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关于报刊理性本质的思想

2017-03-28 17:29黄建都李渝昆
楚雄师范学院学报 2017年1期
关键词:报刊本质理性

黄建都,李渝昆

(江西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西 南昌 341000;楚雄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云南 楚雄 675000)

马克思关于报刊理性本质的思想

黄建都,李渝昆

(江西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西 南昌 341000;楚雄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云南 楚雄 675000)

在理性观的问题上,马克思坚信“理性是衡量实证的事物的尺度”,唯有符合理性的现实事物才是正当的,不符合理性的事物则必须接受无情的批判。具体到报刊这一事物上,其理性本质是“人民精神的英勇喉舌和它的公开形式”。它兼具“公民的头脑”和“市民的胸襟”,是联结个人和国家的“有声的纽带”。这些命题表明,唯有以人民的普遍利益和自由为旨归的报刊才是合符事物理性的真正的“好报刊”。马克思关于理性的思想是对启蒙运动精华的继承,报刊的理性和反自由理性的现实之间的冲突和背离促成马克思进行国家法的批判。

报刊;理性本质;国家理性本质

报刊的理性本质是“《莱茵报》时期”马克思讨论的重要议题之一。马克思坚信“理性是衡量实证的事物的尺度”[1](p232),唯有符合理性的现实事物才是正当的,不符合理性的事物则必须接受无情的批判。哲学的任务就在于探究事物的理性。

一、理性是衡量实证的事物的尺度

在《历史法学派的哲学宣言》一文中,马克思批判胡果“是一个否认事物的必然本质的怀疑主义者”。所谓“事物的必然本质”指的就是事物本身所具有的理性的本质。人类凭借自身的理性就能认识事物的必然本质,事物的理性也就是人们衡量现实的事物合理与否的根本标准。理性是“衡量实证的事物的尺度”,它本身具有真理性、普遍性。唯有符合理性的现实事物才是正当的,不符合理性的事物则必须接受无情的批判。

正是基于这样一种理性观,马克思对不承认客观理性的历史法学派展开了无情的批判。历史法学派是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在德国兴起的法学流派。在19世纪,历史法学派成为了法学思想发展的主流,历史法学派的奠基者们(哥廷根大学教授古斯塔夫胡果,主要代表人物是萨维尼、温德海得、耶林、普赫塔、爱希霍伦等)坚持历史实证主义立场,反对古典自然法学派的“理性自然法”;主张用“历史”方法来研究法律,认为法是民族精神的体现,其主要表现形式是习惯。在《历史法学派的哲学宣言》一文中,马克思把批判的锋芒对准了历史法学派的奠基人胡果。马克思指出,胡果不承认事物的理性,所以其哲学是非批判的,这也是马克思批判历史法学派的要害之处。马克思指出,胡果哲学的根本原则是:不承认事物的必然本质(理性),“非批判地”承认实证的事物。作为历史法学派的创始人,胡果否认存在着事物的必然本质,因此,他当然不会以事物的必然本质(理性)为标准对现实非理性的事物进行批判。

那么,胡果是如何对待现实存在的事物的呢?马克思说:“凡是存在的事物他(胡果——引者注)都认为是权威,而每一个权威又都被他拿来当作一种根据。”[1](P230)故此胡果的哲学就是非批判的,它不是以理性为标准批判现实,而是无条件地承认一切实证的事物,凡是存在的事物他都认为是权威。这样一来,胡果的哲学就成为了为一切反理性自由的存在,尤其是为普鲁士专制政权辩护的官方法学派,这是因为,反自由理性的普鲁士国家制度及其产物就是存在的事物,因此就会被胡果当作权威。比如,在其著作中,胡果就宣称:“服从掌握权力的官府是神圣的道义上的责任。”[1](p237)马克思面对这段话的愤怒是可想而知的,哲学本应探讨国家的理性本质,然后以此为依据对现实的不合理的国家展开无情的批判,而胡果竟然要人们顺从和膜拜反自由理性的普鲁士国家。马克思指出,历史法学派不承认事物的理性,无原则地承认凡是存在的事物就是权威,历史法学派最终沦为没有丝毫批判精神和气节的思想流派。在对历史法学派的批判中,我们更加清楚地认识到,马克思坚信事物的理性必然存在,哲学要探究事物的理性并以此为标准对现实世界展开无情的批判。那么,作为马克思十分关注的报刊,其理性本质是什么呢?

二、报刊的理性本质

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报刊的理性本质,那便是:“现代荆棘丛中一棵道德精神的玫瑰。”[1](p353)马克思从以下几个方面揭示这一命题的具体内涵。

第一,“报刊是历史的人民精神的英勇喉舌和它的公开形式。”[1](p155)这表明,报刊旨在捍卫人民的思想自由权利,它不会更不应该屈服于任何权威。关于这一点,我们从马克思对待比利时报刊的态度中可以看出来。在第六届莱茵省议会关于新闻出版自由的辩论中,诸侯等级反对新闻出版自由,他们提出的其中一个理由是:报刊导致比利时革命的爆发。马克思针锋相对地指出,既然报刊是“人民精神的英勇喉舌”,其目的在于实现人的自由,那比利时的报刊就必须参加比利时的革命。这是因为,比利时革命是“人民革命”,其目的是为了推翻封建专制制度和等级制度以实现人的自由。而作为“目前精神的最自由的表现”的报刊当然也应该参加这一革命。可见,正因为比利时报刊参与了争取普遍自由的人民革命,它才是合符报刊的理性。马克思指出,诸侯辩论人真正指责的,在于“报刊是历史的人民精神的英勇喉舌和它的公开形式。”报刊作为英勇的喉舌积极表达人民对自由的呼声,鞭挞一切压制人民自由,损害人民利益的恶行。

马克思把自由视为报刊的理性本质,他说:“自由报刊的本质,是自由所具有的刚毅的、理性的、道德的本质。受检查的报刊的特性,是不自由所固有的怯懦的丑恶本质,这种报刊是文明化的怪物,洒上香水的畸形儿。”[1](P170)这种铁肩担道义,勇敢捍卫人民自由的报刊精神正是为马克思所亲炙的。这也可以理解为何马克思终身都以报刊作为传达自己主张的重要媒介。报刊的理性本质内在地包含着捍卫自由这一题中之意。

第二,自由报刊还具有“公民的头脑”。这是说,自由报刊体现的是“理智的力量”,马克思观察到,处于社会不同等级的群体和个人总是从自身利益出发进行思考和行动的,建立在物质利益基础上的客观关系支配了私人和官方的意识和行动。他说:“人们在研究国家状况时很容易走入歧途,即忽视各种关系的客观本性,而用当事人的意志来解释一切。但是存在着这样一些关系,这些关系既决定私人的行动,也决定个别行政当局的行动,而且就像呼吸的方式一样不以他们为转移。只要人们一开始就站在这种客观立场上,人们就不会违反常规地以这一方或那一方的善意或恶意为前提,而会在初看起来似乎只有人在起作用的地方看到这些关系在起作用。”[1](P363―364)一个从自私自利的意图出发的行政机构,怎么可能指望它能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公正的抉择。

具体到关于摩泽尔地区贫困问题的争论问题上,马克思指出,出于自私自利的意图,行政当局必然会作出如下判断和行动:第一,个别行政当局必然会否认私人的报告书并怀疑私人的意图。因为如果摩泽尔地区的贫困问题真如报告书描述的那样糟糕,那么行政当局难辞其咎;第二,个别行政当局必然在管理机构之外寻找贫困原因,把贫困归结为自然的或私人的原因。因为如果贫困根源于行政当局的管理,那么政府就应承担责任;最后,在解决贫困出路的问题上,行政当局会要求被管理者一方做出改变而非改变管理原则和管理法律。这是因为,管理原则和管理法律是上级管理者制定的,体现了后者的权威、判断和利益,个别行政当局自然不敢贸然加以更改。因此,建立在利益基础上的客观关系支配着官僚机构的上述行动。官僚机构受特殊利益的支配而不可能成为理智的力量,那么,葡萄种植者是否就能超越私人利益的干扰而做出公正的判断呢?马克思的结论同样是否定的,私人也无法摆脱自身利益的影响。

因此,关于摩泽尔地区贫困问题的争论本质上是一场利益之争,建立在物质利益基础之上的客观关系从始至终都决定着个别行政当局和私人的思想及行动。葡萄种植者和个别行政当局的信念和愿望都是私人的信念和愿望,因此他们都无法成为“理智的力量”。为了解决这一难题,马克思指出,这就需要有“第三个因素”,这个因素“是政治的因素,但同时又不是官方的因素,这就是说,它不是以官僚的前提为出发点;这个因素也是市民的因素,但同时又不直接同私人利益及其迫切需要纠缠在一起。”[1](p377)这个作为“具有公民头脑”的理智的力量“就是自由报刊”。因此,超越特殊利益的“理智的力量”是报刊内在理性的又一内涵。马克思并没有明确指出谁是这个“具有公民头脑”的报刊的现实承担者,不过从现实的考察我们可以看到,这一力量就是作为社会公知的知识分子阶级,马克思、恩格斯等人便是其中杰出的代表。

第三,自由报刊还具有“市民的胸襟”。报刊不仅是“理智的力量”,同时它也“带着情感来对待人民生活状况的。”马克思说:“自由报刊不通过任何官僚中介,原原本本地把人民的贫困状况反映到御座之前,反映给这样一个当权者,在这个当权者面前,没有管理机构和被管理者的差别,而只有不分亲疏的公民。”[1](P378)自由报刊时刻关注着人民的疾苦,它真实地反映和同情人民的爱与憎、苦与乐、希望与忧愁,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这种自由报刊所具有的仁爱之心不正是哲人的生动写照吗?因此,自由报刊所具有的胸襟正是哲人的胸襟。正因为如此,自由报刊才配得上人们的尊敬。

正因为人民报刊有这种可贵的品质,马克思极力捍卫它的存在权利。1842年底,《莱比锡总汇报》遭到普鲁士政府的查封。普鲁士政府给出的查封理由是:该报的报道有“轻率”、“不老成”的缺陷,马克思反驳指出,虽然以《莱比锡总汇报》为代表的人民报刊有这些缺陷,但是它们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齐爱憎,所以,不管人民报刊、自由报刊报道事件的准确性如何,“事件的道德实质始终是人民的思想、忧虑和希望的体现,是一种真实的童话。”[10]年轻的人民报刊所具有的不成熟特征应当被包容,而且它自身也在不断成长,不断修正自身的缺陷,自由报刊为人民承担着各种罪过、屈辱,它是维护人民的普遍利益和自由的斗士,人民性是报刊理性的核心内涵之一。

第四,人民报刊、自由报刊是联结个人和国家的“有声的纽带”[11]。马克思指出,自由报刊、人民报刊是把个人同国家和世界联结起来的“有声的纽带”,人民报刊具有团结人心的作用。那它的具体形式是怎样的呢?马克思指出,自由报刊首先通过揭露普鲁士专制的反自由本质而激起人民对这种制度的“不满和愤慨”,与这种情绪相伴随的是人民的“忧虑和希望、欢乐和悲哀”,到这时,国家成为了萦绕在人民心中的核心关切,德国成为了“德国政治精神领域的中心”,这是人民报刊的“伟大功绩”。

马克思指出,当祖国的命运成为人民心中的关切时,自由才是可能的。这是因为,只有当国家成为它的成员萦绕于怀、深切关注的东西时,人民才会更真切地为自身处于反自由的普鲁士专制国家之中而感到羞耻。因此,“初期回转的人心是激动的、愤慨的!”人民只有感到的羞耻才会愤怒,从而要像狮子一样地向前扑去。当人民感到羞耻时,他们就会化身为自由的斗士,“羞耻已经是一种革命;羞耻实际上是法国革命对1813年曾战胜过它的德国爱国主义的胜利,羞耻是一种内省的愤怒。如果整个民族真正感到了羞耻,它就会像一头蜷身缩爪、准备向前扑去的狮子。”[12]在时机到来之时,已经觉悟的德国人民就会推翻反自由理性的普鲁士专制制度和寄生在这一基础上的一切旧事物从而获得自由与新生。否则,德国就是一个没有灵魂的“庸人的世界”,在这里,主人在默默地统治,奴隶们在默默地承受压迫却不思反抗,自由就是迷梦。

综上所述,在马克思看来,报刊的内在本质就是指向人的自由和普遍利益的。无论是“历史的人民精神的英勇喉舌和它的公开形式”、“公民的头脑”、“市民的胸襟”还是联结个人和国家的“有声的纽带”,都是以人民的普遍利益和自由为旨归的,唯有这样的报刊才是合符事物理性的真正的报刊、“好报刊”。

三、结语

从马克思关于报刊的理性本质的探讨中我们可以得出什么结论呢?

第一,马克思关于理性的思想是对启蒙运动精华的继承。启蒙运动思想家的一个共同之处就在于承认事物的理性,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清楚指明这一点,他说:“就最广泛的意义上来说,法就是源于事物的本性的必然关系。就此而言,一切存在物都各有其法;上帝有其法,物质世界有其法,超人智灵有其法,禽兽有其法,人类有其法。”[3](P9)这里的“法”指的是自然法,即事物的普遍理性,它是衡量现实事物合理与否的客观标准和普遍法则。欧洲启蒙思想家对理性或自然法的理解虽然不尽相同,但基本上都强调保护天赋人权是理性的基本要求,洛克就指出,理性(自然法)就是这样一条法则:人人生来自由和平等,任何人都不得侵犯他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等与人不可分离的权利。作为理性主义的集大成者黑格尔更是明确指出,哲学的任务就是“探究理性”,他指出,自然界有其自身的理性,即它内在具有的人力不可改变的内在规律,人只有遵循它才能实现自身的目的;同样,伦理世界、国家也有“理性存在”,“正是理性在那种要素中达到力量和权力,并在其中主张自己而成为它的内在东西。”[4](P9)这是说,伦理世界如同自然界那样也受理性规律的支配,这种规律就是绝对精神自身的内在本质。这种规律就是自由的本质,国家的合理性就在于这种伦理本质。因此,黑格尔坚信现实事物尤其是伦理世界内在包含着理性的本质,哲学的任务就在于把握这种内在理性。马克思关于理性的思想显然承袭了启蒙运动的思想精华。

第二,理性和现实的冲突和背离引发马克思进行国家法的批判。如前面分析的,报刊的理性本质在于实现人的自由,但是,现实的普鲁士国家却用书报检查制度来压制自由报刊、人民报刊,其查封《莱比锡总汇报》、《莱茵报》的行为更是表明,专制制度为自己披上的华丽的“自由主义”的外衣已经落下来了,其反自由的本质赤裸裸地显示在世人面前。显然,自由报刊、人民报刊的理性本质和现实的普鲁士国家发生了冲突,这种冲突更进一步说,是国家的理性本质和现实国家的反自由理性之间的冲突。这是因为,报刊本来就是国家组成的一个方面,报刊的现状反映的也就是国家的现实。按照马克思的理解,国家本应是普遍理性的化身,他说:“要把自由理性当作世界的统治者”[1](P224),由这一命题生发出的最重要的要求是:国家必须建立在自由理性的基础上,“不是理性自由的国家就是坏的国家。”[1](P226)唯有当国家理性的化身,作为国家一个方面的报刊才能实现自身的理性本质。但是,普鲁士政府对《莱比锡总汇报》、《莱茵报》的查封及其一系列其他反自由的行为表明:现实的国家并非普遍理性的化身,而是反自由理性的存在,是压制自由的“神”的现实化。国家的理性本质和普鲁士国家的反自由的现实之间产生了巨大的背离,正是这种背离使马克思产生“苦恼的疑问”,同时,也正是这种“苦恼的疑问”直接促使马克思进行对国家法的批判即“副本批判”,从而使其思想不断深化和发展。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3](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

[4](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

(责任编辑 刘祖鑫)

Marx’s Thought on the Rational Essence of the Press

HUANG Jiandu & LI Yukun

(SchoolofMarxism,JiangxiUniversityofScienceandTechnology,Nanchang, 341000,JiangxiProvince;SchoolofMarxism,ChuxiongNormalUniversity,Chuxiong, 675000,YunnanProvince)

Regarding his thought on reason, Marx believes that “reason is the measurement of positive things,” that only real things complying with reason are appropriate and those incompliant should be subject to relentless criticism. When applying the above theory to the concrete example of the press, Marx maintains that its rational essence is “the brave mouthpiece of the spirit of the people and its overt form.” As both “head of the citizens” and “bosom of the city residents,” it is the “vocal link” connecting individuals to the state. All the above statements show that only the press regarding the general interest and freedom of the people is “good press” that complies with reason of things. Marx’s thought on reason is the inheritance of the essence of the Enlightenment Movement. The conflict between reason of the press and the reality of reason of anti-freedom and the deviation of the latter from the former urges Marx to criticize the state law.

the press; rational essence; rational essence of the state

2016 - 11 - 20

黄建都(1983―),男, 江西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史、马克思早期思想;李渝昆(1962―),男, 楚雄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政治理论教育。

G210

A

1671 - 7406(2017)01 - 0123 -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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