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视角下“互联网+养老村”模式研究

2017-03-28 12:58吴雅琴郭紫薇
现代营销·学苑版 2017年2期
关键词:新模式共享经济互联网

吴雅琴 郭紫薇

摘要: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借助共享经济模式构建“互联网+养老村”服务新模式是我国养老产业创新发展的具体体现,也是提高养老服务质量的重要途径。共享经济视角下的“互联网+养老村”以互联网平台应用为核心,通过整合社会资源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本文以阐述共享经济为论述切入点,阐述共享视角下我国“互联网+养老村”养老模式存在的缺陷,最后针对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以此促进我国共享养老村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共享经济;互联网+养老村;新模式

基于我国老龄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养老产业必然会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总量为1.78亿,人口老龄化水平已经达到13.26%,远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面对日益严峻的老龄化挑战,如何借助共享经济发展战略,依托“互联网+养老村”养老模式提高我国养老服务质量是当前我国养老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研究课题之一。

一、共享经济的概述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拓展网络经济空间,发展分享经济,促进互联网和经济融合发展”。共享经济依托互联网平台等现代性技术实现了资源的有效整合,进而满足多元化需求的经济范式。实践证明共享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蓝海”,据《中国分享经济发展报告2016》数据显示,我国2015难共享经济规模已经达到19560亿元,参与人数达到500万人,占据劳动人口数量的5.5%。

共享经济主要包括:共享交通出行(无车共享租车.有车共同驾驭)、共享空间(同城拼房养老 异地旅居养老)、共享美食(拼餐制 模式化订餐)、共享健康医疗(共享家庭医生 专业健康场所经营空闲老人共享)、共享金融(众筹养老包括企业众筹和老人们众筹)、共享公共资源(共享物联网,填补家庭养老体系日常安全监控空白)、共享知识教育(网站经营)、共享任务模块(老人用品代购 拼旅游 拼伴平时出行)、共享物品(特殊老人用品闲时出租或共买书籍、服装)等九个内容。

二、共享经济视角下“互联网+养老村”模式发展面临的困境

共享经济视角下的“互联网+养老村”模式就是依托互联网平台,通过整合养老村的整体资源,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以此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捷以及低成本的养老服务,以此实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的目的。基于共享经济视角下的互联网+养老村模式对于我国养老事业而言具有积极的重要意义:一方面基于共享经济的“互联网+养老村”是创新我国养老产业发展、拓展养老服务途径的具体体现。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共享经济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增长点,而基于共享经济的养老村则是立足于我国整体的养老资源考虑,实现了养老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促进了养老产业的创新与发展;另一方面共享经济视角“互联网+养老村”模式有效解决了我国日益严峻的养老形势。基于我国“四二一”家庭结构,传统的居家养老模式给家庭造成巨大的负担,通过构建互联网+养老村模式,可以充分发挥资源的共享价值,形成互助的养老新模式。例如天津市河东区福东里社区居民自创社区养老互助平台,不仅邻里关系更加和谐,还构建了社区共享经济的新模式。大大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幸福指数。

当然我们在看到共享经济视角下“互联网+养老村”模式优势的同时,还要清醒地认识到其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困境,具体表现在:

1.养老村的服务功能单一、薄弱

长期以来我国习惯于居家养老,养老村属于新型产物,因此在某种程度上讲,基于共享经济的“互联网+养老村”模式存在功能单一、薄弱的缺陷:一是养老村的基础设施较少,满足不了共享的基本要求。尤其是养老村的硬件设施满足不了老年人多样化的需求。例如现在相对成熟的共享出行,虽然共享出行能够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的服务,但是其在等待时间、出行路线以及出行费用等方面的差异,会影响到其实施效果;二是养老村的服务模式仍然局限在单一的护理层面,缺乏对资源充分利用。据老龄委《我国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研究》报告:目前我国城市中48.5%的老年人有各种各样的现实养老服务需求。其中需要家政服务的占25.22%,需要护理服务的占18.04%,需要聊天解闷的占13.7%;需要法律援助服务的占2.25%,但從满足的程度来看,总的满足率只有15.9%,其中家政服22.11%、护理服务8.5%、聊天解闷的占3.11%。另外根据调查养老村的养老服务一般只是为老年人提供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服务,而提供服务的养老村存在信息沟通的障碍,进而造成养老资源的重复建设。

2.传统观念的影响

共享经济是基于经济新常态而提出的发展新战略,互联网+养老村模式的出现为老年热提供了新型的养老模式,但是基于传统的养老观念,根据对入住养老村的老年人调查,很多老年人入住养老村的目的就是希望提升自己的生活质量,但是他们入住的时间一般为7-15天左右,因此可见构建基于共享的“互联网+养老村”模式还面临养老观念的影响:一是老年人习惯于“养儿防老”的传统理念,因此他们更愿意选择居家养老的模式;二是老年人对于共享养老存在质疑。老年人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认为实现共享会侵犯自己的利益,进而他们不愿意选择共享养老模式。其中最重要的还是共享经济与养老产业融合的深度不够,社会对共享养老村的构建存在质疑,例如构建共享养老村的前提就是需要养老村具有完善的硬件设施,配置相应的体系,然而基于养老村的特殊地位,养老村在构建共享互联网平台的过程中还存在诸多的困境,因此部分老年人对共享“互联网+养老村”的发展前景不看好。

3.公共财政对“互联网+养老村”模式的扶持力度不够

虽然实施共享经济模式的“互联网+养老村”能够为老年人提供便捷的服务,并且降低老年人的养老成本、缓解财政养老压力,但是由于养老村养老属于新型产物,再加上构建互联网管理平台需要较大的资金,因此单独依靠养老村的资金投入是不能满足共享养老模式的,所以需要财政资金的支持,但是目前财政资金对于养老村的投入较小:一是财政对于养老村的公共基础建设力度不够,尤其是缺乏高质量的医疗卫生单位。基于利益等驱动,我国高质量的医疗卫生单位一般都建在城市中心,而农村医疗卫生条件相对比较差,这样必然会影响养老产业发展;二是财政对养老村的支持力度小,相应的会增加养老村的收费标准。高标准的收费一定会影响老年人的积极性,造成养老村入住率低、经营困难的现象出现。

三、共享经济视角下构建“互联网+养老村”模式的对策

养老模式与共享经济的融合是我国养老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对社会养老工作新要求的具体体现。“互联网+养老村”模式依托互联网技术盘活了养老资源,打破了传统的“养儿防老”及“居家养老”的单一模式,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实现养老资源的共享,优化了养老新格局,因此在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构建基于共享的“互联网+养老村”模式是发展共享经济、提高养老服务质量的内在要求。结合国内外经验,参照相关政策,构建“互联网+养老村”模式的对策如下:

1.搭建完善养老服务互联网信息平台

互联网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是“互联网+养老村”服务模式的核心支撑平台,其主要包括:一是基础数据库系统建设。基础数据库系统应该是由政府统一规划,通过引入企业共同开发完成的系统软件。基础数据库在初始建立时可以社区为单位,发动志愿者、企业与街道居委会工作人员,通过入户走访、宣传教育等方式,由工作人员录入老人、家属有关信息,再由核查人员核查的方式完成基础数据录入工作,形成老年人基础数据库;二是共享经济的“互联网+养老村”关键在于实现医疗、交通、饮食以及家政等方面的共享,也就是当老年人需要的时候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购置相应的服务,因此需要构建完善的应用系统。例如构建医疗类应用系统,此类应用系统与各类医院及社区卫生机构信息网站相对接,老年人及家属可通过此类应用系统预约挂号、进行医疗健康查询;三是构建养老服务方管理系统。提供共享养老服务,需要将不同的养老服务内容融为一体,这样可以在老年人购买需求的第一时间进行相同的服务,而养老服务方管理系统则是将家政、医疗保健、交通出行以及金融服务等融合在相应的平台系统中,养老村管理者负责对参与系统供应商的资质以及服务质量的监管,以此为老年人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2.转变老年人的养老观念,形成共享理念

由于习惯于我国传统的“养儿防老”的观念导致我国共享“互联网+养老村”发展遇到诸多困境,因此我国要基于共享经济发展的理念,转变老年人的养老理念:首先要加强对共享养老模式的宣传力度,让老年人认识到共享“互联网+养老村”养老的优势。一方面养老村要通过媒体等平台宣传共享养老模式的相关政策,通过接触“互联网+养老村”共享服务人群的亲身传授,让更多的人对其有正确的认识。例如天津市通过宣传河东区福东里社区居民自创社区养老互助平台,大大提高了当地发展共享社区养老互助服务模式的积极性,为养老工作开创了新篇章。另一方面政府部门要积极将最新的养老优惠政策等向基层宣传,形成浓厚的共享养老氛围;其次在社会中广泛宣传共享“互联网+养老村”模式,形成社会共享理念。例如可以通过子女的认识,鼓励父母参与到共享互联网养老平台中,这样既能解决子女的负担,也能满足老年热多样化的养老需求。

3.加大財政投入,确保资金保障

针对构建共享经济的“互联网+养老村”服务模式,针对养老村基础设施薄弱的问题,关键问题在于提高财政投入:首先政府要发挥引导作用,增加对共享养老模式的扶持力度。政府财政具有产业引导作用,政府通过对共享养老产业的财政投入,可以在社会中形成引导与宣传作用,进而在全社会中形成较为浓厚的支持共享养老模式的氛围。当然基于共享“互联网+养老村”模式需要政府注重个体差异,也就是对于弱势群体要重点关注,通过财政补贴或者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其次要发挥市场的主体作用,构建多元化的资金渠道。例如大力社会公益性资金。发展社会慈善公益事业,建立养老慈善专项基金;加大“互联网+养老”服务的宣传力度,鼓励市民的善款捐赠,培养市民的捐赠习惯,扩展公益性资金来源渠道。

4.实施全方位养老服务网络监管体系

首先实施多元化监管主体策略。“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参与主体具有多元化特点,监管体系的建设同样需要主体多元化的参与。(1)政府需要在制度层面上制定统一、可操作的监管制度,设计合理的服务供给方考核体系、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达标标准、居家养老服务服务员工作守则等。(2)企业。养老作为一项公益性质的社会事业,企业能够主动加入非常可贵,在监管过程中要激发企业主动性和能动性。例如在软件开发上,网络技术企业针对养老服务开发系统管理软件和终端应用软件,在应用开发之初就应加强监管,以此保证系统的完善性;其次实施全过程监督。“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有着自己特定的行为运行流程,从“互联网+养老村”模式的运行状态看整个过程是动态的,相互影响的,一旦某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就会导致交易失败或失信的出现。因此“互联网+养老村”服务模式建立的监督体系应该是全过程的监管,力求每一个环节都能成功,从而为老年人提供高质量的产品或服务。

总之,基于共享经济发展的要求,构建“互联网+养老村”养老模式能够以养老资源更加优化、配套设施更加完善以及服务人群更多的优势为老年人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因此在日益严峻的养老形势下,我国要大力发展“互联网+养老村”新模式,以此促进我国养老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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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简玉刚,赵姗姗.“互联网+”养老模式面临的挑战及对策研究[J].全国商情,20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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