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艺术主体影响下时尚的发展

2017-03-29 13:48王朝斌喻芳
传播力研究 2017年10期

文/王朝斌 喻芳

“时尚”一词,在中国学术界没有明确的定义。关于时尚,不同的人持有不同的观点。 “时尚”一词在词典的意思是“当时的风尚”,即特定的一段时间内在人群中流行的风气和习惯。部分研究历史的学者认为时尚即服装,例如英国史学家伊丽莎白•威尔森、艺术史家安妮•霍兰德。部分社会学家认为时尚不仅存在于服饰、家具这类物态化的东西上,还存在于音乐、诗歌、一种生活变迁的形式上,例如亚当•斯密、让•波德里亚。国内许多心理学者指出:时尚指在大众内部产生的一种行为方式,在一定时期内相当多的人对特定的趣味、语言、思想行为和行动方式等的追求和随从;持这一观点的学者有:周晓红、时蓉华等。《中国大百科全书》对时尚的定义是:一种普通的社会心理现象,是指社会上新出现的或某权威性人物倡导的事物、观念、行为方式等被人们接受、采用,进而迅速推广以致消失的过程。另外也有部分观点认为,时尚是阶级的产物,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是划分各阶层、区别各阶层的方式和手段;时尚是群体有差异的审美趋于一致的社会现象;时尚是人类的认知发生变化;时尚是话语权的掌握;时尚是标新立异;时尚是奢侈品、豪宅、豪车。从以上观点中可以大致整理出这些解释时尚的关键词:一段时间内、人群的心理现象、行为、物品。笔者试图从时尚现象和时尚行为和本次课题研究的需要解决的问题来讨论艺术主体影响下时尚的发展。

从横向的事物发展进程上对比时尚现象,以不同时期欧洲女装为例。中世纪,欧洲教会和政府为维护自身的利益、占有财富,仅社会上层阶级享有华丽服饰,因此各阶层人民认为华丽的服饰是时尚。16到19世纪时期,以符合男性审美的服饰——塑身衣为时尚。20世纪20年女权运动过后,不再需要穿着塑身衣的服饰是时尚;两次工业革命后,改良后的材质和带有工业线条感的服装成为时尚;30年代大萧条时期,仿真丝、针织的暗色调的服装是时尚。40年由设计师为富人们量身打造的新颖服饰引领了当时的时尚。从服装的变迁上,可以分析影响服装时尚的因素。这是从“物质”的演变推理定位时尚。

从纵向时间轴对比时尚行为,以21世纪我们的生活情况为例。2002年国足打入世界杯,看世界杯足球赛是时尚。2005年参与或者关注《超级女声》比赛是时尚。2008年观看北京奥运比赛是时尚。2010年观看上海世博会是时尚。这些行为都是由小众人群率先发起,慢慢向大众传播。时尚发起者将时尚行为向大众传播,形成潮流。潮流和时尚是不同的概念,潮流是易捕捉的,潮流的物质高度和精神高度达不到时尚的标准。从这些行为的表现上,可以分析试推理这种“非物质”的时尚现象,进一步定位时尚。

当然,在同一时期,不同的地区人们追求的时尚是不同的,中国、法国、美国、日本、泰国的时尚各有特点,不仅在地域上有区别,在文化上也存在差异。

从时尚现象和行为的分析,可以提炼出时尚的定义:时尚是一种意识形式,且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流行。时尚具有时间性、文化性、审美性、阶级性、地域性、主观性、模仿性的特性和影响面广、渗透力和扩张力强的特点。影响这种意识形式的因素有:时间、宗教、政治、经济、科技、审美、阶级、地域、文化、民俗等,其中审美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时尚很多时候表达对美的渴望、追求和欣赏。在审美的表达上,艺术主体是十分前卫的。艺术主体即艺术的创造者,艺术主体可以使时尚保持高度审美价值。意识形式是非物质范畴,意识形式必须由物质载体、能动的反作用表现。时尚可以表现为时尚产品和时尚行为。时尚产品在商品经济的环境下,逐渐演变成时尚商品,时尚商品的聚集可以催生时尚产业。时尚产业有影视产业、时尚服装及衍生产业、美食产业、音乐产业、电子产业等。生活中也有许多时尚意识以行为为载体表现出来即时尚行为。这些行为符合时尚的特征,包含时尚的含义,例如国内的许多非音乐专业人士进行音乐创作,非美术专业人士进行美术创作,非专业运动员从事许多专业性运动如:跳伞等。这些时尚行为必须借助物质手段表现,时尚行为会创造时尚产品并参与时尚经济的循环。同理时尚行为也可以形成一种时尚产业。

在时尚产业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时尚产业开始往更高层次进步,时尚产业创造更有艺术性的、审美情绪更加丰富的时尚产品。时尚产业中的时尚工作者、艺术家们也开始思考和刷新时尚意识,为他们的产业服务,用时尚产品表达创新的时尚观念,用时尚商品传播时尚概念,树立品牌效应的时尚商品则更有影响力。在大众看来时尚品牌的商品几乎成了时尚的代言,于是大众默认了时尚商品就是时尚,这其实是一种误区。

时尚的发展经历了“时尚意识形式的出现—包含时尚特征、内涵的物质和行为的出现—时尚产品的出现—时尚产业的出现”的过程。由于人们会受到时尚产业、时尚商品的影响,所以当这样的人群急速扩大时便会掀起一种潮流。在时尚引起潮流出现的过程中,不是时尚的全部内容都转化为潮流。潮流常常被时尚商品引导。时尚商品以市场为导向会削弱时尚的涵义,时尚商品只能部分表达时尚意识。被广大群众消费的时尚商品引起潮流,使时尚的特性再次被消解,例如“阶级性”会荡然无存。潮流不是时尚,但潮流可以激发新时尚的出现。

时尚品牌不断完善自身,与艺术主体跨界合作,创作以审美为宗旨、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时尚产品。有些时尚产品承载艺术家和设计师的观念、创新,由于受到技术、经济和其他方面因素的限制,这种产品只停留于概念阶段。例如Windows概念手机,其具有极轻、极薄、全透明的特点。

综上所述时尚及时尚衍生出来的诸多概念为本次以艺术跨界时尚为主题的“武汉城市圈内艺术主体与时尚融合”的研究定位了“时尚”的含义。时尚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时尚的物质载体可以对追随时尚者的外在进行装饰,时尚的行为则可以对追随者的内在进行提升。时尚可以影响人们的生活方式,同样反过来,如果可以抓住时尚的话语权,可以引导时尚的发展。如何将艺术主体与时尚合作、时尚与艺术跨界,将可以从时尚的发展规律上进行研究。

艺术主体,作为艺术的创造者,通常情况下指艺术家、艺术团体。在本次研究中主要指从事美术工作的艺术主体。武汉地区有华中地区唯一一所高等美术院校湖北美术学院,各类美术馆云集于此。美术学院和美术馆则是艺术主体聚集的场所。在这些场所中,艺术主体的集体智慧可以催生新的时尚。

时尚产品和时尚行为的萌生离不开艺术主体的参与。在当今的社会生活中艺术主体越来越多的引领了时尚意识形式。艺术主体之所以可以引领时尚,离不开艺术主体的内在修养、审美能力、对社会和生活的深度观察、明锐的艺术感知力。时尚想要保持自身的先进性必定离不开艺术主体的参与,艺术主体想要将自己的艺术观念更广泛的传达,艺术主体与时尚合作将会成为一种很好的传播方式。

在时尚产业,例如:服装、工业设计、产品设计中都有与艺术家合作的成功先例。艺术主体和时尚融合创作带来的效应改变了我们的生活。在武汉,现代人的生活方式也随着经济的发展发生了巨大变化。武汉的地铁的文化墙、中心花园、公共室外雕塑、公共建筑,这些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包含艺术主体丰富情感的公共建设使人们的生活变得时尚起来。这些公共设施可以与观众互动,例如江汉路地铁站台的文化墙的“老式照相机”展区可以拍下从镜头走过的人们、武汉光谷广场德意风情街将两处过道变成“火车隧道”和“镜子屋”;这种公共艺术形式可以成为人们参与时尚行为的另外一种方式。

与艺术和艺术主体最相关、最主要的时尚行为可能是人们前去美术馆进行参观。观察武汉这几年的发展,不难发现各类美术馆出现在我们的城市中。去美术馆里观看美术展览依旧在武汉人的生活中也是较小众的艺术活动。许多市民也认为去美术馆看艺术展、去剧院听音乐会是一种时尚。美术馆里的艺术作品具有可感、可观的特点,是物质形态的;观看艺术展是一种行为,同样是小众、高雅的。艺术品具有唯一性,难以复制性、不以市场为指向性、带有超功利性的特征。这些特性和某些时尚产品是十分相似。美术馆作为艺术活动的载体,为时尚行为提供场所。艺术品和参与艺术活动的性质和时尚的性质有交叉点,为时尚与艺术的跨界促成了理论的条件。艺术品自身是一种审美的表达,时尚也包含审美意识;审美是艺术与时尚跨界的内在动因。美术馆里能够诞生一种时尚,美术展的不断更新、艺术家和他们艺术品的生命力将为时尚带来更新换代的创新源泉。时尚激发的潮流效益可以促进公众对艺术的认知,激起公众对艺术的兴趣,从而关注以艺术家为主的艺术主体,促进艺术的发展。同时艺术与时尚的共同作用也会提高公众的审美,进而促进文化的不断发展。对时尚的研究成为艺术与时尚跨界的重要理论依据,也将成为艺术与时尚跨界发展的宏观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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