资金投入营运进行的管理活动。
融资管理, 是指企业为实现既定的战略目标,在风险匹配的原则下, 对通过一定的融资方式和渠道筹集资金进行的管理活动。
企业融资的规模、期限、 结构等应与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等的需要相匹配。
第三条企业进行投融资管理, 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价值创造原则。投融资管理应以持续创造企业价值为核心。
(二)战略导向原则。投融资管理应符合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与企业战略布局和结构调整方向相一致。
(三)风险匹配原则。投融资管理应确保投融资对象的风险状况与企业的风险综合承受能力相匹配。
第四条投融资管理领域应用的管理会计工具方法,一般包括贴现现金流法、项目管理、情景分析、约束资源优化等。
第五条企业应建立健全投资管理的制度体系, 根据组织架构特点, 设置能够满足投资管理活动所需的, 由业务、 财务、 法律及审计等相关人员组成的投资委员会或类似决策机构, 对重大投资事项和投资制度建设等进行审核, 有条件的企业可以设置投资管理机构,组织开展投资管理工作。
第六条企业应用投资管理工具方法, 一般按照制定投资计划、进行可行性分析、 实施过程控制和投资后评价等程序进行。
第七条企业投资管理机构应根据战略需要, 定期编制中长期投资规划,并据此编制年度投资计划。
(一)中长期投资规划一般应明确指导思想、战略目标、投资规模、投资结构等。
(二)年度投资计划一般包括编制依据、年度投资任务、年度投资任务执行计划、 投资项目的类别及名称、各项目投资额的估算及资金来源构成等, 并纳入企业预算管理。
第八条投资可行性分析的内容一般包括该投资在技术和经济上的可行性、可能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可以预测的投资风险、投资落实的各项保障条件等。
第九条企业进行投资管理, 应当将投资控制贯穿于投资的实施全过程。 投资控制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进度控制、财务控制、变更控制等。
进度控制, 是指对投资实际执行进度方面的规范与控制, 主要由投资执行部门负责。
财务控制, 是指对投资过程中资金使用、成本控制等方面的规范与控制, 主要由财务部门负责。
变更控制, 是指对投资变更方面的规范与控制, 主要由投资管理部门负责。
第十条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后, 企业应对照项目可行性分析和投资计划组织开展投资后评价。投资后评价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投资过程回顾、投资绩效和影响评价、投资目标实现程度和持续能力评价、经验教训和对策建议等。
第十一条投资报告应根据投资管理的情况和执行结果编制,反映企业投资管理的实施情况。投资报告主要包括以下两部分内容:
(一) 投资管理的情况说明, 一般包括投资对象、投资额度、投资结构、 投资风险、 投资进度、投资效益及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等;
(二)投资管理建议,可以根据需要以附件形式提供支持性文档。
第十二条投资报告是重要的管理会计报告,应确保内容真实、数据可靠、分析客观、结论清楚,为报告使用者提供满足决策需要的信息。
第十三条企业可定期编制投资报告,反映一定期间内投资管理的总体情况,一般至少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编制一份;也可根据需要编制不定期投资报告,主要用于反映重要项目节点、 特殊事项和特定项目的投资管理情况。
第十四条企业应及时进行回顾和分析,检查和评估投资管理的实施效果,不断优化投资管理流程,改进投资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融资管理的制度体系, 融资管理一般采取审批制。
企业应设置满足融资管理所需的, 由业务、财务、法律及审计等相关人员组成的融资委员会或类似决策机构, 对重大融资事项和融资管理制度等进行审批, 并设置专门归口管理部门牵头负责融资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企业应用融资管理工具方法, 一般按照融资计划制定、融资决策分析、 融资方案的实施与调整、 融资管理分析等程序进行。
第十七条企业对融资安排应实行年度统筹、季度平衡、月度执行的管理方式,根据战略需要、业务计划和经营状况,预测现金流量,统筹各项收支,编制年度融资计划,并据此分解至季度和月度融资计划。必要时根据特定项目的需要,编制专项融资计划。
年度融资计划的内容一般包括编制依据、融资规模、融资方式、资本成本等;季度和月度融资计划的内容一般包括年度经营计划、 企业经营情况和项目进展水平、资金周转水平、融资方式、 资本成本等。企业融资计划可作为预算管理的一部分,纳入企业预算管理。
第十八条企业应根据融资决策分析的结果编制融资方案, 融资决策分析的内容一般包括资本结构、 资本成本、融资用途、 融资规模、融资方式、融资机构的选择依据、偿付能力、 融资潜在风险和应对措施、还款计划等。
第十九条融资方案经审批通过后,进入实施阶段, 一般由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落实。 如果融资活动受阻或者融资量无法达到融资需求目标, 归口管理部门应及时对融资方案进行调整,数额较大时应按照融资管理程序重新报请融资委员会或类似决策机构审批。
第二十条企业融资完成后,应对融资进行统一管理,必要时应建立融资管理台账。 企业应定期进行融资管理分析,内容一般包括还款计划、还款期限、 资本成本、偿付能力、融资潜在风险和应对措施等。 还款计划应纳入预算管理,以确保按期偿还融资。
第二十一条融资报告应根据融资管理的执行结果编制,反映企业融资管理的情况和执行结果。融资报告主要包括以下两部分内容:
(一)融资管理的情况说明, 一般包括融资需求测算、融资渠道、融资方式、融资成本、融资程序、融资风险及应对措施、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等;
(二)融资管理建议,可以根据需要以附件形式提供支持性文档。
第二十二条融资报告是重要的管理会计报告,应确保内容真实、数据可靠、分析客观、结论清楚,为报告使用者提供满足决策需要的信息。
第二十三条企业可定期编制融资报告,反映一定期间内融资管理的总体情况,一般至少应于每个会计年度出具一份;也可根据需要编制不定期报告,主要用于反映特殊事项和特定项目的融资管理情况。
第二十四条企业应及时进行融资管理回顾和分析,检查和评估融资管理的实施效果,不断优化融资管理流程,改进融资管理工作。
第二十五条本指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501号——贴现现金流法
第一条贴现现金流法, 是以明确的假设为基础,选择恰当的贴现率对预期的各期现金流入、 流出进行贴现, 通过贴现值的计算和比较, 为财务合理性提供判断依据的价值评估方法。
第二条贴现现金流法一般适用于在企业日常经营过程中, 与投融资管理相关的资产价值评估、 企业价值评估和项目投资决策等。
贴现现金流法也适用于其他价值评估方法不适用的企业,包括正在经历重大变化的企业,如债务重组、重大转型、战略性重新定位、亏损或者处于开办期的企业等。
第三条企业应用贴现现金流法,应对企业战略、行业特征、外部信息等进行充分了解。
然而,在传播学界,近代以来中华文化对外传播的重要渠道华侨华人却遭忽视,传播学者的缺席致使从传播学的视角对华侨华人与中华文化传播进行的相关研究凤毛麟角。⑤侨史文化学者对海外餐饮业的研究属于文化本体范畴,而媒介学创建者——法国思想家雷吉斯·德布雷带来的研究新视角,使传播学者将海外中餐馆作为通用媒介来研究,揭示其文化传播的运作条件、形态及优势。
第四条企业应用贴现现金流法,应从战略层面明确贴现现金流法应用的可行性,并根据实际情况,建立适宜贴现现金流法开展的沟通协调程序和操作制度,明确信息提供的责任主体、基本程序和方式,确保信息提供的充分性和可靠性。 同时, 企业应考虑评估标的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评估基准日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是否基本一致。
第五条企业应用贴现现金流法,应确认内外部环境对贴现现金流法的应用可提供充分支持,如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的可预测性、 贴现率的可获取性,以及所有数据的可计量特征等。通常需要考虑以下内容:
(一) 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有无重大变化,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有无重大变化;
(二) 有关利率、汇率、 税基及税率等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三) 评估标的的所有者和使用者是否完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评估标的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方向是否保持一致;
(四)有无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第六条企业应用贴现现金流法, 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估计贴现现金流法的三个要素,即, 贴现期、现金流、贴现率;
(二)在贴现期内,采用合理的贴现率对现金流进行贴现;
(三)进行合理性判断;
(四)形成分析报告。
第七条企业应充分考虑标的特点、所处市场因素波动的影响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等,合理确定贴现期限,确保贴现期与现金流发生期间相匹配。
贴现期可采用项目已有限期,亦可采用分段式, 如以 5 年作为一个期间段。 企业在进行资产价值评估时, 尤其要注意标的资产的技术寿命期限对合同约定期限或者法定使用期限的影响。
第八条企业应用贴现现金流法,应当说明和反映影响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的事项和因素,既要反映现金流的变化总趋势,也要反映某些重要项目的具体趋势。
(一) 企业应用贴现现金流法进行资产价值评估,要基于行业市场需求情况、经营风险、技术风险和管理难度等,分析与之有关的预期现金流, 以及与收益有关的成本费用、配套资产等; 并合理区分标的资产与其他配套资产或者作为企业资产的组成部分,所获得的收益和所受的影响;同时,要准确评估标的资产使用权和收益权的完整性,并评估其对资产预测现金流所产生的影响。
(二) 企业应用贴现现金流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 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从相关当事方获取标的企业未来经营状况和收益状况的预测资料,充分考虑并分析标的企业的资本结构、经营状况、历史业绩、发展前景和影响标的企业生产经营的宏观经济因素、标的企业所在行业发展状况与前景, 以及未来各种可能性发生的概率及其影响,合理确定预测假设和权重,进行未来收益预测。
2. 确定预测现金流中的主要参数的合理性, 一般包括主营业务收入、毛利率、营运资金、资本性支出、成本及费用构成等,尤其要注意企业会计盈余质量对企业估值所产生的影响,需要调整并减少企业的非经常性损益、重组成本、非主营业务对会计报表的影响。
3. 确定预测现金流,应区分以企业整体还是以所有者权益作为企业价值评估的基础。通常,企业整体价值评估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作为预测现金流的基础;企业所有者权益价值评估采用股权自由现金流作为预测现金流的基础。
(三) 企业应用贴现现金流法进行项目投资决策,需要充分考虑并分析项目的资本结构、 经营状况、历史业绩、发展前景,影响项目运行的市场行业因素和宏观经济因素,并要明确区分项目的预测现金流,同时要合理区分标的项目与其他项目,或者作为企业的组成部分,所获得的收益和所受到的影响,尤其要注意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包括关联交易性质及定价原则等对预测现金流的影响。
第九条贴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标的风险的回报率。贴现率的设定要充分体现标的特点,通常应当反映评估基准日类似地区同类标的平均回报水平和评估对象的特定风险。同时,贴现率应当与贴现期、现金流相匹配,当使用非年度的时间间隔(比如按月或按日) 进行分析时,年度名义贴现率应调整为相应期间的实际贴现率。
(一)资产价值评估采用的贴现率,通常根据与资产使用寿命相匹配的无风险报酬率进行风险调整后确定。无风险报酬率通常选择对应期限的国债利率,风险调整因素有政治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等。
(二) 进行企业价值评估采用的贴现率, 需要区分是以企业整体还是以所有者权益作为价值评估的基础。通常,企业整体价值评估采用股权资本成本和债务资本成本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作为贴现率的确定依据;企业所有者权益价值评估采用股权资本成本作为贴现率的确定依据。
资本成本,是指筹集和使用资金的成本率,或进行投资时所要求的必要报酬率,一般用相对数即资本成本率表达。
企业的股权资本成本通常以资本资产定价模型为基础进行估计,综合考虑控制权程度、股权流动性、企业经营情况、历史业绩、发展前景和影响标的企业生产经营的宏观经济因素、标的企业所在行业发展状况与前景等调整因素。
(三)项目投资决策采用的贴现率, 应根据市场回报率和标的项目本身的预期风险来确定。 一般地,可以按照标的项目本身的特点,适用资产价值评估和企业价值评估的贴现率确定方法,但要注意区分标的项目与其他项目,或者作为企业组成部分所产生的风险影响,对贴现率进行调整。
第十条企业应用贴现现金流法进行价值评估, 一般从以下方面进行合理性判断:
(一)客户要求。当客户提出的特殊要求不符合市场价值为基础的评估对有关贴现期、现金流或贴现率的相关规定时,其估值结果是基于客户特殊要求下的投资价值而不是市场价值。
(二)评判标准。贴现现金流法作为一项预测技术,评判标准不在于贴现现金流预测最终是否完全实现,而应关注预测时的数据对贴现现金流预测的支持程度。
第十一条贴现现金流法分析报告的形式可以根据业务的性质、服务对象的需求等确定, 也可在资产评估报告中整体呈现。当企业需要单独提供贴现现金流法分析报告时,应确保内容的客观与详实。贴现现金流法分析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假设条件。 贴现现金流法分析报告应当对贴现现金流法应用过程中的所有假设进行披露。
(二)数据来源。 贴现现金流法分析报告应当清楚地说明并提供分析中所使用的有关数据及来源。
(三)实施程序。 编制贴现现金流法分析报告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合理选择评估方法; 评估方法的运用和逻辑推理;主要参数的来源、分析、比较和测算;对评估结论进行分析,形成评估结论。
(四)评估者身份。当以内部评估人员身份开展评估工作时,评估人员与控制资产的实体之间的关系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披露;当以外部评估人员身份开展评估工作且以盈利为目的为委托方工作时,评估人员应当对这种关系予以披露。
第十二条贴现现金流法的主要优点是, 结合历史情况进行预测,并将未来经营战略融入模型,有助于更全面的反映企业价值。
第十三条贴现现金流法的主要缺点是: 测算过程相对较为复杂,对数据采集和假设的验证要求繁复, 资本成本、增长率、未来现金流量的性质等变量很难得到准确的预测、计算, 往往会使得实务中的评估精度大大降低。
第十四条本指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502号——项目管理
第一条项目管理, 是指通过项目各参与方的合作,运用专门的知识、工具和方法,对各项资源进行计划、组织、协调、控制,使项目能够在规定的时间、预算和质量范围内,实现或超过既定目标的管理活动。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以一次性活动为主要特征的项目活动,如一项工程、服务、研究课题、研发项目、赛事、会展或活动演出等;也可以适用于以项目制为主要经营单元的各类经济主体。
第三条企业进行项目管理时, 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注重实效,协同创新。项目应围绕项目管理的目标,强调成本效益原则,实现项目各责任主体间的协同发展、自主创新。
(二)按级负责,分工管理。项目各责任主体,应当根据管理层次和任务分工的不同,有效行使管理职责,履行管理义务,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三)科学安排,合理配置。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第四条企业应用项目管理工具方法一般按照可行性研究、项目立项、项目计划、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和项目后评价等程序进行。
第五条可行性研究, 是指通过对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可行、经济上是否合理、社会和环境影响是否积极等进行科学分析和论证,以最终确定项目投资建设是否进入启动程序的过程。
企业一般可以从投资必要性、技术可行性、财务可行性、组织可行性、经济可行性、环境可行性、社会可行性、风险因素及对策等方面开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第六条项目立项, 是指对项目可行性研究进行批复,并确认列入项目实施计划的过程。
经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立项的依据, 项目立项一般应在批复的有效期内完成。
第七条项目计划, 是指项目立项后, 在符合项目可行性报告批复相关要求的基础上,明确项目的实施内容、实施规模、实施标准、实施技术等计划实施方案,并据此编制项目执行预算的书面文件。
通常情况下, 项目执行预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预算的10%时, 或者项目实施内容、实施规模、实施地点、实施技术方案等发生重大变更时, 应重新组织编制和报批可行性报告。 经批复的项目计划及项目执行预算应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
项目可行性报告的内容一般包括项目概况、市场预测、产品方案与生产规模、厂址选择、工艺与组织方案设计、财务评价、项目风险分析,以及项目可行性研究结论与建议等。
第八条项目实施, 是指按照项目计划, 在一定的预算范围内,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任务的过程。 通常, 应重点从质量、 成本、进度等方面, 有效控制项目的实施过程。
(一)企业应遵循国家规定及行业标准,建立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健全质量管理制度、 形成质量考核评价体系和反馈机制等,实现对项目实施过程的质量控制。
(二) 成本控制应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 企业可以通过加强项目实施阶段的投资控制,监督合同执行,有效控制设计变更,监督和控制合同价款的支付, 实现项目实施过程的成本控制。
(三) 企业应通过建立进度控制管理制度,编制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制定项目实施节点;实行动态检测,完善动态控制手段,定期检查进度计划,收集实际进度数据;加强项目进度偏差原因分析,及时采取纠偏措施等,实现对项目实施过程的进度控制。
第九条项目验收, 是指项目完成后,进行的综合评价、移交使用、形成资产的整个过程。
项目验收一般应由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部门组织开展, 可以从项目内容的完成情况、目标的实现情况、经费的使用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项目成果的意义和应用情况等方面进行验收。
第十条项目后评价, 是指通过对项目实施过程、结果及其影响进行调查研究和全面系统回顾,与项目决策时确定的目标以及技术、经济、环境、社会指标进行对比,找出差别和变化, 据以分析原因、总结经验、 提出对策建议, 并通过信息反馈, 改善项目管理决策, 提高项目管理效益的过程。
企业应比对项目可行性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批复文件开展项目后评价,必要时应参照项目计划的相关内容进行对比分析,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不断提高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
第十一条项目财务管理, 是指基于项目全生命周期的项目财务活动的归口管理工作,是对项目营运过程中财务资源使用的全流程管理活动。
在项目营运过程中, 企业应当重视并严格执行项目预算管理、 项目执行成本控制、 项目会计核算、 资金管理与项目结算、 项目决算和项目经济后评价等。 企业可根据项目规模、周期、经费额度等指定专人负责上述工作,并参与项目论证与评估等工作。
第十二条企业进行项目预算管理,一般应从项目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控制、项目预算调整等方面开展。
(一) 项目预算编制。
1. 企业应基于项目的重要性和成本效益考虑, 制定项目预算管理制度, 可以指定项目预算管理分管领导、设置项目概预算专职人员。
2. 企业应依据总量控制、分项预算的总体框架,按照需要与可能、局部与全局、重点与一般、当前与长远相结合的编制原则,编制项目预算。
3. 企业应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强调项目预算编制的明细化和标准化,明确预算的编制内容、编制依据和编制方法,实现项目预算与会计核算科目的配比性。
(二)预算执行控制。
1. 企业应分解落实项目实施各阶段的预算执行计划,明确项目各阶段的预算控制目标。
2.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 企业应以项目预算执行计划和目标为依据,定期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核查、比对、分析。
(三) 项目预算调整。
1. 企业应依据外部环境变化、 项目实施进展和项目方案优化要求等,不断修正和完善项目各阶段的预算执行计划和预算控制目标。
2. 在项目预算管理中, 企业可采用滚动预算方式, 以项目执行前一阶段的预算调整,作为下一阶段项目预算控制的目标,按照时间(如年、月、日)或项目单元编制,依次分解,滚动预算。
第十三条企业进行项目执行成本控制,一般应从项目费用定额表、项目合同管理、项目执行成本变更等方面开展。
(一)项目费用定额管理。 企业应根据项目自身特点,制定项目费用定额表,如物资消耗费、工时定额等,形成项目执行成本控制的依据。
(二)项目合同管理。 项目执行过程中涉及合同管理时, 财务管理人员一般可以参与合同的论证、 签订、 审查和履行、变更、解除等,负责审查并履行合同支付职能,定期了解合同方的资信和履约能力,建立合同管理台账。
(三)项目执行成本变更管理。 项目执行成本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时,需根据相应的批报程序, 报原审核部门核定, 按照先批准、后变更的原则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项目执行过程中,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项目收支应分项目、分要素进行明细核算,确保会计核算制度与项目预算管理相衔接。
第十五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和项目结算制度,设立项目专款账户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正确区分会计期间,规范成本列支,统一对项目进行收支与结算。 项目结算一般包括项目月度结算、年度结算和完工结算。
第十六条企业应建立项目决算审计制度, 明确项目决算报表内容、 格式要求和填报口径, 严格执行项目决算数据材料的收集、审核、汇总, 形成项目决算报告, 同时提交审计部门进行项目审计。
项目决算报告一般包括项目决算说明书、项目决算报表、项目成果和费用支出的对比分析等。项目决算报告和项目审计意见应作为项目验收的依据。
第十七条企业应在对比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进行项目经济后评价, 并编制项目经济后评价报告。
经济后评价报告一般包括项目资金收入和使用情况、 重新测算项目的财务评价指标、经济评价指标等。 经济后评价应通过投资增量效益的分析,突出项目对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作用和影响。
第十八条项目管理的工具方法一般包括挣值法、成本效益法、价值工程法等。
第十九条挣值,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已完成工作的价值,用分配给实际已完成工作的预算来表示。
挣值法,是一种通过分析项目实施与项目目标期望值之间的差异,从而判断项目实施的成本、进度绩效的方法。
第二十条挣值法广泛适用于项目管理中的项目实施、项目后评价等阶段。挣值法的评价基准包括成本基准和进度基准,通常可以用于检测实际绩效与评价基准之间的偏差。
第二十一条进度偏差,是在某个给定时点上, 测量并反映项目提前或落后的进度绩效指标。
进度偏差可以采用绝对数,表示为挣值与计划成本之差(偏差量=挣值-计划成本); 也可采用相对数,表示为挣值与计划成本之比(偏差率=挣值÷计划成本)。
企业应用挣值法开展项目管理时,既要监测挣值的增量,以判断当前的绩效状态;又要监测挣值的累计值,以判断长期的绩效趋势。
计划成本, 是指根据批准的进度计划或预算,到某一时点应当完成的工作所需投入资金的累计值。 企业应用挣值法进行项目管理,应当把项目预算分配至项目计划的各个时点。
第二十二条成本偏差,是在某个给定时点上, 测量并反映项目预算亏空或预算盈余的成本绩效指标。
成本偏差可以采用绝对数,表示为挣值与实际成本之差(偏差量=挣值-实际成本); 也可采用相对数,表示为挣值与实际成本的比值(偏差率=挣值÷实际成本)。
实际成本,是指按实际进度完成的成本支出量。 企业应用挣值法开展项目管理时,实际成本的计算口径必须与计划成本和挣值的计算口径保持一致。
第二十三条挣值法的主要优点是: 一是通过对项目当前运行状态的分析,可以有效地预测出项目的未来发展趋势,严格地控制项目的进度和成本; 二是在出现不利偏差时,能够较快地检测出问题所在,留有充足的时间对问题进行处理和对项目进行调整。
第二十四条挣值法的主要缺点是: 一是片面注重用财权的执行情况判断事权的实施效益; 二是属于事后控制方法, 不利于事前控制;三是存在用项目非关键路径上取得的挣值掩盖关键路径上进度落后的可能性,影响项目绩效判断的准确性。
第二十五条成本效益法,是指通过比较项目不同实现方案的全部成本和效益,以寻求最优投资决策的一种项目管理工具方法。其中,成本指标可以包括项目的执行成本、社会成本等;效益指标可以包括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
第二十六条成本效益法属于事前控制方法,适用于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
第二十七条企业应用成本效益法, 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确定项目中的收入和成本;确定项目不同实现方案的差额收入;确定项目不同实现方案的差额费用;制定项目不同实现方案的预期成本和预期收入的实现时间表;评估难以量化的社会效益和成本。
第二十八条成本效益法的主要优点是: 一是普适性较强, 是衡量管理决策可行性的基本依据; 二是需考虑评估标的经济与社会、直接与间接、内在与外在、短期与长期等各个维度的成本和收益,具有较强的在综合性。
第二十九条成本效益法的主要缺点是: 一是属于事前评价,评价方法存在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 二是综合考虑了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各方面,除了经济效益以外的其他效益存在较大的量化难度。
第三十条价值工程法,是指对研究对象的功能和成本进行系统分析,比较为获取的功能而发生的成本,以提高研究对象价值的管理方法。
本方法下的功能, 是指对象满足某种需求的效用或属性; 本方法下的成本, 是指按功能计算的全部成本费用; 本方法下的价值, 是指对象所具有的功能与获得该功能所发生的费用之比。
第三十一条价值工程法可广泛适用于项目设计与改造、项目实施等阶段。
第三十二条企业应用价值工程法, 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准备阶段。选择价值工程的对象并明确目标、限制条件和分析范围;根据价值工程对象的特点,组成价值工程工作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包括具体执行人、执行日期、工作目标等。
(二) 分析阶段。收集整理与对象有关的全部信息资料;通过分析信息资料,简明准确地表述对象的功能、明确功能的特征要求,并绘制功能系统图; 运用某种数量形式表达原有对象各功能的大小,求出原有对象各功能的当前成本,并依据对功能大小与功能当前成本之间关系的研究,确定应当在哪些功能区域改进原有对象,并确定功能的目标成本。
(三)创新阶段。 依据功能系统图、功能特性和功能目标成本,通过创新性的思维和活动,提出实现功能的各种不同方案;从技术、经济和社会等方面评价所提出的方案,看其是否能实现规定的目标,从中选择最佳方案;将选出的方案及有关的经济资料和预测的效益编写成正式的提案。
(四)实施阶段。组织提案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签署是否实施的意见;根据具体条件及内容,制定实施计划,组织实施,并指定专人在实施过程中跟踪检查,记录全程的有关数据资料,必要时,可再次召集价值工程工作小组提出新的方案;根据提案实施后的技术经济效果,进行成果鉴定。
第三十三条价值工程法的主要优点是: 一是把项目的功能和成本联系起来, 通过削减过剩功能、 补充不足功能使项目的功能结构更加合理化; 二是着眼于项目成本的整体分析, 注重有效利用资源, 有助于实现项目整体成本的最优化。
第三十四条价值工程法的主要缺点是: 要求具有较全面的知识储备, 不同性质的价值工程分析对象涉及的其他领域的学科性质,以及其他领域的广度和深度等都存在很大差别,导致功能的内涵、结构和系统特征必然具有实质性区别。
第三十五条本指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附件6:
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600号——绩效管理
第一条为了促进企业加强绩效管理,激发和调动员工积极性,增强价值创造力,根据《管理会计基本指引》,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绩效管理,是指企业与所属单位(部门)、员工之间就绩效目标及如何实现绩效目标达成共识,并帮助和激励员工取得优异绩效,从而实现企业目标的管理过程。绩效管理的核心是绩效评价和激励管理。
绩效评价,是指企业运用系统的工具方法,对一定时期内企业营运效率与效果进行综合评判的管理活动。绩效评价是企业实施激励管理的重要依据。
激励管理,是指企业运用系统的工具方法,调动企业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企业员工工作动力的管理活动。激励管理是促进企业绩效提升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企业进行绩效管理,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战略导向原则。绩效管理应为企业实现战略目标服务,支持价值创造能力提升。
(二)客观公正原则。绩效管理应实事求是,评价过程应客观公正,激励实施应公平合理。
(三)规范统一原则。绩效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应统一明确,并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流程。
(四)科学有效原则。绩效管理应做到目标符合实际,方法科学有效,激励与约束并重,操作简便易行。
第四条绩效管理领域应用的管理会计工具方法,一般包括关键绩效指标法、经济增加值法、平衡计分卡、股权激励等。
企业可根据自身战略目标、业务特点和管理需要,结合不同工具方法的特征及适用范围,选择一种适合的绩效管理工具方法单独使用,也可选择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工具方法综合运用。
第五条企业进行绩效管理时,应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类似机构,主要负责审核绩效管理的政策和制度、绩效计划与激励计划、绩效评价结果与激励实施方案、绩效评价与激励管理报告等,协调解决绩效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类似机构下设绩效管理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绩效管理的政策和制度、绩效计划与激励计划,组织绩效计划与激励计划的执行与实施,编制绩效评价与激励管理报告等,协调解决绩效管理工作中的日常问题。
第六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绩效管理的制度体系,明确绩效管理的工作目标、职责分工、工作程序、工具方法、信息报告等内容。
第七条企业应建立有助于绩效管理实施的信息系统,为绩效管理工作提供信息支持。
第八条企业应用绩效管理工具方法,一般按照制定绩效计划与激励计划、执行绩效计划与激励计划、实施绩效评价与激励、编制绩效评价与激励管理报告等程序进行。
第九条企业应根据战略目标,综合考虑绩效评价期间宏观经济政策、外部市场环境、内部管理需要等因素,结合业务计划与预算,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分解的程序,在沟通反馈的基础上,编制各层级的绩效计划与激励计划。
第十条绩效计划是企业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行动方案,包括构建指标体系、分配指标权重、确定绩效目标值、选择计分方法和评价周期、拟定绩效责任书等一系列管理活动。制定绩效计划通常从企业级开始,层层分解到所属单位(部门),最终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员工。
第十一条企业可单独或综合运用关键绩效指标法、经济增加值法、平衡计分卡等工具方法构建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应反映企业战略目标实现的关键成功因素,具体指标应含义明确、可度量。
第十二条指标权重的确定可选择运用主观赋权法和客观赋权法,也可综合运用这两种方法。主观赋权法是利用专家或个人的知识与经验来确定指标权重的方法,如德尔菲法、层次分析法等。客观赋权法是从指标的统计性质入手,由调查数据确定指标权重的方法,如主成分分析法、均方差法等。
第十三条绩效目标值的确定可参考内部标准与外部标准。内部标准有预算标准、历史标准、经验标准等;外部标准有行业标准、竞争对手标准、标杆标准等。
第十四条绩效评价计分方法可分为定量法和定性法。定量法主要有功效系数法和综合指数法等;定性法主要有素质法和行为法等。
第十五条绩效评价周期一般可分为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任期。月度、季度绩效评价一般适用于企业基层员工和管理人员,半年度绩效评价一般适用于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评价适用于企业所有被评价对象,任期绩效评价主要适用于企业负责人。
第十六条绩效计划制定后,评价主体与被评价对象一般应签订绩效责任书,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作为绩效评价与激励管理的依据。绩效责任书的主要内容包括绩效指标、目标值及权重、评价计分方法、特别约定事项、有效期限、签订日期等。绩效责任书一般按年度或任期签订。
第十七条激励计划是企业为激励被评价对象而采取的行动方案,包括激励对象、激励形式、激励条件、激励周期等内容。激励计划按激励形式可分为薪酬激励计划、能力开发激励计划、职业发展激励计划和其他激励计划。
薪酬激励计划按期限可分为短期薪酬激励计划和中长期薪酬激励计划。短期薪酬激励计划主要包括绩效工资、绩效奖金、绩效福利等。中长期薪酬激励计划主要包括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以及虚拟股票等。
能力开发激励计划主要包括对员工知识、技能等方面的提升计划。
职业发展激励计划主要是对员工职业发展做出的规划。
其他激励计划包括良好的工作环境、晋升与降职、表扬与批评等。
第十八条激励计划的制定应以绩效计划为基础,采用多元化的激励形式,兼顾内在激励与外在激励、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现金激励与非现金激励、个人激励与团队激励、正向激励与负向激励,充分发挥各种激励形式的综合作用。
第十九条绩效计划与激励计划制定完成后,应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类似机构审核,报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审批。经审批的绩效计划与激励计划应保持稳定,一般不予调整,若受国家政策、市场环境、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影响,确需调整的,应严格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
第二十条审批后的绩效计划与激励计划,应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下达执行,确保与计划相关的被评价对象能够了解计划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第二十一条绩效计划与激励计划下达后,各计划执行单位(部门)应认真组织实施,从横向和纵向两方面落实到各所属单位(部门)、各岗位员工,形成全方位的绩效计划与激励计划执行责任体系。
第二十二条绩效计划与激励计划执行过程中,企业应建立配套的监督控制机制,及时记录执行情况,进行差异分析与纠偏,持续优化业务流程,确保绩效计划与激励计划的有效执行。
(一)监控与记录。企业可借助信息系统或其他信息支持手段,监控和记录指标完成情况、重大事项、员工的工作表现、激励措施执行情况等内容。收集信息的方法主要有观察法、工作记录法、他人反馈法等。
(二)分析与纠偏。根据监控与记录的结果,重点分析指标完成值与目标值的偏差、激励效果与预期目标的偏差,提出相应整改建议并采取必要的改进措施。
(三)编制分析报告。分析报告主要反映绩效计划与激励计划的执行情况及分析结果,其频率可以是月度、季度、年度,也可根据需要编制。
第二十三条绩效计划与激励计划执行过程中,绩效管理工作机构应通过会议、培训、网络、公告栏等形式,进行多渠道、多样化、持续不断地沟通与辅导,使绩效计划与激励计划得到充分理解和有效执行。
第二十四条绩效管理工作机构应根据计划的执行情况定期实施绩效评价与激励,按照绩效计划与激励计划的约定,对被评价对象的绩效表现进行系统、全面、公正、客观地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实施相应的激励。
第二十五条评价主体应按照绩效计划收集相关信息,获取被评价对象的绩效指标实际值,对照目标值,应用选定的计分方法,计算评价分值,并进一步形成对被评价对象的综合评价结果。
第二十六条绩效评价过程及结果应有完整的记录,结果应得到评价主体和被评价对象的确认,并进行公开发布或非公开告知。公开发布的主要方式有召开绩效发布会、企业网站绩效公示、面板绩效公告等;非公开发布一般采用一对一书面、电子邮件函告或面谈告知等方式进行。
第二十七条评价主体应及时向被评价对象进行绩效反馈,反馈内容包括评价结果、差距分析、改进建议及措施等,可采取反馈报告、反馈面谈、反馈报告会等形式进行。
第二十八条绩效结果发布后,企业应依据绩效评价的结果,组织兑现激励计划,综合运用绩效薪酬激励、能力开发激励、职业发展激励等多种方式,逐级兑现激励承诺。
第二十九条绩效管理工作机构应定期或根据需要编制绩效评价与激励管理报告,对绩效评价和激励管理的结果进行反映。
第三十条绩效评价与激励管理报告是企业管理会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确保内容真实、数据可靠、分析客观、结论清楚,为报告使用者提供满足决策需要的信息。
第三十一条绩效评价报告根据评价结果编制,反映被评价对象的绩效计划完成情况,通常由报告正文和附件构成。
报告正文主要包括以下两部分:
(一)评价情况说明,包括评价对象、评价依据、评价过程、评价结果、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等;
(二)管理建议。
报告附件包括评价计分表、问卷调查结果分析、专家咨询意见等报告正文的支持性文档。
第三十二条激励管理报告根据激励计划的执行结果编制,反映被评价对象的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激励管理报告主要包括以下两部分:
(一)激励情况说明,包括激励对象、激励依据、激励措施、激励执行结果、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等;
(二)管理建议。
其他有关支持性文档可以根据需要以附件形式提供。
第三十三条绩效评价与激励管理报告可分为定期报告、不定期报告。
定期报告主要反映一定期间被评价对象的绩效评价与激励管理情况。每个会计年度至少出具一份定期报告。
不定期报告根据需要编制,反映部分特殊事项或特定项目的绩效评价与激励管理情况。
第三十四条绩效评价与激励管理报告应根据需要及时报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类似机构审批。
第三十五条企业应定期通过回顾和分析,检查和评估绩效评价与激励管理的实施效果,不断优化绩效计划和激励计划,改进未来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十六条本指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601号——关键绩效指标法
第一条关键绩效指标法,是指基于企业战略目标,通过建立关键绩效指标(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简称KPI)体系,将价值创造活动与战略规划目标有效联系,并据此进行绩效管理的方法。
关键绩效指标,是对企业绩效产生关键影响力的指标,是通过对企业战略目标、关键成果领域的绩效特征分析,识别和提炼出的最能有效驱动企业价值创造的指标。
第二条关键绩效指标法可单独使用,也可与经济增加值法、平衡计分卡等其他方法结合使用。
第三条关键绩效指标法的应用对象可为企业、所属单位(部门)和员工。
第四条企业应用关键绩效指标法,应遵循《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600号——绩效管理》中对应用环境的一般要求。
第五条企业应用关键绩效指标法,应综合考虑绩效评价期间宏观经济政策、外部市场环境、内部管理需要等因素,构建指标体系。
第六条企业应有明确的战略目标。战略目标是确定关键绩效指标体系的基础,关键绩效指标反映战略目标,对战略目标实施效果进行衡量和监控。
第七条企业应清晰识别价值创造模式,按照价值创造路径识别出关键驱动因素,科学地选择和设置关键绩效指标。
第八条企业应用关键绩效指标法,一般按照制定以关键绩效指标为核心的绩效计划、制定激励计划、执行绩效计划与激励计划、实施绩效评价与激励、编制绩效评价与激励管理报告等程序进行。
第九条企业通常按《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600号——绩效管理》第十条所规定的管理活动制定绩效计划,包括构建指标体系、分配指标权重、确定绩效目标值、选择计分方法和评价周期、拟定绩效责任书等。
第十条企业构建关键绩效指标体系,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制定企业级关键绩效指标。企业应根据战略目标,结合价值创造模式,综合考虑内外部环境等因素,设定企业级关键绩效指标。
(二)制定所属单位(部门)级关键绩效指标。根据企业级关键绩效指标,结合所属单位(部门)关键业务流程,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分解的程序,在沟通反馈的基础上,设定所属单位(部门)级关键绩效指标。
(三)制定岗位(员工)级关键绩效指标。根据所属单位(部门)级关键绩效指标,结合员工岗位职责和关键工作价值贡献,设定岗位(员工)级关键绩效指标。
第十一条企业的关键绩效指标一般可分为结果类和动因类两类指标。结果类指标是反映企业绩效的价值指标,主要包括投资回报率、净资产收益率、经济增加值、息税前利润、自由现金流等综合指标;动因类指标是反映企业价值关键驱动因素的指标,主要包括资本性支出、单位生产成本、产量、销量、客户满意度、员工满意度等。
第十二条关键绩效指标应含义明确、可度量、与战略目标高度相关。指标的数量不宜过多,每一层级的关键绩效指标一般不超过10个。
第十三条关键绩效指标选取的方法主要有关键成果领域分析法、组织功能分解法和工作流程分解法。
关键成果领域分析法,是基于对企业价值创造模式的分析,确定企业的关键成果领域,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识别关键成功要素,确定关键绩效指标的方法。
组织功能分解法,是基于组织功能定位,按照各所属单位(部门)对企业总目标所承担的职责,逐级分解和确定关键绩效指标的方法。
工作流程分解法,是按照工作流程各环节对企业价值贡献程度,识别出关键业务流程,将企业总目标层层分解至关键业务流程相关所属单位(部门)或岗位(员工),确定关键绩效指标的方法。
第十四条关键绩效指标的权重分配应以企业战略目标为导向,反映被评价对象对企业价值贡献或支持的程度,以及各指标之间的重要性水平。
单项关键绩效指标权重一般设定在5%—30%之间,对特别重要的指标可适当提高权重。对特别关键、影响企业整体价值的指标可设立“一票否决”制度,即如果某项关键绩效指标未完成,无论其他指标是否完成,均视为未完成绩效目标。
第十五条企业确定关键绩效指标目标值,一般参考以下标准:
(一)依据国家有关部门或权威机构发布的行业标准或参考竞争对手标准。
(二)参照企业内部标准,包括企业战略目标、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目标、年度预算目标、历年指标水平等。
(三)不能按前两项方法确定的,可根据企业历史经验值确定。
第十六条关键绩效指标的目标值确定后,应规定因内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对绩效完成结果产生重大影响时,对目标值进行调整的办法和程序。一般情况下,由被评价对象或评价主体测算确定影响额度,向相应的绩效管理工作机构提出调整申请,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类似机构审批。
第十七条绩效评价计分方法和周期的选择、绩效责任书的签订、激励计划的制定,绩效计划与激励计划的执行、实施及编制报告参照《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600号——绩效管理》。
第十八条关键绩效指标法的主要优点是:一是使企业业绩评价与战略目标密切相关,有利于战略目标的实现;二是通过识别的价值创造模式把握关键价值驱动因素,能够更有效地实现企业价值增值目标;三是评价指标数量相对较少,易于理解和使用,实施成本相对较低,有利于推广实施。
第十九条关键绩效指标法的主要缺点是:关键绩效指标的选取需要透彻理解企业价值创造模式和战略目标,有效识别核心业务流程和关键价值驱动因素,指标体系设计不当将导致错误的价值导向或管理缺失。
第二十条本指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602号——经济增加值法
第一条经济增加值法,是指以经济增加值(Economic Value Added,简称EVA)为核心,建立绩效指标体系,引导企业注重价值创造,并据此进行绩效管理的方法。
经济增加值,是指税后净营业利润扣除全部投入资本的成本后的剩余收益。经济增加值及其改善值是全面评价经营者有效使用资本和为企业创造价值的重要指标。经济增加值为正,表明经营者在为企业创造价值;经济增加值为负,表明经营者在损毁企业价值。
第二条经济增加值法较少单独应用,一般与关键绩效指标法、平衡计分卡等其他方法结合使用。
第三条企业应用经济增加值法进行绩效管理的对象,可为企业及其所属单位(部门)(可单独计算经济增加值)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企业应用经济增加值法,应遵循《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600号——绩效管理》中对应用环境的一般要求。
第五条企业应用经济增加值法,应树立价值管理理念,明确以价值创造为中心的战略目标,建立以经济增加值为核心的价值管理体系,使价值管理成为企业的核心管理制度。
第六条企业应综合考虑宏观环境、行业特点和企业的实际情况,通过价值创造模式的识别,确定关键价值驱动因素,构建以经济增加值为核心的指标体系。
第七条企业应建立清晰的资本资产管理责任体系,确定不同被评价对象的资本资产管理责任。
第八条企业应建立健全会计核算体系,确保会计数据真实可靠、内容完整,并及时获取与经济增加值计算相关的会计数据。
第九条企业应加强融资管理,关注筹资来源与渠道,及时获取债务资本成本、股权资本成本等相关信息,合理确定资本成本。
第十条企业应加强投资管理,把能否增加价值作为新增投资项目决策的主要评判标准,以保持持续的价值创造能力。
第十一条企业应用经济增加值法,一般按照制定以经济增加值指标为核心的绩效计划、制定激励计划、执行绩效计划与激励计划、实施绩效评价与激励、编制绩效评价与激励管理报告等程序进行。
第十二条企业通常按《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600号——绩效管理》第十条所规定的管理活动制定绩效计划。绩效计划是企业开展业绩评价工作的行动方案,包括构建指标体系、分配指标权重、确定业绩绩效目标值、选择计分方法和评价周期、拟定业绩绩效责任书等。
第十三条构建经济增加值指标体系,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制定企业级经济增加值指标体系。首先应结合行业竞争优势、组织结构、业务特点、会计政策等情况,确定企业级经济增加值指标的计算公式、调整项目、资本成本等,并围绕经济增加值的关键驱动因素,制定企业的经济增加值指标体系。
(二)制定所属单位(部门)级经济增加值指标体系。根据企业级经济增加值指标体系,结合所属单位(部门)所处行业、业务特点、资产规模等因素,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设定所属单位(部门)级经济增加值指标的计算公式、调整项目、资本成本等,并围绕所属单位(部门)经济增加值的关键驱动因素,细化制定所属单位(部门)的经济增加值指标体系。
(三)制定高级管理人员的经济增加值指标体系。根据企业级、所属单位(部门)级经济增加值指标体系,结合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制定高级管理人员的经济增加值指标体系。
第十四条经济增加值的计算公式为:
经济增加值=税后净营业利润-平均资本占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其中:税后净营业利润衡量的是企业的经营盈利情况;平均资本占用反映的是企业持续投入的各种债务资本和股权资本;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反映的是企业各种资本的平均成本率。
第十五条计算经济增加值时,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项目调整,以消除财务报表中不能准确反映企业价值创造的部分。会计调整项目的选择应遵循价值导向性、重要性、可控性、可操作性与行业可比性等原则,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常用的调整项目有:
(一)研究开发费、大型广告费等一次性支出但收益期较长的费用,应予以资本化处理,不计入当期费用。
(二)反映付息债务成本的利息支出,不作为期间费用扣除,计算税后净营业利润时扣除所得税影响后予以加回。
(三)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具有偶发性,将当期发生的营业外收支从税后净营业利润中扣除。
(四)将当期减值损失扣除所得税影响后予以加回,并在计算资本占用时相应调整资产减值准备发生额。
(五)递延税金不反映实际支付的税款情况,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变动影响的企业所得税从税后净营业利润中扣除,相应调整资本占用。
(六)其他非经常性损益调整项目,如股权转让收益等。
第十六条税后净营业利润等于会计上的税后净利润加上利息支出等会计调整项目后得到的税后利润。
第十七条平均资本占用是所有投资者投入企业经营的全部资本,包括债务资本和股权资本。其中债务资本包括融资活动产生的各类有息负债,不包括经营活动产生的无息流动负债。股权资本中包含少数股东权益。
资本占用除根据经济业务实质相应调整资产减值损失、递延所得税等,还可根据管理需要调整研发支出、在建工程等项目,引导企业注重长期价值创造。
第十八条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是债务资本成本和股权资本成本的加权平均,反映了投资者所要求的必要报酬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的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TC代表资本占用,EC代表股权资本,DC代表债务资本;T代表所得税税率;KWACC代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KD代表债务资本成本,KS代表股权资本成本。
债务资本成本是企业实际支付给债权人的税前利率,反映的是企业在资本市场中债务融资的成本率。如果企业存在不同利率的融资来源,债务资本成本应使用加权平均值。
股权资本成本是在不同风险下,所有者对投资者要求的最低回报率。通常根据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确定,计算公式为:
KS=Rf+β(Rm-Rf)
其中:Rf为无风险收益率,Rm为市场预期回报率,Rm-Rf为市场风险溢价。β是企业股票相对于整个市场的风险指数。上市企业的β值,可采用回归分析法或单独使用最小二乘法等方法测算确定,也可以直接采用证券机构等提供或发布的β值;非上市企业的β值,可采用类比法,参考同类上市企业的β值确定。
第十九条企业级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确定后,应结合行业情况、不同所属单位(部门)的特点,通过计算(能单独计算的)或指定(不能单独计算的)的方式确定所属单位(部门)的资本成本。
通常情况下,企业对所属单位(部门)所投入资本即股权资本的成本率是相同的,为简化资本成本的计算,所属单位(部门)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一般与企业保持一致。
第二十条经济增加值法指标体系通常包括经济增加值、经济增加值改善值、经济增加值回报率、资本周转率、产量、销量、单位生产成本等。
第二十一条应用经济增加值法建立的绩效评价体系,应赋予经济增加值指标较高的权重。
第二十二条经济增加值目标值根据经济增加值基准值(简称EVA基准值)和期望的经济增加值改善值(简称期望的△EVA)确定。
EVA目标值=EVA基准值+期望的△EVA
企业在确定EVA基准值和期望的△EVA值时,要充分考虑企业规模、发展阶段、行业特点等因素。其中,EVA基准值可参照上年实际完成值、上年实际完成值与目标值的平均值、近几年(比如前3年)实际完成值的平均值等确定。期望的△EVA值,根据企业战略目标、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年度预算安排、投资者期望等因素,结合价值创造能力改善等要求综合确定。
第二十三条绩效评价计分方法和周期的选择、绩效责任书的签订,参照《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600号——绩效管理》。
第二十四条经济增加值法的激励计划按激励形式可分为薪酬激励计划、能力开发激励计划、职业发展激励计划和其他激励计划。应用经济增加值法建立的激励体系,应以经济增加值的改善值为基础。
(一)薪酬激励计划主要包括目标奖金、奖金库和基于经济增加值的股票期权。
1.目标奖金。目标奖金是达到经济增加值目标值所获得的奖金,只对经济增加值增量部分实施奖励。
2.奖金库。奖金库是基于对企业经济增加值长期增长目标实施的奖励。企业设立专门的账号管理奖金,将以经济增加值为基准计算的奖金额存入专门账户中,以递延奖金形式发放。
3.股票期权。根据经济增加值确定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数量,行权价格每年以相当于企业资本成本的比例上升,授予数量由当年所获得的奖金确定。
(二)能力开发激励计划主要包括对员工知识、技能等方面的提升计划。
(三)职业发展激励计划主要是对员工职业发展做出的规划。
(四)其他激励计划包括良好的工作环境、晋升与降职、表扬与批评等。
第二十五条绩效计划和激励计划制定后,执行、实施及编制报告参照《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600号——绩效管理》。
第二十六条企业应用经济增加值法,应循序渐进,在企业及部分所属单位试点的基础上,总结完善后稳步推开。
第二十七条经济增加值法的主要优点是:考虑了所有资本的成本,更真实地反映了企业的价值创造能力;实现了企业利益、经营者利益和员工利益的统一,激励经营者和所有员工为企业创造更多价值;能有效遏制企业盲目扩张规模以追求利润总量和增长率的倾向,引导企业注重长期价值创造。
第二十八条经济增加值法的主要缺点是:一是仅对企业当期或未来1-3年价值创造情况的衡量和预判,无法衡量企业长远发展战略的价值创造情况;二是计算主要基于财务指标,无法对企业的营运效率与效果进行综合评价;三是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规模等的企业,其会计调整项和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各不相同,计算比较复杂,影响指标的可比性。
第二十九条本指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603号——平衡计分卡
第一条平衡计分卡,是指基于企业战略,从财务、客户、内部业务流程、学习与成长四个维度,将战略目标逐层分解转化为具体的、相互平衡的绩效指标体系,并据此进行绩效管理的方法。
第二条平衡计分卡通常与战略地图等其他工具结合使用。
第三条平衡计分卡适用于战略目标明确、管理制度比较完善、管理水平相对较高的企业。
平衡计分卡的应用对象可为企业、所属单位(部门)和员工。
第四条企业应用平衡计分卡工具方法,应遵循《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600号——绩效管理》中对应用环境的一般要求。
第五条企业应用平衡计分卡工具方法,应有明确的愿景和战略。平衡计分卡应以战略目标为核心,全面描述、衡量和管理战略目标,将战略目标转化为可操作的行动。
第六条平衡计分卡可能涉及到组织和流程变革,具有创新精神、变革精神的企业文化有助于成功实施平衡计分卡。
第七条企业应对组织结构和职能进行梳理,消除不同组织职能间的壁垒,实现良好的组织协同,既包括企业内部各级单位(部门)之间的横向与纵向协同,也包括与投资者、客户、供应商等外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协同。
第八条企业应注重员工学习与成长能力的提升,以更好地实现平衡计分卡的财务、客户、内部业务流程目标,使战略目标贯彻到每一名员工的日常工作中。
第九条平衡计分卡的实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企业一般需要建立由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和外部专家等组成的团队,为平衡计分卡的实施提供机制保障。
第十条企业应建立高效集成的信息系统,实现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生产经营等系统的紧密结合,为平衡计分卡的实施提供信息支持。
第十一条企业应用平衡计分卡工具方法,一般按照制定战略地图、制定以平衡计分卡为核心的绩效计划、制定激励计划、制定战略性行动方案、执行绩效计划与激励计划、实施绩效评价与激励、编制绩效评价与激励管理报告等程序进行。
第十二条企业首先应制定战略地图,即基于企业愿景与战略,将战略目标及其因果关系、价值创造路径以图示的形式直观、明确、清晰地呈现。战略地图的制定参照《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101号——战略地图》。
第十三条战略地图基于战略主题构建,战略主题反映企业价值创造的关键业务流程,每个战略主题包括相互关联的1-2个目标。
第十四条战略地图制定后,应以平衡计分卡为核心编制绩效计划。绩效计划是企业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行动方案,包括构建指标体系、分配指标权重、确定绩效目标值、选择计分方法和评价周期、签订绩效责任书等一系列管理活动。制定绩效计划通常从企业级开始,层层分解到所属单位(部门),最终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员工。
第十五条平衡计分卡指标体系的构建应围绕战略地图,针对财务、客户、内部业务流程和学习与成长四个维度的战略目标,确定相应的评价指标。
构建平衡计分卡指标体系的一般程序:
(一)制定企业级指标体系。根据企业层面的战略地图,为每个战略主题的目标设定指标,每个目标至少应有1个指标。
(二)制定所属单位(部门)级指标体系。依据企业级战略地图和指标体系,制定所属单位(部门)的战略地图,确定相应的指标体系,协同各所属单位(部门)的行动与战略目标保持一致。
(三)制定岗位(员工)级指标体系。根据企业、所属单位(部门)级指标体系,按照岗位职责逐级形成岗位(员工)级指标体系。
第十六条平衡计分卡指标体系构建时,应注重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的平衡、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的平衡、结果性指标与动因性指标的平衡、企业内部利益与外部利益的平衡。平衡计分卡每个维度的指标通常为4-7个,总数量一般不超过25个。
第十七条平衡计分卡指标体系构建时,企业应以财务维度为核心,其他维度的指标都与核心维度的一个或多个指标相联系。通过梳理核心维度目标的实现过程,确定每个维度的关键驱动因素,结合战略主题,选取关键绩效指标。
财务维度以财务术语描述了战略目标的有形成果。企业常用指标有投资资本回报率、净资产收益率、经济增加值、息税前利润、自由现金流、资产负债率、总资产周转率等。
客户维度界定了目标客户的价值主张。企业常用指标有市场份额、客户满意度、客户获得率、客户保持率、客户获利率、战略客户数量等。
内部业务流程维度确定了对战略目标产生影响的关键流程。企业常用指标有交货及时率、生产负荷率、产品合格率、存货周转率、单位生产成本等。
学习与成长维度确定了对战略最重要的无形资产。企业常用指标有员工保持率、员工生产率、培训计划完成率、员工满意度等。
第十八条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通用类指标库,不同层级单位和部门结合不同的战略定位、业务特点选择适合的指标体系。
第十九条平衡计分卡指标的权重分配应以战略目标为导向,反映被评价对象对企业战略目标贡献或支持的程度,以及各指标之间的重要性水平。
企业绩效指标权重一般设定在5%—30%之间,对特别重要的指标可适当提高权重。对特别关键、影响企业整体价值的指标可设立“一票否决”制度,即如果某项绩效指标未完成,无论其他指标是否完成,均视为未完成绩效目标。
第二十条平衡计分卡绩效目标值应根据战略地图的因果关系分别设置。首先确定战略主题的目标值,其次确定主题内的目标值,然后基于平衡计分卡评价指标与战略目标的对应关系,为每个评价指标设定目标值,通常设计3—5年的目标值。
第二十一条平衡计分卡绩效目标值确定后,应规定因内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对绩效完成结果产生重大影响时,对目标值进行调整的办法和程序。一般情况下,由被评价对象或评价主体测算确定影响程度,向相应的绩效管理工作机构提出调整申请,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类似机构审批。
第二十二条绩效评价计分方法和周期的选择、绩效责任书的签订、激励计划的制定,参照《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600号——绩效管理》。
第二十三条绩效计划与激励计划制定后,企业应在战略主题的基础上,制定战略性行动方案,实现短期行动计划与长期战略目标的协同。战略性行动方案的制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选择战略性行动方案。制定每个战略主题的多个行动方案,并从中区分、排序和选择最优的战略性行动方案。
(二)提供战略性资金。建立战略性支出的预算,为战略性行动方案提供资金支持。
(三)建立责任制。明确战略性行动方案的执行责任方,定期回顾战略性行动方案的执行进程和效果。
第二十四条绩效计划与激励计划执行过程中,企业应按照纵向一致、横向协调的原则,持续地推进组织协同,将协同作为一个重要的流程进行管理,使企业和员工的目标、职责与行动保持一致,创造协同效应。
第二十五条绩效计划与激励计划执行过程中,企业应持续深入地开展流程管理,及时识别存在问题的关键流程,根据需要对流程进行优化完善,必要时进行流程再造,将流程改进计划与战略目标相协同。
第二十六条绩效计划与激励计划的执行、实施及编制报告参照《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600号——绩效管理》。
第二十七条平衡计分卡的实施是一项长期的管理改善工作,在实践中通常采用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循序渐进,分步实施。
第二十八条平衡计分卡的主要优点是:一是战略目标逐层分解并转化为被评价对象的绩效指标和行动方案,使整个组织行动协调一致;二是从财务、客户、内部业务流程、学习与成长四个维度确定绩效指标,使绩效评价更为全面完整;三是将学习与成长作为一个维度,注重员工的发展要求和组织资本、信息资本等无形资产的开发利用,有利于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第二十九条应用平衡计分卡的主要缺点是:一是专业技术要求高,工作量比较大,操作难度也较大,需要持续地沟通和反馈,实施比较复杂,实施成本高;二是各指标权重在不同层级及各层级不同指标之间的分配比较困难,且部分非财务指标的量化工作难以落实;三是系统性强、涉及面广,需要专业人员的指导、企业全员的参与和长期持续地修正与完善,对信息系统、管理能力有较高的要求。
第三十条本指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附录:
相关工具方法及指标计算说明
(一)指标权重确定方法
1.德尔菲法(也称专家调查法),是指邀请专家对各项指标进行权重设置,将汇总平均后的结果反馈给专家,再次征询意见,经过多次反复,逐步取得比较一致结果的方法。
2.层次分析法,是指将绩效指标分解成多个层次,通过下层元素对于上层元素相对重要性的两两比较,构成两两比较的判断矩阵,求出判断矩阵最大特征值所对应的特征向量作为指标权重值的方法。
3.主成分分析法,是指将多个变量重新组合成一组新的相互无关的综合变量,根据实际需要从中挑选出尽可能多地反映原来变量信息的少数综合变量,进一步求出各变量的方差贡献率,以确定指标权重的方法。
4.均方差法,是指将各项指标定为随机变量,指标在不同方案下的数值为该随机变量的取值,首先求出这些随机变量(各指标)的均方差,然后根据不同随机变量的离散程度确定指标权重的方法。
(二)绩效评价计分方法
1.功效系数法,是指根据多目标规划原理,将所要评价的各项指标分别对照各自的标准,并根据各项指标的权重,通过功效函数转化为可以度量的评价分数,再对各项指标的单项评价分数进行加总,得出综合评价分数的一种方法。该方法的优点是从不同侧面对评价对象进行计算评分,满足了企业多目标、多层次、多因素的绩效评价要求,缺点是标准值确定难度较大,比较复杂。功效系数法的计算公式为:
绩效指标总得分=∑单项指标得分
单项指标得分=本档基础分+调整分
本档基础分=指标权重×本档标准系数
调整分=功效系数×(上档基础分-本档基础分)
上档基础分=指标权重×上档标准系数
对评价标准值的选用,应结合评价的目的、范围、企业所处行业、企业规模等具体情况,参考国家相关部门或研究机构发布的标准值确定。
2.综合指数法,是指根据指数分析的基本原理,计算各项绩效指标的单项评价指数和加权评价指数,据以进行综合评价的方法。该方法的优点是操作简单,容易理解,缺点是标准值存在异常时影响结果的准确性。综合指数法的计算公式为:
绩效指标总得分=∑(单项指标评价指数×该项评价指标的权重)
3.素质法,是指评估员工个人或团队在多大程度上具有组织所要求的某种基本素质、关键技能和主要特质的方法。
4.行为法,是指专注于描述与绩效有关的行为状态,考核员工在多大程度上采取了管理者所期望或工作角色所要求的组织行为的方法。
(三)β值确定方法
1.最小二乘法,是指通过最小化误差的平方和,找到一组数据的最佳函数匹配的方法。
2.回归分析法,是指在掌握大量观察数据的基础上,利用数理统计方法建立因变量与自变量之间的回归关系函数表达式的方法。
3.类比法(也称比较类推法),是指由一类事物所具有的某种属性,推测与其类似的事物应具有这种属性的方法。
(四)收集信息方法
1.观察法,是指通过直接观察员工在工作中的表现并予以记录的方法。
2.工作记录法,是指通过日常工作记录或财务管理、生产经营等业务系统产生的数据,予以收集信息的方法。
3.他人反馈法,是指收集其他人员对被评价对象的评价信息的方法。
1.投资资本回报率,是指企业一定会计期间取得的息前税后利润占其所使用的全部投资资本的比例,反映企业在会计期间有效利用投资资本创造回报的能力。一般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资本回报率=
投资资本平均余额=
投资资本=有息债务+所有者(股东)权益
2.净资产收益率(也称权益净利率),是指企业一定会计期间取得的净利润占其所使用的净资产平均数的比例,反映企业全部资产的获利能力。一般计算公式如下:
3.经济增加值回报率,是指企业一定会计期间内经济增加值与平均资本占用的比值。一般计算公式如下:
4.息税前利润,是指企业当年实现税前利润与利息支出的合计数。一般计算公式如下:
息税前利润=税前利润+利息支出
5.自由现金流,是指企业一定会计期间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超过付现资本性支出的金额,反映企业可动用的现金。一般计算公式如下:
自由现金流=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付现资本性支出
6.资产负债率,是指企业负债总额与资产总额的比值,反映企业整体财务风险程度。一般计算公式如下:
7.总资产周转率,是指营业收入与总资产平均余额的比值,反映总资产在一定会计期间内周转的次数。一般计算公式如下:
8.存货周转率,是指企业营业收入与存货平均余额的比值,反映存货在一定会计期间内周转的次数。一般计算公式如下:
9.资本周转率,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营业收入与平均资本占用的比值。一般计算公式如下:
10.资本性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其效益涉及于两个或两个以上会计年度的各项支出。
11.产量,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出来的产品的数量。
12.销量,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销售商品的数量。
13.单位生产成本,是指生产单位产品而平均耗费的成本。
14.客户满意度,是指客户期望值与客户体验的匹配程度,即客户通过对某项产品或服务的实际感知与其期望值相比较后得出的指数。客户满意度收集渠道主要包括问卷调查、客户投诉、与客户的直接沟通、消费者组织的报告、各种媒体的报告和行业研究的结果等。
15.员工满意度,是指员工对企业的实际感知与其期望值相比较后得出的指数。主要通过问卷调查、访谈调查等方式,从工作环境、工作关系、工作内容、薪酬福利、职业发展等方面进行衡量。
16.市场份额,是指一个企业的销售量(或销售额)在市场同类产品中所占的比重。
17.客户获得率,是指企业在争取新客户时获得成功部分的比例。该指标可用客户数量增长率或客户交易额增长率来描述,一般计算公式如下:
客户数量增长率=
客户交易额增长率=
18.客户保持率,是指企业继续保持与老客户交易关系的比例。该指标可用老客户交易增长率来描述,一般计算公式如下:
老客户交易增长率=
19.客户获利率,是指企业从单一客户得到的净利润与付出的总成本的比率。一般计算公式如下:
20.战略客户数量,是指对企业战略目标实现有重要作用的客户的数量。
21.交货及时率,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及时交货的次数占其总交货次数比例。一般计算公式如下:
22.生产负荷率,是指投产项目在一定会计期间内的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的比例。一般计算公式如下:
23.产品合格率,是指合格产品数量占总产品数量的比例。一般计算公式为:
24.员工流失率,是指企业一定会计期间内离职员工占员工平均人数的比例。一般计算公式如下:
员工保持率=1-员工流失率
25.员工生产率,是指员工在一定会计期间内创造的劳动成果与其相应员工数量的比值。该指标可用人均产品生产数量或人均营业收入进行衡量。一般计算公式如下:
26.培训计划完成率,是指培训计划实际执行的总时数占培训计划总时数的比例。一般计算公式如下:
培训计划完成率=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