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田甜
基于科技和创意融合下的文化产业升级路径探析
许田甜
随着数字信息时代的到来,资源型、粗放式的传统文化产业受到巨大冲击,唯有进行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与科技创新的联动融合发展,打造文化产品新形态,从而推动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新形势下,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已成主流趋势,应利用“互联网+”思维,借助科技创新,使文化产业与其他各种产业形态呈现螺旋上升的循环效应,催生出新型的文化生产和文化消费。应注重科技产品、文化内容、互联网服务三大领域的建设,生成大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消费品,从而加大与资本的合作,共创文化科技产业与经济的共赢。
文化产业;技术;融合;文化消费
[作者]许田甜,武汉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
国家统计局网站8月30日消息,经国家统计局核算,2015年全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27235亿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1%(未扣除价格因素),比同期GDP名义增速高4.6个百分点,在2014年增长12.2%的基础上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同时增速远高于同期GDP增长,呈快速增长态势;对GDP增量的贡献达6.5%,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文化产业发展活力突显,已成为当前经济增长的亮点之一;201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3.97%,比上年提高0.16个百分点,达到历史新高。由此可见,我国文化产业近年来呈稳步提升态势,文化消费的潜在空间也是十分广阔的,在推动经济发展、优化产业结构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但是,我国文化产业整体较为薄弱,文化产业发展落后在起跑线上,相对于其他发达国家来说,仍旧存在较大差距。总体来讲,我国文化产业仍处于资源型、粗放式的发展态势,缺乏创意设计、文化创新,缺乏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型文化企业的先锋模范作用,尚未形成以文化软实力为主导的核心竞争力,长久以来,限制了文化产业的发展,急需转型升级。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明确提出,“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加快文化改革发展”。我们应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增强改革创新意识,全面加强文化建设,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文化产业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强国的重要支柱,同时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的文化力量。《建议》做出了一系列战略性安排,提出要加强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完善文化产品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加大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研究、普及力度;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推动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完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和对外话语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文化贸易,等等。毫无疑问,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是文化产业得以快速繁荣发展的第一推动力。然而,究其根本,文化产业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还得增强自身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随着数字信息时代的到来,文化产业与科技创新的融合急不可待。随着文化与科技融合的范围与层次、深度与广度的不断提升,催生出新型的文化产业形态和日趋高端复杂的文化产业群落,调整优化文化产业结构,促进文化产业转型升级,进而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这成了我国夯实文化软实力、增强文化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路径。
《2015-2016中国数字出版产业年度报告》显示,2015年,新闻出版业在转型升级、融合发展方面取得了进一步突破。2016年4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与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对新闻出版业的融合发展提出了明确路径和发展要求。与此同时,总局于2015年7月公布了又一批100家转型示范单位的名单,传统出版数字化转型示范单位至此已达到170家。另外在转型升级、融合发展方面,教育出版单位和大众出版单位所获的成果也较为显著,产品形态多元而丰富。作为意识形态创建的关键阵地,同时是文化产品制造的主干力量,新闻出版业的身份和地位都不容小觑。因此,积极适应并融入信息技术的发展潮流,特别是加快数字化、网络化、移动化和电子化,融合科技创新,以科技带动内容和平台的升级,促使产业顺利转型。
对于我国文化产业的未来发展(特别是传统文化产业),必须以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为基点,利用科技手段和创新思维推动传统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加大传统文化产业与高新技术产业的联动整合发展,提高传统文化产业的科技含量,实现文化资源的高效利用,不断增强传统文化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同时要注意的是,文化科技融合背景下的文化产业转型,并不是简单的文化形式的转变,它所要真正触及和改革的是整个文化产业的内容生产流程以及营销模式,其核心是以数字化技术、“互联网+”思维推动文化产业全流程的再造,以适应移动媒体、新媒体等各式终端传播所需流程和机制,促进文化产业各环节的全面转型,构建更完备的全媒体环境下的文化新型产业形态服务格局。
文化和科技是社会进步的两大重要生产力,文化创意和科技创新的融合,成了催生新一轮文化创意产业诞生的驱动力。在互联网、广播电视网、电信网三网融合的大背景下,大数据、虚拟现实、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技术的深层次运用,对传统的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内容生产、信息传播的传统媒体提出了更严峻的拷问:面对高科技、新媒体的挑战,怎样的发展路径才是长远的生存之道?
互联网的出现,给全球文化产业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全媒体综合性的优势也彻底改变了传统的传播格局。当前,文化产业新兴业态最显著的特征就是数字化、移动化、网络化,且广泛覆盖并强力渗透进各行各业。能紧紧抓住这个机遇并实现飞速发展的城市,当属我国深圳。深圳拥有着发达的高科技技术,特别是计算机技术、网络信息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等,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为此,深圳应着眼于世界文化产业的角度,不断跟进高新技术发展的趋势,利用科技和创意融合推动文化产业升级,探索文化新型业态。
据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院长魏玉山在《2015-2016中国数字出版产业年度报告》中发布的数据,2015年互联网期刊、电子图书、数字报纸的总收入为74.45亿元,比2014年增长了6.66%,电子图书产品规模从2013年的100万种,增至2015年的170万种,增长率为70%,其中超星的电子图书超过120万种,当当电子图书种类也超过40万,海量电子图书平台逐步形成。另外,在终端方面,电子阅读器的不断发明革新,也推动了文化内容的创造和信息的生产。今年3月,腾讯阅文集团宣布将进入电子阅读器终端领域;5月份,掌阅发布了第二代电子阅读器产品——iReader Plus;与此同时,京东企业通过众筹方式推出了第一款阅读器产品——JDRead。从以“设备为核心”到“以内容为核心”的产业发展理念的随之革新,致使适合电子阅读器发展的良性的市场环境得以逐步成熟。由此可见,以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为代表的传统文化媒体务必与科技展开融合创新,紧密顺应时代潮流,否则无可避免会被淘汰。
我国对数字出版及新媒体建设还是比较重视的。在政府管理部门层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十三五”发展规划》和《数字出版及科技专项规划》将相继出台,“进入‘十三五’时期,国家对新兴文化产业的推动力度必将持续加大,为数字出版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互联网思维”已然悄悄地渗透各行各业以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2015年初的全国“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以“互联网思维”将产业结构重构,创新产业形态,使产业链条得到延伸。而这一切的基本就是以科技创新为依托,科技创新是推动传统文化产业升级转型的主要驱动力量,借助科技创新,文化产业才能更好地挤进“互联网+”的发展热潮。
大力推进文化科技创新,积极抢占文化与科技、文化与其他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制高点。随着科技的发展,新媒体技术的不断成熟,增强现实AR和虚拟现实VR的出现,模糊了现实与虚拟的界限,使受众衍生出形形色色的互联网行为。该技术目前在我国的新闻出版业已进行了初步探索,特别是在科普、少儿图书出版领域,图书依托VR/AR技术,走出传统的纸张形态,丰富了读者的阅读体验。另外,信息内容生产与技术也有了更加深入的融合。新华社在2015年11月推出机器人快笔小新写稿项目,实现了编写发流程的数据化、智能化;新华社客户端联合百度机器人在今年两会上大放异彩,为大众提供优质新闻服务。
数字文化产业应包含三大元素:数字内容生产、文化产业技术以及平台服务的创新。这其中,“内容为王”的运营理念是一个产业永葆活力的关键。霍金斯说:“知识产权是创业产业的货币。”凝结高知识含量的文化产品要形成产业,获取利益,形成数字版权是必经之路,并对数字版权进行开发与运用,从而创造价值。众所周知,2015年被称为IP元年,《何以笙箫默》《琅琊榜》《花千骨》等一系列由网络小说改编的影视剧大获成功,趁热打铁,2016年的热播剧中同样涌现了由热门IP改编而成的影视剧,如《余罪》《谁的青春不迷茫》《欢乐颂》等,大获好评。各出版单位开始纷纷通过数字内容版权运营,深入挖掘优质内容,构建多元化的商业模式。同时,作为新兴文化出版企业,百度、腾讯、阿里巴巴等在网络文学、游戏、影视等领域进行全面布局,原创内容版权产业链条已初显规模。“IP热”带动了文化资本市场的活跃,据相关数据统计显示,2015年国内市场共产生IP相关收购42起,其中披露收购金额39起,合计产生并购金额209.59亿元,被并购企业涵盖文学、动漫、游戏、影视等多个领域。
不可否认的是,在数字环境中,有了数字版权,就必然会有盗版现象的发生。据悉,由搜狐视频、腾讯、土豆等多家互联网公司于2015年7月正式发起组建互联网视频正版化联盟;百度云盘和6家视频网站及权利人签署了云盘版权保护共同声明。同时,司法与行政保护力度必须加强,建立文化产业保障体系,营造文化产品良性经营的环境。
随着信息技术在人们生产生活中的全方位渗透,产业行业间的联动融合更为密切;借助互联网这个大平台,任何产业间的信息沟通更加顺畅无阻,文化资源在市场中的流通性和利用率急速提高。同时,数字文化产品形态和营销模式逐步呈现多样化格局。
(一)文化科技融合探寻文化需求
在“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不论是人与人,还是人与机器的交互性都大大增强,信息的传播开始变得主动,受众拥有了话语权,试着站在公共领域发声。于是借助信息技术,文化加深了与互联网的融合;通过互联网平台,文化产业能更快捷地了解受众,从而深入剖析受众形形色色的文化需求,根据不同的用户需求设计各异的文化产品,改善文化内容,重构平台建设,同时利用科技手段,扩大文化产业流通,让文化产业新业态的消费空间越来越无边界,这样受众能自主选择并认可技术含量更高的文化产品,从而刺激受众对新产品的需求和愿望,加大高科技文化产品的市场培育,促进新文化产业形态的生成。
(二)文化科技融合刺激文化消费
在文化产业中,媒体产业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等产业。科技创新对媒体产业的影响是巨大的。比如电影产业,2015年的IP热潮和众筹电影,通过互联网,大大加强了大众对电影的参与度以及电影文化的传播力度,产生了不菲的商业价值;再比如电视产业,各大传统电视媒体加大与互联网视频网站的合作,开设PC端和移动端的新媒体平台,与受众实时交互,提升先进的文化新媒体传播吸引力,展现了文化新兴业态蓬勃的生命力。还有游戏产业,随着文化创意的多元和网络科技的创新,网络游戏已经成了最受欢迎最具活力的内容生产平台,腾讯游戏、乐逗游戏等互联网企业加大对移动端游戏的开发,占据网络手游市场。《2015-2016中国数字出版产业年度报告》的数据显示,2015年网络游戏的收入为888.8亿元,依然是拉动数字出版产业收入的主力军。随着4G网络技术的不断成熟,网络游戏必将继续扩大文化市场规模,进一步刺激文化消费。
(三)文化科技融合增加文化就业
文化产业和科技产业具有高附加值的特性,将个人的创造力和创造性思维转化为具体的、实际的文化产品,且具有高度的经济价值,并发挥出产业的功能创造财富并增加就业。由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我国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共吸纳就业人员2041万人,比上年增长6.0%;占全社会就业人员的比重为2.6%,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吸纳具有高素质高技术的科技创新人才进入文化企业,不仅会加速文化产业的繁荣,而且会提高科学技术的发展,同时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文化多样性,并创造经济效益。
文化产业与科技创新的融合,在“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趋于更深层次更宽领域的多维双向联动融合,且不断催生出日趋复杂而高端的文化产业群落。作为一种新型文化产业,其所包含的理念与机制应更网络化、智能化、数字化,同时注重科技产品、文化内容及互联网服务。在政府的引导、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利用数字文化产业的高附加值,加大与资本的合作,加强科技在游戏产业、电影产业及数字出版产业的创新融合,衍生出大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形态,实现文化科技产业融合下的业态创新。
[1]统计局解读2015年及2016年上半年全国文化及相关产业有关数据[EB/OL].http://www.gov.cn/zhengce/2016-09/02/content_51047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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