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大勇
摘要:企业党委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贯穿于各项领导工作之中,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主动帮助纪检监察机关清理参与的领导小组、协调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从越位、错位、缺位,即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误区中解脱出来,主动回归主责主业上来;要紧紧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的目标,结合实际开展好监察工作。要优化配置,着力解决编制配备不足、人员年龄老化、队伍战斗力不强等问题;要加强党规党法的学习教育,全面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的规矩意识、宗旨意识和法律意识。
关键词:纪检监察;基层国企;提高能力。
中图分类号:D926.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7) 01(a)-0000-00
全面从严治党,国有企业不能例外。当前,国有企业改革已经步入深水区和攻坚期,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基层国企纪检监察工作,从严治企,助推国有企业改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值得深入思考探讨。
一、提高认识,落实两个责任
企业党委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贯穿于各项领导工作之中,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构建各司其责、分解落实,各负其责、分担奖惩,纪委专责、切实负责的责任网络体系,形成科学定责、具体明责、严格考责的落实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与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单位党委、行政领导要主动帮助纪检监察机关清理参与的领导小组、协调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对纪检监察机关不宜参与的一律行文取消;对切需纪检监察机关牵头负总责的,能精简的也要全面精减,减少职能交叉,把不该纪检监察部门牵头或参与的协调工作交还给主要责任部门,使纪检监察部门能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抓好工作主业,回归职能本位。纪检监察部门要主动作为,切实从越位、错位、缺位,即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误区中解脱出来,主动回归主责主业上来,转变工作方式,坚持执好纪,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要善于抓住监督检查、案件查办、教育预防等纪检监察重点工作,紧紧盯住财务、人事、天保资金使用、项目建设、营林生产、困难职工精准帮扶等管钱、管物、管人、管项目的重点岗位、部门和干部,严打“老虎”,勤拍“苍蝇”,切实加强对各环节、各项决策部署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和政令畅通。
二、聚焦企业中心工作,强化效能监察和执法监察
要紧紧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的目标,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效能监察和执法监察。一是加强对决策环节的监察。主要监察企业的民主决策程序是否建立并科学遵守,是否存在个人独断专行,擅自作出重大决策等问题。二是加强对财务管理环节的监察。看企业财务审批和大额资金的使用是否规范,对做假帐、帐外帐、私设“小金库”等问题要坚决查处。三是加强对重要物资购销环节的监察。主要监察企业大宗物资购销是否实现了规范化。四是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围绕棚户区项目、土地租赁、征占用林地、“十个全覆盖”项目、矿产资源开发、劳动用工工资管理等开展监察。通过开展监察,对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或在管理服务中优亲厚友、违规收费、吃拿卡要、推诿扯皮、简单粗暴甚至欺压职工群众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
三、优化配置,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
纪检监察机构落实“三转”需要长期坚持,必须着力解决基层纪检监察机构普遍存在的编制配备不足、人员年龄老化、队伍战斗力不强等问题。一是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采取走出去的办法,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加业务知识培训,上级机关也应加大对下级机关纪检监察干部的轮训力度;对刚刚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同志,除认真搞好岗前培训外,还要经常举办业务培训,促其加快从不懂到较懂到精通的进程。尽可能地丰富扩大培训内容,培训方式上也应尽可能地多样化,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升纪检纪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以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新要求。二是对理论水平低,实际工作能力差,又缺乏上进心的调离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加大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力度。三是对成绩突出且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时间较长的干部,原则给予提拔重用或转任交流到其他部门工作。四是加快队伍更新步伐,严格选调干部,把那些政治信仰好、原则性强、守规矩、学历高、专业对口等综合素质较高的同志充实到干部队伍中来,使基层纪检干部队伍结构更趋合理、更加充满生机和活力。五是想方设法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提高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待遇,解除纪检监察干部怕得罪人、怕影响人际关系、怕影响自己声誉前途等后顾之忧;要切实关心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生存状态,激发基层纪检干部的工作热情,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提高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加强党规党法的学习教育,全面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
粗放型的管理,造就了党员领导干部散漫心里、自我中心论和惰性思维,对党规党法的学习、掌握、遵守没有明确的规矩定位,致使党员领导干部规矩意识、宗旨意识和法律观念淡薄。因此,要以“两学一做”专题教育为契机,一是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规党法教育和党风廉政宣传警示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二是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坚持将党风廉政教育作为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和“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党委(总支、支部)中心组每年要安排两次以上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要在一定范围内至少讲授一次廉政党课,并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生活会。三是充分利用示范警示教育、座谈讨论、岗位廉政教育等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的多种形式,切实抓好领导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和广大职工群众的反腐倡廉教育,形成学廉、倡廉、崇廉、守廉的良好风气。四是抓好职务犯罪的预防和教育,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和职工群众的法制意识和自律意识,增强权力行使的透明度,构筑法律、规矩、制度三道防线,有效预防、减少和遏制职务犯罪。
新形势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腐败现象是困扰基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所以做好基层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仍然是当前和今后企業管理中的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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