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采编人员的职业风险

2017-03-28 14:04张默
传播力研究 2017年8期
关键词:新闻记者危险政策

文/张默

新闻采编人员的职业风险主要是指新闻采编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不可避免不可预料,并且会给我们的工作人员带来意外损失的风险。新闻职业的特殊性危险性,可能会给我们广大新闻采编人员的家庭以及单位带来不可预见的身心上的损伤或者是经济上的损失。社会是个变化着的整体,人们生活在这个整体中,在其发展演变的过程中,很多事情是不能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人们不可能预见未来,每天都在发生着一些我们无法改变但又必须接受的事件。而这些意外事件的发生,往往象征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而正是因为这些意外事件的发生才构成了我们新闻报道的线索。有国外学者曾经把我们现在的社会定义为风险社会。我们把风险定义为现在社会的主要特征,而我们广大新闻采编人员则是这个“风险”的瞭望者、观察者以及监督者。由于其职业的特殊性就决定了我们广大新闻采编人员会面临比别人多几倍的危险以及挑战。总得来说,对于我们新闻采编人员主要面对的职业风险有:个人健康与人身安全的风险、政策与法律的风险和道义与责任的风险。本文主要对个人健康与人身安全的风险和政治与法律的风险进行说明。

一、个人健康与人身安全的风险

新闻采编人员的个人健康与人身安全的风险主要表现在身体、心理受到的损害几率方面。新闻采编记者的主要职责是对一直新闻的采集和报道。而作为一名合格的新闻采编人员要时时记得职业操守,要把客观准确的新闻信息呈现给广大观众。俗话说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为了能够得到一则新闻的一手材料,就要求我们新闻记者必须身临事发现场,得到第一手的信息。这样的工作性质就要求我们的新闻采编人员必须身处自然与社会变动的第一现场,而这个现场往往是危险的、不确定的、危险重重的。在面对这样剧烈变动的自然环境和社会动荡下,任何个体都是微不足道的,在这种动荡的环境下随时都有意外发生,而这样危险的环境也时时刻刻都威胁着我们新闻记者的生命。即使面对这样危险的职业环境,作为一名优秀的新闻采编人员却要时时刻刻的遵守自己的职业操守,要有一种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精神。因为对于一则突发新闻来说,越是危险越是突发,也就说明了这则新闻的价值也越来越大。对新闻采编人员的个人健康与人身安全风险不仅来源于自然因素,很多时候还来源于人为因素。自然风险主要的来源是指地震、台风、海啸、龙卷风、干旱等等。而人为风险主要来源于火灾、爆炸、病毒、暴力违法、动乱、战争等等。以上这些风险来源,大多属于突发事件。在有些时候我们新闻采编人员会面临多重风险叠加的局面,比如5.12四川地震时,我们的新闻记者不仅要面临余震不断的风险,还有面临震后可能会引发瘟疫的复杂环境状况。因为自然环境变化无常,我们人类对自然规律的认识还处在初级阶段很多时候我们无法控制自然风险。但是即使面对这样恶劣的自然环境我们广大新闻采编人员也要勇敢面对,不能退缩。从人为风险方面来看,以军属冲突和毒品走私为例,根据相关报道称,在2012年里全球就有100多名新闻工作者遇害,并且这个数字每年都在增加。对于我国新闻采编记者的人身安全方面的风险主要来源是一些突发事件如:地震、火灾、暴乱等,也有一些是在对舆论监督过程中所遭受的伤害。新闻采编人员在采访舆论监督的报道过程中,往往会收到一些暴力阻挠或者是打击报复。使得我们的新闻采编工作人员的身心以及家人都受到了伤害。近几年来,关于新闻记者收到打击报复的事件屡有发生。我国社会正处在转型期,在对于国民利益调配以及财富分配方面都处在转型阶段,所以我们新闻记者在报道这些信息时,往往要深入事发现场,获取一手信息这就又使我们的新闻记者面临着更多的危险。新闻如果曝光不法商贩将面临违法的风险,很多不法分子为了自身利益铤而走险打击报复。在我国目前现有的法律法规对于新闻采编人员来说都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较为抽象,缺乏专门的法律依据。特别是在对一些严重阻碍采访工作、严重侵害记者人身安全的方面,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还有我们广大新闻记者在社会监督方面属于柔性监督,与执法部门的刚性监督不同,执法部门的监督是有法律依据的。而我国法律还没有把新闻记者的采访权列入法规中,这样就造成了在新闻记者采访时,不能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来为人们更好的报道新闻事件。此外,新闻记者由于特殊的工作性质导致生活极其不规律,特别是新媒体时代的今天,大量的新闻信息充斥着这个社会中,我们的新闻采编人员都在高负荷的工作,造成了身心疲惫。

二、政策与法律的风险

新闻政策是指国家政府机关、党政部门颁布的具有法律依据或法律效力的政策性法规。政策方面的风险主要表现在违反新闻政策方面。违反新闻政策主要三种情况:首先是明知故犯。其次是由于个人素质匮乏而违反政策。第三是由于缺乏责任心而造成工作上的失职。这些情况主要表现在政策的执行者和政策的制定者之间的关系。新闻政策的制定对于一个国家的新闻事业的发展是密不可分的,一个完善的新闻政策它有利于实现国家和社会的共同进步。在法律风险方面主要表现在我国新闻采编人员在执行采访任务是比较遵照国家法律法规。我国的法律在保护新闻采编人员不受伤害的同时,新闻采编人员也要遵循法律。新闻记者在报道一则新闻时要实事求是,一则不真实的新闻事件,可能会损害公民的个人利益以及经济效益,从法律角度来看,我国把虚假新闻作为构成诽谤的一个构成要素。所以就要求我们新闻采编人员不能捕风捉影,要实事求是多角度、多方面的了解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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