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第一花生”

2017-03-29 19:29邢增仪
现代青年·精英版 2016年9期
关键词:小粒红皮花生米

邢增仪

宜是个很奇怪的人,即在一些事情上可以无师自通,一看一想一点一拨就可以明明白白,但偏又有些事她是怎么也学不来,比如电脑连两三岁小孩儿都能一上手就精通的事,她却怎么也学不会,笨得还不如一头驴。

而这也不能构成奇景,在这世上即使你有如来佛的法术,有爱因斯坦的大脑,你也无法把所有事都搞明白,即使是这世界的亿万分之一。但奇就奇在以她的性情和做派,偏是大家以为她都该会的她却不会,比如英语,比如电脑,比如开车,反而人们认为她最不可能喜欢的事她却喜欢了,以为她最不可能会的事她却非常会了。

比如此刻,外边下着大雨,说是什么台风来袭,她从醒来始就拿着一本《合肥四姊妹》的书来看。这本书写的是一个世纪一个奇特家族的命运,这本书她已作为一个长假的“点心”,细细品味三天了。这在她是不常见的,因为她读书的速度一向是“吞”。但这书中的家族太有趣,而她一直都有想钻寻古人遗迹的兴趣——更何况这“四姊妹”中有一位“兆和”,还是她热爱的大文豪沈从文的太太。

读得倒是有趣,肚子却有点空了,吃点啥?昨天从“清清美舍”拿回来了米、面,还有老家贵州松桃来的稀罕的“包谷粑粑”,但她嫌麻烦。她此时极想弄一点不至于影响她看书的、能一边捧着书一边送食的东西。她想到了昨日买的红皮小粒花生米。

她本是不太爱吃花生米的,几十年来她几乎没怎么碰过它们,不用说自己去买,就是每回酒席上必配的下酒小菜油炸花生,她都几乎不碰。大概就是因为花生含油量太高,又用油炸,这油油相加坏了她的胃口。但不久前却破了例。一次,在一个档次很高的餐馆里,吃过一种花生后就不可收拾了。那天有人点了一碟花生,颇为神秘地说:“这儿的花生可是重头戏,很少有人错过它。”

她尝了一粒就收不了手,那一次一连要了三碟,如果不是不好意思,不知会怎样收场。那花生确实是她平生吃过最好吃的:没有剥开——那些小白胖子还没有从麻帐里出来;似是煮的却又不软,似是炸的但又无半点油腥;有盐有味,但最妙的是花生的脆度,既很香又不硬,一切正好。好比这花生仍是一个处子身,但又被一双老手很经意给开苞过了。

一问价格,老天!这么贵 ,她知道不能专为这碟花生而来此消费一掷千金,她得自己做了。

她琢磨——(其实是很简单的思维)这花生既然不是生的,那么就得煮过,既然有硬度那就得烤过,既然那么香那就一定得加香料,剩下来的就是煮多久?烤多久?加什么料的问题了?

经过不下五次的试验,她终于摸索(亵渎这两个字了)出了以下方法:

洗净花生(花生最好是小粒红皮的);

烧水开至(里边放茶叶、盐、花椒、八角、三奈)熬出味来;

放入花生,煮开三分钟(绝不能长)关火浸泡至少半小时以上(长一点入味);

捞起花生沥干(半小时以上),平铺器皿上,放入微波炉烤4至6分钟(中间翻两次)。

這个被大酒店视为“密宝”的东西就成了。

不知人家酒店认不认可,她可是很满意了,她还自认为与酒店的水准不相上下。从此,她常去买花生,以至于从不买花生的她如今只要往卖花生的摊前一站,那小贩就要提秤了。

这其中最难拿捏的是煮花生的时间。煮短了,香味进不去,枉费了先放的茶叶、大料,煮长了白胖子又稀烂了。妙就妙在只煮三分钟,刚好七分熟,刚好去掉花生的生腥又没有伤到清香,至于大料怎样入味,就让它们慢慢去浸泡了。

此刻她正一手捧书,一手送花生入口,好不惬意。惬意之余便是得意。自己为自己得意——我咋就这么聪明?咋就啥一见就会?不光这个“煮烤”花生,还有许多绝活——诸如“天下第一包子”、“天下第一饼”、“天下第一泡菜”,还有“天下第一鸡饭”、“天下第一辣椒”;还有她做的虽没人夸“第一”但也被人赞不绝口的“虾饺”、“鸡汤鱼翅”、“木瓜雪蛤”、“XO酱”……

为什么什么样的吃食只要经她留意就会加入她的独创,就会风靡天……天……不敢自称“天下”,至少是周围、家族上下呢?

很多人发出倡议:“不如去开个饭店好了,省得我们馋了又不好意思白吃。”她想开饭店是不会了,天天盯在那儿没了自己的时间,那可受不了,但高兴了可以把每一样东西写出来呀,自个高兴,别人效仿也未必不可。

但也有很多人不太相信她,虽然喜欢这些个吃食,及到东西放到眼前吃得“碟空盘光”但还是要问:“真个是你做的?”

于是她想与其让人去猜想,不如自己先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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