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农村土地流转中阻力的有效途径:农民工返乡创业
——以安徽为例

2017-03-28 02:40汪独友
城市观察 2017年6期
关键词:农村土地农民工基础设施

◎ 汪独友

消除农村土地流转中阻力的有效途径:农民工返乡创业
——以安徽为例

◎ 汪独友

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吸纳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农村的土地出现了相对剩余,规模性的土地流转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但在流转过程中仍存在着一定的阻力。近年,农民工返乡创业潮流的兴起,为加速土地流转提供了机会。毫无疑问,农民工是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重要力量之一,有效的土地流转对农村经济发展起着良好的推动作用。本文以安徽省为例,首先阐明农民工返乡创业对于加快农村土地流转的意义,然后对农村土地流转中的阻力进行分析,最后提出相应的对策,以供有关部门参考。

农民工 返乡创业 土地流转 安徽

随着社会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吸收了来自农村的大量劳动力,由此产生了农村土地遭到抛荒弃种的现象,降低了农村土地的利用率。为了更好地利用土地,必然要实行和加快农村土地流转。近年来,农村土地流转速度明显加快,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土地流转不如预想的顺畅,仍存在着一定的阻力。返乡创业的农民工经历了从乡村到城市、再由城市到乡村的过程,是乡村的“精英分子”,是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发展的重要力量。农民工可以利用自己在城市所获得的知识、技能、经验、人脉等资源以及农村的土地、熟人关系等资源,将其有效整合,能为消除农村土地流转的阻力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通过对安徽省土地流转现象的分析来研究农民工返乡创业背景下的土地流转阻力及其对策,对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实现农村全面发展有着重要的研究价值。

一、农民工返乡创业:加速农村发展的助推力

(一)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率

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户将土地的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组织的行为。由于耕种土地的经济效益不高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大量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土地抛荒并不罕见,特别是在农民工大省——安徽尤为严重。

农民工返乡创业为农村土地流转提供了一个发展契机,农民工通过自身在城市所积累的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源在农村寻找价值“洼地”,发挥出市场能有效配置资源的作用。土地流转必然会获得土地效益的增加,许多事例都证明了返乡农民工能运用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各生产要素在土地增值上的作用,使得土地利用率提高,并能防止土地抛荒现象的产生。

(二)消化农村剩余劳动力,促进土地流转

返乡农民工所创办的经济实体大多是劳动密集型的乡镇企业,这对于从业者的文化素质以及专业素质要求都不高,即需求量大且门槛低能够使得大量的农民进入这些乡镇企业工作。由此,创业者的创业不仅解决自身返乡就业问题,还能带动多位农民共同就业,截至2015年底,安徽全省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86.9万人,33.3万名农民工返乡创业,创办实体14.36万个,带动169.7万人就业。[1]这不仅增加了农民收入,也促进了农村的人力资源开发,在这一过程中,又能够培养出带有一定专业素质的新型农民,促进农村土地流转。

(三)促进农村农业产业结构升级,发展现代农业

传统的农村农业产业结构比较单一,返乡农民工深深地意识到仅仅依靠传统的耕地是无法脱贫致富的。因此返乡农民工利用自己在外打工时所积累的资金、技术、人脉等资源,并整合自己家乡所具有的区域资源,通过流转土地发展规模化的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等,利用土地进行第二、第三产业的生产发展,缓解部分地区耕地抛荒的局面,改善了农村经济的结构。

发展现代化农业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返乡创业的农民工能够借助在城市打工时所获得了管理知识和经验,能够运用市场机制对土地进行规模管理,运用先进的农业技术和农业管理方式,有利于农业生产的专业化、产业化。创业成功的农民能够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引导更多的人来发展有潜力的农村经济,促进土地流转,从而实现农村经济的繁荣。

(四)加快农村城镇化步伐

一方面,返乡的农民工将自己外出务工所得的资源带到自己家乡所处的乡镇,成功创业的返乡者能够起到示范效应,能够带动资本向城镇集中,促进农村人口的合理流动,将农村与城镇联结起来,推动农村的城镇化。另一方面,在创业的过程中许多农民工参与到乡镇建设过程中,改善了乡镇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的局面,加快农村城镇化步伐,不仅提升农村的生产生活质量,还进一步吸引剩余劳动力进城从而加速推动农村土地流转的进度。

二、阻力重重:农村土地流转中的难处

毋庸置疑,农民工返乡创业对加快土地流转有着积极作用,对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近年来,土地流转速度不断加快,但是由于一些根深蒂固的原因,部分地区的土地流转依然存在阻力,特别是作为农民工大省的安徽省。在很早就开始试点农村土地流转的安徽省,农民工返乡创业在其中所发挥的作用在全国具有一定的示范性和普遍性,因此,通过对安徽省农村土地流转阻力的分析有助于全面了解全国土地流转状况。经分析,安徽农村土地流转的阻力有以下几点:

(一)农民出让意愿不强

农民工返乡创业与农村的各项设施是离不开的,尤其是土地。返乡创业的农民工从事的行业大多与土地有关,但是在流转土地过程中经常遇到农民不愿流转的问题,这就使得农民工创业无从着落。由于农民缺乏土地规模管理经验和技术,严重影响了土地的产出效益。农民出让意愿不强的原因主要有:

1.农民自身原因。安徽省是我国的农业大省,但根据资料显示,在土地流转这一问题上外出打工的农民工对土地流转所获得的微薄收益并不在乎,且留在农村的农民将土地认为是“命根子”,视其为最低的生活保障,更不愿意流转土地。安徽省农民的教育程度普遍不高,现有的社会保障却未能给流出土地的农民足够的社会保障。如果农民将土地流转承包出去从事非农产业,风险较大,对部分农民来说会缺乏安全感,进而放弃流转土地。加之近年来国家各种粮食补贴政策的出台,使得农民对土地的依赖越发明显,并且农业现代化技术也得到了一定的普及,农民对土地的期待较高,不肯轻易流转土地。

2.农民的认识有偏差。对于土地流转,安徽省农民的认识也存在偏差。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农民大多不能清晰地分清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区别,以为土地流转出去后自己就会收不回土地。加之土地流转的意义没有在农民中得到普及,农民对流转土地所能获得的经济效益没有概念,因此农民即便愿意流转土地,由于害怕收不回经营权,他们所约定的时间也比较短,这就影响到土地流转的进度。

(二)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

近年来,安徽省的土地流转速度不断加快,但是仍然存在不规范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土地流转的规范性和效益。

1.农村法律意识淡薄。安徽农村的土地通常都是在亲戚、邻居等的熟人之间进行流转。由于“熟人效应”,因此经常在流转时通过口头条约明确彼此的关系,这就会使得发生利益矛盾时,双方土地权利和责任的纠纷变得复杂。而且由于是口头约定,经常会发生不满期限就毁约事件。毁约现象并不少见,在中途单方面停止土地流入方的经营,不仅会严重影响到返乡农民工创业的成功率,还阻碍了土地的可持续规范性流转。近年,安徽政府多次出台了土地流转合同规范管理的条例,签订土地流转合同,获得证书的比例提高了,但还是有一大部分的农民缺乏这些必要的法律意识。如安徽蚌埠市,据统计,蚌埠市民在土地流转之后得到证书的占3%,没有的占86%,不知道的占11%。[2]然而,随着法律法规的完善,土地流转合同签订的比例提高了,但是流转协议还存在不完善,流转主体权力和责任不明确的问题,就形成了违约和纠纷隐患,从而形成对土地流转的阻力。

2.政府缺乏相应的规范意识。土地流转不规范的行为不仅体现出农民缺乏法律意识,同时还体现出政府相关的引导、宣传等服务工作没做到位。一方面,规范的土地流转需要具体完善的政策法规。然而研究显示,安徽大部分地区没有制定规范的土地流转相关的管理办法,对于流转各个过程没有具体的描述;在政府网站上查询相关数据,数据较粗泛,缺乏指导意义,这说明安徽政府在指导土地流转上还有所欠缺,许多地方缺乏指导和监督,使得土地流转不畅。另一方面,根据调查显示,地方政府没有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安徽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发展滞后、中介服务组织缺失,使得土地流转没有完善的市场机制,出现不规范的流转现象。在不完善的市场机制以及中介组织的缺失情况下,农村土地流转双方难以获得对称的流转土地的信息,同时在评估土地的价值上,没有有效的市场机制来规范,而只能通过流转双方自发进行,就会出现价格与土地价值严重不符的现象,导致不规范流转行为的产生。

(三)流转方式落后

土地流转方式与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息息相关。安徽省经济发展水平不高,据安徽省农业调查总队统计结果,安徽省土地流转方式主要是转包、租赁等较传统的流转方式,入股、拍卖等流转方式所占比例小,安徽返乡农民工创业通常使用的流转方式是转包和租赁。

当前,安徽省土地流转以转包、租赁土地流转方式为主的原因在于形式简单、办理手续简单,如果流转双方无意继续,退出也比较方便。但是转包和租赁所能流转的土地规模小,无法形成规模效应,也不能促进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不能达到土地流转预期效果。最令人关注的是,一方面,转包的流转方式在受到潜在利益的驱使下,会形成层层转包的现象,层层转包过程中对土地没有进行良好的规划,不仅阻碍了土地流转的效率,同时也会使得农民的利益受损。另一方面,对于租赁这种流转方式来说,租赁期的长短会影响到土地的可持续耕作,租赁到期后,若不续约,很有可能对土地造成危害,严重阻碍土地流转。部分地区的农民将土地出租给一些企业,部分农村企业不具有环境保护意识,将企业生产所产生的废水,废料随意的排到农村土地上,导致土地遭到破坏,土地价值下降,危害了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四)土地流转缺乏资金支持

土地规模化流转需要大量、持续的资金注入。然而现有的流转土地资金来源渠道狭窄,具体表现有:

1.本身资金有限。安徽农民工返乡创业是有一定资金的,他们基于农村土地流转的创业也是具有一定的规模的,而规模经营的持续必然要求保证资金投入的持续性。但是一方面由于农民工创业存在不稳定性因素,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在回笼资金上就容易遇到问题。另一方面再加上生产规模扩大,购买现代化机器和支付其他费用需要大量资金,就显得本身自有资金不够,后续投入缺少资金。没有持续的资金保证经营,土地流入方的生产活动受到了限制了,可能会使其缺乏资金而被迫放弃土地流转,就会降低土地流转的效率。

2.融资难。土地流入方要想发展规模经营,通常都需要大量的资金,但由于融资难问题,最终导致流转的土地使用效率不高。根据安徽省有关资料显示,只有少数创业者能得到银行贷款,大部分人还是遇到了资金渠道问题。一方面,安徽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单一,提供的服务种类少。另一方面,担保信用体系不完善。农民工要想贷款,是否有充足的担保抵押资产是银行给予贷款的重要条件。但是虽然农民工返乡创业有一定的资金积累,但其产品及其生产有不稳定性,无法提供有效的抵押担保品,况且当前农村土地的确权问题还不清晰和明确,金融机构在评估贷款申请者的条件时,常常会拒绝贷款。

3.政府扶持力度不够。一方面,政府专项资金不够。由于安徽基层政府财力不够,导致扶持力度不够,无法减轻返乡创业的农民工的创业成本,使得土地流转受到阻碍。另一方面,政府对民间融资也有所抑制。土地流入方在上述渠道无法获得足够资金,会转向民间和私人的信贷金融机构。但是政府又对民间金融机构有所抑制,使得土地流入方更难以获得大规模的资金。由于融资渠道受到制约,土地流转资金问题不能及时有效地解决,现代化经营就无法实现,土地流转进程就无法加速。

(五)基础设施不完善

安徽省的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农民工返乡创业经常遇到基础设施落后的问题,这个问题阻碍了返乡农民工的创业,使得规模化和现代化经营受到阻碍,从而也阻碍了农村的土地流转进度。安徽省农村基础设施不完善的原因主要有:

1.投入力度不足。政府在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上是有限的。尽管近年来安徽省政府加大了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但是农村仍然存在大部分田地不平整、配套设施不完整,乡村公路路况差,路网密度低、贯通性差,水电路、信息通讯设施依然不完善的问题。安徽省地方政府的配套资金少,使得这些农村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量跟不上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2.维护存在问题。农村基础设施主要是公共物品,对于公共物品,一般人都会搭便车,如果没有相关部门的引导,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做出主动维护的行为。安徽农村的基础设施多数是在不规范的使用行为和粗泛的管理下逐渐老化和损坏。因此在基础设施建成开始投入使用后,如果不做好基础设施维护意识的教育,以及后续保养和管理,就难以发挥基础设施的效益。

三、农民工返乡创业:加快农村土地流转的催化剂

由于土地流转中依然存在上述的阻力,土地流转进程无法加快,如何消除土地流转中的各种阻力迫在眉睫。因此必须在当前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背景下,结合返乡创业农民工在进城打工过程中积累的各种资源优势以及相关支持因素,制定相应的对策,来消除土地流转中的阻力。

(一)提高农民的流转意愿

1.做好宣传工作。一方面,各级地方政府和村委会等组织要与返乡创业的农民工一道加大对土地流转的宣传力度,[3]将国家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以及法律法规传达给村民。返乡创业的农民工是不可忽视的推进力量,他们在城市工作的经验使得他们拥有必要的法律知识,他们可以通过自己在乡村的人脉和村民的信任感,宣传并说服村民们土地流转的好处,使拥有土地的农民认识到土地流转是不可逆转的趋势。另一方面,通过宣传流转土地成功的农民工例子,带领农民深入了解土地流转成功所带来的预期效益,促使农民根据自身利益和预期收益做出理性选择。毫无疑问,理性选择的结果就是加入到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来,农村土地流转进程因此而得到加速。

2.强化农村的社会保障。对于这一问题,政府必须要加大对农村的财政投入力度,针对农村,构建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养老、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通过这些保障制度的有效实施,使得流出土地的农民有基本生活保障,改善其传统的小农观念,摆脱对土地的依赖,让其敢于流转土地并获得效益,提高他们的流转积极性。

3.培育农村劳动力市场。当地政府要大力培育农村劳动力市场,完善农村劳动力中介服务组织。一方面,通过农村劳动力市场的信息传递,促使不愿意外出就业的农民更容易进入当地农村企业工作,包括进入返乡创业的农民工的企业,这样的方式不仅解决了剩余劳动力的去向问题,促使他们将土地流转出去,还能降低返乡创业农民工的创业成本。另一方面,借助中介服务组织,鼓励那些有能力有想法的人去城市工作,让他们自愿交出土地,促进规模化的土地流转。这样,通过培育农村的劳动力市场,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同时向农村企业以及城市转移,能够加快土地流转进度。

(二)规范土地流转行为

返乡农民工有义务有责任来和地方政府一起面对和重视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因地制宜,促使政府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注重法律的实用性,明确土地流转的程序、期限、原则的相关规定,规范流转主体双方的权利与责任,与政府一道为土地流转保驾护航。

一方面,返乡农民工要与有关部门一同做好规范流转的普及工作。各级农村土地流转的管理组织,应当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的指导和管理工作,使土地流转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到位,返乡创业的农民工要做到主动遵循土地流转法规与政策,强化农民关于土地流转的权利和责任意识,使他们有规范自身行为的自觉,同时加强他们的维权意识。土地流转中心等管理部门要做好土地流转的登记、备案等记录工作,依法颁发土地流转证书,确保流转双方的权益,农民工要带头领证,提高土地流转的规范性。返乡创业的农民工要带头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帮助提高合同的签订率。土地流转有关管理部门应当规范土地流转合同的格式和内容,让农民工熟悉合同内容,通过他们普及村民的认识程度,确保土地流转合同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合同的科学性、公平性和具体性,保护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为发生诉讼提供依据。

另一方面,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应当以身作则做出规范的土地流转行为。在土地流转开始后,农民工要对土地流转的合同履行进行自身规范,这是确保土地流转进度的重要环节,能及时发现问题,避免更严重的后果,并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流转。特别是农民工要发挥主动性对创业项目进行甄别并对自己的能力进行有效的审视,在当前“非粮化”问题存在的背景下,要注意尊重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土地的使用用途,防止土地的价值下降而影响到土地流转。

(三)加强土地流转市场管理

加强土地流转市场管理,培养成熟的土地流转市场对于加快土地流转有着重要作用。

1.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主要有两方面,即以政府为主导的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以市场为主导的农村土地流转中介组织。一方面,安徽省各农村地区应当重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的建设,招聘专门的土地流转交易咨询指导人员、土地流转档案管理人员、土地流转信息技术管理等专业人员。另一方面,应当大力支持土地流转中介组织的发展,使土地流转的中介组织发挥积极作用,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建立和完善。这些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必须充分发挥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协调作用,对于土地流转信息的发布、政策及相关信息的咨询、普及土地流转相关的法律法规、土地价格的合理评估、土地流转交易登记及合同签订、调解纠纷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及时妥善处理。尽可能为返乡创业者获取易集中、易规模化运作的土地提供便利,从而使他们更加顺利地进行土地规模化经营。土地流转服务组织本身也需要加强自我管理,创新土地流转管理方式。

2.完善土地流转的市场机制。完善土地流转的市场机制必须要形成合理的农村土地流转的价格机制。这就需要政府提供适当的监督和引导,但不能过多的介入,必须通过市场机制来配置土地资源。一方面,相关的土地评估机构要综合评估土地,将土地进行分级,同时有关土地流转管理部门要建立相应的土地流转价格公示制度,避免土地流转价格不合理现象,使农村土地流转充分遵循市场规律。另一方面,返乡创业的农民工要运用自己在城市习得的市场配置资源的相关理念,带头在市场机制的配置下流入土地,不以熟人关系而低价流入土地,不侵犯农民的利益,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良好发展。

(四)改进土地流转方式

现有普遍存在的土地流转方式较为落后,不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为了将农村土地盘活起来,加快土地流转的进度,必须改进土地流转的方式。返乡的农民工将城市的先进管理观念和市场观念带到了农村,在一定程度上能推动土地流转方式的改进。

1.土地托管。土地托管就是农户有偿的将土地交给合作组织托管,[4]让有能力的人或团体来代为耕种。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可以通过自己的社会关系组织成立农村合作集体组织,通过农村的熟人效应和乡里乡亲的信任感,鼓励农民们流出土地,充分利用各户土地的有利因素,统筹规划土地资源,分配好各方农民的利益,从而提高土地流转效率和土地的有效利用率。

2.入股。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可以通过自己作为乡村的一分子的说服力,提高农民的双赢意识。鼓励农民以自己承包的土地来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组织。这种土地股份合作组织既能够促进生产要素的互动,促进土地流转,提高土地利用率,农民也能有长期稳定的收益。返乡农民工可以领导农民成立新的经营实体,比如新型规模农业,农业专门合作社。通过发展这种股份合作组织,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的完善,从而促进土地流转,从而实现现代化、规模化、高效率的经营,打破土地流转分割,促进土地流转。

虽然土地托管和入股不是最新出来的概念,但是可以把当前土地流转的落后方式与农民工返乡创业特点相结合,开发出新的流转模式,与当前土地流转的新形式相适应。返乡农民工可以通过这些方式带领农民走上致富的道路,实现农村大多数人的共赢以促进土地流转,发展农村经济。

(五)拓宽农村土地流转的资金渠道

1.农民工自身拓宽融资渠道。在创业资金上,一方面,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可以利用自身资源,即利用自己在打工时所积累的人脉等资源作为一定的资金来源,以及对于融资、金融产品的一定的了解来积累资金。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可以借助自己在城市打工所获得的人脉,通过集资或者众筹的方式来筹集资金,大力支持组建农村的担保机构,吸收其他社会资本共同打造,集中信贷资源。另一方面,返乡创业农民工可以利用农村社会资源,运用自己积累的知识和技能,在地方政府的指导下,组织和带领农民一同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由于农村社会比城市更有人情味,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可以向亲朋好友等熟人出让股权,借助熟人之间的信任感来维系与农村其他有财力的人的关系并获得投资。

2.政府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近日,国家出台了《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5]农村土地能够用于抵押,因此,农民工必须与农村群众监督政府将法律法规落实到实处,提高行政效率,加强与担保机构的合作,完善并创新农村的担保体系。政府必须加大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资金的扶持力度,加大专项资金扶持力度,使得他们在流入土地的过程中有更大的政策优惠和畅通的融资渠道,从而促进土地流转。

3.金融机构有力地支持。一方面,农村的金融机构必须保证贷款方式多样化,了解并满足农民工创业的实际需求,提供不同类别的服务。同时也要降低贷款利率、加大额度、延长期限、缩短贷款获得的期限、简化程序,降低农民工创业成本,促进土地流转。另一方面,创新金融产品。农村的地方金融机构必须要加大力度推出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促进土地流转的新型金融产品,并规范化交易服务。当然这些产品必须要适合农民工创业的周期长、费用多的特点,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土地流转。

(六)构建乡村社会网络

返乡创业的农民工注重推动乡村社会网络的建设,能够加强与村民之间之间的信任感,有力地促进土地流转。

1.继承农村优良传统。农村有着互帮互助、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传统。农民工返回家乡创业,农村不仅是其创业所在地,也是他们所生活的地域,他们的发展受到所在乡村的社会网络的影响。农村是一个熟人社会,在农村的地域之间,农民们存在着稳定的人际关系。互帮互助的优良传统以及紧密的地缘人际关系能够对农民工的返乡创业起到促进作用,能够打破土地流转中的条条块块,实现土地的规模化流转。因此,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必须注重发展与农村村民之间的联系,增加相互间的信任感。

2.互帮互爱,促进社会融合。自古以来,农村就有农民尊敬并且追随农村中有能力的人的传统,[6]如有威望的村长、农业大户等。返乡创业的农民工作为农村的精英,正是一块“吸铁石”,能够将村民聚集到一起。他们能够利用自己的知识和榜样经验加强与农户的合作和联系,推动建立经济互助组织、纠纷调解等集体合作组织。这些组织能够促进农村全体的共同协作,通过农民的信任感,吸引更多的农民加入,提高大家的多赢意识,形成大家互帮互助、相互体谅的社会网络,共同抵御风险,保护农村的共同利益。

形成有效的乡村社会网络能够促进社会融合,打通农村社会的联系,从而能够打破农村的条块,合理配置农村的土地资源,促进农村的土地流转,实现农村的全面发展。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必须带头推动乡村社会网络的建设,带领农民凝心聚力,一同开发新的乡村社会经济发展空间。

(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农村基础设施的完善不仅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还需要农村群众共同参与。农村基础设施的良好以及持续的使用需要农村所有成员来共同努力维护。

1.政府加大资金支持。加速土地流转,改善农业产业结构,建设新农村是政府的责任,且为了实现发展,必须要有完善的基础设施。这就需要政府对配套的基础设施进行修缮和完善,加强硬环境建设,包括加强农村卫生事业、水力和电力供应、加强农村环境保护、道路改造、通讯设备建设,使得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在进行土地流转时候不会因为基础设施的问题而举步不前。

2.提高社会参与度。在政府资金不足的情况下,返乡创业的农民工能够带动农民在基础设施建设上贡献自己的力量,延伸基础设施的相关建设。农村有着“先修路,后致富”的观念,返乡农民工能够借助这种观念,以及运用自己的号召力,带领农民一起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形成“政府出钱,老百姓出力”的通力合作的氛围。这就能够降低基础设施建设的成本,提高基础设施的效益,从而促进土地流转。

3.管好用好基础设施。由于基础设施随着时间变长以及农民不当的使用会逐渐损耗,因此必须对基础设施进行良好的管理。返乡创业的农民工能够运用自己在外出工作时所习得的有关设备的知识和经验,带领农民提高使用设备的保护意识,防止基础设施遭到滥用以及破坏。用好、维护基础设施,延长基础设施的寿命,能够有效地支持农民工的返乡创业,能够稳步加快土地流转的速度。

从农村发展形势来看,农村土地流转已然是大势所趋。农民工返乡创业为农村土地流转的进一步发展注入新的推动力,使得农村成为新的“价值洼地”,同时使得农村土地流转走向一个新的阶段。虽然安徽农民工返乡创业背景下的土地流转存在农民意愿不强、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基础设施落后等阻力,但是可以通过提高农民流转意愿、改进土地流转方式、拓宽资金渠道、构建乡村社会网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措施来加快土地流转。全国绝大多数农村土地流转状况与安徽有着共性,因此安徽省的经验和措施对于全国促进土地流转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1]安徽农民工就业稳中有增,农民工总量达1858.8万[EB/OL].(2016-3-25)[2016-03-30].http://ah.people.com.cn/n2/2016/0325/c358428-28008346.html.

[2]徐道龙,王田甜,郭静静,等.农村土地流转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基于安徽省蚌埠市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研分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5(07).

[3]牛勤.贫困地区农村土地流转的瓶颈与突破探析[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5(03).

[4]管叔琪,王光宇.积极推进土地流转 促进农业经营主体创业成长[J].农业科技管理,2014 (01).

[5]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EB/OL].(2016-1-26)[2016-03-30].http://www.ah.gov.cn/UserData/DocHtml/1/2016/1/26/9772412963510.html.

[6]刘同山,孔祥智.关系治理与合作社成长——永得利蔬菜合作社案例研究[J].中国经济问题,2013(03).

Effective Ways to Relief Resistance in the Process of Rural Land Circulation:Migrant Workers Back Home to Run Business

Wang Duyou

Industrialization and urbanization have created a huge labor pool of surplus rural labor forces,resulting in a relative surplus of rural lands and inevitably large-scale land circulation.But that is never an easy process.In recent years,the trend of migrant workers back home to run business has provide opportunities to speed up land circulation.Migrant workers are undoubtedly major players of the circulation process,while effective land circulation can become favorable promotion for the rural economy.Through a case study of Anhui province,the paper analyzes the significance,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rural land circulation for the reference of relevant departments.

migrant workers; back home to run business; land circulation; Anhui province

F323 doi:10.3969/j.issn.1674-7178.2017.06.009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新型城镇化视角下农村聚落空间重构的模式、机制与对策研究”(批准号:14BSH036)。

汪独友,法学硕士,盐城师范学院公共管理学院讲师。

李钧)

猜你喜欢
农村土地农民工基础设施
莘县农村土地托管的实践与探索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有望加速
公募基础设施REITs与股票的比较
2021年就地过年农民工达8 700多万
以农民工欠薪案“两清零”倒逼发案量下降
首次大修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改了哪些内容?
振动搅拌,基础设施耐久性的保障
健全机制推动农村土地确权
充分挖掘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潜力
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