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 波
卷首语
垃圾分类如何有效推进
■ 张 波
日前,北京市出台规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餐饮企业、农贸市场等要强制开展垃圾分类,探索设立垃圾“不分类、不收集”的惩戒机制。早在 2000年,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 8 个城市就作为首批试点城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然而,时至今日,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仍然举步维艰,成效甚微。
原因何在?就政府层面而言,有的缺少详细的分类标准,一旦标准模糊,垃圾分类便成为空谈;有的前端垃圾分类,后期处理“大锅乱炖”,导致垃圾源头分类徒劳无功;有的监管不到位,垃圾不分类者未受到应有的惩戒。从企业来看,垃圾分类处理投入大、获利少,很多企业对进入垃圾分类处理行业心存疑虑,甚至望而止步。从市民来说,缺少自觉进行垃圾分类的责任意识,尚未形成垃圾科学分类的良好习惯。
都说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但难就难在将其顺利归位。日本、德国的做法受人称赞,我们不妨借鉴他们的经验。比如,在日本,垃圾分类家喻户晓,植入人心,政府制定了严格的法律法规和垃圾分类标准,何为可燃类?何为不可燃类?何为粗大类?标准清晰,对不同种类的垃圾还专门设定了收集日,垃圾分类可以说做到了“极致”;德国则善于运用财政、税收等手段,建立市场化的运作机制,使更多的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到垃圾分类回收中来,并促进其专业化发展。当然,我国的垃圾分类要因地制宜。浙江省金华市的农村垃圾两次四分法,易学易用,可以复制,很接地气。
科学的垃圾分类既能提高垃圾资源利用率,又可减少垃圾处理量,是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实现“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的衔接”,非一方力量能及。既需要切实可行的顶层设计,又需要政府、企业、市民齐心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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