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忠
不久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座谈会,明确强调,发展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破解民生难题,回应民生关切、满足民生需求也是增添发展动力。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们更强调经济发展对民生改善的基础和保障作用,并将经济发展问题排序在相对优先的位置,并认为经济发展了,民生的改善就是水到渠成的问题。然而,在实践中,两者不免存在冲突,如在政府财政资源一定的情况下,建设型财政支出一定程度上对民生改善产生不同程度的挤出效应。保增长和稳增长的情势下,民生投入方面确实面临着知易行难的现象。
“满足民生需求也是增添发展动力”的理念提出,可以说是决策理论和发展指向上的重大发展,是在发展动力机制上的一场激励改善。
改善民生看似发生在再分配的需求侧,但其发散效果是为供给侧注入一种发展动力的激励效应,帮助解决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经济发展动力的有效激励问题。完善的民生保护和严格的产权保护等,将给私人部门提供一种向前发展的动力激励机制,使其敢于投资和消费。
当然,要使改善民生真正在供给侧产生动力激励效应,就需要繼续通过简政放权等行政体制改革,再进一步科学合理地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将传统的行政管制思维逐渐转向行政共治思维,倡议政府与市场的共治理念,行政的施力方向更多转向公共民生和维护经济社会的良好秩序维护上,即向经济社会提供透明性担保和防护型保障服务。
(摘自凤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