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单鹏展
关于提高财务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几点看法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单鹏展
财务公司是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内企业集团实行资金集中管理的最高级机构形式,在大型企业集团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SN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自2013年底成立以来根据集团制度及行政指令进行了资金集中管理,但由于集团层级较多,并且成员单位地域分布较广,造成了资金集中度偏低,影响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新业务的拓展。
制约资金集中的主要因素既有银行监管和市场因素,也有历史原因形成的定期存款、各类保证金、专项资金储备及特殊单位存款等几方面原因影响。
根据银行放贷的监管规定,贷款发放后需支付到有真实贸易背景的指定客户,对于金额较大、短时间无法支付完毕的资金无法进行归集。
进入2015年以来各家银行采取稳健的信贷货币政策,资金面偏紧,企业融资难度加大,为保证银行给企业的贷款额度,各银行相继提出在当地行存放一定金额的资金,影响部分资金集中管理。
部分成员单位在当地经济占比过大,其资金存放直接影响当地存贷比,地方政府出于当地经济发展考虑,要求成员单位在当地存放一定金额定期存款,为给权属企业提供较为良好的地方发展环境,该部分资金暂时难以归集。根据2015年底各单位数据统计,部分单位在当地的定期存款总额占比8.12%,降低资金集中度3.14%。
据了解,目前成员单位各类保证金主要包括承兑、信用证等贸易融资保证金,以及海外融资业务单位的“内保外贷”保证金。根据2015年底各单位数据统计,在银行办理的保证金存款及内保外贷保证金存款占比5.09%,降低资金集中度1.56%。
专项资金储备按性质有:安全风险抵押金;国家要求专户存储的补贴资金;矿业集团自己管理的各类保险金;棚户区改造资金;破产安置资金。根据2015年底各单位数据统计,各种专项资金存款占比为7.18%,其中安全风险保证金为0.51%,各类自管保险金4.71%,棚改及国补资金1.95%亿元,降低资金集中度2.16%。
海外公司、香港公司等单位的存款因地域和币种的问题无法资金集中。其他行业按相应监管要求存放银行的资金,例如房地产业监管户资金无法集中。还有部分单位存放齐鲁银行定期存款暂时无法归集。部分控股、参股单位虽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但受管理体制和参股比例较低以及合资方的要求,未纳入资金统一管理,造成部分存量资金无法集中。其中包括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等特殊单位。
逐步扩大加入财务公司资金系统结算的成员单位范围,使未纳入系统结算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逐步纳入。
对纳入系统成员单位备用金户按预算实行限额管理,最大程度减少备用金户资金沉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对合作银行以外的股份制银行积极拓展银企直连平台,使成员单位银行账户能最大限度纳入财务公司资金系统监管。对于不能进行银企直连的银行,成员单位定期报送相关银行账户资金存量进行监管,对金额较大资金进行及时归集。对于成员单位无用或不常使用银行账户配合集团财务部做好账户清理工作。
在财务公司资金集中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积极与集团公司沟通,制订相应的监督考核机制,推动成员单位能够积极严肃的做好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工作。
完善财务公司资金结算模式,提高成员单位特别是贸易单位的结算效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简化审批流程,优化资金系统准确高效使用,提高资金周转效率。
做好成员单位财务、经济咨询工作,帮助成员单位做好资金管理、融资需求等业务咨询工作,最大限度满足成员单位进行资金管理的需要,财务公司也可以更好地了解成员单位资金管理现状。
加强与银行包括与成员单位开户行的沟通协调工作,通过合规、合理的方式减少成员单位在部分银行的定期存款,并通过集团与银行的战略合作或综合授信得到优惠额度,降低各类融资保证金比例。
对于部分需开立专户存储的专项资金,积极与相关管理部门沟通是否可以在财务公司开立专户存储,努力降低系统外不可动用资金比例。
研究探讨适合境外单位资金集中管理方式,加强境外资金监管,在相关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建立适合管理境外和外汇资金的资金管控模式。
从成立资金结算中心到财务公司,集团公司应该高度重视资金集中管理工作,明确要求所有资金无条件纳入到财务公司进行集中管理,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各单位根据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与长期发展计划和短期经营计划相适应的资金计划和预算,明确资金的支付方式和时间。集团公司审批确定后各单位严格按上报预算进行资金支付。使成员单位严格按资金预算和付款进度合理进行支付安排,减少资金沉淀。
集团公司对权属企业融资统一管理,各权属企业融资预算由能源集团统一审批。集团公司积极整合融资资源,推进各家银行集团授信工作,加大融资谈判力度和协调力度,拓宽融资渠道,扩大直接融资比重,降低融资成本。
进一步强化银行账户管理,严格银行账户的开立、撤销审批。对于非合作银行账户开立严格控制,做好资金监管工作,及时撤销不常使用及可合并使用账户。
集团财务部下发关于资金管理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在其中明确资金集中管理过程中各项要求,集团审计部门会同财务部确定审计过程中关于对资金集中管理方面审计的具体内容,确保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在制度和执行上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从集团整体宏观资金管理和财务公司具体实施的资金集中管理措施相互协调,统一为集团发展目标服务,才能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集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