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 芳
(江西服装学院,江西 南昌 330201)
互联网时代下金融业反洗钱合作机制构建措施
罗 芳
(江西服装学院,江西 南昌 330201)
当前互联网渗透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互联网金融得到蓬勃发展,而反洗钱的风险也日渐突出.互联网时代下,只有加强金融业反洗钱合作机制,借助国内外金融业各个方面的力量,才能更加有效地打击洗钱犯罪活动,维护金融秩序.本文提出了几点加强金融业反洗钱合作机制的建议,以期为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互联网时代;反洗钱;金融业;合作机制
随着信息科技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已经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促使许多传统行业的不断整合转型.互联网时代给金融业发展带来更大的契机,通过与互联网的紧密结合,大大降低了金融交易的时间及成本,拓展了金融服务的市场及边界,而互联网金融本身特有的隐蔽性、虚拟性、复杂化、高科技化、跨区域性等特点,也为不法分子的犯罪活动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洗钱是一个国际性问题,经常是由国际犯罪集团实施的,对国际政治、经济和社会秩序产生消极影响.单凭一国的力量很难有效打击和预防洗钱活动.同时,国际社会反洗钱实践也证实,只有建立、健全有效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的协调合作机制,通过开展多方面、多层次开展国际合作,动员国内金融业各个方面的力量,做到协调一致,严厉打击洗钱和恐怖融资犯罪,才能更加有效地打击洗钱犯罪活动,维护金融秩序.
长期以来,金融机构面临着严峻的洗钱问题,尤其是跨境洗钱问题,随着经济高速发展,以及金融经济的国际化发展,大量外资涌入,外汇兑换频繁,犯罪分子千方百计通过金融机构将不义之财转换为合法的收入,严重威胁到金融市场的稳定,危害金融体系的安全和信誉,致使经济混乱,危害到社会稳定、国家安全,而且助长和滋生腐败、败坏社会风气、导致社会不公平,打击和预防洗钱行为具有重大意义,是反洗钱的核心和宗旨.构建并完善反洗钱合作机制,是提升反洗钱工作水平及国际影响力的重要举措.国际社会反洗钱合作平台是比较完善的,其中最为人熟知的要数“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他是目前全球最大的反洗钱合作平台.然而我国目前的金融业反洗钱合作机制的构建还不够完善,对反洗钱合作机制的研究多停留在设想层面,没有得到国内各相关金融部门的重视,缺少实际操作的经验.全方位的信息共享平台尚未构建,相关金融机构的数据交换尚未找到切实有效的方式,无法满足各部门反洗钱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信息传递效率太低,大大削弱了反洗钱的力度.国内外的金融机构缺乏有效地监管协调机制,各金融机构各自都具有不同的监管主体,监管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性与局限性,各金融机构之间无法实现及时、有效的沟通与协调,增加了金融市场上的各种风险,致使反洗钱合作机制的协调发展遭受限制,反洗钱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不高,金融机构的监管机制有待加强.合理(相关)合作部门没有形成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降低了反洗钱的合作积极性,合作机制得不到有效的维持.
互联网时代下,经济全球化带动信息的全球化,多样化的信息开始通过中介普遍的传递,再生,转化和共享.当前国内外洗钱活动手法呈现出多样化的形式,给我国金融系统的洗钱风险防范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提升反洗钱工作有效性的任务艰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是切实可行的,洗钱对各国的经济发展都是不利的,然而要想各国无条件地共享信息也不现实.首先是信息共享涉及国家信息安全和商业机密的问题;其次,是信息平台维护成本分担问题,因为反洗钱的收益不容易分配,成本和收益如何分配是面临的首要问题.因此,行之有效的方法是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之前先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即在不损害本国调查和诉讼的情况下,反洗钱合作机构的成员如果认为披露有关手段和收益的信息可以协助该接收信息国启动、进行调查或诉讼,或者可能导致该接收信息国根据该条款提出请求,可以在没有事先请求时向另一成员国提供上述信息.这种不要预先请求进行协助的规定对国际情报信息交流将会起到很好的作用.但是最终的发展方向是要建立全方位的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国际之间的反洗钱情报交流,建设国际反洗钱信息网络和反洗钱数据库,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与其他国家建立反洗钱情报交流机制,例如中国人民银行在开展金融数据的统计时,做好各种货币现金的国际流量、国际资金流通信息及相关洗钱信息、技术的统计,本着对等的原则,将其提供给相关国际组织和国家反洗钱合作监管部门,并收集来自相关国际组织及国家的反洗钱信息,将信息及时转达给国内有关部门,与此同时,国内的金融监管部门、人民银行、金融机构需要进行密切地合作,完善国内的金融反洗钱信息共享机制,建立起畅通人民银行与基层金融监管机构间反洗钱协调和沟通机制,构建反洗钱共享交流平台,有效整合人民银行内部支付结算、征信管理、外汇管理等各部门反洗钱监管信息资源及其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情报信息的收集和处理,实现信息共享强化信息沟通及共享,有效利用其反洗钱的各自信息资源和人类资源,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金融业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
金融机构可以通过洗钱类型风险提示提高监管效率,建立起风险监测、评估和分类的全方位监管体系,对洗钱进行检测及分析,将反洗钱有效控制在防范阶段.首先,金融业反洗钱合作机制相关部门需要有共同的监督机制,防止单方面的消极合作情况发生.没有很好的共同监督机制仅靠自律来加强合作,保持合作的长期有效性显然难以实现.在国际金融业反洗钱合作机制中,各国的经济实力、地理位置以及经济发展程度各不相同,对反洗钱的积极性是不同的.因此必须有独立的第三方监督机构向消极反洗钱的国家实施一定的惩罚才能有效约束住各国.目前在国际之间虽然都普遍采取相互评估的方法,来查验各国之间反洗钱制度、措施、法律以及打击力度等各方面的指标是否达标,这也是衡量一国反洗钱能力是否合格的标准.其次,国内各金融机构也应着力加强反洗钱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由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机构、金融监管部门共同组建反洗钱工作小组,积极推进金融监管部门间的合作,及时沟通反洗钱工作形势,对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管进行指导,积极研究探索建立切合实际的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将有限的监测资源向高风险机构和业务倾斜配置,完善并改进金融业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反洗钱合作机制的协调发展,降低反洗钱的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健全金融机构的审批及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制度,整顿并规范金融秩序,强化对金融市场的监管.加大对于新兴金融机构的反洗钱监控力度,创新监控手段,不断修正维护金融管理秩序的手段等,应对人民币国际化道路上层出不穷的涉外洗钱犯罪活动.坚决取缔并查处非法金融机构及非法金融业务,处理金融机构之间的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打击地下钱庄等非法交易活动,维护健康有序的金融市场秩序,鼓励金融机构规范经营,正当竞争,使非法洗钱者无机可乘.还需加强对跨国资金的流动管理,健全资金跨境流动的实时监测体系,全面监管银行跨境收付汇和结售汇,监测大额资金的转移情况,严格审查对外投资的情况,金融管理部门应在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等金融改革措施实行时更多地从其金融管理秩序的角度来完善它,加强对在华外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监督管理.再次,将通过现金管理预防和遏制犯罪活动列入反洗钱工作有关法规的立法目标,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完善对电子银行的反洗钱监管,制定有效办法严格识别客户身份,在客户准入方面严格把关,采用高科技手段判别并监控电子银行大额和可疑交易,将其交易记录保持下来,制成报告,避免不法分子采用电子银行业务进行洗钱.
从经济学视角来看,反洗钱是具有正外部效应的,但由于反洗钱的成本较高,许多商业银行在短期利益面前,往往不愿投入过大的成本进行反洗钱工作.金融机构存在着很多博弈现象,商业银行之间,商业银行与人民银行之间,金融机构与中央银行之间,都面临着积极反洗钱和消极反洗钱两种选择.这好比是资本项目的顺差,但这种因助长洗钱而引起的收益增加还是正外部性的,只不过这些部门的收益是建立在其他部门经济损失的基础之上.我国金融机构的反洗钱积极性取决于中央银行的积极性,由于商业银行在进行各项经营管理中,受到中央银行的管理及约束,有时不得不放下自己的利润来配合中央银行的管理,商业银行越是积极主动地参与反洗钱,对其损失越大,社会收益越低.基于这个原理,反洗钱合作的关键是解决好利益分配问题,或者称为相对利益,即反洗钱合作会使合作方都有损失,但损失的价值低于不合作时的价值损失,也就说合作是一个“帕累托改进”.因此,在反洗钱合作时必须要注重相对收益,因此为了使反洗钱合作机制都能产生相对收益,应当在这些金融机构中构建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给有效进行反洗钱的金融机构予一定程度上的补偿,实现分配公平,持久合作.
总之,金融业反洗钱工作是一项涉及多个国家、多个部门的系统工程,互联网时代下,反洗钱工作面临着更为严峻的形势及困境,必须加强金融业反洗钱合作机制,构建国内外反洗钱信息共享平台、强化金融机构的监管机制、构建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才能实现反洗钱工作的正常运作.
〔1〕杨蓬勃,张成虎.反洗钱中的外部效应分析[J].统计与决策,2007.
〔2〕段玲,冯春江.互联网金融与反洗钱监管[J].中国金融,2015.
〔3〕莫易娴.互联网时代金融业的发展格局[J].财经科学,2014.
〔4〕师秀霞.利用虚拟货币洗钱犯罪研究[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
〔5〕李伟.浅谈网上银行反洗钱工作的难点与对策[J].辽宁经济,2017.
F830.2
A
1673-260X(2017)11-0075-02
2017-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