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贺小龙
知名男演员王宝强于2016年8月15日在微博贴出书面说明,声称要解除和其妻马蓉的婚约,原因是怀疑马蓉和他的经纪人有染。消息一出,各路媒体竞相报道。新华社暗批王宝强借家丑炒作。腾讯新闻头条连续三天都做了报道,新浪、网易、凤凰等主流媒体还有一些自媒体纷纷跟进,甚至上了BBC的头条,微博、微信、百度贴吧和今日头条等相关话题的累积阅读量已经达到50多亿。网易新闻在新闻客户端的“热点”栏目大量发布王宝强离婚案的相关消息,其内容大致分为离婚案的最新进展、马蓉和宋喆在一起的图片(包括大尺度的打码裸体照)、二人的偷拍、马蓉带着孩子的“落魄”、事后被证明是伪造的微信聊天截图、对于王宝强离婚案的一些评论(主要是对王宝强的同情和对马宋的批判)等,一直频繁更新到离婚案开庭后才慢慢减少。
在该事件中,网易新闻为了抢时效,未经核实发布了他人伪造的微信聊天截图,事后被证明系他人伪造,这就构成了假新闻。网易新闻不论是转载了其他媒体的虚假消息还是自己发布了虚假消息,都会被新闻用户所抛弃,自身的公信力也会大打折扣。因虚假消息泛滥所造成的社会影响也会破坏社会和谐。究其原因,一是为了抢时效,谋取经济效益,二是从记者到编辑把关不严,未能辨别出虚假信息,三是网络新闻媒体的新闻内容大多转载自其他媒体,在“法不责众”的心理支配下,不管新闻的真实性,也不顾虚假新闻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争先恐后地转载,万一出现不良后果还可以及时删除,可操作性强,让网络新闻媒体在发布和选择新闻时“有恃无恐”。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网络新闻媒体面临着激烈的竞争,自负盈亏意味着它们要将经济利益放在首要的位置,这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网络新闻媒体一味追求经济效益而置社会效益于不顾。在世界最大规模的体育竞赛进行之时,新闻媒体不专注于报道体育健儿的风采,却铺天盖地报道明星家丑。符合“后院篱笆”原则的软新闻更为用户所青睐,能吸引读者,无可指摘。但是网络新闻媒体这一新媒体不同于传统媒体,如报纸、广播和电视,受到版面和时长的限制,网络新闻媒体完全可以做到两者并重,只是受制于编辑部的新闻选题和为迎合用户口味,放弃或忽视了能带来良好社会效益的新闻内容。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提到“报纸是人民日常思想和感情的表达者,是人民千呼万应的喉舌”,众多网络新闻媒体已经沦为挣钱的工具而非社会的传声筒,成为了“某些人”而非“大众”的喉舌。
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一个重要观点是“报纸是社会舆论的纸币,具有流通和中介作用”,这句话说明报纸和我们使用的纸币一样,具有引导社会舆论重要作用。网络新闻媒体和传统的媒体报纸一样,具有引导社会舆论的功能,可以通过议程设置功能影响社会议题,也可以通过发表自己的观点或表达自己的立场,以此来引导社会舆论。在该案中,网易新闻的立场是对王宝强持支持态度,多数网民也是如此,看起来似乎占据了有利立场,但是新华社却批评王宝强有炒作之嫌,抛开是否炒作,在事情真相尚未明朗之前就站在道德高地批判马蓉和宋喆,实在是有失客观,未能正确引导舆论。
坚持新闻真实性,要将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确立为新闻工作的指导思想。思想观念的规范作用有时候甚至优于法律的强制作用。印度人不理解为什么像成克杰这样的副总理级别的人贪污受贿就要判处死刑,而在印度,这个级别该枪毙的多得是,可他们做不到。这是因为中国人讲究礼义廉耻,所以贪污者在思想道德和法律上都是不被容忍的。这里思想观念的作用可见一斑。
新闻工作的特殊性要求新闻媒体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这就好比化工厂生产产品不能污染水源。新闻工作的政治性,喉舌作用要求新闻媒体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这也是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一个重要观点。强调社会效益并不是要牺牲经济效益,而是新闻媒体要平衡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而不得不这样做”不是网络新闻媒体不管不顾社会效益的理由,真正强势的媒体应该是二者同时兼顾的。各类媒体肩负着引导舆论、教化大众、提供信息等建设性作用。
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认为,新闻媒体要披露丑陋,揭示社会现实,反映大众呼声。网络新闻媒体应充分利用其议程设置功能来正确引导舆论、教化大众,勇于揭露社会丑恶而不是和党和政府唱对台戏,赞扬美而不是粉饰美,为社会建设出谋划策而不是制造对立。相当多的网络新闻媒体故意制造话题,催生了一批“网络暴民”,在网络上逞口舌之利,其言论也会无形中影响到一些三观端正的青年。
综上,网络新闻媒体也要以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为指导,遵守新闻传播工作的规律,披露社会丑恶,弘扬真善美,正确引导舆论,为社会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1]黄平,姚洋,韩毓海.我们的时代[M].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
[2]童兵.马克思主义新闻思想史稿[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