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农机技术推广站 李茗
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特征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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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使得社会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数量不断的攀升,而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巨大的资产如何实现管理上的突破,各单位针对资产清查工作究竟应该如何让应对。本文主要是对行政事业单位中资产清查工作进行简单的梳理,并从中提出存在的问题,对应问题进行改善建议的提出。
事业单位 资产清算 问题
经济的进步和发展,提升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难度,而面对这样的问题,行政事业单位更要做好资产清算工作。我国财政部于2006年发布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算暂行办法》,如今十几年过去了,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清算管理工作中,依然存在着很多的问题,由于领导重视和认知不足,导致在监督和管理上缺乏实际有效的办法,一些行政事业单位长期存在资产清查不利的问题,很多工作流于表面,对于单位内国有资产价值不清楚,资产收益造成了巨大的流失。
行政事业单位随着社会经济的进步,对于单位内国有资产的清算工作也应该更加的重视,而资产清查工作是为了能够给各部门提供更加切实的预算依据,并且对编制预算进行更加细化的工作,以真实的数据对定员标准进行制定。其主要的工作目的是更好的监督和深化单位内国有资产,按照国家相关的财政预算体质,更加合理科学的考核行政事业单位内经营绩效,同时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根据资产清查工作的需要,对应该进行清查的资产进行管理,相关资产所属的单位以及人员编制等状况进行清理;对于财务工作的清理,主要是对行政事业单位内的所有银行账户以及现金、证券等进行核算和统计,所有项目进行全面的核对工作,要做到账目清楚、账账相符,数据准确真实;财产清查主要是单位对于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的工作,行政事业单位需要对公司内部资产进行盘亏盘盈、报废、损失等进行分类统计;财政部门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基础上,根据相关的规定给清查的内容进行认定;财政部门对行政部门损益数据和结果审核批复;各相关部门在行政事业单位清查数据的基础上,根据其中存在的财务问题进行制度的健全和管理机制的完善。
在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购置固定资产时,通常是列出相关支出的费用,但是对固定资产账目不记录,对于新建的办公楼、房屋建筑项目等建筑物等在项目完工后也没有及时的办理竣工结算,不在单位的固定资产账目上进行登记,还有单位所接受的赞助、捐赠的资产大部分处于不登记不入账的状态,没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在记录和管理,有些固定资产甚至长期为个人所使用,也没有监督和管理,而在资产的报废、损毁、变卖、被盗等情况上,也没有及时的登记进行核对处理,一些单位由于没有及时的更新,类似的固定资产依然挂在账目上,没有进行处理,未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目和卡片账。
在我国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在处理国有固定资产的过程中,没有按照相关的规定,通常会私自的进行减少、报废等行为,而私自处理的手续不报备,或者手续不全,不按照规定给上级以及相关的财政部门审批,一些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资产,不进行评估,部门单位自己低价处理。
所谓的非转经资产,是指非经营资产转经营资产。在一些单位中无偿将单位内固定资产提供给一些经济实体进行经营使用,或者以低于市场的价格给有关系人或者单位使用,甚至是长期的借给关系单位或者个人使用,这也是目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收益流失的普遍现象,固定资产并没有收到实际的经济收益,反而成为了其他人无偿获得的经营使用。
行政事业单位对于国有固定资产的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单位之间对于资产占用的情况也不尽相同,办公条件好坏都存在。一些办公条件困难的单位继续添置资产,而条件好的单位存在着闲置资产,甚至浪费的现象,而这其间很难进行调节和分配的合理。
部分单位对清产核资的工作不重视,或者认识不足。片面的认为核算工作仅仅是对于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忽视了其他环节的账款处理工作。
单位需要建立完善的资产清查制度,落实清产核资的工作,并且需要经常的进行,要有专门的人来负责,责任到人。在制度化的进程中,让核算工作进入正常的轨道。为了防止后期在管理上出现混乱,应该做好提前预防的措施,首选需要做好定期的清查工作,每年年终至少需要清算一次,有条件的单位和部门可以缩短时间清查。
前文中提到的计算机建立系统审查,相关单位利用先进的手段和技术,通过更加科学的管理手段对于资产清查工作进行管理,建立数据信息管理系统,这在后期的检查和统计的工作中会有非常有利的影响。资产管理和资金管理可以统一进行,结合起来讲账目进行记录用以反应单位的资产和资金运作和经营的情况。
单位应该切实的提高财会人员的专业素养,在日常的工作中应该重视专业知识的培训。除了财务的理论知识外,还需要加强资产管理知识的培训,这样能够提升财会人员业务管理知识,不断提升实际工作能力。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权责界定必须依照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事业单位所持有的国有资产权利以及衍生出的其他相关经营使用权利都需要根据法律进行界定。在产权的界定问题上,基本是按照谁投资、谁拥有、谁收益的权责。
由于产权登记制度的不合理和不完善造成了很多后期的清算工作的难度,所以行政事业单位应该建立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制度,根据财政部门所规定的作为依据。依法进行登记确保国家所有权。目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制度并没有落实,很多工作缺失导致单位内产权关系模糊,损失限制的现象严重,为了能够明晰产权,提高清算工作效率,需要建立产权登记制度。
资产清查工作并不是个阶段性的工作,它并不是一次性完成的,需要长期定期进行。在资产清查工作完成后,需要及时的进行补充,阶段性的核查工作完成后,需要随时的进行更新资产登记的工作,按照资产清查的规定进行报批。单位相关管理执行部门要建立监督管理工作。
[1]浅谈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真有枝.财经界(学术版).2016(22)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问题浅析——以S省气象部门为例[J].王培月.财会学习.20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