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绚隆
一
明朝亡国分两个阶段,性质也略有不同。北都之亡,亡于李自成农民军之手;南都之亡,亡于清兵之手。清人入主中原,一开始在北方并没有遇到太大的抵抗,故而一路挥师南下,势如破竹,但在江东南却遭遇了意想不到的抗拒。不过抵抗者没有统一领导,且缺乏必要的训练,面对训练有素且装备精良的武装入侵者,虽然英勇抗击,但最后都以失败告终。
民众的抵抗招来了征服者残酷的报复,对抵抗最激烈的扬州、江阴、嘉定等城市,攻克之后都下令屠城。这在历史亲历者的心中,形成了挥之不去的梦魇,即使在清初文禁森严的背景下,也有不少文字流传了下来,比如王秀楚的《扬州十日记》、韩菼的《江阴城守纪》、许重熙的《江阴城守后纪》、朱子素的《嘉定屠城纪略》和无名氏的《研堂见闻杂录》、《吴城日记》等,为后人了解这一段历史提供了重要的材料。
嘉定的正式抵抗是顺治二年(乙酉,公元1645年)七月初四日结束的。城破以后,守城的主要领导人前明弘光朝通政司左通政侯峒曾、进士黄淳耀均以身殉,从死者甚众,其中就有侯峒曾的两个儿子侯玄演、侯玄洁和黄淳耀的弟弟黄渊耀。这次守城的前后经过,《嘉定屠城纪略》记载甚详,而相关的正史对这些战事往往一笔带过,只记了一些主要人物的名字。
历来史家只重视对重大事件的著录和重要人物的介绍,平凡的生命在多数人笔下都被压缩成了数字,更多的时候甚至都进不了统计数字中。所以,当事人的个人记述对于补充历史的细节,还原历史现场,弥补正史记载的不足,就愈发显得弥足珍贵。在这个意义上,侯峒曾胞弟的《侯岐曾日记》(以下简称《日记》),可以说接续了《嘉定屠城纪略》的书写,而其现场的真实感和内容的丰富性要远远高于后者。
顺治二年七月,嘉定守城战打响以后,侯峒曾率二子入城负责防务,岐曾则奉母及家人乡居避兵。城破以后,他曾带着家人至松江府避难月余。据侯玄汸《月蝉笔露》说:“乙酉之变,奔云间逾月而返。”事定以后,家人次第返回,分寄于诸翟各庄。侯岐曾亦从此隐身乡间,断绝寻常往来。经过数月的舐血疗伤,从顺治三年正月初一开始,他以日记的形式不间断地记录下了自己每天的经历。对于写日记的初衷,他在《自序》中有明确交代:“乙酉以前,予止有出书稿、诗文、杂撰,附入其中。乙酉以后,家遭覆荡,身陷囹圄。其间岁时阅历,都非耳目恒遘,为宜札记,以备后人稽考。且前此世务倥偬,日不暇给,今则坐卧斗室,翻幸流光多暇,犹得与笔墨作侣也。日纪断自丙戌始,称‘丙戌者,亦犹义熙以后,止纪甲子云耳。……执笔为新天子纪年,敬俟南都克复之后。”义熙为东晋安帝司马德隆年号。义熙以后,刘裕篡位,陶渊明誓不与其合作,其诗文纪年止书甲子,不用年号。侯岐曾借此明志,以遗民自誓。《日记》起自丙戌正月,终于丁亥(顺治四年,公元1646年)五月初十。次日他因藏匿陈子龙连染被逮,十四日被杀于松江。
这部《日记》除记录自己的日常起居、家人的应酬往来,以及与官府的交涉、密友的私会外,还保留了许多书信的底稿,使我们对许多事件的前因后果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
二
从《日记》中可以看出,惊魂初定的侯岐曾,自觉地承担起了奉母抚孤的责任。正月二十八日是他的生日,这天他在《日记》中感慨:“痛念予同母六人,庶妹一人,昨岁犹存其三。忽遭邑难,吾兄吾妹同日沉渊,今孑然惟吾在耳。于吾君则为残黎,于吾亲则为遗种,敢不勉留仰事俯育之身,冀睹少康、光武之事。”侯震旸有女四人,分别嫁给了丁汝翰、须世征、张肇楫、金德开。明朝覆亡前,只有最小的女儿金氏尚在世,嘉定城破之前,她回到城里侯氏府中,后与长兄一同投水自尽。在二月二十二日给表弟杨廷枢的信中,侯岐曾向其表白心迹:“奉母母在,保孤孤全,此或忍死之身可为吾弟告者。”给王国瑞(字子彦,太仓人)信中亦云:“伍大夫流离脱祸,孔文举亦不轻徇兄。彼其苟全,良自有为。”四月初三给亲家顾咸正(字端木,号弦斋)的信中则直言:“至弟生趣已尽,止为侍母全孤,留此残生。”
侯岐曾深知,这个家庭再也承受不起意外的打击了,所以行事格外小心。日常生活中,他几乎谢绝了一切应酬。关于这样做的原因,他在二月二十二日给杨廷枢的信中解释说:“吾家祸重如山,时时恐蹈危机。处境微异,敛迹略同,总非‘乱离两字足以概之。”
侯岐曾以仰事俯育为己任,想以戴发之身隐迹乡间。但其家为本邑望族,声名久著于外,且胞兄因殉城又为敌于新朝,所以清政权在地方的行政机构建立起来后,他们毫不意外地成了被打击的对象。他撑住其间,勉力应对,身心俱疲。首先要面对的,就是官方对侯峒曾守城案的处理。前朝忠臣,即新朝的罪人。籍没家产和追缴租税,是他不得不全力应对的问题,这关系着全家数十口人未来的生计。顺治二年二月二十二日他给申绍芳写信说:“自冬春之交,叠奉抚院籍没两檄。”同日给杨廷枢的信中又说:“始而李督追租,既而土抚籍产,日异月新,朝更夕改。乃今皮穿骨尽,翻似习为固然。”
清政府入关之初,在北方进兵比较顺利,以致对江南的形势明显估计不足,在政策制定上表现出了较大的随意性。其中最明显的就是攻占南京以后,由于对局势过于乐观,急切地推行剃发令,激起了江南民众的强烈反抗,经过多次血腥的屠戮,才控制住了局面。另外,对于新收复的地区,如何处理参与过抵抗的人,朝廷似乎并没有制定出统一的政策,颁布明确的法令——笔者为此查阅了相关文献,也请教过一些清史专家,都没有发现相关的政策文本。这无疑给基层政府处理此类問题提供了较大的伸缩空间,同时也给各层官吏借机敲诈大开了方便之门。
从前后文字看,在《日记》开始记录前,他们的行贿其实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对象当然并不只是巡抚和县令,还有吴淞总兵李成栋。正月十四日记云:“朱俊携文侯书至,知督府恶缘未了,吾母为之烦乱。”于是次日他不得不“促侄速至,商都督处善后事宜”。十六日即遣老仆管科和朱俊前往吴淞。同日给许自俊(字子位)去信,商及斥产(卖地)之事,并表达了对未来的担忧:“督府一案,触之多变,引之愈长。芮(蚋)蜂有毒,何况虎豺,将来恐不止于劫财而已。”
不断的打点很快使资金出现了紧迫。从正月二十三日即不得不遣家人朱国俊向太仓告急,并于二十六日借得王国瑞三百两银子,二十八日即交付老仆管科拿去“献赇”。二十六日,他第一次卖掉了十七亩田地(《日记》云,此“当为斥产始事”),此后就不断有关于“斥产”的记载。在五月二十三日给内侄张懿实(字德符)的信中,他说“迩日寒家八口幸而苟存,只为此时尚有产可斥耳,然亦难言之”。除了籍没和追租兩项未定的支出外,新的征讨名目一直在不断增加。二月初三,“管科说军属诬告各家占荡,又添一费。又催输粮甚紧”。主动的行贿姑且不论,还有来自各方的敲诈和需索,完全是赤裸裸的。
巨额的罚没之数,让侯岐曾感到身入涸泽,愁苦难言,在给王国瑞的信中说:“自籍令一下,惟与藐孤痛哭相对,从此枯鱼之肆矣!”进退维谷之际,他只能一条路走到底,一面继续分头打点,一面托人说情,试图通过做官府的工作,使籍没之事有所转圜。
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八月初八日,夏完淳决定出手相助,代其向李雯求情,飞笔写下了那篇情文并茂的《与李舒章求宽侯氏书》。李雯为松江府华亭县人,早岁入几社,与陈子龙等为至交,入清后任弘文院中书舍人,此时还乡葬父,正在华亭。夏完淳信中说清廷“其于死国,并许承家。一见金台之令,再有石城之移。岂意桀犬必诛,殷顽不赦。……乃执事者称奉密旨”。又说侯氏“两奉移文,俱遵免变。朝三暮四,昨是今非。昔何为而蠲末,今何道而苛严”,地方政府“胥吏之徒贿赂为政,朱提充囊”,以上都是有实指的。李雯接信后不仅“发书流涕,许必援手”,而且三天后即派其弟李霙和蔡谦(字服万)来到嘉定,看望了侯岐曾一家。这对侯氏一家多少算是个安慰。由于李雯的关说,十九日“知媚灶得力”,租事“已停征矣”。
但侯岐曾知道,凭着已有的经验,停征并不等于免征。所以这期间,他还曾试图求助于钱谦益。钱谦益于本年六月以疾乞假,朝廷准其驰驿回籍。他与江宁巡抚土国宝有一定交往。十一月十一日,与钱谦益关系密切的张鸿磐从苏州回信,说钱谦益虽然“到处用情,但一呈不便手致。然其微意,亦谓守城殉节者籍,乃彼中划一之法。此呈虽进,未必肯批行耳”。
迁延至顺治四年正月,局势总算明确了,也证明从前的努力已尽付流水。二十五日,虽然已花费不赀,但苦苦等来的刑部咨文,不但要没收田房,还要“并查家伙”。三月初六,侯岐曾致书张懿实说:“昨见府票及县单,大骇。今晨见抚牌,益骇。觑破机关,只是一条门路,亦似不难相应。但今征币币穷,求金金尽,寒心销骨,乃在于此。”四月二十四日,他听说籍没之事,巡抚已经批回,但每亩地又横加一两银子,心下感叹道:“此四十两者,设令旦晚取盈,吾知削雪成银,必有异人授以异术矣。空手攒眉,亦有何补。独前此无限膏脂,断送鼠穴,曾不收分寸功,不由不裂眦填膺耳。”次日,侄玄瀞入城对付籍没之事,侯岐曾回顾一年多来的种种经历,感到“步步伤心”,不觉伏枕泪下。到五月初十,陈子龙被捕当日,侯岐曾长子玄汸还往城中,准备以籍没之数向县中报告,闻讯后才携玄瀞迅速外逃。
三
前面谈到,侯岐曾因身肩重任,于覆巢之下勉力支撑,故凡举事皆极为谨慎。他出身于以忠孝传家的仕宦之族,且身负国仇家难,在顺治元年七月初四以后忍辱负痛,一直期待着明朝光复的消息。这从他日记《自序》最后“执笔为新天子纪年,敬俟南都光复之后”,和更名“易之”时侄子所谓“‘易从日月,更是光复之兆”等语,可以看得很清楚。五月十六日,当他听说夏完淳居无定所,即与夏淑吉商议,邀其来同居槎头,并致书云:“然披览新诗,句句光明洞彻,此宫音也,岂谓于变徵得之,定为公子复国之兆。”所以,《日记》中凡有南明军队获胜和地方武装举事的消息,他都十分称快,但凡这类事件遇挫,则分外沮丧失望。
顺治三年二月初二,当他听说“南都有未剃发者数十人,密图内应,事露伏诛,遂有义兵四五千人围城,今已被敌歼尽”,不由得感叹:“可为痛哭者此也。”他虽然屏迹乡间,断绝一般应酬,但在与一二至交密通消息时,却不断打听所谓的“上流消息”。二月二十一日给杨廷枢的信中,就交代他“有远信,请以密传为期”。所谓“远信”,其实就是来自南明鲁王和唐王政权的信息。四月初二,他给刚从明朝延安推官任上辗转回乡的亲家顾咸正去信说:“兹特先驰一介叩首,百凡情话,都未暇及,惟欲一询西北情形。齐豫秦晋间,何处有反正之机?或口授大鸿,详悉见报,尤妙也。”大鸿为顾咸正长子,名天逵,娶侯岐曾次女。
然而征服者毫无人性的残酷杀戮,也让他不能不格外小心。所以,他于二月二十二日去信提醒杨廷枢说:“吾弟名告于斗,处处宜防物色。吾家祸重如山,时时恐蹈危机。”又说:“《泣血录》一帙在虞兄处,乞留意。此等语不敢浪传笔墨,一见即毁之。”二月二十一日,昆山丘民瞻跟他索要嘉定死难者名单,他写完即感叹:“然此等笔墨,此时实未便流传也。”并于回信中一再叮嘱:“承问,略具一纸,以俟史笔发挥,元稿仍望掷还。……况此何时?可浪传此等笔墨乎?”四月十九日,再给杨廷枢去信说:“寒暄都废,只欲讨大事消息。前札所言甚略,殊令愦愦。兹下里所闻,孤侄已有详报,不赘陈。草野所祝,惟勿以生机转滋杀运,而未敢为末劫生灵信也。”这里的“大事消息”,不言自明,但他也确实害怕为求“生机”(光复)而带来“杀运”。
可以看出,侯岐曾对明朝的光复始终怀着强烈的期待心理,但又并不敢采取实际的行动。顺治三年以后,侯氏与抵抗力量仅有的一次联系,就是玄瀞曾上表鲁王,为父陈情。在此事件中,侯岐曾最多只是个赞助者,并未挂名。他唯付诸实践的,是在通海案发后,陈子龙亡命的过程中,不顾个人安危,冒死相助,并最终招致杀身之祸……
四
历史剧变不可避免地会给亲历者身心造成多方面的影响。大难初平的侯岐曾,在乱后苟活的日子里,除了面对亲人丧亡的伤痛、官府盘剥的折磨和对光复消息久盼不至的失望与忧惧外,局势变化对家庭亲情和社会环境造成的冲击,也常常让他内心难以平静。
嘉定城破以后,他们一夜之间成了新政权治下的罪犯家属。身份的巨大落差,让他一时难以适应,惟以谢绝往来为自处之策。顺治三年正月初五他在日记中写道:“予自遭家国奇变,判年于兹,勿复问人间世矣。”即是这种境况的写照。但形势变化后侯岐曾对周围人态度的敏感,在《日记》中还是有所流露。顺治三年二月初八,他写道:“有龚贤者,感予旧恩,馈鱼酒甚侈。风雨周旋,谁谓慕义不出于匹夫耶!”小人物的一番举动,似乎给了他难得的温暖。而到十一日晚,他正在饮酒,忽然听到外面鼓吹沸天,经打听才知道有人家庆祝新秀才进学,其老母龚氏闻讯“为之累欷”。他特别加注:“城中俗谣云:‘白马紫金牛,骑出万人羞。”对这些积极投靠新政权的人,表达了不满。但不满改变不了世界,该发生的还得发生。到八月初五,他更是愤懑地写道:“今之高门鼎贵、甘心从事者,惟知妻子田庐是守,且俨然自称保家之主矣。嗟乎,安知彼祖宗不含忸于地下哉!”随着局势的逐渐稳定,人们不仅对新政权的态度在发生变化,对昔日的忠义之家的态度也有些微妙了起来。四月十四日,有人为帮助侯氏缓解诛求压力,拉庠友一起拜谒了县令杨之赋。但对当日来看他的人,侯岐曾并没有全见,因为他感到大家有了“异同之嫌”。
总之,死者已矣,活着的人仍然要面对生活的变化。这种变化不仅发生在周围的社会,也发生在侯氏宗族内部。顺治三年二月初三,他给祖叔侯兑旸去信商量取租事,说:“目前此局,据李批止征本名,据土檄仍连通族。诸宗老昔嫌过急,今又嫌过弛。侄与遗孤惟力肩公费,分文不以相累。倘因公费不及,翻作袖手之觀,万一遂至决裂,侄不敢复受埋怨也。”从信中所言看,侯氏之难多少还连累了本族的其他家庭。而随着籍没之令的颁布,宗族成员又对一些产业的归属提出了疑问,这不免让身处逆境的侯岐曾倍感伤情。三月十八日,他有书致“三老相公”(似当为侯鼎旸、侯艮旸、侯兑旸)说:“所谕汪店房,相传几十载,闻为子久叔(按,名益旸)舍来,不意叔翁处更有一段渊源也。侄辈从来视财利如粪土,况现经籍没,视产业益如飘风。今此房叔翁既频动此念,侄辈自应婉转从命。但不言于华盛之时,而言于丧亡之后,实万万难堪。吾伯兄忠节三百年所希有,仍望吾宗各以孝弟廉让风励后贤,不欲明德宗老有此举动也。”
外部的变化尚可听之任之,家庭内部的问题则是无法回避的。首先是儿媳中出现了三个寡妇,这些苦命的年轻女子都面临着人生何去何从的问题。第一个做出选择的是侯岐曾的二儿媳夏淑吉,她于顺治三年三月初十剃发出家,时已守寡抚孤八载。不久,两个侄媳姚妫媮(玄演妻)、龚宛琼(玄洁妻)亦受其影响,相率礼忏,并于四月十四同时披剃。十五日,侯岐曾“从泾南至陈园,见两头陀,宛如梦中薢茩,却不敢复道悲感矣”。
眼看着官府诛求不断,祖业即将荡尽,侯岐曾逐渐放弃了两兄弟不分产的立场。六月二十三日,他“痛愤诛求理极,从前臣力已竭,从后将何协助?即杯铛数十器,亦为诛求之用,耗荡过半矣。今则涓滴万不足填江河,惟分授子侄及朅孙,庶几犹存先世遗泽也。因毕呼至恭庄,如书画等一二长物,务使倾筐倒箧乃已。”这可以看作分产的开始。
九月初五,他正式与侄玄瀞析产。当日“板舆奉母而东”,为析产做准备。“至则悬襄烈遗像一哭。为祖宗梳风沐雨所贻,一旦身丁覆败,以有分析之举。而襄烈与余,真所谓儿无恒父,至今不忍言分,又不忍不言分,此所为摧肝欲绝也”。十月二十九日,在商议为玄瀞求婚盛氏时,他“趁男女齐集,遂为三分之举”,田产每户平均“止及贰佰”亩,这令他深感“悲痛之甚!惭惶之甚!”经过不停的斥产和献赇,祖宗所遗至此已所剩无多了。他不禁自问:“除籍数外,予与智含各得七百五十,又细分之,能有几何?”十一月初七,“智含同再生(姚妫媮法号)、妙指(龚宛琼法号)来,亦为三分之举。再生、妙指各授贰佰亩”。
《侯岐曾日记》记录的日常生活当然不止于以上这些内容,但在易代之际对当事人造成较大冲击的主要是这几个方面。其所提到的另外一些细节,虽然有的只是一带而过,却为正史的书写提供了补充,留下了佐证。比如顺治三年二月二十九日给侯兑旸的信中说:“自城来者云,彼近设清发道,以五等定罪。”提到剃发令下达后的具体执行情况。三月初一的日记还特别记下了五等定罪的标准:“一寸免罪;二寸打罪;三寸戍罪;留鬓不留耳,留发不留头;又顶大者与留发者同罪。”这可以说是关于清初剃发的重要史料。
另外,八月初一的日记写道:“褚元携人参一缄来,乃青溪令称奉旨求鬻于绅氓。吾家分得半觔,应输值十五金有零。此亦一新闻也。”第二天又记道:“城信来,亦言鬻参事,吾家父子几派四觔。今图领一免三,又有数金杂费,而三十二金正价,不待言矣。”这件事情的背景是,清兵下江南以后,为了筹集军费和粮饷,除从新征服的地区征取赋税外,还强行推销东北的特产人参,来增加中央政府的收入。人参本来是女真与汉族之间传统的贸易项目,在明代就已持续多年。入清以后,满洲贵族凭借军事力量再次把贸易范围扩大到了江南。据江南总督洪承畴顺治三年十二月给朝廷的揭帖说,他于“顺治二年九月内奉圣谕发人参到江宁易卖”。但最初的定价过高,遂上奏朝廷,将价钱减至每斤三十二两。即使如此,“向来各章京等每日在于江宁开设市肆,晓谕发卖,并无士民人等承买。各章京甚为告苦”。洪承畴亦觉“苦无调停之术”。他向朝廷报告说:“职等屡次公议,欲分发各府州县,使各印官转卖,恐至摊派科敛,大滋扰害,甚非皇上爱恤民生至意。”关于清廷在江南鬻参之事,王宏志在其《洪承畴》传里已有论述,但《侯岐曾日记》从当事人的角度为此提供了新的佐证,而且还揭穿了洪承畴所谓皇上“爱恤民生”,不准“摊派科敛”的谎言。
其实,从历史的角度看。作为地方望族的侯氏,在清兵南下的时候,若不能主动归顺,其遭打击是必然的,只是侯岐曾作为当事人,还看不破这一层意思。陈子龙在为宋琬之父宋应亨写的《莱阳宋公殉节记》中曾说过:“士大夫居乡堂,无城社之责,然天下郡县一旦有事,非借巨室之力,有司者谁与共守?”已经讲明了这个道理。清政府当然明白,世家大族在地方上,如果肯合作的话,对官府的统治常能起到补充和调剂的作用。若不肯合作,则是主要的反对力量。在明政权瓦解以后,江南的几次抵抗都是由这类有影响力的家族首领发起的。所以在入侵者看来,要想彻底征服江南,必须拿这些有过抵抗行为的世家大族开刀,从军事和经济两个方面使其完全丧失对地方事务的影响力。夏完淳文章中提到,籍没侯产,执事者称奉有密旨,绝不会是空穴来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